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总则中规定,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按照这些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
(1)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发展党员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就是要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发展党员工作,要克服掌握党员标准不全面的现象。
党的基层组织在做发展党员工作时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要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衡量一个人政治上是否成熟、能否加入党组织的第一标准。
发展党员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根本上讲,政治标准首先是思想标准。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远比解决好行动上入党的问题难得多。很多党员同志在入党之初,誓言铮铮、信念如山,却禁不住实践的考验,在“糖衣炮弹”下思想滑坡,触犯党纪国法。对发展对象提出“政治标准”要求,就是要从发展党员之初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持党的基因先进、纯洁,将思想上不合格、不过关的拒之门外,防止“带病入党”。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
(2)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
慎重发展党员是坚持党员标准的重要条件。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坚持慎重发展。慎重发展有三层含义:一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一定要谨慎,不能马马虎虎,要防止各种投机分子和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确保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二是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经常性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能搞突击发展,也不能搞“关门主义”,停止发展。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议事日程加以重视。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宁可少些,但要好些。实践证明,这样做对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非常重要。
不能为了党员的数量而降低质量
王稼祥是我党和新中国对外工作的开拓者之一。1938年3月,在全民族抗战的新形势下,中央形成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以后,吸收了大批优秀分子入党。党的队伍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某些地方党组织追求新党员的数目字,进行所谓发展党员的突击运动,集体加入与不经过个别的详细审查地征收党员,这就影响了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
为了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党,作为党的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者,王稼祥指出:“假若为了党员的数量而降低党员的水平、党员的质量,便是离开了列宁主义,而会堕落到孟什维克马尔托夫的观点‘党员的称号散布的愈广愈好’。党中央决定上说‘纠正追求数目字与采用突击方式的错误。只求精不求多’,正是反对上述的错误意见。”“苏联在一九一七年四月时,只有八万党员,在八月时只有二十四万党员,然而取得了一万万六千万人口的国家在世界上第一次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
均衡发展党员着眼于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和纠正“分指标、卡比例”等错误做法。
(3)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党是由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入党、入党意味着要干什么的时候,入党后他们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他们就不可能用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起不到党员应有的作用,甚至会损害党的形象。因此,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对一些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无论其社会声望多高,或在工作中作出多大贡献,都不要把他们拉入党内。只有当他们自愿、积极提出入党申请以后,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所谓“个别吸收”,是指发展党员要在认真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个别履行入党手续,不搞集体发展或成批发展。
当然,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申请人入党。一次支部大会可以同时发展两个或几个人入党,但必须逐个履行手续,逐个讨论、表决通过。这样做,既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也便于与会党员进行表决。
(5)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规定,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这就是要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性、反对派性,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能把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
突击发展党员,是指不坚持党员标准,违反党章规定,草率从事,在短时间内大批发展党员。这种做法,只考虑某种需要,不顾客观可能,使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给党的建设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必须禁止突击发展党员。
发展党员也不能采取关门主义政策。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涌现,他们迫切要求参加党的组织,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需要不断通过吸收新鲜血液来进行正常的新陈代谢,充实和壮大自己的队伍。党的基层组织也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党员,以保持经常富有朝气和活力。有的地方或单位党的力量薄弱、领导班子成员后继乏人,以致各项工作都上不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多年不发展党员。实践表明,关门主义不利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