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源头活水:中国商业伦理传统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在考察福建尤溪朱熹园时谈到,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特别重视挖掘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精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把其中的精华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宋儒朱熹有诗云:“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万余年天光云影,东方沃土,黄河滚滚,中华儿女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和而不同,创造了独树一帜、傲然于世的东方文明,也孕育了极具特色和智慧的中国经济思想和商业伦理。如西方所谓的“经济”(Economy),在中国则被称为兼具智慧和情怀的“经世济民”“经邦济国”。中国古代典籍浩繁,从原初的“诗书礼易春秋”到历朝历代“商书”“食货志”“盐铁论”“地方志”乃至《士商类要》《商贾便览》等,伦理尤其是商业伦理思想弥漫其间。除经典史籍外,本章亦参照今人编著的各种经典“中国哲学史”“中国伦理学史”“中国商业史”“中国市场史”“中国货币史”“中国经济思想史”等与商业伦理相关的高质量文献资料,以多学科视野多方采薏,取众所长。
一、上古重商基因与熏风阜财、和谐万邦思想之形成
在秦汉之际重农抑商思想和政策产生之前,我们的远古祖先并不轻视商业,更没有抑制商业,相反,还对商业表现出极大的重视,形成文明源头上的重商文化基因。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的奠基者、著名经济学家胡寄窗先生在其著作《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就特别提示:“总之,在战国以前的文献中找不出任何轻视工商业的迹象。这一点凡是研究经济思想史的人,不论中外都应特别注意。”
如中华文明源头上的“五经之首”《易经》已有记载:“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汉代王弼认为:“噬嗑,合也。”唐代孔颖达说:“日中为市,聚合天下之货,设法以合物。”宋儒朱熹直接解释为:“日中为市,上明下动。又藉噬为市,嗑为合也。噬嗑即为市合也。”概括而言,《周易》里记载了中华远祖炎黄时期的“市场行为”,证明我们祖先从文化源头上就重视市场交易和商品流通,相信物(货)通才能民富人和,初具了“万物互联”“政通人和”的思想。
《易经》中还记载:“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这些先帝“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可见黄帝时期,我们的先民已懂得工商之利,并有了宏观经济学的视野,把商品流通、工商业发达看作广利天下之民的正业。进入尧舜禹的文明觉醒时代,尧提出:“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成为中华文明源头上和睦、厚民思想的基因。而舜“贩于顿丘,就时负夏”(《尚书·大传》),不仅倡导商品交换,为商业的发展创造条件,而且还亲自带领团队从事商品交换活动,足见先人对商业的重视。最能体现我们商业文明醇厚本色的莫过“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孔子家语》)和“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礼记·乐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成语“熏风阜财”就此诞生,这一文献也交代了传之久远的“舜有厚德”的缘由。五弦琴歌《南风》是帝舜定都山西盐池以后,到盐池视察时站在卧云岗上的一篇即兴之作,被后人认为是最早咏颂盐业的诗歌。综合众多学者的考证,舜帝的活动区域大致在鲁西豫北晋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遗址带上,属上古东夷文化区,其重视商品流通和财富积累以让人民解财货之忧、脱困穷之苦的思想与姜太公“农、工、商三宝并举”、管仲“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史记·齐太公世家》)的重商富民政策传承不绝。丰厚、扎实的历史文献与考古成就告诉我们,中华文明源头上是重商主义的,舜贩于顿丘,王亥服牛贸易,伊尹、姜太公、鲍叔牙、管仲、宁戚、百里奚、弦高、计然、范蠡、子贡、白圭、猗顿、郭纵、吕不韦,古代商业活跃的时空里群星璀璨,中华商业伦理的源头样态都体现在他们的道德风范和职业操守之中。
“大禹治水”更是我们熟悉的历史典故。《尚书·虞书·益稷》记载大禹治水过程中,会“懋迁有无,化居。烝民乃粒,万邦作乂”。就是让各地老百姓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于是,各部落百姓就安定下来,各诸侯国都得到治理。通过对文献的分析,我们能充分体悟和感知到祖先“通商为公”“富民安邦”的政治追求,这是理解我们特有的东方商业价值和商业伦理的历史背景和历史逻辑。“禹在位时,两会天下诸侯,其一会于涂山,其二会于会稽,执玉帛者万国。玉为五等之圭,而帛则为䌲玄黄三色之币,观当时朝会之盛,则商业交易之繁荣,可以知矣。”[3]这段文献道出了著名成语“化干戈为玉帛”的历史场景,足见禹夏治国之智慧。他重视商业交流,促进市场繁荣,丰富人民生活,用互市和合作替代战争,实现不同族群团结合作以构建越来越大的华夏共同体。这就是我们文化中颇具东方特色的商业伦理系统之源头活水,属于我们东方商业伦理系统中的“大伦理”,或叫伦理体系的“大传统”。这个“大传统”就是要用“共同富裕”来协和万邦,用市场和商业运作来化解战争,以利于更大共同体的长治久安和生生不息。
二、夏商之际:商业价值、商业正义之发现
就“国家”形态的中华文明而言,夏王朝建立后,经过约200年的发展,在河南偃师二里头建造了同时期全国范围内规模最大的都邑,初步形成以青铜器和玉礼器,以及铃和磬等构成的礼乐制度,有了初级王朝的文化气象。在这一历史阶段,出现了父传子、家天下的政权体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国家机构,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礼乐制度,出现了比较规范的文字,科学技术、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快速发展,划时代的青铜文化闻名中外。在河洛文化周遭出现了巴蜀文化、吴越文化、楚文化、燕赵文化和齐鲁文化等,通过交流、吸纳、融合,给河洛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历史的舞台上显得更加活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专门化的商业和职业商人就此产生——商朝就是以其善于“经商”而被历史铭记。
在夏王朝的时候,商还是一个部落,这个部落就以善于做交换而在部落族群之间享有名声和影响力。其中,商部落始祖——契的六世孙王亥“肇牵车牛远服贾,以孝厥父母”。他驯养牛马,制造了牛车,用牛车作为运输工具,经常驾着牛车到黄河北岸做买卖,赚取财富,孝养父母,这就是“王亥服牛”历史故事的由来,也是商品流通价值和“商业正义”的早期表述,即商人们东奔西跑、不辞辛劳,货贩以利民、营利以孝亲,总之利人利己、造福一方。同时,王亥“服牛乘马,以为专利”,推动了农业、牧业、商业发展,使方国[4]兴旺起来,也证明了商贸的“经邦济国”价值和功用。时至商代,在其金文族徽中,有些是人背贝串的图像,以贸易为职业的氏族以商贸为族徽,显示了商业具有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5]当时的商王朝能够“取西方之玉石,采南国之铜锡,获东海之鲸贝,来北地之筋角”,其商贸能力和商业规模可见一斑。商族人翻越秦岭,东走关中,西出函谷,越过孟津,北渡淇河,享受着商业红利带来的美好生活,传播着一路文明,殷商的“贵富”文化奠定了中华商业文明的雏形和基因特征。而最初的“商业行为动机和价值追求”就是获利养亲、支撑孝道,让家人和族群过上殷实富有而亲族修睦的美好生活。可以说,在商业文明源头和文化特质上,这些史实已表达了中华民族对商业活动、市场存在之价值和正义的追求。
夏商周三代,无论是殷革夏命,还是汤武革命,重商政策在朝代更迭中都起到了“经济基础”的硬核支撑作用。有道是“国家失其政,则商贾失其业,于是傒后来苏,而新王之用兵,必首曰耕市不惊。耕者农也,市者商也,商贾安其业,则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此汤武所以为顺天应人也”[6]。这段描述非常形象地再现了商周新王汤武无论如何打仗,都绝不惊扰农民耕种和商人进行市场活动,显示了商初和周朝伊始所秉持的“商业为国家经济支柱”的古代政治经济学意识和大商业伦理观。正是由于这样的商业文化传承,所以当后世齐桓公问齐相管仲何谓治理国家的“得失之数”时,管子对曰:“昔者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天非独为汤雨菽粟,而地非独为汤出财物也。伊尹善通移、轻重、开阖、决塞,通于高下徐疾之策,坐起之费时也。”伊尹为商朝开国元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任相期间用“以鼎调羹”“调和五味”的理论治理天下。他积极整顿吏治,洞察民心国情,推动经济繁荣、政治清明,为商朝兴盛富强立下汗马功劳。其推动经济繁荣的主要策略,就是高度重视商业贸易和市场经营,善于通过平衡市场、发展经济来实现民富国强。商时统治者所居住的区域成为“邑”,邑里面设有“市”和“肆”,是为买卖之人聚集之处。商代“市有市官,于天子巡守之时,使纳市价,以观民之好恶,而入市之物,亦惟廪而不税。至圭璧金璋、命服命车,庙器牺牲,戎器,锦文珠玉,衣服饮食,以及用器兵车不中度者;布帛精粗,幅广狭不中数量者;奸色乱正色者;咸不鬻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木不中伐;禽兽鱼龟不中杀者;亦不鬻于市。当时恤商之政,虽极宽大,而禁止亦严,盖制器以便民用,备物以卫民生,固当留意也”[7]。这段文献不仅翔实地陈述了商代商业及市场的丰富和发达程度,更难能可贵的是,它还呈现了商朝统治者对商业规范、商人操守和商业伦理的体系化设计和追求。用今天的话来说,商朝的市场设计不仅考虑到标准化、规范性、轻税惠民性,还通过市场治理保障商品的丰富性、高质量、实用性、时令性等。如商品种类、规格、颜色、质量等,都务必要求其纯正、精良,符合礼制和时令。值得注意的是,商代已对商品的时令性有基于“天人合一”“尊重自然”的适宜度和恰切度要求,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木不中伐、禽兽鱼龟不中杀者,亦不鬻于市”。如此商业伦理原则,直到今天仍具有超越时代的新商业文明价值。中国最初的商人和商业活动无不遵从“天时地利”的“中庸”法则。“中者,随时地之关系,而适处于无过犹不及之地者也,是为道德之根本。” “积无量数之经验,以至周代,而主义始以确立,儒家言由是启焉。”[8]
三、周文郁郁:“民本”商业价值体系之确立
有商600余年时光,文明已非常发达,商业活动从中原大地扩展到沿海一带,从东海延伸到南海甚至马来西亚海域。到了周朝,周文郁郁、“明德保民”,商人更加活跃,在商贾地位大幅度提升的同时,商人的工作范围和职业道德也都有了明确规定和正向引导,所谓“庶人、工、商各守其业,以供其上”。《尚书·泰誓》记载周武王凭借“民本”思想号令诸侯,一举灭商,自此改写了中国文化史上的“天命观”。没有永远的天子和王朝,只有民心向背,以及共同体的合法性、正义性和对“共同富裕”的承诺,这些原则和价值取向是“商周之变”用血的历史代价为中国治国理政总结出的“德性伦理”基础。王国维先生曾说:“周之制度典礼,实皆为道德而设。”周人开创的远天近人、重德爱民之价值方向具有历史进步性,成为中华文明德性文化和民本文化的源头活水和永续基因。如果说中国思想史是由蒙昧与反蒙昧的启蒙思潮不断向前推进的历史长河,而第一次启蒙思潮就发生在周代,其标志就是周人用“人本”思想取代了上古至夏商时期的“神本”思想。商业文化基因初成之后,中华文明第一次大变革、大转向就是“商周之变”。“轴心时代”的四大文明之一——中华文明开始自成系统、独成一家的根据,就是“商周之变”后周公提出了以民为本的天人合一之人间治理观——“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从而在顶天立地中树立起“人的担当”,通过体悟天道,寻找到新的统治民众的思想方法——“参天化育”“明德保民”。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富民思想的渊源极早,《尚书》中有“裕民”“惠民”的观点,《周易·益》讲“损上益下,民说(悦)无疆”,都把重视人民的富裕和利益保障视为统治者的德政。而就个体而言,天地之间“人”被发现,顶天立地,三才之道,人要自强不息,一日三省,终身学习,体悟天道,得道得人,厚德载物,立德、立功、立言、立业,努力通过劳动创造各种物质和精神财富,利人利己,“仓廪实而知礼节”,人间和谐,殷实幸福。这一天地之间参天化育的人文体系,后来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历朝历代的政治伦理思想,也是东方儒家社会伦理体系的核心精神和基本框架。这一框架在“励商、厚商”政策和早期商业伦理体系确立中的表现如下。
(一)商业立国,恤商裕库,利用厚生,富国养民
周朝建立后,经商被当作国家重要事务,王廷进一步提高商业的地位,将之看作立国之基。尤其是遭遇大荒之年时,更会用“招诱商旅”之策以纾困。如据《逸周书·大匡解》记载,周文王曾经发布告说:“于是告四方:游旅旁生忻通,津济道宿,所至如归。币租轻,乃作母以行其子。易资贵贱以均,游旅使无滞。无粥熟,无室市。权内外以立均,无蚤暮闾次均行。”这段史料大概是中国商业广告“宾至如归”的最早版本了,反映了周朝“工商食官”之外,政府也在激励民间私商积极从事商业活动,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周文王还曾作典告民曰:“士大夫不杂于工商。商不厚,工不巧,农不力,不可成治。士之子不知义,不可以长幼;工不族居,不可以给官;族不乡别,不可以入惠。”周文王推行“厚商”政策,将“商贾”作为“四民”专工的第二类专业群体,位列工、农之前,奠定了周文化重视商业的基调和传统。此后文王给武王的训诫曰:“山林以随其材,工匠以为其器,百物以平其利,商贾以通其货。工不失其务,农不失其时,是谓和德。”训辞表明,有周一朝所追求的最大和德就是自然经济、原始市场的畅通和均衡,以最大限度利用厚生、富民强国。这一思想也很好地被传承并体现在武王拜访萁子的答问中。我们知道萁子是商朝贵族和遗民,他答武王问天下长治久安之策的内容被收入《尚书·洪范·九畴》,其中特别强调了与民“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用当代宏观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视角,我们已能领悟萁子作为前朝——商朝亡国的亲历者,痛定思痛要清晰表达的“长治久安”和“富国养民”思想:如果不能通过商业发展经济、不能与民“五福”,民必不听,政必败、国必亡。周王充分尊重和吸纳了萁子的这种思想。“武王克殷之后,因殷积粟,大兴商业,以巨桥之粟,与缯帛黄金互易,粟入于民,而缯帛黄金入于天府,瞻军足国,不恃征敛,其恤商裕库之政,深堪为后世取法也。”[9]这种“恤商裕库”国策,实为孔子宣称“吾从周”的那个德性、人文周朝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民本合法性。这得到了中国商业史大家王孝通先生的高度评价和赞赏,也可视为管子“仓廪实而知礼节”、孟子“有恒产者有恒心”,乃至我们如今追求“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溯源地。由此出发,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市场化要素配置”的历史根源和商业乃“富民强国”重要手段的历史意义,这是理解中华文明商业正义和商业伦理本质属性和显性特征的核心与根本。
(二)市场制度完备,“质剂结信”,公平交易
周朝建立,行封建,“化家为国”。封国和周王室、万邦和周王室、诸姬封国和异性邦国之间关系复杂、交往频繁,极大促进了周朝的制度建设,其中就包括市场制度。周初的商业活动已逐渐有了规定场所——初级市场。市场上公平交易、各得其所;市场上有专设的官吏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周之掌市肆门关者有:司市、质人、廛人、泉府、司门、司关、掌节诸官。其市官所自辟除者有:胥师、贾师、司虣、司稽、胥、肆长诸职,而立则掌于内宰。市政完备,各司其职,其中司市全面负责市场工作,胥师分区管理,辨别货物真假,贾师掌管物价,司虣维持秩序,司稽负责稽查盗贼,质人负责验证契约、管理度量衡,廛人负责征税。“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度量禁令,以次叙分地而经市;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以致令禁物糜而均市;以商贾阜货而行布,以度量成贾而征价;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以贾民禁伪而除诈;以刑罚禁虣而去盗,以泉府同货而敛赊。”“凡天患,禁贵价者,使有恒贾,四时之珍异亦如此。”[10]除商品规格、质量、物价均衡之外,我们需重点关注一下“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以贾民禁伪而除诈”。这里所谓的“质剂结信”,就是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质人通过买卖契约文书监督交易,要求契约中使用统一的度量标准,对合同纠纷的受理期限根据距离远近确定。在周代,质剂是由官府制作的由质人专门管理的买卖契约。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除官方市场上的“质剂结信”之外,民间交易也秉持公平、诚信原则。如公元前919年三月初六,周恭王准备到“豊”视察工作,日程安排要召见一个叫矩伯的大地主。可矩伯为没有《周礼》规定的玉器见面礼而发愁,他就想起了大裘皮商裘卫,决定以土地交换其玉璋。考古文物“铭文”详细记录了成交价格:玉璋价值贝80朋,付给“十田”;两张赤色的虎皮、两件鹿皮披肩、一件杂色围裙,价值20朋,付给“三田”。裘卫把这宗交易报告给执政大臣,执政大臣派员办理了土地转移手续并监督了这次交割。
综上可以看出,周以来文王开创的“人本理性”“人间德性”体系在商业系统中是如何呈现和实现的,其工具和路径依托周代的“礼制”体系,当时的商业伦理亦沃植其上。在此基础上,周逐渐建立起通融资本的泉府系统、质人巡查度量标准的标准化系统、玺节符节的门关轻税系统,高度重视劝业乐利、恤商保商,为周800年基业尤其是周初“成康之治”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虽然“经济”和“商业”不是一回事,甚至二者有时会冲突和矛盾,但就宏观而言,中华文明从源头上是高度重视繁荣商业以利国利民、经邦济国的。李伯重先生曾说,中国古代商业的发展与当时的经济政策密切相关。综观中国历史,虽然从最初的重视商业逐渐转向重农抑商甚或“海禁”,但总体经济政策的严峻,基本上没有压制住商业蓬勃生长的力量。
四、商人的“黄金时代”:恤商盟约与工商兴国
春秋以降,商业兴隆,商人活跃,整个“商贾”阶层诚信经营,守义求利,“陶朱事业,端木生涯”,中国进入商业和商人的“黄金时代”。我们选择郑、齐两个邦国呈现一下这个时期的商业繁盛与商贾道德的历史特色。
(一)郑国弦高救国与子产巩固恤商盟约
西周东迁后,郑国成为交通枢纽和商业繁盛之地,“春秋诸国,郑之商贾最著称于世”[11],其历代王室极度重视“政商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和维护。恤商盟约让整个商贾阶层有极强的主人翁意识和极高的爱国热情,如中华文明史上的著名典故和成语弦高救国就是这一时期郑国政商关系的写照。“郑之商贾,西至周、晋,南居楚,东适齐,当时列国无不有郑商踪迹,而其商人皆富于爱国之心,高节伟度,荦荦可传。郑之能以弹丸小国介于两大之间而无害者,赖有此欤!”[12]弦高舍弃自己财产也要拯救祖国的事迹,并非偶然和故作姿态。郑国商人特别爱国,源自郑国特别尊重和保护商人的财产。郑国有恤商传统,国家与商人通过盟约建立起坚固的“命运共同体”互信文化传统。郑国的开国君主郑桓公在建立国家的时候,曾经与一起立国的商人们建立了一条盟约:“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左传·昭公十六年》)意思是只要你们商人不背叛国家,那么国家就保证不强买你们的商品,也不会强行索取或抢夺。
至于对盟约精神的强化和坚守,我们必须说到另一位历史名人:郑大夫子产。春秋初年,郑桓公迁都新郑时,因得大商人的资助而与之订立盟约,立誓保护商业的发展,只要商人不背叛国家,国家就不夺取商人的货物,不干涉商人的经营。他实行宽松的兴商国策,并对商人的经商活动予以大力支持和保护。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使郑国的经济和商业呈现繁荣的景象,而且也激发了商人对国家的热爱和关心。公元前526年,子产坚持郑国这一传统盟约,保护商人财产,成功阻止韩宣子向郑国商人强行购买玉环,受到了孔子的高度赞扬,认为子产是“惠人也”(《宪问》),“其养民也惠”(《公冶长》)。孔子对其评价曰:“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据《韩诗外传》记载:“子产病将死,国人皆吁嗟曰:‘谁可使代子产死者乎!’及其不免死也,士大夫哭之于朝,商贾哭之于市,农夫哭之于野。哭子产者,皆如丧父母。”由此可见,商人乃至民众爱国必基于国之爱民并对其人格、私产予以尊重和保护。郑国立国数百年,能一贯坚守君主与商人达成的前朝盟约,保护他们的财产,因此郑国商人也热爱自己的祖国。
(二)齐国的开放自由经济与商业伦理
春秋五霸中,齐国自姜太公开国就非常重视商业,农业、商业、手工业被称为大国“三宝”。后来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首霸,当然有赖管仲四业并重、富民强国的政策。在商业贸易繁荣的背景下,齐国首都临淄也成为盛极一时的大都市,居民常年保持30万之多,堪称世界同期之最。“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孔子赞管仲为“仁人”。清人姜炳璋评价说:“春秋上半部,得一管仲;春秋下半部,得一子产。都是救时之相。”管仲治下,齐国经济与商业的特点如下。
1.以民为本,工商兴国
“齐地负海潟卤,少五谷,而人民寡。”姜太公因地制宜,开国就高度重视工商业以促进经济发展。齐国生产的帽子、带子、衣服、鞋子畅销天下——“故齐冠带衣履天下”。从源头上,齐国文化就给予了“富民强国”足够的合法性和道义认可。在知民心、顺民心的基础上,提出“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在处理农业与商业的关系时提出“本肇末”的观点,既重视农业积累财富的作用,也重视通过商业活动促进流通,以增加社会财富,笃信“忠信可结于百姓”“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管仲的经验很快被列国竞相效仿,由此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商业繁荣时期。管仲还设工商之乡,这是齐国的特制,农、工、商地位平等也是齐的创举,表明工商业在齐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正是高度重视商业流通的强国富民价值和文化政治意义,管子才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并强调“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历史学家郭沫若评价管仲说:“他是肯定享乐而反对节约的,他是重视流通而反对轻视商业的,他是主张全面就业而反对消极赈济的。”[13]
2.开放市场,鼓励消费
“以商止战”,用经济手段成就霸业。“市也者,劝也;劝者,所以起本事”“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市者,天下之财具而万人之和而利也”,管仲沿着炎黄时期开创的商业文化传统,提出兴市劝业经济政策,以期社会和谐、民富国强。为了鼓励各国商贾来齐经商,齐国不仅建立专门招待商人的会馆,还规定空货车与徒步小商贩不用交税,这在各国收税锱铢必较的风气下实乃宽容,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用宏观经济手段,管仲只管财政、税收、价格三方面的调控,建立屯粮制度,平抑市场价格,鼓励民间百姓消费。他提出了“俭则伤事”的观点,意思是大家都不消费就会造成货币不流动,妨碍正常生产活动。无论是用不起眼的紫草和绨布不战而屈莒莱鲁梁四国,还是“买鹿制楚”“衡山之谋”,其中运用的商战计谋是一样的,都是以高价诱使对方放弃基础产业,造成一种单纯追求高利润的畸形状态,当到达一个临界点后,突然通过各种措施重拳打击,造成对方经济瘫痪。管仲把齐国打造成了一个国家性质的垄断企业,通过经济手段打败对手而成为霸主,继而依靠周王室的正统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的经济标准。
3.四民分业,四业并举,劳动分工,提升经济治理水平
管仲为相之后,提出了四民分业的措施,把国民分为“士、农、工、商”四个阶层,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一为“相语以事,相示以功”,二为“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三为专业化传承,不至于“见异物而迁焉”。把“工商”与“士农”并列,同视为“国之石民”,这个举措在当时看来是十分有益的,职业世代相传,有利于工艺的传承和进步,在没有公司制度的年代,家庭是最具有组织形态的经济基础单位,很多工匠以职业为姓氏,传承至今。
4.“二君二王”,政商并重
管仲将“工商”两类群体和“士农”并列,在行业地位上大大提升了“工商”群体的社会待遇。就治国而言,管仲认为最根本的是要施行德政,与民休息、藏富于民。时势造英雄,商人的地位在春秋战国时代达到了其在中国早期历史上的巅峰。先秦千年,商人们对政治的巨大影响力被司马迁称为“素封”:“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史记·货殖列传》)“素封”的意思是不带王冠、不封真君,但有帝王般的地位、财富和尊严。其最典型人物,就是孔子的学生端木赐(子贡),他经商积巨财,出门“结驷连骑”,能与帝王“分庭抗礼”。管仲对此有形象的说法:一国中有“二君二王”,商人被抬到了与“君王”同等的地位。管仲亦承认,商人的实力与国家的实力成正比:“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干金之贾,百乘之国必有百金之贾。”(《管子·轻重甲》)
5.仓廪实知礼节,强调“生计”作为“道德”的基础
管子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蔡元培先生评价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深刻揭示道德与生计的关系。无论吕尚还是管子,都已充分洞察人性:“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管子·禁藏》)善治就是基于人性,因势利导。《管子·禁藏》道:“故善者圉之以害,牵之以利。能利害者,财多而过寡矣。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
6.“德者得也”,财自道生
《管子·心术上》:“德者,得也。得也者,其所谓得以然也。以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这里管子继承黄老道家精神,强调对自然与经济、市场规律的探索,天人合一,具有原始科学发展观,引导在物质财富和天道规律基础上的行为合理性、智慧性、专业性,即“得道者就是有德”,就有能力自利并利他、利群。如《管子·务市事》:“市者,货之准也。是故百货贱,则百利不得。百利不得,则百事治。百事治,则百用节矣。是故事者生于虑,成于务,失于傲。不虑则不生,不务则不成,不傲则不失。故曰:市者可以知治乱,可以知多寡,而不能为多寡,为之有道。”用现代经济学语言来说,就是无论政府还是商人,都要有敬畏之心,认真观察、研究市场规律,适度调控货品价格,让市场上的商品保持动态供求均衡。只有基于市场规律的市场治理才能让各方均有所得,有所受益。
五、儒道互补:华夏商业伦理体系化建构
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嗜欲不制者,正由生计之艰,不得不改途易辙之故。人民智力日奋,然后有甚贫甚富之殊,而以其贫富之殊,弥足以促智力之进步……至战国而其法隳,人民非自谋生计不可;而用品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故战国时周人皆改谋生之术,由农业而趋于商贾。”[14]太史公司马迁做《史记·货殖列传》,专门记叙从事“货殖”活动的杰出人物,其中不乏讲究道德操守的良商诚贾。如魏国大商人白圭提出“智、勇、仁、强”四种品质,被当今学者称为中国最早的优秀企业家素质模型;计然提出要防止“谷贱伤农”,主张粮价必须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内,让农民和手工业者及商人都能获益,着实“良商”。“陶朱事业,端木生涯”的范蠡和子贡,更被作为道商和儒商的鼻祖被世代祭奠,代表了儒道两家的商人已有各自鲜明、特殊的伦理主张,对于经商理念、智慧和道德操守已有了初步的系统化建构。基于《货殖列传》所载史料和后世研究,我们总结归纳一下先秦道法家和儒家的商贾道德及商业伦理主张。
(一)主张自由经济下“天下共富”“德者得也”的道法家
道家创始人老子的思想主张是“无为”,其理想政治境界是“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道”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具有“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意义,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其哲学思想和由他创立的道家学派,对我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庄子是老子哲学思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亦是先秦庄子学派的创始人,他使先秦道家思想进入成熟阶段。庄子提出齐生死的理论,从更高的境界看待自身和外物,主要思想是“天道无为”,认为一切事物都在变化,“道”是“先天生地”的,“道未始有封”,即“道”本源上是无界限差别的,任何出于分别心的主观认知体系都具有局限性。他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反对烦琐的社会制度,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进而否定知识建构的价值和意义。
在道家思想体系框架下,与商贾道德和商业伦理关系密切的两个先秦人物是被称为“道商鼻祖”范蠡和管子,其商业思想基本属于黄老道家或道法家。管仲认为“欲教之,必先富之”“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蔡元培认为这揭示了道德与生计的关系,这个结论在伦理学界有重大价值。“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德者,得也。得也者,其所谓得以然也。以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管子思想所包含的商业伦理体系特色上文已有总结,此不赘述。范蠡则被司马迁概括为“忠以治国,勇以克敌,智以保身,商以致富”,称其“三迁而有荣名”,后被公认为“中国道商”始祖,商界尊其为“商圣”“文财神”。范蠡是老子道学思想体系第三代传人,少年时代就追随文子学习中国最早的经济商业理论——《计然七策》,即如何发展国计民生的国民经济学。他的道商思想主要体现在“富国”与“富家”两大领域。对于富国之道,范蠡认为:“夫国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倾,有节事。”范蠡也是“天下共富”主张的首倡者。为了帮助越王勾践实现“天下共尊之”的战略梦想,他提出:“昔者神农之治天下,务利之而已矣,不望其报。不贪天下之财,而天下共富之。所以其智能自贵于人,而天下共尊之。故曰富贵者,天下所置,不可夺也。”为了帮助别人也能走向富裕之路,他非常热心和无私地传授经验,甚至长期亲自指导。据《史记集解》记载,他曾经帮助穷困潦倒的鲁国年轻人猗顿学习经商,乃至在晋地“十年之间,其息不可计,赀拟王公,驰名天下”,后又开发盐池,开凿了山西地区第一条人工运河,造福一方,被视为晋商的远祖。
社会关注的重心都是从商营利的手段,而忽略了商人应有的品格。陶朱公的《商训》用简单的语言阐述了一个道理:“欲从商,先为人”。待人接物、规矩方圆、诚信为本、勇于决断,这些不仅是为人的品德,更是一个商人成功秘诀。范蠡明确提出大商(伊尹,姜子牙)、小商、奸商之别。陶朱商经十八法,分为三谋和三略,是为:人谋、事谋、物谋;货略、价略、市略。这三谋三略,乃陶朱商经十八法之要义。
(二)“仁义礼智信”,儒家的德性商业伦理系统化建构
儒家创始人孔子为殷人后裔,殷商善商业,孔子对商业文化并不陌生,如余英时先生就说,孔子反复说“沽”,使用商人的语言,说明他对市场非常熟悉。[15]和一般人想象的陈腐穷老头形象不同,孔子并不敌视商业活动和富贵,他认为“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孔子推崇“君子进德修业”“富而好礼”,反对“不义而富且贵”。《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曾笑着对爱徒颜回说:“颜氏之子!使尔多财,吾为尔宰。”希望颜回能够富有,自己来担任其管家。这也可以解释孔子对其爱徒子贡的态度,他将儒商子贡比喻为“瑚琏之器”这样的宗庙宝物(《论语·公冶长》),而不是将其批评为“满身铜臭的财主”,这就能说明其对商业活动与财富的基本态度。由于子产坚持郑国的古老契约,守护了商人财产,孔子便夸其“惠人也”(《宪问》),“其养民也惠”(《公冶长》)。
亚圣孟子虽主“性善说”,却尤其在意“人欲”与“人性”的制衡,倡导“义利之辨,人禽之别”,主张“有恒产者,斯有恒心”,从而开启了中国历史上“民本”和“民生”的精神价值追求路向。至于孟子直接论说商人行仁义的话语,最醒世的莫过于其骂“市场垄断”的“贱丈夫”的语句:“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孟子·公孙丑下》)。“贱丈夫”就是孟子持儒家立场对通过垄断市场追求商品暴利的恶商、奸商的谴责。孟子还将“社会分工”看作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逻辑基础和制度保障[16],认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体脑劳动分工论,提出“通功易事,以羡(有余)补不足”可以提高劳动效率的观点,发展了孔子的分工论。后来的荀子作为儒学大师,在分工论方面又发展孔子、孟子的分工思想,从分工角度肯定了商业与其他各业的发展是一国的长久发展大计,他提出“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是“百王之所同”与“万世国久之大本”。儒家对“分工”和“适度市场利润”正当性的肯定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
从义利之辩证中可以看出,儒家认为利或者经济是人生展开的保障和基础,是实现道德人生的工具。《易经》有言:“利者,义之和也。”到了战国时代,孟子对商业和市场也持开放态度。在《孟子·梁惠王下》中,他提出治国需要“关市讥而不征”,主张对民间商业不收关隘税。孟子认为,只要能更好地保护民间商业,就会“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孟子·梁惠王上》),天下的商人都希望来这个低税率的国家,市场则会进一步繁荣。梁启超先生就此评价说:“儒家言生计,不采干涉主义。”[17]
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儒家对内主张诚于本心、忠于真实自我、自尊自爱;对外倡导取信他人、信守承诺、不欺不诈、坦荡正直。对此,先秦时期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学思想家们曾做过很多阐释,提倡通过正心诚意、幽独审己践行“内圣外王”的宗旨,实现修齐治平的目标。例如,《论语》中记载:“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輗,其何以行之哉?”荀子强调即使在亲密的家庭关系中也要注重“诚信”的为人之道,因为“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18]。儒家认为诚信是重要的经商之道。在荀子看来,“商贾敦悫无诈,则商旅安,货财通,而国求给矣”。中国古代商人以“儒商”闻名于世,形成了“以义制利,义中取利”的诚信经营模式和“贾而好儒”的商德文化。一些总结从商经验的书籍中蕴含着重要的诚信经商之道,如《商训》中记载,“期限要约定,切勿延迟,延迟则信用失”。诚信经商的思想也呈现在法典中,如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颁布的《市易法》开启了建立在诚信契约精神基础上的赊购、抵押物品等商业模式。明清时期,晋商、徽商等商帮赖以经营的基础就是基于诚信、团结理念而形成的商帮信用体制。此外,古代家训家规中也有许多关于诚信经商的训诫。例如,南宋时期的《袁氏世范》中记载了对经商子弟的诚信教育规范,“习商贾者,其仁、义、礼、智、信,皆当教之焉,则及成自然生财有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