任务二 应收账款业务
一、应收账款概述
(一)应收账款的含义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但在商业活动中,经常会存在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条件,这两种情况的入账价值为:存在商业折扣时,按折扣后的应收金额入账;存在现金折扣时,按原应收金额入账,收回金额小于应收金额,差额作财务费用处理。
二、应收账款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应收账款”科目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一般核算
企业销售商品等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果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应收票据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实务3-13】 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0000元,增值税额39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则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实际收到款项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应收票据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实务3-14】 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收到丙公司交来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10000元,用以偿还其前欠货款。则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二)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如5%、10%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售价。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的价目单价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直接根据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在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确认收入。
【实务3-15】 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向湖南丁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金额10000元,商业折扣10%,折扣金额1000元,增值税率13%。则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三)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而规定的债务人在不同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付款期限”表示,如2/10表示10天内付款可按售价给予2%的折扣。
现金折扣实际上是一种信用政策,发生在销售业务成立之后,也就是说,现金折扣不影响销售发票上开具的销售价格,只影响实际收回的货款的数额。因此,现金折扣的存在不会影响收入的确认,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即按未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收账款全额入账,付款企业在折扣期内付款,销售企业给予对方的现金折扣作为当期的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实务3-16】 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金额100000元,增值税13%,双方约定采用现金折扣方式,折扣条件2/10, 1/20, 0/30,增值税享受现金折扣。则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赊销时。
(2)若公司于9月15日收到A有限公司货款。
(3)若公司于9月25日收到湖南沙沙门业有限公司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