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章 建国后动物不准成精
“管他变味不变味的,就那意思。他们巴不得你天天来吃,哪天你要不来,他们还得问我是不是饭菜不合你胃口。”
“……行吧,也总不能天天来。”
“是我就天天来白吃,不过你脸皮薄……随你了,反正你明白他们非常欢迎你就行了。”
“嘶,”田源注意到他的用词,“我说你小子,怎么一口一个他们的?界线画得这么清,合着这小摊没你的份?”
“还真没!”
“那你一天天跟着他们屁股后面忙得跟狗一样,到底图个啥?”
他瞟了眼圆润白嫩的老板娘,压低声音,“别是图别人漂亮的堂客吧?”
“哥!你是我亲哥!”
事关女人清白,郑午急了,“这话可不兴乱说。我是那种人吗!”
田源嗤之以鼻,“当谁不知道人家天天给你送饭洗衣似的。”
“那不是救了她老公嘛,你又不是不知道。”
“嚯,又不图人又不图钱,那你出厂干吗?你说的事业就是给别人帮摊?还不要钱那种?你这是要当圣人?”
“我就是帮几天忙,等李哥他弟弟来了,我就功成身退。”
“这样啊……”
“说半天,你也没说你自己要干啥,我还等着你赚个万儿八千的,才敢跟你爸妈通气呢。”
郑午又跟他嬉皮笑脸,“谢老班长帮我兜着。我的事业暂时保密,等做上趟才会告诉你。”
“得,看样子问不出来了,我也不讨人厌了,走了。”
“田组长,先等等。”
一直抽空盯着这边的王芳赶忙把田源叫住,又从灶台下拿出两条烟送过来,“昨天的事多谢帮忙,一点东西,是我们大家的心意。”
这也是应有之意,毕竟田源都提着凳子帮他们出头。
“这怎么好意思。”
田源一边客气一边把东西接过来。
郑午笑道:“有一条是刘海龙的,他叫人来帮我们壮了声势,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用你教?给老子滚!”
然后田源拎着两条烟自己滚了。
今晚生意又比前两晚更好。
直到半夜一点,他们才送走最后一个客人。这位客人也比较特殊,看着还没满16岁,刚到工业区,没等着老乡,钱也被偷了。
王芳见他哭丧着脸站摊边,也不点单,净顾着咽口水了。
问了问,原来都是异地求生的可怜人。
她人心软,炒了盘米粉给他,还给了他十块钱,教他先去对面三楼的招工老板那里对付一晚,只要两块钱,那里住的都是进厂出厂的外来人员,虽然很可能得挤着打地铺,总比在外面睡屋檐给西北风吹要好,明天天亮了再去等老乡,也安全。
小伙子千恩万谢的去了。
郑午看在眼里,觉得自己没帮错人。
他前世被生活毒打了几十年,依然没修炼到铁石心肠。
明明自己过得不如意,却看不得人间疾苦。
这个时候夜市街已经没几个摊了,他们也收拾家当往家赶,路过路口的公厕,三人都想上厕所,周围除了几条觅食的野狗,也没有什么人,东西也不值钱,就干脆都去了。
反正钱都在腰上绑着呢。
两个男的正在幼稚的比长短,突然听外面王芳一声惊叫,“李得宝快出来”,老李还以为她遇到抢劫的了,人身上带着一腰包的钱呢,他唰的拉上拉链就冲出去了。
郑午立刻听到他恼火的骂骂咧咧,连忙也跑出去,却看到两口子手忙脚乱的撵狗,十只条大狗正围着他们的推车撒尿。
带头的正是大黄。
三次没尿成车轱辘的那条大黄。
旺财也知道拉帮结派。
它这次带着一大帮小弟们宣誓主权来了。
这些狗在夜市街混久了,成了土霸王,也不怕人,尽围着车,边转边尿,两口子撵了几次才撵光,推车轱辘下都尿湿一大摊。
大黄终于标记成功,昂头挺胸的带着小弟们去祸祸别的车轱辘了……
李得宝也是哭笑不得。
“这死狗记性这么好,肯定要成精,”
“不会的。”
郑午一口否定。
“为什么?”
“因为,建国后动物不准成精。”
可惜两口子还是不懂这梗。
郑午颇有些萧瑟。
没损友一起笑梗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回去后,例行清点,又是大赚的一天,收摊前已经吃过宵夜了,郑午收拾收拾准备上楼休息,正在听收音机的李得宝却跑出去大呼小叫。
“芳儿,明天要下雨。”
陈老板的房子基本家具都有,但并没有电视机,三人平时都忙,也没有打发时间的需求,只睡觉前听听收音机,就当催眠了。
摆地摊后,李得宝就对天气预报上心了。
“大惊小怪。”
正在洗衣服的王芳立刻怼来一串连珠炮,“下雨就不能出摊了?你不会扯篷子?不会撑伞?咋的,刚赚两天钱你就娇贵起来了?淋不得雨了?你也不属羊的呀?”
“……龟婆娘,我说一句,你说十句。”
“不说你要上天。”
川渝暴龙名不虚传。
郑午忍着笑,赶忙遁了。
次日,他们还是减少准备食材。
毕竟天气不好,人流量肯定要受影响。
两口子在楼下拾掇着菜,郑午在楼上唰唰的写书,互不打扰。
他们也不问他天天躲屋里写的啥。
更不担心郑午不找事做。
夜市街太赚,养他三年两载都不成问题,何况单算这三天进账,就要分给郑午1200,交一年房租绰绰有余,还剩下大几百,伙食费完全够用两三个月了。
当然,他们之间已经不能用钱来衡量。
光救命之恩,就够他们记一辈子了。
尤其是现在帮他们赚钱、替他们出头后,他们是真的想早晚三柱香把他当财神和关公一起供起来。
如果年龄允许,王芳真会干出让老公磕头认爹这事来。
郑午并不知道那小两口打算供养自己,还在桌前伏案疾书,为他的小目标艰苦奋斗。
窗前的荔枝树已经抽了新芽,新绿叠着老绿,被淅沥沥的春雨温柔洗刷着,生机盎然。
就像郑午的笔尖一样,充满希望。
到出摊吃饭前,写了差不多7千字,字数依然在进步,他很满意,又看了眼墙上张敏的画报,他就喜欢她那双媚眼。
看谁都拉丝。
写累了看上那么一眼,就像和情人用眼神开车一般,美滴很。
虽然她是五哥他弟的女人,但惦记的人又不止他一个。
想想也是,他二十一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看头母猪都眉清目秀,更何况是这等尤物。
嗯。
他大抵是饿了——周.郑午.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