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6章 我们为什么要学汉语?
马尔斯骑虎难下,教务主任出来和稀泥,想要结束这场争执:
“马尔斯老师。校长十分钟后要讨论下学期的学校工作项目,您是不是该去准备了?“
这个借口拙劣得令人发笑。校长周一才开例会,今天是周三。
但马尔斯仿佛抓住救命稻草般,整了整领带:
“当然。作为剑桥认证的学术总监,我确实有很多重要工作。“
他转身时故意撞向秦墨的肩膀。
秦墨摇头失笑。
真是一个二逼的装货。
……
秦墨回到家中,沏了一壶热茶,洗了个澡,然后倒在床上,睡得极沉。
他太久没有真正安稳地合过眼了。
这些年,他走过山川,挖过碑林,抄过孤卷,讲过千言。
只为将汉语从泥沙中捞起、擦亮。
可在很多个深夜里,他常常问自己:
——真的还会有人愿意听吗?
——他讲的这些字,真的还有人愿意学吗?
第二天,秦墨来到北大附中。
正式开始开课,负责教高一(9)班的语文课。
上午第一节课,秦墨走进教室,走上讲台,没有自我介绍,也没有翻开课本。
只是静静地在黑板上写了七个字:
“为什么要学汉语?”
他写得很慢,每一笔都像是刻下去的。
讲台下,学生们窃窃私语。
这时候,一个男生小声笑了:
“还不就是为了增强体质。”
秦墨放下粉笔,目光扫过全班:
“你现在可能觉得,汉语没什么用。
“但当你走出国门,有人问你:从哪里来?
“你说:大夏。
“然后他问你:大夏话怎么说?
“你答不上来——”
秦墨停顿了一下,声音平静:
“那一刻,你自己不觉得尴尬吗?”
教室里彻底安静了。
“一个连自己国家文字都不懂的人,别人凭什么尊重你?”
秦墨拿出一个木盒,打开后,里面是一叠泛黄的家谱。
“去年,我在乡下,遇到一个老人。
“他指着祖坟的墓碑问我:这上面写的什么?
“我告诉他:这是你高祖的名字,他生于道光年间,是个教书先生。”
秦墨抽出一张照片,投影在屏幕上。
那是一座荒草丛生的坟茔,墓碑上的字已经风化模糊。
“你现在觉得汉字没用,可当你回家扫墓,站在墓碑前,看着先祖之墓,却不知他姓甚名谁。
“连自己祖宗的名字,都认不出来——
“你们不觉得可悲吗?
全班沉默。
秦墨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铜钱,放在讲台上。
“知道这是什么吗?”
学生们摇头。
“这是开元通宝,唐朝的货币。
“上面这四个字,让当时的岛国、高丽、南越,争相模仿。
“而多年后——”
秦墨猛地拍下黑板,震得粉笔灰簌簌而落:
“你们未来的子孙,却连这四个字都认不出来。”
教室里鸦雀无声。
秦墨通过投影仪,展示了米国最权威的媒体《纽约时报》的报道。
“这是《纽约时报》的报道。
“他们在头条刊登的一句话——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汉语学习者人数持续下降。
“他们最关注的不是我们的导弹,我们的飞机,而是——
“每年减少的汉语学习者数量。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米国清楚:一个忘记母语的民族,永远站不起来。
“你们以为不学汉语,世界会容你吗?
“你不学,你不写,世界就会替你写。
“你不写仁义,他们就替你写,那是东方的虚伪。
“你不写忠孝,他们就替你写,那是集体主义束缚。
“他们替你写,大夏的一切,写到有一天——
“你信了他们写的版本。”
一个本来在玩笔的女生,手指悄悄停下。
后排打瞌睡的男生,脑袋也抬了起来。
有人眼眶微热,有人喉咙发紧,不知怎么面对。
黑板上的七个字,像压在心头的千钧巨石。
所有人都在反思。
直至下课铃响,没有人动。
时间仿佛停滞在这一刻。
直到秦墨走出教室,学生们才如梦初醒。
后排一个以前看不起汉语的学生,翻开笔记本第一页。
然后,郑重地写下了,他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用心写的汉字:
“根。”
……
在学校的一天,很快度过。
放学铃声刚响,秦墨收拾教案,缓步走出教学楼。
夕阳西斜,校园里的学生三三两两地结伴离开,用英语交谈,偶尔夹杂着几句生硬的汉语。
秦墨刚走出校门,就听到一阵刺耳的扩音器声——
“英语,是通往世界的钥匙!”
秦墨脚步一顿,循声望去。
校门外,两个白人男子正在激情澎湃演讲。
其中一人,秦墨见过。
正是昨天在教务处,与他针锋相对的白人外教马尔斯。
两人面前围着一群学生,有的好奇驻足,有的匆匆一瞥。
他们对着一群放学的学生和路人,表情激昂,语气高亢演讲:
“全球90%的科技文献用英语撰写!”
“80%的国际会议以英语为第一语言!”
“掌握英语,就是掌握未来!”
他的搭档则举起一份报纸,上面赫然印着标题:
“冷门语言专业的就业竞争力持续下降!“
秦墨眯起眼睛。
这两人没有直接攻击汉语,但每一句话都在暗示——
学汉语没用,学英语才是王道。
还不待秦墨发作,学校保安很快注意到校门口的骚乱,大步走过去,厉声呵斥:
“这里不允许私自聚集!赶紧离开!”
马尔斯摊开手,故作无辜:
“我是学校的外教老师,我们只是在分享知识。”
学校保安不为所动:
“哪怕是玉皇大帝,要演讲去别处,别在校门口影响秩序!”
马尔斯耸耸肩,和同伴对视一眼,不情不愿离开。
但他们并没有走远。
秦墨站在原地,冷眼看着两人转移阵地。
马尔斯二人从北大附中的校门口,转移到了几条街外的商业街,继续演讲。
只要被人驱赶,他们就换个地方演讲,不停的宣扬英语的优越性。
秦墨不由皱眉。
因为他很清楚,人不会无缘无故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马尔斯是北大附中的高薪外教,下班后可以舒舒服服享受,何必跑到大街上演讲?
除非,有人给了他更大的利益。
事实上,秦墨的猜想八九不离十。
米国正在执行语刃计划,而马尔斯跟另一个白人,正是被收买的对象之一。
他们任务就是把汉语的名声搞臭。
让大夏无人学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