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对气候变化成为重要的合作新领域
太平洋岛国海拔普遍较低(如基里巴斯多属低平的珊瑚岛,最高处也只比海平面高2米),是气候变化的直接受害者,面临减排效果滞后、自身守土无力、购土移民无望的三重困境。近年来,岛国积极行动,利用既有的地区合作机制和联合国这一国际舞台,在气候变化这一事关自身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做出了巨大努力。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等历次气候变化大会上的强烈呼声,更是引起了全球关注。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太平洋岛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无疑具有许多共同利益,双方都认为: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资金和技术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发达国家应带头执行更为严格的减排标准;发达国家应尊重发展中国家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等等。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展现出的大国风范让岛国十分兴奋;尤其是在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横生枝节的情况下,中国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坚力量,这也让岛国对中国寄予了更高期望。目前,中国一大批旨在增强脆弱国家和地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倡议和项目被提出并逐步开始实施。例如:2015年,中国宣布设立200亿元人民币的“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重点为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实物和设备援助,为其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政策规划、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2016年,中国启动了“十百千”项目,在发展中国家设立10个低碳示范区,开展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以及提供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的培训名额。
与此同时,中国对太平洋岛国的气候援助和双方的气候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10年,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就以“推广新能源,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为会议主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在2012年11月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2年度报告》,明确提出将帮助岛国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作为援助重点。在2013年第二届“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上,中国承诺为岛国提供低碳产品,援建绿色能源项目,为岛国的极端天气预报预警、海洋环境监测等提供帮助。2014年,习近平主席在与8个建交岛国领导人举行集体会晤时,提出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为岛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提供节能环保物资和可再生能源设备,开展地震海啸预警、海平面监测等合作。2017年,《“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明确提出,支持沿线小岛屿国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愿意在应对海洋灾害、海平面上升、海岸侵蚀、海洋生态系统退化等方面提供技术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