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到此为止:我与600只动物不可思议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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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们就是琼斯一家

我的父母来自特拉华河岸上的里士满港,那是费城历史悠久的工人阶级聚居区,居民大多是波兰裔,因此又被叫作“小波兰”。社区里的蓝领劳工们性格坚忍,骨子里骄傲排外。他们外表看上去粗野、不修边幅,实则勤劳善良。

当时,费城号称“世界工厂”,高薪工作比比皆是。不管是去海军造船厂、杰克·弗罗斯特制糖厂,还是到当地的地毯厂或纺织厂,人们都不用发愁找不到活儿干。要是在海湾石油公司或南费城的大西洋里奇菲尔德石油公司找到了工作,几乎就等于有了铁饭碗,这些人一干就是几十年甚至一辈子,还要想办法让孩子也到厂里去上班。

下了班,大人们会坐在门前的走廊上,就着从老字号“切尔文”买来的波兰熏肠,喝上一瓶奥特利布或百龄坛啤酒;孩子们则在人行道上来回跑啊闹啊,尽情嬉戏,踢球、跳房子,玩穿越火线和拍手游戏。

直到今天,里士满港区仍然有不少家庭世代居住在同一条街上相同样式的三层联排窄楼里,他们称这样的房子为“三位一体”——即“圣父、圣子和圣灵”。


我的父母就是在这里长大的。这个地方通过它的文化,它的传统,还有可能最重要的——信仰——塑造了他们的价值观,决定了他们的人生走向。除了波兰人的后代,里士满还居住着爱尔兰后裔、意大利后裔和德国后裔,同一个民族的人通常聚居在同一片街区。这里就像一个民族大熔炉,而且大家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天主教徒。

妈妈的名字——安妮·麦纽提总让我联想起一首爱尔兰诗歌(也可能是一首饮酒歌)。少女时代的她皮肤白皙,有着一头金棕色卷发,脸上生着密密的雀斑。她就读于一所天主教女子高中,学校叫作“小小花朵”,是为纪念“耶稣的小花”圣女小德兰而命名。她一度想加入在那里教书的修女会,成为加尔默罗会士。

那时,在天主教家庭中,能有至少一个孩子进修道院或从事神职,仍然被视为一种荣耀。妈妈的双亲——我的外婆,经营糖果店的艾达·麦纽提,还有外公埃德,被他的选民戏称为“哈皮”或“哈普”的市议员—— 一定会很骄傲地看着安妮接过面纱。直到现在,我每次看到她十几岁时的那张照片,仍会惊讶不已:照片上,她一身米色见习修女长袍,双手紧握在胸前祈祷的样子,看起来活像即将升入天堂的圣母马利亚。

“我差点儿成了修女,”多年后妈妈开玩笑说,“不料却遇到了魔鬼。”

帅气的魔鬼,就是街区另一头的理查德·扎列斯基。


接下来是一个老掉牙的故事,情节俗到不能再老套。安妮·麦纽提和理查德·扎列斯基开始了爱情的冒险,如同被一个敞着大口的深井绊住:走错一步,就会跌入漫长而黑暗的深渊。

激情冲击着年轻的心灵,他们眼花缭乱地规划未来,却并没有花心思去了解对方。就这样,妈妈抛弃修道院,搭上了爸爸的马车。

毋庸置疑,他的马车像火箭一样迅猛。理查德·扎列斯基是个优等生,他不仅在数学方面聪慧过人,商业嗅觉也相当敏锐。他从东北天主教高中(男子学校)升入拉萨尔学院,毕业后又到辛辛那提的泽维尔大学继续深造,获得了工商管理学硕士和经济学硕士双学位,还拿到了教师资格证。

妈妈一直很会写信,爸爸在俄亥俄州时,她成了他忠实的通信者。在一封留存自1965年的信中,她写道:“亲爱的里奇,我是多么渴望见到你啊,简直度日如年……我的爱,每一天都会比昨天多几分,比明天少几分。永远永远爱你,你未来的妻子,安妮(理查德·扎列斯基的太太,吻你抱你)。”

在信封的背面,她用漂亮的天主教草书写上“SWAK”[1]和波兰文的“我保证永远爱你”。

当这对年轻人承诺用一生一世去爱,去尊重,去顺从(也许是我母亲单方面的)时,他们一个18岁,一个也才20岁。我相信,如果是在20世纪50年代,他们很可以成为一对完美的夫妻——只是那时已经到了60年代,所有旧的社会习俗全被一脚踢开,叛逆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性解放和自由恋爱的风气盛行,非传统的婚礼已经成为时尚。

不过,安妮和里奇还是遵照上帝的神圣旨意,依着里士满港的习俗举办了婚礼。结婚照上,他们看起来跟嵌在蛋糕上的新娘和新郎人偶别无二致。只除了一点:妈妈钟形的白色缎子礼服很好地掩盖了身孕。

几个月后,凯茜出生了。第二年,我跟着准时来到。他们继续努力,终于生了一个男孩——比我小18个月的斯蒂芬。对爸爸妈妈而言,直到那时,一张美满的柯达彩色照片才算完成。之后,他们从费城搬到了新泽西州南部,格洛斯特县治下的特纳斯维尔地区,因为那里的学校很出色,而且众所周知,郊区生活更利于孩子成长。在早期的家庭照片中,我们看上去挺像那张描绘幸福家庭生活的写真明信片——来自快乐谷的问候。

事实上,这一度就是现实。那时,我们是那么幸运,那么快乐。廷贝尔高地山庄的扎列斯基一家,生活在特纳斯维尔最理想的地区,住在最体面的街区中最漂亮的大房子里。

扎列斯基一家甚至都不需要和琼斯家[2]攀比。我们就是人人向往的琼斯一家。


镇上几乎所有人都认识我们,父亲尤其出名,他那时在康登郡学院教书,已经是一名炙手可热的经济学教授,还在股票市场大赚了一笔。他未满30岁,我们已经有了三栋房子:除了我们在特纳斯维尔的家,还有波科诺山的一栋度假屋,和泽西海岸的一栋大别墅。对爸爸而言,炒股就像玩扑克一样简单。他常常能拿到王牌。

妈妈呢?她是幸福的家庭主妇,穿着迷你裙和七分裤,梳着精致漂亮的发型,化着完美无瑕的妆容,优雅而不乏时尚。你永远也不会看见她穿T恤、运动衫,或是头发上缠着卷发器的样子。她天一亮就起床,比所有人都早,所以到吃早餐时,她看上去就像刚从洗发水广告里走出来一样。对她来说,人生的使命就是让我爸爸高兴,成为他想要的那种妻子:家庭主妇,左膀右臂;还有,总是面带微笑,体贴顺从,宛如橱窗里的模特。

毫无疑问,他也是她想要的那种丈夫。那个年代的女人应该都喜欢他那种类型:很会赚钱养家,聪明又成功,在社区里也备受尊重。在学校里,爸爸还担任董事会主席、垒球队教练。各种各样的委员会他都热心加入。他上街时,人群甚至会给他让路,这时他就挥挥手,像在阅兵一样。与这样一位杰出先生并肩而行,总会激发我的自豪感。

但在我们自己的圈子里,他反倒不太受欢迎。他是个爱发牢骚的邻居,会对在自己家车道附近玩耍的小孩子发脾气,会因为有狗狂吠或有人在街上丢球抱怨不休。跟人起了争执,他从不退缩,也从不怀疑自己就是对的那一个。邻居们对他敬而远之,但仍然尊重他,听从他的意见。因为他是成功人士。

爸爸一辈子只开凯迪拉克。每周六他都要花上好几个小时,亲自清洗、打蜡、抛光,再用护理剂把车子的真皮内饰擦拭一遍。大约每过一年,他的凯迪拉克都会换成一辆更新更长的,但它们总是长着鲨鱼一样的尾鳍,炫耀着最高调的颜色:迪通拿黄、剑桥红、拜占庭金……

他往方向盘后面一坐,精神抖擞,派头十足。一双蓝眼睛蓝到不能再蓝——是长春花的蓝,藏着蜡笔着色的深邃感;一头金色秀发喷了柠檬汁和亮发喷雾来提亮,这种美发剂承诺“一周内终结夏日损伤,让发色均匀闪亮”。他很想把前面的头发做成肯尼迪式的外翻造型,但即便涂光所有的发蜡也无济于事。

爸爸的衣服塞满了一个又一个衣橱,可能比妈妈的还多,而且都是最新最时髦的款式。他在后院里锻炼,或举重或做俯卧撑,或是赤膊骑在他的电动割草机上,丝毫不介意人们是否会看到他晒成棕褐色的胸膛。

在他看来,自己唯一的缺点在于侧脸——鼻子太突出了。这一直是个困扰,几年后他去把它修了修,顺带还做了双眼皮。但是,这些不完美并不会让他太过烦恼,因为他总是很有魅力。

尤其是在女士们面前。


爸爸一直喜欢金发女郎。简·曼斯费尔德、乔伊·希瑟顿、塔斯黛·韦尔德,所有五六十年代的性感尤物都让他痴迷不已。因此,当安妮·麦纽提开始同他约会时,她的头发就从深深的棕变成了浅浅的金,那种甜美无比的白金色,在结婚后也一直保持着。

在她盥洗室的梳妆台旁,假发摆了满满一架子,各式各样的套头假发、发片和发卡式的法式或希腊式卷发,全都是模仿好莱坞的伊娃·嘉宝和弗雷德里克造型的流行式样。其中有些是用真头发做的,其他的则使用了“免去后顾之忧的代尼尔”——跟修补船甲板用的材料一样。

这些假发使我着迷,但我不愿看到它们栖息在一排没有五官的塑料头上。那些空洞的脸叫我不安,我想把它们的容貌画出来,让所有的假发都面带笑容,像我的芭比娃娃头一样。

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妈妈的许多朋友和同龄人都开始进入职场,当起了教师、护士、秘书,或是图书管理员。而妈妈呢,她仍旧像歌中唱的“亲爱的老派女孩”一样,心满意足地在家里待着,因为她的丈夫希望她这样。

但即便如此,她肯定也对强加在她身上的种种限制感到恼火吧。爸爸不准她开车,所以有事要出门时她只能骑自行车,把小斯蒂芬搁在车把前面的篮子里,我和凯茜则并排坐到用螺栓固定在车后的双座托架上。另外,她不得不用现金采购食品杂货,因为爸爸不让她用信用卡,而是坚持每周六把现金装在银行信封里交给她。

难以想象,一个人在这样的独裁统治下能感到快乐,但在妈妈看来,这些规矩恰恰是丈夫对她的爱和奉献的证明。她对一些事情有自己的理解,相信丈夫身为一家之主和养家糊口的人,唯一的想法自然是让她舒适、快乐,并且受到保护——就像鹅妈妈童谣里那位杰克·斯普拉特的妻子一样,安全地待在她自己的南瓜壳里。

见鬼,即使已经到了70年代,这样的想法也再寻常不过。直到1974年,美国妇女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信用卡。

在家里,大部分的烹饪和打扫工作由管家承担。我们这些孩子则由保姆照料。那是一位颇有耐心、待人亲热的黑人妇女,名叫妮蒂。此外还有一位园艺师,每周来给草坪做一次保养,使它始终保持美乐棵[3]广告展示的那种绿色,看上去跟高尔夫球场或康尼·麦克体育场的人工草皮没什么两样。

妈妈没有多少家务事要做,但并不是说她不忙。她对公益很热心:参加烘焙义卖、教会组织的白象义卖[4],为肌营养不良协会和出生缺陷基金会募捐,等等。她还同我们教区的“智力障碍儿童”一起工作,并因此受到过表彰。

当然,必须特别提一句,凡是帮助动物的组织或慈善机构,她都愿意慷慨捐助。如果爸爸同意的话,妈妈早就有一打动物了。我们大伙儿最爱的周六旅行之一,就是去华盛顿镇的杜菲尔德动物农场参观,摸摸绵羊和山羊,和它们一起玩。但爸爸允许我们养的宠物,只有一只漂亮的黑猫,名叫“幽灵”。

另外,妈妈也有她的个人爱好。她是一个天生的陶艺家,家里墙壁上装饰的盘子、窗台上摆设的雕像全都是她的杰作。我尤其记得那一对男孩和狗的彩雕。主人公刻画得不仅漂亮、神采飞扬,身上的色彩也十分灵动,假如男孩忽然转过头来,或者狗摇起了尾巴,恐怕都不会令人感到吃惊。妈妈无疑极具艺术天分。如果换一种活法,她很可能成为一个画家或雕塑家。在记忆中,我真正的童年宝藏是一个会发光的陶瓷雪人,妈妈亲手做的。它那磨砂的碎玻璃饰面,像刚刚飘落下来的雪花一样亮晶晶的,闪着银光。我们三个孩子一人有一个,每年圣诞节,妈妈都会把它们拿出来,一一放在我们的床头柜上。我喜欢在半夜醒来时看到我的雪人,看它在黑暗中闪闪发光。


妈妈擅长做针线活,她用一台笨重的、带老式脚踏板的缝纫机做了很多衣服,有我们的,也有她自己的。我记得其中有一个套装是她衣柜里最引人注目的:一件钩编的天青色吊带衫和配套的热裤,她会搭配磨砂质感的连裤袜,再穿一双漆皮高跟鞋或及膝长的白色摇摆靴——凸显出她完美的双腿。

妈妈对奢侈品不怎么感冒,但收到爸爸送的一件水貂皮披肩时,她还是非常激动。那会儿她对饲养水貂的情形还一无所知,只单纯而急切地盼望着寒冷天气的到来,以便能披上披肩出门,不让人家觉得她是在显摆。

还有最棒的一点,妈妈很有音乐细胞。听她在起居室里一边弹奏三角钢琴,一边演唱百老汇歌曲,是我钟爱的保留节目。


那些年,爸爸妈妈一直备受尊敬,他们举行聚会的消息甚至会登上当地报纸的社交版面:“本周六,理查德·扎列斯基教授夫妇大宴宾客……”,接着将出席的一众人物罗列在后。

妈妈堪称最盛情的女主人。知道有客人要来,她一定会备上全部拿手菜式——咖喱蟹肉饼、火腿烤通心粉、香焖猪排……到了上甜点的时候,紫色的葡萄和红色的马拉斯奇诺樱桃漂浮在果冻团中,从荧光橙色的模具里颤动着跳到盘子上,光是看着就觉得享受。后来,她把所有食谱都贡献给了康登郡学院妇女教职工协会编写的烹饪书《思考的食粮》。

聚会的晚上,她会穿上自己最中意的作品—— 一件低胸的红色天鹅绒礼服,领口恰到好处地镶着一排小米珠,下身搭配一条开衩裙。这一身跟我们的红色粗毛地毯恰好搭配。那些夜晚,小孩子都会被早早赶上床,但我总是又溜出来,蹲在楼梯尽头,偷听楼下窸窣的谈话声、鸡尾酒杯的叮当声,还有妈妈弹奏的乐声。她弹奏的大多是音乐剧里的旋律,有《天上人间》《亚瑟王庭》《国王与我》,还有她最爱的《飞燕金枪》[5]

她在钢琴前面端坐,用甜美沙哑的嗓音唱起其中的一首情歌:

“他们说坠入爱河无比美妙……”

我知道,她必定一边吟唱一边深情地看着爸爸。那情景曾让我感到无比温暖与安全,就像被一张舒适的毯子包裹着。

接着,为了达到喜剧效果,她会马上唱起这一首:“枪法再好,小心把男人吓跑。”同样是《飞燕金枪》里的单曲。

不出所料,客人们全都大笑起来,愉快的声浪顺着台阶向上翻滚,那样的夜晚仿佛有一种魔力。到了最后,我不得不爬上床去睡觉了,但还是要把门开着,这样就能听着快乐的声音和喁喁细语沉入梦乡。那是我最喜欢的摇篮曲。

每一年,我们都会拍几次全家福,地点总是在当地购物中心的奥兰·米尔斯照相馆。那里有红叶翻飞的秋,棕榈舞动的夏,松涧积雪的冬。在这些人造背景下,我们一家人看起来完美无缺:自豪的父母和笑容满面的孩子,身穿笔挺的节日盛装,对着镜头一起快乐地喊出“茄子”。

在一张照片里,我和凯茜穿着姐妹装,都是红白格纹套头衫搭配白色紧身裤,一人一双漆皮玛丽珍鞋(真的,它们确实在反光),模样实在滑稽。

这些都是美好岁月的记录,也是我记忆中曾经的家的模样:一幅如意美满的照片。


但是如今,对着同样的照片,我发现自己总想从中找出破绽。妈妈的笑容看起来是不是有点儿勉强?爸爸是不是快乐得有些得意忘形了?这张斯蒂芬为什么没有笑?而我为什么笑得这么厉害?

关起门来,幸福家庭开始出现裂痕。


人们开始在背后谈论爸爸,有传言说看见他跟某个女孩在一起,后来又换了另一个女孩,一个又一个——通常都是他的学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妈妈并不相信这些流言,也可能是拒绝相信。

“劳丽,”多年以后,当我长大到可以去理解这些事情时,她还坚持说,“我们那时真的很幸福。这一点我不会弄错的。我觉得那些人就是嫉妒。”

后来,一封信寄到了家里——是打印的,隐去了姓名,对方自称是一个女大学生的妈妈。“扎列斯基夫人,我们都是做母亲的,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你的丈夫……”

爸爸极力否认,指天指地、发誓赌咒。妈妈很想相信他——她需要去相信,也愿意尽己所能、全心全意地相信他。但是这封信让她睁开了眼睛,一下子所有的线索都明明白白,比如爸爸每周都有委员会会议要开,有各种各样的课后活动要参加,无一例外总要拖到很晚才回家,而且从来不需要她陪同。视而不见是不可能的。

妈妈成了一名调查员,但她不是为了当场抓住丈夫,而是怀着驳斥诽谤者的希望。一天晚上,她穿上风衣,戴上黑色假发,打扮得像电影《糊涂侦探》里的99号特工一样,尾随爸爸去了邻镇的一家酒吧。在那儿,他坐在人造革包厢里,正同他的一个年轻女友耳鬓厮磨,那个19岁上下的金发女孩,被他一个又一个自以为是的笑话逗得咯咯笑。妈妈就坐在他们正对面,但他没有认出她。

哪怕已经被抓了现行,爸爸还想努力说服她,说事情不是看上去那样。

“我看见你了,里奇,”妈妈痛哭流涕,“我都看见了。”

摊牌之后,爸爸大胆地提议尝试“开放式婚姻”,就像当时的一部流行电影《两对鸳鸯》中那样。那个时代已经有不少随心所欲的伴侣,也许在父亲结交的圈子里更是不稀奇,在他们眼里,婚姻中的忠诚已经老套得可笑。爸爸辩解说,拥有许多性伴侣不是更加现实,也更博爱吗?在他看来,这是一笔人人都有好处的交易:男人不需要再藏着掖着,女人也可以更积极主动,各取所需。

妈妈的心碎了,她从来没有爱过别的男人,只盼着能用一生一世去爱这一个。开放式婚姻?曾经的准修女可不会买账。

他们开始冷战,表面不露声色,但很快爆发了争吵,而且嗓门越来越大。直到一天晚上,妈妈又斗胆顶嘴时,爸爸第一次打了她。从此便几乎成了惯例。

有两次我们离家出走了,之后妈妈又带着我们回来。回到家里,我们连走路都会小心翼翼,特别害怕做错些什么,又激起下一次争吵,但这也点燃了爸爸的怒火。

“这个家到底怎么了?”他大发雷霆,“我回家来就不配看到点儿笑容,听一声招呼吗?”

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妈妈试着重新扮演快乐家庭主妇的角色,但那纯粹是演戏。空气中紧绷的窒息感,连我们的宠物猫“幽灵”都能嗅得出来。他不再到窗台上他最爱的景观位上去,而是整天在沙发下面躲着,一双眼睛在暗处发着绿光,一眨不眨地向外窥探。

末日来临时总是如疾风骤雨般一发不可收拾。

那是一个风云变色的暗淡日子——天气当真也是这样——正好在感恩节和圣诞节之间。那棵铝制的银色小圣诞树已经从地下室里拖了出来,伞盖一样撑开,挂了些装饰。壁炉周围摆上了圣诞卡,每张桌上也分别支着几张,我们的圣诞袜排成一列从壁炉架上垂下。

妈妈开始了她一年一度的烤饼干马拉松,姜饼和黄油曲奇温暖香甜的味道飘满了屋子,还有一种被称为“天使的翅膀”或“领结”的波兰传统油炸饼,用鸡蛋、奶油和面粉制成,上桌前还要撒上一层糖粉,再淋几勺蜂蜜。

她抽空去了趟地下室,从壁橱里取出我们的陶瓷雪人,每一年过完节她都会用报纸把它们包好收起来。

我不知道导火索是什么。那阵子爸爸总想找碴,妈妈也到了崩溃的边缘。只记得我正在卧室里玩时,争吵声从楼下传了上来。又来了。

我马上跳下床,跑到敞开的房门口,一边发抖一边拼命扭动身后的门把手。可怕的叫喊声、尖叫声接踵而来,像一个糟糕的二重奏,使每一分钟都变得跟一个小时一样漫长。然后我听到妈妈哭出声来,害怕的抽泣里还夹杂着痛苦的呼喊。爸爸打妈妈了。我跑到楼梯口,尖叫起来。

“不要啊!不要伤害妈妈!”姐姐也发出凄厉的哭喊。

扑通!传来一阵撞击声。尽管心里害怕,我和凯茜还是飞奔着跳下楼梯。我们看到了妈妈,她倚在沙发边,两条腿都在流血,脚边躺着她珍爱的陶瓷雪人——已经变成了无数碎片。起初到处都不见爸爸的影子,可转眼间,他已变成一头野兽咆哮着从地下室冲出来,一柄砍柴的斧头在手中挥舞着。

40多年过去了,那一刻的记忆始终难以抹去,如同发生在昨天一样历历在目:我看到斧头一上一下摇晃,看到它利刃上的寒光,看到爸爸斜着他长春花蓝色的眼睛,看到妈妈腿上的一道道血痕。这次挨打的结果,是数不清的、细小如血管破裂般的小伤疤布满了她的大腿小腿,它们将伴随她度过余生。

一股莫名的冲动攫住了我——不是头脑发昏要晕倒,或是喝了豌豆汤想吐的冲动,而是如同被招魂的女巫操控了的那种感觉。之前感受到的恐惧全都消失了,我把自己的身体变成盾牌,挡在妈妈身前,四肢踢腾挥打着,喉咙里呜咽着发出低吼。凯茜也跟着挤上来。现在他的怒火得先透过她的两个保护者—— 一个五岁、一个六岁的女孩,才能烧到妈妈身上。他后退了,妈妈大喊着叫我们回楼上去,远离危险。

不可思议的是,那天竟然没有邻居打电话叫警察,连上门过问一下的都没有。在我们这样安静的社区,那么可怕的动静他们肯定都听到了。


他们还在吵吵停停,叫声、哭喊声、摔东西砸东西的刺耳声音一直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下午晚些时候,楼下终于静了下来,我又一次站在卧室门口,像个小哨兵一样努力探听,希望战斗已经结束。什么动静都没有,我的呼吸一下变顺畅了。

然而这只是一次停火。战斗很快又开始了,情形更加糟糕。我冲进姐姐的房间,这时妈妈正好跑了上来,爸爸在后面步步紧逼,手里举着一把切肉刀。他把我们三个——妈妈、凯茜、我——堵在凯茜的房间里,瘫坐在门口的地板上,刀还在手里紧握。幸好斯蒂芬这时候正在他的房间里酣睡,什么都没看到。谢天谢地。

僵局似乎要永远持续下去。我和凯茜抱在一起,放声大哭。这时妈妈已经丧失了全部斗志,开始试着跟爸爸讲道理;她变得出奇地冷静,也有可能是竭尽全力在掩饰。

“把刀放下,里奇,”她说,口气就像请他帮忙递个黄油碟一样轻松,“你让姑娘们不高兴了。”

接着到了对我来说最糟糕的时刻,我不得不去趟洗手间。盥洗室就在走廊尽头,但爸爸像散兵坑里的战士一样趴在地上,刀刃在他手上闪着寒光,我心里发怵,不敢从他身边走过。

我还清楚地记得,在那样疯狂的时候,妈妈竟然用一种绝对理所应当的口吻说:“去吧,劳丽。爸爸不会伤害你的。他气的不是你。是我。”

然后她转过头去,用同样平淡得出奇的语气对爸爸说:“里奇,劳丽要去洗手间。你能不能告诉她她不会有事?”

他没有回答,只是用那双炽热的蓝眼睛盯着我们。我哭着一寸一寸往门口挪,但最终还是没能从那儿走出去。我弄到了身上,弄脏了睡衣,羞耻感瞬间淹没了我,比暴力更加让人不安。

我们曾两次离家出走,两次又都回来了。常听人们说,第三次幸运女神就会光顾[6]

第二天,我们逃之夭夭。

农场花絮·动物逸事

抱鸡人

快乐农场里发生过不少感人的救助故事,其中有位主人公完全是位陌生人,直到今天还是一个谜。

我们都叫他“抱鸡人”。他隔一阵子就会来农场一次,老是那副胡子拉碴、衣衫褴褛的样子,胳膊下总夹着一两只鸡。他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也不说是从哪儿得到的鸡——通常是白来航鸡或考尼什杂交鸡。

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看,这些鸡都明显不健康:步态不佳,爪子生长过度,鸡冠松垮且发灰。我起初很不愿意接受他们,对抱鸡人也心怀警惕:他说话磕磕巴巴的,一个音节一个音节讲不连贯;他从来不直视我的眼睛,甚至连在我面前站着都浑身不自在。关于鸡的提问,他一律拒绝回答。他只想赶紧把他们交出来,掉头走人。

但他从来没有要求任何回报,而我也不可能拒绝那些可怜的鸡。他们不只紧张兮兮的,大把大把地掉毛,还有长寄生虫的迹象,看起来随时都可能倒下死去。我只好把他们隔离在单独的鸡笼中,因为健康的鸡有时会攻击生病或虚弱的伙伴(“啄食顺序”[7]一词在这里尤为适用)。此外,隔离病禽也能保护健康的鸡群,避免不明病菌的传染。

抱鸡人的拜访前后持续了一年多。后来看到他出现时,我都会热情地打招呼,也不再追问他细节。我想,我终于赢得了他的信任。一天,他坦承自己在一个家禽加工厂工作。每当有一只鸡从装配线上逃脱,这个不可貌相的“撒玛利亚人”[8]就会抓住它,塞进外套里,再偷偷溜出去放到自己的卡车上。然后,一直等到下了班,再把鸡带到快乐农场来。他希望这些鸡在这儿可以自由自在,一直活下去。

听了他的故事,我差点掉下泪来。很显然,这是个可怜的打工人。出于行当的原因,他每天都要见证或参与杀戮。但心中仍然葆有爱和同情。

我伸出双臂想要拥抱他,他本能地退缩,躲得远远的。我想,他可能害怕我们会因他干这行而指责他。也可能,他担心自己的秘密会被发现,因为带走了鸡而面临偷窃的指控。

再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没再出现了。这些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我再也没见过抱鸡人,但在记忆里,在内心深处,我早已把他当成了英雄:一个力所能及的行善者。这不就是我们对自己和世人所能要求的全部吗?

不管这个好人现在何处,我希望他一切安好,知道我还惦念着他,且满怀敬意。


[1]sealed with a kiss的缩写,意为以吻封缄。

[2]the Joneses,在美国文化中代指富裕人家。

[3]美国最大的家庭园艺保养品制造商。

[4]出售教众捐赠的闲置装饰物、古玩、摆件等精巧物件的二手慈善市集。

[5]著名百老汇音乐剧《飞燕金枪》(“Annie Get Your Gun”),讲述了西部女英雄安妮靠弹无虚发的高超枪法摆平了事业和爱情危机的传奇经历。1946年首演后一炮而红,其中的8首热门单曲广为传唱。

[6]英文中的俗语The third time is the charm,表示做事情尝试到第三次就会有好运气,一定能成功。常用于勉励他人。

[7]pecking order,鸡群等级制度严格,啄食是有既定顺序的,如果一只社会地位低的鸡先啄了食,别的鸡就会去咬它,以示警告。常用来形容各种群体的优先权争夺现象。

[8]出自宗教记载,以乐善好施著称。在西方文化中,常被用来形容真正善良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