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中欧关系发展简述
中国和欧盟(欧洲经济共同体)于1975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彼时,在欧洲经济共同体与中国开展的外交活动中,更多以经济方面的合作为主。1978年,中欧双方签订了贸易协定,并建立了联合贸易委员会。这是两国经贸关系发展的重大突破。双方承诺在多个贸易领域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随着中欧经贸关系日益密切,1985年中国与欧洲经济委员会签订了新的经贸合作协议。该协议成为中欧关系法律框架的重要构成内容。1989年,因天安门事件,双方关系进入低谷。与此同时,中欧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1993年欧洲联盟(以下简称欧盟)正式成立后,其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方面的权利得到拓展,欧盟也更加关注与中国在经济领域以外的双边合作。1994年,欧盟出台《新亚洲战略》,开启了与亚洲主要国家新的政治对话。1995年,欧盟发布第一份对华纲领性政策文件——《欧中关系长期政策》。该政策文件为中欧关系的未来发展描绘了蓝图,不仅对双边关系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也成为日后欧盟成员国一致对华行动的交往准则。1998年,欧盟发布第二份对华政策文件——《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提出“将中欧关系提升到与欧美、欧日、欧俄同等地位”,并将多年来双方在人权方面的对抗转为对话,与中国建立“建设性伙伴关系”。中欧双方决定每年进行一次领导人高峰会议,使双边政治关系更近一步。时任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宋明江指出:“中国和欧盟是世界舞台上两支重要力量,相互没有根本利害冲突,在许多领域有共同点和互补性,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中欧加强合作符合双方利益”(魏崴,1998)。
中欧“建设性伙伴关系”在2001年升级成为“全面伙伴关系”后,2003年9月,欧盟发布第四份对华政策文件——《欧中关系的共同利益与挑战——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2003年10月,中国政府对欧盟作出积极回应,发布了第一份《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随后双方在10月底举行的第六次领导人峰会期间正式宣布确立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欧关系进入全新阶段。从此,中欧在数十个领域开展了行业双边对话与合作,包括农业对话、民用航空、消费者产品安全、教育、文化、环境、能源、信息社会、海上运输等。中欧关系也被称为进入了“蜜月期”。从2004年起,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然而,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欧盟方面的对华政策开始由友好合作逐渐转向强硬。2006年,欧盟发表《竞争与伙伴关系:欧盟—中国贸易与投资政策》和对华政策文件《欧盟与中国:更紧密的伙伴,承担更多责任》。这两份文件标志着中欧“蜜月期”正式结束,成为双边关系转变的重要节点。随着欧盟对华贸易逆差的逐年增长,双方贸易摩擦增多,同时,欧盟指出其在中国投资受到多重制约和阻碍,导致中欧贸易的不平等关系。2007年和2008年德法高层领导人会见达赖也致使中欧关系陷入紧张,直至2009年温家宝总理访问欧洲,双边关系才得以缓解,2010年双方将高层对话机制升级为年度“高级别战略对话”,中欧关系逐渐恢复。在2011—2012年欧盟发生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之时,中国政府对欧元区有关国家积极伸出援手,帮助其渡过难关。中国对欧元区遭受主权债务危机严重的国家的帮助被称为“雪中送炭”,这些欧盟国家也被认为因“登上了中国快车”而可以摆脱危机(Lai & Zhang,2013)。
2013年11月20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会见来华出席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时对中、欧做出如下评价: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联合体,中、欧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两大力量”;作为世界上两个重要经济体,中、欧是促进共同发展的“两大市场”;作为东西方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中、欧是推动人类进步的“两大文明”。2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同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主持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双方共同制定《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China-EU 2020 Strategic Agenda for Cooperation”)。这一全面战略规划确定了中、欧在和平与安全、繁荣、可持续发展、人文交流等领域加强合作的共同目标,促进了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在未来数年的进一步发展。
2014年3月31日,习近平主席在布鲁塞尔与时任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举行会谈时,首次提出“共同打造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同年4月,中国政府发布第二份《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希望双方在“战略伙伴关系”达成十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互利共赢的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规划今后五到十年的合作蓝图,以推动中欧关系实现更大发展。遗憾的是,欧方并未对此做出积极回应。
长期以来,并未从2008—2009年经济危机中完全缓解过来的欧盟一方面面临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和随后的难民危机;另一方面,欧洲内部的民粹主义和极端主义逐渐抬头,欧盟在应对自身危机的同时,也关注到中国的崛起及其带来的影响。2016年6月22日,时隔10年,欧盟再次发布对华政策文件:《欧盟对华新战略要素》。虽然,从文件内容上看,在对华战略认知和核心政策立场上,欧盟保持了其政策的连续性,但是在对华关系上,欧盟更加注重利益和价值观之间的谨慎平衡,同时对中国崛起产生的影响给予特别关注。这一方面反映出欧盟仍然把中国置于全球战略框架的重要位置,希望与中国在全球治理的许多关键领域加强合作;另一方面也展现了欧盟对中国发展的所谓不确定性的隐忧,表明了双方政治互信仍然不足的现实(房乐宪、关孔文,2017)。
2018年12月,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15周年、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机制建立20周年之际,中国政府发布第三份《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旨在与时俱进、继往开来,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方向、原则和具体举措,推动中欧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然而,2019年3月,欧盟发布《中欧战略展望》对华政策文件。该文件对中国的定位有所改变,一方面认为中国再也不能被视为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指出中国对欧盟同时具有多重身份——欧盟寻求与之紧密协调目标的伙伴国家、欧盟寻求与之平衡利益的谈判伙伴以及欧盟的经济竞争者和制度性对手。这给中欧关系的发展进一步蒙上了阴影。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中欧领导人在线上举行第二十二次会晤,共商双边关系发展与全球格局转变。会晤中,双方重申了在2020年达成中欧投资协定的目标。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德国总理默克尔、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共同举行中、德、欧领导人会晤。会晤提出中、欧要做维护全球和平稳定的“两大力量”,要做推动全球发展繁荣的“两大市场”,要做坚持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的“两大文明”。同时,中、欧双方宣布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这有助于深化双方互利合作,进一步巩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贸基础,并进一步增强中欧双边政治互信。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冲击,而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0年,中国超越美国成为欧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2020年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顺利完成。然而,2021年3月欧盟突然对中国进行无理制裁,中方也以反制裁回击,随后,欧洲议会在2021年5月冻结中欧投资协定,再加上下半年成员国立陶宛对“一中政策”的挑衅,中欧关系发展的变数增多。
总之,一方面,从双边建交以来,中欧关系发展迅速,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经贸关系也成为双边关系的压舱石;另一方面,随着双边合作程度的加深和广度的加强,中国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提高,中欧双方摩擦也有所增多。此外,“中国威胁论”论断在欧洲的“复苏”不仅使欧盟进一步调整对华战略,而且以恶意来揣测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共建的“16+1”合作机制,视其为中国的“地缘政治战略”与“分裂欧洲行为”。
然而,在当前的国际背景下,中欧关系的发展前景是广阔的。在美国推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与“美国至上”的大背景下,中欧双方拥有巨大的合作发展潜力。作为当今国际格局中的两支重要力量,中欧有能力也有责任在保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应对气候变化、反对技术霸权、完善全球治理等领域加强互惠平等合作,高举多边主义旗帜,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