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关于改善中国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为进一步推动建立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我们建议:
第一,加强法治化市场环境的建设,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法治化的市场环境是促进资本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稳定预期的重要保障。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全面清理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健全政策出台的决策程序,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法定等依法决策机制,避免规章制度制定的随意性、盲目性、不透明性。重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行政效率提高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则。
第二,借鉴国际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定位重点改革方向。针对施工许可办理、纳税、开办企业、中小投资者保护、电力获得、开展跨境贸易等主要落后领域,推进相关改革措施的出台和落实。进一步梳理审批流程、手续费用,推动施工许可办理、纳税、开办企业、电力获得、开展跨境贸易等方面效率的提高。加快推动税制改革,可通过继续降低间接税比重,逐步搭建直接税框架,为企业减负。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外收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总结境内外先进经验,如新加坡的法治优先模式,中国香港地区的国际化优先模式、深圳市的效率优先模式,鼓励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推广应用。
第三,精准定位企业需求,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措施。地方政府要转变观念,加强服务意识,以企业的需求为中心,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主动创新服务措施。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与高校、金融机构等合作举办教育培训班,在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和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健性,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治理机制。秉承开放合作的理念,打破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交流,搭建产业项目的投资、合作平台,为企业发展拓展市场空间,实现信息互通、客源互送和利益互惠。
第四,立足实体经济改善金融服务,加强现代金融环境建设。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继续推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的同时增强汇率弹性。根据经济发展动力的变化,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差异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要加快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和推出与中小企业、轻资产行业相适应的信贷模式和产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服务的便捷性。立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优化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债券融资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更好满足不同企业的发债融资需求。健全宏观审慎监管、金融机构退出等制度建设,形成以市场原则为基础的市场退出机制和破产法律制度。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业态的监管。
第五,多措并举、长短结合,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综合成本。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持合理的工资增长,各地最低工资的调整应充分考虑当地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情况。增强企业社保缴费比率的灵活性,在经济下行、企业经营普遍出现困难时,可考虑出台社保缓交政策;考虑根据企业年平均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差异,降低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保缴费比例。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措施,为企业设立和生产经营创造便利条件。建立全国统一的物流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的清理整顿;鼓励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物流企业的规模效应;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交通枢纽节点布局,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市健康发展,避免房价大起大落。
第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社会诚信水平。要按照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强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系统,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快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互联网金融活动等纳入征信系统。建立政务诚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查询和使用政务诚信记录工作试点,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逐步促进社会诚信水平提升。
第七,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建立全面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为更好地激励各地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更客观、全面地反映中国营商环境情况,更好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可考虑建立中国营商环境统计制度。在借鉴国际机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合理部分的同时,立足中国实际情况,建立并定期公布相关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