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该懂的100个品牌保护常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4.注册商标才是创业的第一件事

干一份工作久了,总会时不时地犯一下“三句话不离本行”的职业病。2018年春节回老家,见了一位开公司的朋友,寒暄一番后,我不由自主地问起她:“你公司的商标注册了吗?”

她的回答还真没有辜负我的提问,“没呢,等我把公司做得再大一点,就去注册。”我只好一五一十地给她普及商标注册的知识和重要性。听完后她感慨道:“多亏遇到了你啊!原来不及时注册商标会有这么多麻烦,过完节我立马去注册。”

虽然我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员,但告知他人要及时注册商标,已经不只是我的工作内容,更是我日常的举动。对我而言,成就感主要来自让那些抄袭他人、傍靠他人、抢注他人的商标不予注册或者撤销注册,让那些绞尽脑汁、费尽心机钻法律空子、占别人便宜的人不能得逞。维持正义的满足感让人生充满意义。

在大多数案件里,商标权利人自己的失误或者不作为,是让那些不诚不信的人有机可乘的最大原因。这些失误或者不作为,就包括不及时注册商标、不及时续展商标、不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等各种简单的情形。

曾有一位当事人向我咨询,说自己两年前在村里办了个席垫加工厂,起好了名字,不幸的是开张两个月后厂子起火,一切灰飞烟灭。修整了大半年,工厂重新开张,用的还是之前的名字。

干了一年多后,老乡突然告他商标侵权,要求赔偿。原来大火后他忙着处理后续事宜,这位老乡趁机到商标局申请了他工厂的商标。如今商标获准注册,就反过来告他侵权。

看着当事人恳切又无辜的面孔,我猜测他说的应该是真的。但是我们不能靠猜测审理案件,我们是以事实为依据审理案件的,而事实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证据?”当事人很无奈地说,“证据都被烧了啊。没有证据,我能怎么办?”我只好在给他普及一通《商标法》之后,好言相劝:“如果是刚开业不久的话,你就考虑换个商标吧,为了这个商标打官司也是耗时间、耗金钱的。”他感谢了我的耐心解释后,便黯然离去。

并不是只有外行人才不懂得申请注册商标,哪怕是业内人士,在商标问题上懂得的也不一定比别人更多。几年前的“JASONWU”商标案件(以下称诉争商标),是华裔设计师吴季刚(JasonWu)提起的。这位吴先生声称自己是当今世界最著名的青年华裔时装设计师之一,是高级时装品牌“JASONWU”的创始人。

可是,在中国大陆,在服装商品类别上,杨先生早已提出申请注册这个商标。好在“知识改变命运”,吴先生及时向商标局提出了商标异议,请求不予该商标核准注册。商标局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后,吴先生又依据2001年颁布的《商标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异议复审,并提交了相应证据。

在复审现场,杨先生表现得不含糊,一直辩称绝无抢注别人商标的意图,该商标绝对是其独创,充其量也就是受到了影视明星JasonWu(吴京)的影响,还提供了部分发货单、产品宣传册、画册、宣传单张等商标使用证据。

吴先生当然不服,反驳说杨先生使用的商标不仅在文字部分抄袭了他的姓名及品牌,其图形部分也与其使用的“W”形态相同,还说杨先生曾表示可以将该商标高价转让给吴先生。

双方对质完毕,下一步就要商评委做出裁定了。如果某一方想赢,证据很重要。吴先生提供的证据比较有力,包括他本人及服装品牌的简介和中文翻译,国家图书馆出具的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中国大陆有关吴季刚的中文报纸杂志检索报告,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有关吴季刚的报纸杂志报道,韩国、日本、美国、印度尼西亚关于吴季刚的报道及中文翻译等。

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定以下事实:第一,“JasonWu”系吴季刚的英文名;第二,在诉争商标注册申请日前,吴先生创立了其个人品牌“JASONWU”,并于2006年2月在纽约发布了第一个个人时装系列;第三,2009年1月米歇尔·奥巴马在奥巴马就职舞会上所穿的礼服及2009年3月米歇尔·奥巴马作为VOGUE杂志封面人物时所穿的服装均由吴先生设计;第四,《羊城晚报》《新民晚报》《经济观察报》《北京晚报》《深圳商报》等30多家报纸杂志均对吴季刚(JasonWu)及其服装品牌“JASONWU”进行了报道及介绍;第五,“JASONWU”品牌产品包括女装、手袋、首饰、丝巾等,而杨先生为广州市某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营范围含批发、零售箱包、服饰、饰品等。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吴先生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JASONWU”商标在服装类商品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杨先生的商标的英文部分与该商标完全相同,并指定使用在与服装等商品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上;杨先生作为同行业者,应当知晓吴先生其“JASONWU”品牌,其申请注册“JASONWU及图”商标的行为已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据此,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杨先生的“JASONWU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其实这样的案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吴先生在使用商标时及时提出注

册申请即可。及时申请注册商标,不仅可以节省吴先生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也能节省若干行政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时间、精力。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