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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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支出水平、构成及分层概况

CFPS 2014采集的家庭支出数据的问卷内容与2012年基本一致,但在个别项目的提问方式上有所改进,对一些支出项目进行了合并或拆解,以便受访者更好地回忆和回答。2014年的家庭总支出包括四大类:(1)居民消费支出,指的是家庭日常的衣食住行用的开销,这是家庭总支出的最主要内容(占87%)。它具体包括八个子类: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及日用品、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其他消费性支出。(2)转移性支出,包括家庭对非同住亲戚和朋友的经济支持、家庭的社会捐助,以及家庭重大事件中礼金或礼物的支出。(3)保障性支出,包括家庭购买各类商业保险的支出。(4)建房或购房的贷款。我们在附录表A3-1中汇总了四类支出涉及的具体项目。本报告分析的家庭支出正是这四大类合计的支出及其人均支出。

接下来,我们将具体分析2014年中国家庭支出的水平、构成和分化程度。分析所基于的样本是剔除分析变量缺失值后的全国再抽样样本。[14]

2014年全国家庭的总支出中位数为38,200元,人均支出的中位数为10,016元。其中,农村的总支出中位数为29,360元,人均支出为7,298元;城镇家庭总支出的中位数为48,680元,人均支出为13,609元,城镇家庭在总支出上的中位数是农村家庭的1.7倍,人均支出上为1.9倍(见表3-1)。

表3-1 2014年全国及城乡家庭总支出、人均支出的平均数(单位:元)

注:全国N=6,685;农村N=3,555;城镇N=3,130。如无特殊说明,样本量下同。

图3-1描述了2010年至2014年CFPS三期调查数据反映的城乡家庭人均支出中位数上的变化。我们看到,从2010年到2014年,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城乡家庭的人均支出水平均有所上升,但城镇家庭的人均支出水平在名义上的增长要快于农村家庭,名义支出的4年平均增长率在城镇为8.0%,在农村为6.5%。

图3-1 2010—2014年分城乡家庭人均支出中位数(单位:元)

从支出的构成上看(见图3-2),食品支出排在家庭总支出的首位,至少占总支出的四分之一;其次是居住及房贷支出,两者共计占17.2%;排在第三位的是转移性支出,包括给非同住的亲戚亲属和朋友的经济支持、社会捐助和人情往来支出。其余的支出项目按其占总支出的比重从高到低依次为家庭设备及日用品、医疗保健、文教娱乐、交通通讯,及合并了衣着、保障性支出和其他消费性支出的其他支出项。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和农村家庭的支出结构基本上一致,除了城镇家庭样本在食品、家庭设备及日用品的支出上稍高于农村家庭,而农村家庭样本在医疗保健、转移性支出上稍高于城镇家庭。但统计检验发现,总体中城镇和农村家庭的各项支出比重上的差异均不显著。换言之,我们可以认为城乡家庭在支出构成上基本一致。

尽管城乡家庭在支出的构成上已基本一致,但在分项支出的水平上却差别很大(见图3-3)。城镇家庭在每一项支出上的均值都高于农村家庭,尤其体现在家庭设备及日用品(城乡比为2.0)、食品(城乡比为1.8)、文教娱乐(城乡比为1.7)、居住及房贷(城乡比为1.5)。

图3-2 2014年全国、城镇和农村的家庭总支出构成(单位:%)

注:外环为全国;中环为城镇;内环为农村。

图3-3 2014年城镇和农村家庭的主要分项支出均值(单位:千元)

支出结构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家庭在各项消费需求上的比重,我们看到,当今城镇和农村家庭在消费需求上已经相当接近,但是城镇家庭在满足各项消费需求上的支出水平均高于农村家庭,这既可能是由于城镇各项生活成本均比农村高,也有可能是因为城镇家庭在同类需求中追求更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

上述结果表明,城乡家庭在支出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支出水平和增长上:城镇家庭的支出水平明显较高、增长较快,这意味着家庭支出水平的城乡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家庭支出的分化不仅体现在城乡之间,还体现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家庭之间。表3-2展示了用家庭人均支出计算的全国、农村和城镇的基尼系数,以及人均支出排在最高10%位置上和最低10%位置上家庭的支出比值,即90/10比值。两者均显示,家庭在支出上的分化程度低于收入上的分化程度。[15]全国的基尼系数和90/10比值要高于城镇和农村内部的基尼系数和90/10比值。这可以再次肯定之前的发现,即家庭之间的支出不平等有一部分是来自城乡差异。但是,无论是城镇内部还是农村内部,家庭之间也存在巨大差异。

表3-2 2014年全国、城乡家庭人均支出的基尼系数和90/10比值

注:基尼系数的计算使用家庭人数加权。

前面提到了从2010年到2014年家庭支出的增长幅度在城乡间不平衡,其实支出增长的幅度在不同收入分层的家庭之间和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地区之间也有差异。为了反映变化的来源,我们比较了处在2012年各收入分位数分组上的家庭其2014年与2012年支出比值的中位数的变化。如果该比值高于1,说明这些家庭两年间经历了支出增长,而低于1则说明两年间家庭的支出在绝对数上有所下降。从图3-4可以看出,所有收入分位数上的家庭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都经历了支出增长(比值均大于1),但增长的幅度却不一致。从全国的情况上看,位于收入分组排名约70%—80%的中高收入家庭的支出增长最快。但这掩盖了城乡内部支出增长趋势的差异:在城镇,支出增长幅度最大的是中低收入家庭(如排在收入分组最低30%的家庭),高收入家庭的支出增长幅度相对较低;而在农村,收入越高的家庭支出增长的幅度越大。

图3-4 不同收入分位数的家庭2014年与2012年人均支出的比值lowess曲线

注:收入分位数是按家庭在2012年时的人均收入分组;城镇和农村也是按2012年的家庭居住地的城乡归属划分。

图3-5展示了各省人均GDP的对数与家庭支出增长的关系。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与图3-4中家庭收入地位与支出增长的关系相似,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城镇家庭支出增长幅度较大,而农村家庭则是越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家庭支出增长幅度越大。

支出的增长与收入的增长不同,支出的增长一方面反映的是生活质量的上升、内需的增加,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生活成本的上升。为了了解支出的增长到底是生活质量的提升还是生活成本的增加,我们可以从收入与支出的关系来考察:如果支出的上升仍伴随着收入的积累,则可以认为这种增加主要还是生活质量的提高;相反,如果是入不敷出,则意味着支出的上升可能给家庭带来负担。我们在图3-6中对收入处在不同位置的城乡家庭计算了其家庭总收入与总支出之比的中位数,如果该比值等于1则意味着收支大致相抵,大于1意味着积累,小于1则意味着入不敷出。我们以人均收入的四分位数将家庭划分为低收入(0%—25%)、中低收入(25%—50%)、中高收入(50%—75%)和高收入(75%—100%)四组。分析发现,尽管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的支出水平均较之往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最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低于支出,而中低收入家庭收支持平,几乎没有积累。相比之下,中高收入和高收入家庭在支出提高的同时还享有较高的收入积累。在此方面,农村中高收入和高收入家庭的收入积累比例高于城镇。由此看来,低收入家庭名义支出的增长很可能是由于基本生活成本上升导致的,而高收入家庭名义支出的增加则反映了这些家庭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图3-5 各省2013年GDP的自然对数与家庭2014年与2012年人均支出的比值

图3-6 2014年家庭人均收入各四分位数上的城乡家庭的总收入与总支出的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