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卓民与中西方文化交流:“第二届珠澳文化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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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之殇

——论清末香洲商埠衰落之潜因

王杰 韩明章[1]

清宣统元年三月初三(1909年4月22日),香洲行开商埠礼,粤省政界要员、省港澳绅商巨贾莅临道贺,盛况空前。创办者“不惜巨资经营,缔造将来,聿观厥成,实有厚望”。[2]“自葡租澳门,英据香港,吾国递年漏卮外溢,言之涕零,即以华侨往返费而言,每年溢出之款,不下数百巨万。查粤民侨居海外经商者,以数百万计,一往一归,无非取道香港,年以十之一出入计之,已数十万人,人以十元消费计之,已失数百万之巨款”,民众热切“振香洲以制港澳”。[3]宣统三年(1911),朝廷谕令香洲商埠为无税口岸,“准于英五月一号即华历四月初三日,所有出入口税概行豁免”,绅商一片喜色。[4]可谓尽享天时地利人和。

香洲开埠,乃粤省商界在本土横空出世的大手笔,如是举世之大动作为何在未及三年间步入式微(该埠“根脉”延续至1949年,本文仅论及头三年)?它如何败在风骚于商潮前沿的香山商帮之手,又如何在盛满商机沃土的香山之地夭折于半途?

本文试图通过清末地方自治与商战救国之大势,结合宣统初年政局、粤省情形以及商埠的资本筹集作一考察,以梳理香洲商埠殇之于“官”的潜在因由。

一 前人对香洲衰败因由之论说

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帝后两宫先后逝去,醇亲王载沣摄政监国。次年(1909)三月,香山县绅商王诜、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等自筹资金在吉大、山场两乡中间的沙滩环荒地上开辟香洲商埠,“以期振兴商业、利便侨民”。[5]作为商人自办通商口岸,可谓载沣摄政之初对地方自治呼声高涨的回应;同时,也是郑观应等长年呼吁“商战”思想在“本土”的实践。商潮“大势”涌起,朝廷自当顺势导之,以鼓励促发商机,广收利权。但历史却与之开了一大玩笑,直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无税口岸才获批施行。自香山县绅商奏请开办商埠(宣统元年二月)至申请香洲免税,再至无税口岸获批(宣统三年二月),时隔近三年,几乎贯穿宣统朝局。无税口岸为何迟迟未获朝廷批准?香洲商埠的初年发展并未呈现如民众所期望的商贸繁荣,其衰败因由何在?[6]

商埠衰落之因由众说纷纭,最早见诸九龙新关税务司夏立士之口,将结症归咎于“地缘”。他在香山县绅奏请无税口岸时就预言:“香洲只可作为中国自开之通商口岸,若作为无税商埠非特于各处定章不符,兼与国家大局并无进益。”[7]商埠港口自身存在诸多不利因素,非天然良港;且与港澳商埠相比,缺乏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并拟“商埠章程十三条”。

有论者认为失于“天灾”:“宣统二年七月,香洲遭受一场大火灾。……八百多间寮屋付之一炬,顿成一片废墟”[8];有论者强调祸出“内耗”:“吉大、前山当地势力一直试图介入新崛起的香洲商埠利益分割中,不间断的内部争斗与诉讼,抑制了商埠的发展”[9];还有论者指出香洲商埠衰败于“大背景”: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是很难发展的”[10];不乏学人指出,商埠败于“缺乏政府强有力的支持”[11],持此论者多是提出了问题,或嫌笼统概括,或流于蜻蜓点水,而对香洲商埠究竟如何缺乏政府扶持并未展开系统的论述。不可否认,新政期间,官方对商业的倡导作用不容忽视,而政府迟迟未给予香洲商埠以强有力的支持,以至引生商办过程中之种种官害,似乎给后人留下不少的思维空间。

二 香洲商埠兴逢“其时”

论及香洲商埠的衰落,且先观其出世之“时势”。

(一)地方自治舆论的呼声日渐高涨[12]

光绪二十六年(1900)底,《中国旬报》载文高唱自治:“官之治民,不如民之自治,如此则一方自有一方之治法,政治因地则制宜,纲举目张,国内方能渐次条理。”[13]三十四年(1908)十二月二十七日,《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颁行,许多地方绅商参与到地方自治运动中,“地方自治为立宪之根本,城镇乡又为自治之初基,诚非首先开办不可”。[14]朝廷热心于推行地方自治,期望借此达到三个目标:集权中央、改善吏治与摆脱财政困境。[15]自是,展开了一场自上而下、由京省至府县的地方自治运动的实践。

广东一域,地处岭南,偏离中央政权重心,但这里中西文化交汇最早、商品经济最发达,因此,地方自治的呼声比中原腹地益发高涨。宣统二十八年(1902)欧榘甲率先提出“新广东”之倡议。[16]三十一年(1905),受日俄战争影响,舆论界涌现了一股地方自治的声浪。一些地方闻风而动,请缨自办乡村自治,“择地建设自治模范村”。[17]

宣统三十三年(1907),广东成立“粤商自治研究会”,旗帜鲜明地标示“以商业目的组合而成,凡内地工商营业与外洋各埠侨商均在范围之内”为宗旨。接着,又成立由官绅与法政学堂教员等组成的“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申明其趣旨为:“以忠君爱国为首务,以研究宪法为宗旨,上以孚朝廷求治之盛心,下以养国民自有之能力,广通音问,交换知识。”[18]这可以视为粤省初步进行官方主导、有计划训练城镇乡自治研究与实践的尝试。宣统元年(1909)以后,“各城镇乡明年必须举办自治会,本年一律应设研究所,惟各乡筹办自治猝难,集此钜欵聘员讲授,特准各乡镇选送绅商名册,寄读讲义作为校外生,逐日由该所刊发讲义,按址分寄以期普及”。[19]香山县也随之成立地方自治研究所。香洲开埠,正是于此大势下,地方自治而与葡澳争利权应运而生。

与地方自治俱盛的是商人自主意识的觉醒。晚清以来,各地自开商埠渐起,与先前约开商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多由官督商办,“以官力提倡”、“靠官绅进行”,成为各省地方自治的显著特点[20],而香洲商埠由商人开辟自办无税口岸则属首例[21],既是清末地方自治的硕果,又是商战救国思潮“本土”实践的开先。

(二)地方的商战实践方兴未艾

清朝末年之“商战”实践多是受郑观应《盛世危言》启发,“习兵战,不如习商战”。[22]《香港华字日报》有载:“二十世纪之天下,一商战之天下也。群雄角逐,智术矜奇,商战惊人,乌有宁日,是故商战胜国事随之则兴,商战败国事随之而危。”[23]传统士大夫欲谋中国之自强,必师夷之长技,兴办实业,“攻资财而不攻兵阵”,“振兴商务,扩充利权”。[24]因此,“自商战之局开,铸成一优胜劣败之定例,影响遂及于国势。我华商如梦初醒,莫不振刷精神,欲得一善策以谋商界前途之地步,此亦穷变思通之渐也”。[25]欲行商战,则必学习西方商贸之法,“任商人择定地段,报明官署,定限升科。在商人于领垦界内,有便宜整理之全权。在公家于课税之余,有保护利益之实力”[26],国家设立商埠,地方设立商务局,“上下之情通,官商之势合,利无不兴,害无不革”。[27]政府民间相互力促,官督商办,国势渐起。

与港澳相邻的香山县,受西方商品倾销的冲击最惨烈,因之与洋人商战之意识最浓烈,而自办商埠与“商战挽利权”之声并隆。宣统三十四年(1908)底即有香洲开埠之议,“垦荒殖民,振兴商务,实行公益”。[28]“环球各国首重商战,故其商务日繁。我中国地广人稠,惟于垦辟商场殊不多观,诚缺点矣。今幸王、伍二君归自欧美,联合同志开辟香洲商埠”,且该埠“前环大海,后枕群山,外接南北洋,内连东西省,车轮轨樯,水路交通,异日商务之胜必操券而待”。[29]“倘股本尚未克验,即仿照江苏天生港成案,助以官力,息债开业□筑□□(方框处为原文中文字模糊——编者注)开设马路,所有一切新政归商筹办,官款系护,俟商务既盛,再行设关征税,必可将本息清还”[30],又可“挽回利权”。

香洲作为地方绅商自筹资金所办之通商口岸,正是基于上述大“势”而崛起的。筹办之初,创办人之所以选择香洲,如其奏折所称有三利。其一,天然良港:“外滨大洋,内接腹地,平原一片,土质坚凝。陆地则近接澳门,水路则直达省港,而且港湾辽阔,可以停泊渔船,河道流通,可以聚集商艇。”[31]其二,侨商故里,可作吸引华侨资本之集散地:“粤省侨商称盛,每挟巨资,倾心内向,习于外洋风土,不耐居住城厢乡镇。闻开埠之议,多喜色相告。若成,来归必众,实可为地方培元气。”[32]其三,商战前沿,便于与外商争利权。开埠贸易初期,“日起有功”,效果一度立竿见影,曾致澳门拱北关全年贸易“颇形退步”,[33]令人信心百倍。

三 无税口岸“官音”迟到

时局的发展并未向着有利于香洲商埠的兴盛而倾斜,尤其是宣统初年政局动荡未稳,朝廷基于紧内而缓外,避免与各国冲突,无税口岸的政策一直迟迟未获批准。因而,香洲开埠以后,得不到从中央到地方官适时的、有力的持助,官方维护与支持的缺位使商人自办商埠顿见步履维艰。

(一)朝廷官员无暇他顾

宣统即位、醇亲王载沣摄政,两宫去后的权力空间有待调整过渡。载沣的岳父荣禄曾是袁世凯的上司,又是光绪帝的胞弟,西后本欲借此层关系来缓冲各方矛盾以妥置朝局。[34]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1909年1月2日),摄政王以“回籍养疴”为辞罢免袁世凯,原来的政局初显失衡,而加剧了动荡的诡秘性。重大人事更迭引生的不稳定性因素令载沣不得不谨慎从事,尤其是关系中外纠纷之事,以免“失其外援”。

为安稳政局,“严内”成了摄政者的首选。“今之谈救时者,莫不曰首重外交。然天下未有内政不修而可以言外交者”[35],在皇朝内部,为避免事端、缓和政局,一切政令皆从紧、从旧,趋于保守稳妥。以是舆论有“预备立宪将缓行”之说传出[36],其后的“国会请愿运动”,则被以“所慎筹者,缓急先后之序”且“邃开议院,反致纷扰不安”为托词而未获准行。朝中政局之微妙,有如张之洞在遗折中所称:“当此国步维艰,外患日棘,民穷财尽,百废待兴,朝廷方宵旰忧勤,预备立宪,但能自强不息,终可转危为安。”[37]

香洲开埠,其缘起之一,即是因澳门界务而与澳葡争利权。以“官方”扶助商民开发香洲,“至请作为无税口岸一层,亦以是处密迩香港澳门,借此招徕,为挽回利权之计”。[38]广东劝业道委员陈庆桂亦持此说,强调香洲开埠“为釜底抽薪之计,使彼狡谋莫逞”。[39]香洲开埠要与澳门争利的焦点在于建立无税口岸,而无税口岸作为政令颁行,则直接将朝廷与港澳背后的英葡等列强直接对立起来,这与摄政王欲先稳定局势的初衷是明显背离的。

澳门界务问题,一直是中葡两国敏感的触点。宣初朝局不稳,朝廷难免会选择“以退为进”的策略,而地方绅商则明显无及于此,宣统元年二月十七日(1909年3月8日),香山县各界集会北山,成立香山县勘界维持会,随后广州、香港等地纷纷组织成立勘界维持会,致电外部“据约严拒,勿稍退让,以振国权,以安边氓”,抵制澳葡。五月廿八日(7月15日),中葡澳门划界谈判在港举行,香山民情涌动,集会声援。因此,朝廷谕令袁树勋“严防粤人因争澳门界事暴动致起交涉”。[40]澳门勘界问题“均以葡人不遵原约,恐酿事端”[41],一直持续数年。民间不断请愿、华侨极力声援,而朝廷始终未及表态,以致无果而终。

值得多提一笔的是,澳门勘界事务葡方大臣马楂度在1909年9月25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在香山兴建新城与港口,他们在那里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因发现远远不能取得预期的成功,便嫁祸于澳门。他们要求政府将香山确立为自由港。政府不能这么做,否则将使澳门消亡。”[42]看来,马楂度的话语并非空穴来风,它披露了香洲商埠作为无税口岸对挫伤澳门贸易的“危机”所在。澳葡当局其间做了多少“动作”,以阻滞清政府对“无税”的审批,似乎“洞中大有乾坤”。

(二)各部间的权限牵掣

丙午官制改革,旨在“廓清积弊,明定责成”[43],以提速各部间处理政令的效率,但是事与愿违。如外部与学部关于留学生选派[44];军咨处与陆军部关于民变情况的上报,“近日各省饥民土匪时常起事,军咨处未立以前,各省督抚往往电致军机处请示,从不知会陆军部。现在本处为军事最高机关,凡关于各省调遣军队均负专责。涛贝勒未出洋以前,经提议嗣后凡关各省军报,除一面电告军机处外,一面须立即电告本处以为计划”[45];农工商部与邮传部之间的权限也常混淆不清,“现闻两部堂官有奏请划分之意,彼此正在磋商”[46]等。

香洲商埠申请无税口岸时,明显受制于各部间权限交织不清的阻滞。对商人自开商埠奏报的处理尚属正常,但当“香洲商埠拟为无税口岸”奏请上报后,却在外务部、农工商部、税务处等部间游走。职能权限不清晰,降低了对商务处理的力度与效率,也容易成为各部推脱责任的借口与托词。鉴于香洲商埠“作为无税口岸,事属创行”[47],朝廷极为慎重,讨论时多方意见难以一统,各有歧义。又,因粤督奏折致外务部,咨呈税务司、关务处、农工商部等,“将商埠作为无税口岸已奉前督宪张电准外务部、农工商部、税务处核覆,拟由税务处劄饬总税司于粤关税司内选员前往查勘”[48],九龙新关税务司夏立士极力阻挠,粤海关务处则与其同一战线。广州将军兼两广总督增祺、广东劝业道陈望曾[49]、广东布政使司陈夔麟、香山县局绅商等为代表的粤省地方游说团一一驳斥前论,其后税务处与外务部、度支部、农工商部联合办理,香洲商埠无税口岸才迟迟获准。[50]

(三)地方官员心猿意马

朝官走马,粤省官员随之替换频频。以粤督为例,宣统不足三年间,张人骏、袁树勋、张鸣岐三届换任,尚未统计其间长期“署理”之职。[51]申办香洲开埠自张人骏始,其声誉为最佳,“阅历政界二十余载,累居要职,年在六十,有奇精力素强。……老于任事,必系有猷有为者也”。[52]粤督是地方政府对香洲商埠鼎力支持的象征,张人骏“对于该埠各事,以办理缉捕、设置巡警、扩张利权、振兴实务四事为尤注重,并探察该埠沿海一带形势险要,所有照料夫马各事,悉由善后局派员前往预备”[53],因其属袁(世凯)系而调离财政重镇广东,以袁树勋顶替。摄政王极其看重袁树勋,予以专权:“如遇地方事过急,准将文武官员先行撤任,如地方有变乱,先调遣大兵,然后出奏。”[54]袁树勋督粤期间,“所拟治粤新政策不独财政一项,惟于整理财政为最注意,此外则首以博采舆论为整顿之根据”[55],其欲励精图治,却始终没有重大举措,深为时人所诟病。[56]香洲开埠初期处于张人骏督粤(1907年8月12日~1909年6月28日)任内,无税口岸的申请与批准,直至宣统二年(1910)底广州将军增祺署理广东总督(1910年10月29日~1911年4月14日)时期。频繁的人事变更无疑使对商埠的支持力度与连贯性受到某种程度的延缓与削弱。

值得告慰的是,宣统二年九月(1910年10月),葡萄牙本土政变,民主革命兴起,第一共和国成立。宗主国的政治局势未稳,澳门总督曾多次上书力辞其职,澳门也因此而波动趋于缓和,与香山的对立情绪稍解。而朝廷内部经过制定摄政王礼节、控制禁卫军抓军权、满族亲贵集权等一系列举措逐步稳定政局。[57]外部对立情绪和缓,此时批准香洲商埠为无税口岸既无大碍,亦可借此恢复国力,渐收利权。

香洲商埠自宣统三年四月初三日(1911年5月1日)起,“奉旨无税……准作通商口岸,至各行捐务如酒捐、烟丝捐等,亦由埠商王诜等禀请各宪恩免,计此三条实为中国商场特别创举”[58],香洲埠公所总理王诜、伍于政又邀请香港四邑工商总局“担任介绍,俾达速于进行之目的”。[59]政府无税口岸政策的下达,在很大程度上说是一件迟到了的“官音”,而这一“官音”的迟到,无形中又于“迟到”的时段内弱化了社会对香洲商埠的轰动效应,因此无形中削弱了社会对商埠应有的支持力度。

四 资本之源缺失官助

资本问题一直是困扰香洲商埠发展的关键,直至清朝寿终正寝,也没有得到解决。

回眸历史,对于香洲开埠,“百数十年来,曾无人筹议开辟者,一苦于资本不足,欲举办而无从;一苦于创始维艰,因畏难而却步”。[60]香山绅商预算“开埠经费,约略核计需银一百七八十万元”,王诜、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自备开埠经费十万元,另由外部承认已有名有数者四十八万元,起于俟发布再行招认”[61],至宣统三年(1911),经费问题仍未解决,“因无资本开办,实欲收入认地之款作开办费。是以禀请七百余亩开埠,现则将一千二百余亩全地圈入,与附近乡人大生恶感”[62],本地绅商多有微词,自“宣统元年三月开基,至今将及两年,资本既未呈验,埠内所建铺户寥寥数间,至于填堤筑坝,各大工更属无闻无见,千余亩之埠地,工役三五十人,日中则铲草扒泥,仍属时作时辍,自顾魄力不足,又不招股兴办”[63],“所需经费在一百七八十万元,除先备开办费十万元外,其余若何招收集股,所筹各节是否确有把握”[64],应查明“该商是否殷实、资本是否可靠、商情是否仰□(方框为原文文字模糊——编者注)、埠地有无、界至是否划定、舆论是否洽合”[65]等问题。商埠创办人曾多次登报告白,“本埠各铺地价,经于去年催收,登明各报,计现下经已挂号未交地价者尚属不少。兹再登报催收,限至本年三月初三日止截,如过期不交,以前所交之挂号银概行充公,无得异议”。[66]但香洲商埠的经费问题仍未解决,这与清末政府财政、粤省风气与时局密切相关。

晚清政府本欲借兴办商埠之机,增加财政收入。香洲商埠“开办之初,只岁筹数万金以作利息,假如筹款百万,约以七厘,行息在官中不过岁挪七万金,民间有七厘之息,必争于出资,计日可以成事,是国家费有限之资,他日收无穷之益”。[67]时朝廷财政匮乏,举步维艰,无力支援。宣统元年六月,吉林省长春府开为商埠,请拨款项,度支部并未批准。[68]军备预算也颇为拮据,“政府为筑设军港及制舰费需用一千八百万两,海军常年经费三百万两,补助东三省二百万两,北京各官衙请款二百万两,及因禁鸦片而起缺款求补充之件,度支部与各省皆因财政不敷所用”。[69]宣统二年六月初(1910年7月),“邮传部预拟振兴实业,缺款壹千贰百万,现尚无着”。[70]缺乏政府财政支持,自办商埠的香山绅商只得筹募民间资金,以谋出路。

原本寄望于华侨归国投资,因时局动荡而成画饼。“近年以来,寄居外洋之华侨欲回内地,每苦于无可置产,又迫于外人之欺凌,不甘忍受……今得另开新埠,实力保护,广为招徕……操券可期”。[71]登报告白广招华侨集资兴办商务,而观望之士极多,皆因“惮本国文法之繁、官吏信用之失,且生长外洋、不谙中国风气,若非示以简易之趋、优其保护之法,断不坚其信从之心,且恐前者失意而归,后者相戒裹足于朝廷一视同仁之意”。[72]集资一直未能显见成效,初期又有“不招散股,不招外股”之说[73],埠商只得另择他策。

囿于资本不到位,致原有的业主也渐次丧失信心。时有香洲埠商鲍万鹏于庚戌正月廿二日(1910年3月3日)登报售卖,蚝塘“自先父管业以来所有放石牧蚝筑拓等项共费去本银贰拾万有余。盖于四月时案经劝业道陈廉访邀请,王伍二埠商及弟到署会议,当时第以开埠一节为莫大公益之举,弟亦乡人一份子,敢不赞成,故极力减于拾伍万元,以冀稍助埠商之公益。讵当时王伍埠商游侈其词,并无切实解决,弟亦听之。今蒙列宪暨商董诸君到场查勘一切,并云:该埠商在蚝塘搅扰,大坏塘业,并因此缠讼数□(方框为原文文字模糊——编者注)花费不少。然因公益其间,劝弟收回拾万元,并着埠商另将先父经税之铺地割回七亩,与弟彼此了结。弟当时乍昑之下,忧惧交割。忧者,忧其讼,则终凶案无了日,惧者,惧其利权寝失,巨债难填。故筹审再三宁割子孙之衣食,以助合群之公益,故特减宾拾贰万员,并铺地七亩,以作归还各揭款之用,此当日是在情形也”。[74]

为拓展财路,筹集足够资金以规模商路,业主可谓煞费苦心,甚至无所不用其极,一是欲“以地权抵押”举借外债,二是申请弛禁开赌。

(一)举借外债

时中国借外债之额度惊人。截至1909年6月30日,计政府所欠洋债,共有英金136223590镑,合白银908163933两,以4.5亿人计之,每人须出银二两,始可偿清。另有各洋行借与各省官场小数借款尚未计算在内。[75]但是,舆论抵制外货、拒借洋债之风潮渐起,时有某埠欲借外债之传闻,舆论即一片哗然,反对声连续不断。[76]因为此间“中国人对英国人的憎恶情绪正在日益增长”。[77]“中国人的仇日情绪正在增长,而日本人在中国也确实蒙受严重的损失”。[78]粤省绅商集议之地的广雅书院“仇视洋货……院中用品,俱无洋人制造”。[79]各地风起云涌般抵制洋货:“抵制外货是中国的主要武器。中国已在用抵制日货来对付日本,虽然日渐减弱,并且还在抵制英货”。[80]但这些行为俱为官员所阻拦,“天津某报发起提倡抵制日货,直督端方已饬令邮局不准代递”。[81]“沪道示禁抵制英货”。[82]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出,与民众仇视洋货、洋债相悖,政府官员是支持外货和外债进入中国的。但是,香洲商埠举借外债却困难重重。

香洲绅商欲以地权抵押借外债,为邑民所阻。香山自治研究所奏报:以香洲地权抵押外国洋行,获得丰裕的资金,以便加快完成商埠与港口的建设。这与举国“抵制外债,提倡土货”[83]之舆论明显相悖。因此,有报载香山埠商王诜等拟“向日本台湾银行息借洋银六十万元,月利六厘,以本埠已筑洋楼长堤及渔船等为抵押,订明分摊三年归还”。[84]此议若不急为禀陈劝阻,“是为放弃□□□属事关地方□安问题,私借洋债将地抵押,主权失,关系大局”。香山地方自治研究所集议“将该埠商私借洋债流弊,呈请当道禁阻,以维持大局而尽义务,究当如何办理,请公决众议。应用本所名义先行呈具,请转详禁阻”。[85]此事迄今尚未找到官方有关表态的史料,却从其无疾而终的结局中窥视了官方的动向。

(二)申请弛禁开赌

香山绅商要求在香洲“弛赌禁”,以筹募资金,显然与时局“禁止开赌”相悖。但事实上,这种“合理”不合法的阳奉阴违其实是路人皆知的“潜规则”。

但是,坊间禁赌的呼声不绝于耳:“香洲开埠,首以禁赌为先务,良以赌风一盛,人多嗜好,咸簿于储蓄之愿望,而商务受莫大之影响也。”[86]广东臬台魏荫伯“以粤中赌博为忧,谓臬司所理命盗案件,强半由赌起事。赌者,盗之源,不从禁赌入手,盗事未有能办者”,粤省民风善赌,“广东近日百害而无一利,皆赌博所影响,谓为盗之源,尚未窥赌害之全也。……赌饷一年抵数百万,倘绅民热心桑梓,大可提倡筹款抵此一项,则粤赌可永禁绝矣。……我所可禁者只博场,我所不敢干预者赌饷也。夫缴饷至年数百万,岂能一日无此饷以充公用”。[87]

还有论者以为广东富庶,民风善赌,赌饷必丰。“广东真财富之区乎,有名无实久矣。若绅民能岁筹数百万金,则铁路不至迄今未成,工艺不至日见退化。……夫二十余省皆国土也,何以广东独加派此种种巨款,谓广东富裕。民穷财尽罗掘已空,何富之有。谓广东有赌博可多派款与。吾尤不能无言。”[88]

言与行俱者,有旅京粤人筹议设立“筹禁广东赌博研究会”[89],鉴于粤东地区“物之腾贵,社会之日见劣败……京粤东官商各界设立禁赌研究会,务期达到目的,使赌博早日禁绝,以苏粤民之困云”。[90]宣统三年(1911)初,粤督张鸣岐亲临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与地方绅学讨论禁赌问题,“陈说禁赌之必要,及勉励绅商各宜担负责任,以补官力所不及,并申明定期三月初一日概行将赌禁绝,决不展期”。[91]香洲商埠奢望借“弛禁开赌”以兴商务之策,政府必定极力阻禁。果其然,粤督袁树勋对香洲埠主王诜的禀报做了如是批复:“请弛赌禁一层,见解大误。香洲埠新开商埠不能于开幕之始,即先种此恶因,纵令将来禁绝,亦永为该州历史上之一大污点,此节应毋庸议。”[92]

资金无着,布局难为。至1909年底,商埠“惟疏濬港口一事尚付阙如。至上年所论之石堤,本年初时亦踊跃兴修,嗣以乏资,因之半途而废,未卜何时始能赓续兴工。目下该埠户口寥寥,约止五百人,境内生意冷落,与他埠又少交接;且附近香港、省城、澳门等处,亦无依期灵便交通,只有民船来往而已。……惟注意该埠者,仍存奢望,闻倡首各董事亦思竭力筹款,以期遂其初愿。”[93]祸不单行,流言不止,“近闻大吏以香洲埠被该处绅士纷纷禀攻,特札派伍委员迅往查办。又,埠商将该处石料搬运往单水口发卖,该处绅士已赴前山厅指控云”。[94]真是屋漏又逢连夜雨。

与蹒跚起步的香洲商埠相比,澳门埠则是另一番景象。澳人叙议“香洲开埠或有碍于澳门,然为时尚远,非一朝一夕所成。唯望我澳门从速整顿,勤修善政,力除积弊,务使商民乐业”。[95]葡萄牙政府派五十名官员到澳门办理扩充港口[96],且汇款“银四万元,故澳门政府向上海购得浚河船一艘,不日可到。……拟浚全海,须工程四百万元,欲借债成事”。[97]可见,“官”之助否,效果不言自明。

如果把目光移向外地,清季商人自办之商埠,发展亦非乐观:“山东济南西门外商埠开辟有年,界内惟有德商六七家,已租地建屋……至中国人之营业有女戏园三座、娼馆数十家……并无经营商业可与外人争利者,每当夕阳西下,自城内往商埠观剧及作洽游者,车马络绎不绝,商埠耶抑销金窟耶。”[98]商办早熟乎?

商办无力自强,时论多有辩争,郑观应似乎早有“谶语”:“全恃官办,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资,则众擎易举。然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扰;兼依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必官督商办,各有责成。商招股以兴工,不得有心隐露;官稽查以征税,亦不得分外殊求。则上下相维,两弊俱去。”[99]官督商办乎!

商务何去何从,收归官办抑官督商办?张之洞于病榻之际曾奏安徽铜官山矿交涉案宜借款归官办[100],建议粤汉铁路、鄂境川汉铁路股本的筹募也应坚持“官民各半之议。此次粤汉铁路、鄂境川汉铁路关系繁重,必须官为主持,俾得早日观成,并准本省商民永远附股一半,借为利用厚生之资”。[101]

存在决定意识,时贤明臣之话语,正弊乎,切时乎?

官商之间,学理诡秘而深沉,实务之运作似当令人忙乎?!


[1] 王杰,广东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研究员;韩明章,广东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2] 《宣统元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09年)》,载莫世祥、虞和平、陈奕平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1887~1946》,澳门:澳门基金会,1998,第259页。

[3] 《条陈广香铁路事宜》,载《香山旬报》第46期,己酉年十一月十一日。

[4] 《香港新闻·香洲实行无税之定期》,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三年二月初五日(1911年5月3日)。

[5] 《外务部为香洲免税及行轮事致税务处咨稿(附堂批咨稿一件)》(宣统元年四月二十日),载中山市档案局(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香山明清档案辑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第913页。

[6] 通过关键词“香洲”对台湾中研院近代史所外交档案检索,与“香洲商埠”相关的有14件,系两广总督、外务部、农工商部、税务大臣、广州将军署粤督等奏折。上奏集中在两个时间段内:宣统元年四月十六日(1909年6月3日)至四月三十日(6月17日),宣统二年十二月初四日(1911年1月4日)至三年正月十五日(1911年2月13日);另,《香山明清档案辑录》关于香洲开埠的档案也多集中于此间。

[7] 《两广总督增祺为香洲开埠事致外务部咨呈(附件一:九龙新关税务司夏立士为申文)》,载《香山明清档案辑录》,第923~924页。

[8] 何志毅:《香洲开埠及其兴衰》,《珠海文史》第1辑,1982;《香洲埠:百年前就蜚声中外》,《解密珠海》,2006,第6页。

[9] 郑砺石:《辛亥前夕华侨在中山香洲开埠经过》,《广东文史资料·孙中山史料专辑》第28辑。

[10] 管荣光:《解放前香洲的工商业》。

[11] 黄鸿钊:《香洲开埠考略》,载《文化杂志》中文版,澳门:澳门文化局,第70期,2009年春季刊(同见黄鸿钊《香洲开埠史料辑录》,珠海:珠海出版社,2010年8月。该书史料辑录主要来源《香山旬报》与《香山明清档案辑录》)。《香洲埠:百年前就蜚声中外》,载《解密珠海》,2006,第8页。

[12] 关于地方自治思想的输入与思潮的形成,详见吴桂龙《晚清地方自治思想的输入及思潮的形成》,载《史林》2000年第4期。

[13] 《论议和后之中国》,1900年12月16日《中国旬报》第32期。

[14]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下册),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第659页。

[15] 丁旭光:《近代中国地方自治研究》,广州:广州出版社,1993,第89~90页。

[16] 欧榘甲(原名太平洋客):《新广东附康南海辩革命书》,光绪二十八年(1902)大阪铅印,见《中国近代史文献必备书目》。

[17] 《广东新闻·请建自治模范村之伟论》,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十二日(1909年9月25日)。

[18] 《广东地方自治研究录》第1期,第37页,转引贺跃夫《清末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初探》(《中山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

[19] 《广东新闻·粤商自治研究所力谋普及之办法》,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初十日(1909年9月23日)。

[20] 章开沅、马敏、朱英:《中国近代史上的官绅商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第73页。

[21] 关于自开商埠研究,杨天宏的《清季首批自开商埠考》(《历史研究》1998年第2期)、《自开商埠的地域分布及其对清季外贸市场网络体系发育的影响》[《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等系列论文均有论述,其后出版的《口岸开放与社会变革:近代中国自开商埠研究》(中华书局,2002),对清末地方自开商埠的论述较详。

[22] 《盛世危言》,载夏东元主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第586页。

[23] 《专件:振兴商务条折》,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三月初九日(1909年4月28日)。

[24] 王彦威纂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130,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第14页。

[25] 《论说:论冈州开埠之可慰》,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三年二月初七日(1911年3月7日)。

[26] 《劝业道为沙滩环开埠事具督院禀稿》,载《香山旬报》第16期,第35页。

[27] 《盛世危言·商务三》,载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下册,第617页。

[28] 《劝业道为沙滩环开埠事具督院禀稿》,载《香山旬报》第16期,第35页。

[29] 《香洲兴发公司广告》,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廿九日(1909年10月12日)。

[30] 《广东新闻·陈庆桂奏筹办香洲埠原折》,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910年1月6日)。

[31] 尧孙:《香洲商埠之将来》,载《香山旬报》第15期。

[32] 《农工商部为香洲开埠及暂行办法如何电复事致外务部商品流通信函》(宣统元年四月十八日),载《香山明清档案辑录》,第912页。

[33] 《宣统元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09年)》,载《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1887~1946》,第257页。

[34] 喻大华:《慈禧为何选择载沣摄政》,《紫禁城》2001年第4期。

[35] 《香港新闻·华人绅商公袁督》,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七月十八日(1909年9月2日)。

[36] 《展缓立宪年限之不确》,1908年11月23日《大公报》。

[37] 《遗折》(宣统元年八月二十一日),载赵德馨主编,吴剑杰、周秀鸾等点校《张之洞全集》(四),武汉:武汉出版社,2008,第344页。

[38] 《农工商部为香洲开埠及暂行办法如何电复事致外务部商品流通信函》(宣统元年四月十八日),载《香山明清档案辑录》,第912页。

[39] 《陈庆桂奏筹办香洲埠原折》,载《香山旬报》第48期,己酉十二月初一日。

[40] 《本报特电·政府致电袁树勋》,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廿二日(1909年10月5日)。

[41] 《广东新闻·陈庆桂奏筹办香洲埠原折》,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910年1月6日)。

[42] 〔葡〕马楂度:《勘界大臣马楂度葡中香港澳门勘界谈判日记(1909~1910)》,舒建平、菲德尔译,澳门:澳门基金会,1999,第90页。

[43]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第44页。

[44] 时际留美学生考选,外务部与学部因权限问题争论而置考试搁浅,直至美国照会期限已届,方由学部草草举行。

[45] 《京省新闻·军咨处与军机处之权限问题》,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六月二十一日(1910年7月27日)。

[46] 《京省新闻·农商两部拟奏请划分界限》,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六月十九日(1910年7月25日)。

[47] 《外务部为香洲免税及行轮事致税务处咨稿》(宣统元年四月二十日),载《香山明清档案辑录》,第913页。

[48] 《广东新闻·香洲商埠章程批候核覆》,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七月十七日(1909年9月1日)。

[49] 陈望曾,字省三,台湾台南府人,清末任广东劝业道。

[50] 《香山明清档案辑录》,第912~937页。关于“香洲自辟商埠定为无税口岸”的奏折、咨呈涉及多个部院,因税务问题又涉及总税务处,中西争论多见于该奏折之中。

[51] 魏秀梅编《清季职官表:附人物录》,第377页,“两广总督”条。

[52] 《京省新闻·节录泰晤士报论张人骏》,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五月二十日(1909年7月7日)。

[53] 《广东新闻·张督对于香洲新埠之政见》,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三月初五日(1909年4月24日)。

[54] 《本报特电·摄政王电袁树勋云》,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十九日(1909年10月2日)。

[55] 《广东新闻·袁督拟定治粤之新政策》,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七月初三日(1909年8月18日)。

[56] 《广东新闻·袁树勋之尾声》、《论说·袁树勋之今昔观》,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十月初三、初四日(1910年11月4日、5日)。

[57] 李志武:《载沣研究》,中山大学硕士论文,2003,NO.8026。

[58] 《广东香洲航业公司招股告白》,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三年五月初四日(1911年5月31日)。

[59] 《会议香洲埠》,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三年四月初十日(1911年5月8日)。

[60] 尧孙:《香洲商埠之将来》,载《香山旬报》第15期。

[61] 《劝业道为沙滩环开埠事具督院禀稿》,载《香山旬报》第16期,第35页。

[62] 《粤省近报·香洲埠情形》,1911年2月20日《汉文台湾日日新报》。

[63] 《广东新闻·香山十三乡函陈香洲开埠情形》,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十二月十一日(1911年1月11日)。

[64] 《广东新闻·香洲埠应有此干涉》,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初二日(1909年9月15日)。

[65] 《广东新闻·香山十三乡函陈香洲开埠情形》,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十二月十一日(1911年1月11日)。

[66] 《香洲埠催收银两并限期止截广告》,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三月初三日(1910年4月12日)。

[67] 《广东新闻·陈庆桂奏筹办香洲埠原折》,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910年1月6日)。

[68] 《本报特电》,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六月十九日(1909年8月4日)。

[69] 《京省新闻·政府清理财政之为难》,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廿二日(1909年10月5日)。

[70] 《本报特电》,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六月初二日(1910年7月8日)。

[71] 《劝业道为沙滩环开埠事具督院禀稿》,载《香山旬报》第16期,第36页。

[72] 《广东新闻·招徕华侨之新手段》,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三月初九日(1909年4月28日)。

[73] 《劝业道为沙滩环开埠事具督院禀稿》,载《香山旬报》第16期,第36页。

[74] 《香洲蚝塘业主广告》,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正月廿二日(1909年3月3日)。

[75] 《杂纂·中国洋债一览表》,载《东方杂志》第6卷第13期。

[76] 《某埠欲借外债之传闻》,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初十日(1909年9月23日)。

[77] 《致梁士诒函》(1909年4月29日),载〔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上卷(1895~1912),北京:知识出版社,1986,第590页。

[78] 《致查·弗·莫伯利·贝尔》(1909年7月14日),载〔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上卷(1895~1912),第606页。

[79] 《谈薮·不用洋货》,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初十日(1909年9月23日)。

[80] 《致瓦·姬乐尔》(1909年9月12日),载〔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上卷(1895~1912),第630~631页。

[81] 《京省新闻·提倡抵制之报停寄》,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十二月初五日(1911年1月5日)。

[82] 《京省新闻·沪道示禁抵制英货》,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廿六日(1909年10月9日)。

[83] 《广告·振兴实业为收回利权之要点》,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五月十八日(1909年7月5日)。

[84] 《香粤近事·香洲埠卖国奴之斗胆》,1911年2月8日《汉文台湾日日新报》。

[85] 《广东新闻·香山地方自治研究所议案》,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911年1月21日)。

[86] 《澳门与香洲之比较》,载《香山旬报》第23期,己酉年三月二十一日。

[87] 《论说·论广东禁赌》,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廿三日(1909年10月6日)。

[88] 《论说·论广东禁赌》,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廿三日(1909年10月6日)。

[89] 《专件·旅京粤人筹议禁赌》,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十五日(1909年9月28日)。

[90] 《京省新闻·粤京官禁赌研究会之设立》,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九月初一日(1909年10月14日)。

[91] 《粤督到自治研究社讨论禁赌》,载《香山旬报》第91期,第69页。

[92] 《袁督札劝业道严查札文》,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廿三日(1909年10月6日)。

[93] 《宣统二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10年)》,载《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1887~1946》,第268页。

[94] 《广东新闻·派员查办香洲埠》,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六日(1910年1月26日)。

[95] 《澳人大叙议》,载《中西闻见录》,1909年5月4日。

[96] 《香港新闻·澳门将扩充港口》,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七月初一日(1909年8月16日)。

[97] 《香港新闻·澳门浚海》,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二年六月初一日(1910年7月7日);《浚海工程》,载《香港华字日报》,1910年11月24日。

[98] 《京省新闻·华人之商埠如是》,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廿五日(1909年10月8日)。

[99] 《盛世危言·开矿上》,载《郑观应集》(下册),第704页。

[100] 《本报专电》,载《香港华字日报》,宣统元年八月廿六日(1909年10月9日)。

[101] 《遗折》(宣统元年八月二十一日),载《张之洞全集》(四),第3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