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小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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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食别

血液自然不会像酒一样醉人,非要说的话,此刻黄谦注入麻醉后的血液,倒是有几分可能像酒。

不过黄谦以血求醉也不是希望像醉酒一样。

在黄谦成为狮子之后,有几次血与危险的刺激让其丧失理智,堕于兽性。

虽然神志不清,但那种状态下身体机能却仿佛大幅提升,或者说那才是这副身体真正的力量所在。

囿于人类理智的训练有素,这具狮子身体较之其他狮子更加出众,但也因此受制无法发挥,很多反人类直觉,只凭感觉的行动能更加发挥狮子身体的优势。

特别是在与人类厮杀时。

从黄谦意识到自己没办法逃脱麻醉起,他就一直在想办法拖延时间。

直到杀死那个老人也是因为等到了。

其他人在遍寻无果后,终于回返车队,黄谦听到了他们归来的声音。

麻醉彻底生效需要时间,被麻醉后无论躲在哪里,醒来前都应该难逃人类魔掌。

既然如此,杀戮就应该在麻醉生效前进行。

麻醉开始生效时,离这些人自然越近越好。

所以黄谦真的很赶时间。

只可惜,或许是已经足够熟悉血腥,人类的死亡没能令黄谦神智涣散。

后续的暴饮暴食更不会让黄谦改变,因为尝过后就会很容易发现——人类的血肉与寻常猎物并无不同。

非要说,那就是人类的血肉更干净些,哪怕这队人类在因为在野外寻觅良久,卫生水平仅处于人类平均水平以下。

干净不是因为衣服这个外包装,这种包装只会让进食更麻烦,毕竟外表皮无论像人类那样经常清洗,还是像野兽那样在泥粪堆里打滚,最终都是要被扒开,并不太影响食用。

当然,某些癖好过于腌臜的动物被腌入味的血肉除外。

干净的感觉源于人类的肉质,这其实是件很出乎意料的事情。

血肉的味道,与血肉来源物种的食谱息息相关,牛羊这种草食动物肉质水嫩,还有微微青草甘甜的味道。

鳄鱼鸭子的肉鱼腥味很重,肉食动物的肉更是算不得美味,腥臭至极很浑浊的感觉。

但若说食谱的复杂程度,人类毫无疑问是第一,黄谦本以为人类血肉的味道会浑浊至极,难以下咽。

嘴里的苦涩与内心的不忍双重压力之下,希望能逼出自己的心智,化身只知疯狂杀戮的野兽。

谁知两方面都拖了后腿,虽然如此就不算拖后腿,但最终自然什么也没逼出来。

并非于心不忍,只是习以为常,唯独嘴边的味道过于干净轻盈。

是了,人类吃的再杂,以人类标准再不健康,吃的终究还是食物,而野兽饿急眼所食自然非物,人类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这样饥饿的年代。

再者,肉质的味道还与生物激素的分泌有关,痛苦压抑的情绪会催生难以下咽的味道,幸福快乐倒不会产生美味,只不过如此就会减少肉质的异味。

人类肉的味道更干净轻盈应该也与此有关,当然每个人每头狮子口味不尽相同,或许那被黄谦认为臭与苦涩的味道,是别有一番滋味,不过这就与黄谦无关了。

一个物种的悲欢离合狮子可能尝一尝就清楚?反过来说,狮子可以识别......食别物种?

乍一听似乎是个奇特的能力,但其实任何一个味觉正常的普通人类,分辨食用过的肉类种类都不算难事。

但这两者之间感觉应该也没办法简单画等号,至于为什么......黄谦没时间思考了。

放在平时,诸如此时的纷飞思绪是他作为狮子的稀少娱乐,但时间真的很赶。

战争果然会影响娱乐。

专注杀戮!

黄谦往听见最近之处冲去。

不过,开小差这种事不是心里想想就能轻松解决的,哪怕是生死存亡之时也是如此。

说起人类能分辨肉类,黄谦就想起自己作为狮子时也尝过的人类提供的干净生肉。

这些被圈养的待宰牲畜,至少在活着的时候应该远比人类这种社畜美味得多。

当时吃这些生肉时,黄谦未能产生如今这些想法,除了因为“生肉就是该被吃”的想法太过寻常而未曾多想以外,仅仅只有生肉与野兽肉这两者之间的对比,说明不了问题。

人类血肉的味道的层次区别于这两者,又介于两者之间,三者可以两两对比,这种区分才有了值得思考的意义。

当然,要建立完整的“食别体系”,如今的样本还是太少了,尤其是人类血肉这个类别,简单冠以“人类血肉”太过草率,毕竟俗话说的好——“人与人的差距比人和狗都大”,那么人类血肉的味道很可能也大相径庭。

先不谈每个人类自身喜好的口味是酸甜苦辣咸对肉质的影响,也不谈体脂率区别,不谈整容化妆与否区别,不谈人种贫富出身......区别太多实在没有不谈的必要。

野兽一旦食用人类,就必须被消灭并非原谅与否的问题,而是食用人类后可能发现人类易捕食,肉质鲜美,从此更倾向于食用人类。

如今的黄谦或许会认为,倾向食用人类还是对丰富多彩滋味的一种好奇。

黄谦现在就很好奇,而且此刻正好有机会。

或许不能每一个人都细细品味,甚至黄谦可能会早早输了根本没有多少机会,但他还是想每一个顺便咬上一口。

腹部?咬到肠子不好。

脑袋?太硬,没肉,不过脸颊,下巴,唇这些部位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四肢?肉不错,但要是表皮毛太多很倒胃口。

胸肋部好像和四肢有些类似,都是肉好但可能有毛。

脖子?鸡鸭以及长颈鹿黄谦都钟爱此部位,人类的话,心理还是有一两分接受不能。

肩背?这部分能算是里脊吗?可能算是优质部位,但包装似乎也是最严实的,黄谦赶时间得吃快餐。

臀部!

肉最丰厚,但有异味的可能甚至还要超过腹部,而且吃之前似乎还得撕咬内衣裤?

手脚......脚先排除,即便不提鞋的包装也先排除,手,尤其是手指好像是不错的选择?

那就希望这些人没混黑道,手指都完好无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