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好汉之英特迈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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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人迭出

当年共水县城里流行一个词,叫作“狠人”。狠人就是指那些体力超群、个性凶悍的家伙,也就是说,没有人敢惹他们,只有他们欺负别人的份。

朱红军和魏东就是初二一班里的两个狠人,就是在整个学校的范围内他们的名气也是很大的。然而共水县中学并不止初二一班一个班,狠人还是有几个的。我转学来县中一个多学期以后,对狠人的情况和分布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比如初二二班的金彪华,就是一个像朱红军和魏东那样的狠人。不是说他们都是狠人,而是他们狠人的等级相同,都是一个数量级的。金彪华和朱红军、魏东一样,都是最狠的那种狠人。

金彪华有他自己的特点,既不像魏东那样是干部子弟,也不同于朱红军以不要命著称。金彪华的优势是有哥们。他的那些哥们可不是共水县中里的狠人,而是共水县大街上的狠人。其中有一个叫段大头,另一个叫作张三子,县城里的人没有不知道的,对我们这样的学生而言则更是如雷贯耳,闻之色变。金彪华反复念叨着他们的名字,就像是念咒一样,自己顿时也变得不可一世,面目十分地狰狞了。后来段大头和张三子因为打架出了人命,被捕入狱,被判了徒刑,金彪华的气焰并没有因此遭受任何打击,反倒是更加地嚣张了。

那次打架,金彪华也参加了。据说是一伙人追打一个人,把对方逼进了共水县酒厂所在的那条小巷子里。那家伙无路可逃,只好跪下来求饶。段大头他们把他拉起来,抵在酒厂的铁门上面,然后劈头盖脸一阵棍棒砖头,活活地就把那家伙给打死了。金彪华于是和段大头、张三子一道,被抓进了共水县公安局。他享受了和段大头他们同样的荣耀,却避免了相应的惩罚。因为那年金彪华刚满十五岁,还不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也许还因为是集体斗殴,段大头等人领的头,责任分摊到金彪华这里已经很少了。当年共水县里也没有少年教养所这样的地方,所以金彪华就被无罪释放了。

金彪华回到共水县中,自然是载誉而归。关于那次打架出人命的事,也只能听他一个人说。金彪华还特别地喜欢说,手舞足蹈、唾沫横飞的。段大头、张三子已经被关进了监狱,说不定还要被枪毙,因此也就死无对证了。

据金彪华说,那人其实是被他打死的。段大头、张三子一个人一边架着那家伙的胳膊,他(金彪华)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上去就往对方的脑袋上一拍,顿时红的白的都出来了。那家伙的头弹在酒厂的铁门上还发出了铛铛的声音。说得让人毛骨悚然,大家对金彪华不免要刮目相看。在他的叙述中,大名鼎鼎的段大头和张三子就像是他的陪衬,是他手下的两个兵或者两个小喽罗。他们一边一个夹着被打的人,而由金彪华上前处置。

所以说,金彪华不仅是学校外面有人,和段大头之类的是哥们,而且,对方还得听他的调遣。他不仅参加了街上的流氓团伙,并且还亲手打死过人。如此一来谁还敢和他作对呢?狠人的地位便可以确保无虞。不要说是普通的同学,就是老师和学校领导看见金彪华都不免要畏惧三分,往往绕道而行。每次金彪华说完他的故事,总是会真诚地总结说:“我因为年纪不到,所以打死人不用偿命,十八岁以后就不行了。我离十八岁还有三年,哪个不要命的就来试试……”

自然没有人敢试,大家唯恐避之不及。

如果你认为金彪华只不过是自我吹嘘,浑水摸鱼,并没有真正的实力,那就错了。这家伙和魏东一样,长得人高马大的,皮肤黝黑,上面闪烁着一层游移的光泽。并且他还很勤奋,成天在家里练哑铃、石锁、吊环、拉力器什么的,身上的肌肉一块一块的,就像是披了一身肉做的铠甲。以前,没出酒厂的那条人命以前,金彪华也喜欢吹牛,当然不是吹打死过人,而是吹他身上的肌肉。他会指给听他吹牛的人看:“这是二头肌,这是三头肌,这是三角肌,这是胸大肌,这是背阔肌……”如数家珍。

金彪华弯起胳膊,大臂上的二头肌活像一只肥老鼠似的,在皮肤下面移来移去。他说:“你们膀子上面有老鼠吗?能让老鼠在里面跑来跑去吗?”除他之外的所有人都没有这一手,于是大家不禁很是佩服。

金彪华的胸大肌还能够跳动,一抖一抖的,想让它抖就可以抖。金彪华说:“你们的奶子能跳舞吗?想让哪边跳就能哪边跳,想让它跳几下子就能跳几下子。”自然没有人可以办到。

那时候的金彪华有一点可爱,他喜欢取悦大家,就像是街头卖膏药玩杂耍的,每天吸引了很多人。展示他的那身肌肉大概也是为了防卫,使别人轻易不敢欺负他。一身铠甲似的肌肉不免名副其实,的确是起到了铠甲的作用。

后来有一个星期金彪华没有来上学,再来的时候他的一只眼睛就斜了,变得面目可憎,非常吓人。原来金彪华在家里练习拉力器,不小心眼珠让弹簧给夹住了。当时流了很多血,马上被家里人送到了县医院里。还算侥幸,金彪华没有因此失明。但那只被夹过的眼睛从此变得不太灵活,也不在原来的位置上了,一看就知道是被夹过的。

后来,我也曾练了几天拉力器,每次拉拉力器的时候都会想到金彪华的斜眼。当我奋力展开双臂,凉凉的弹簧拂过赤裸的胸脯,总是很担心。如果我稍一松劲,被拉开的弹簧势必会猛地收回去,夹住自己的眼珠是完全有可能的。那次金彪华一定是上满了弹簧,用了吃奶的力气去拉拉力器……我不免对金彪华的遭遇深感同情,然而似乎并没有这个必要。

金彪华自从斜了一只眼睛,性情也随之大变。他再也不唠叨自己的那身肌肉了,也不唠叨最近才斜的那只眼睛,而是直接用斜眼盯着你,盯完之后抬手就打。就好像你让他看着不顺眼一样。实际上,是他的斜眼看什么都不顺。要是能让他的斜眼看顺眼,那倒是有点奇怪了。这真是一件蹊跷的事,当一个人的面目变得凶恶起来,整个人也就变得凶狠了。如今的金彪华已经不再被动防卫,主动攻击越来越成为他的习惯。难道说,那只斜眼是一件先进的武器吗?至少金彪华是拿它当武器用的。一道斜视的怪异而凶狠的目光盯着你,让你不得不先胆怯了,随之而来的是那身训练有素的肌肉,你岂有不败之理呢。金彪华因祸得福,对自己的斜眼很是倚重。

据说金彪华练肌有些年头了,甚至可以追溯到他的幼儿园时代。那时候,他是一个十分瘦弱的小孩,一点也看不出后来称王称霸的苗头。不仅没有称王称霸的苗头,金彪华还经常被人欺负。最喜欢欺负他的人听说是汪伟,他们是一个幼儿园的。汪伟小时候是一个肥胖儿童,体重超常,他经常压在金彪华的身上,欺负得对方只有哭鼻子的份。也就是说,金彪华的童年始终处于汪伟的阴影下,或者处于汪伟实实在在的庞大的肉体的压迫下。具体情形和细节已经不可追溯了,毕竟已经年代久远。汪伟当然是早就忘记了这些事。实际上,当年被汪伟压在身体下面欺负的小朋友还有很多,他们同样也不记得被欺负的事情了。

只有金彪华除外。他不仅记住了小时候的耻辱,并且以此作为动力和出发点,开始锻炼自己。练习哑铃、拉力器等自然是题中应有之意。金彪华还拜过师傅,和共水县大街上的流氓们混迹在一起……

一晃就是十年,汪伟也从一个儿童成长为一个少年。目前他的体重大概有一百四五十斤,在同龄人应该算是很重的了,但那不过是儿童肥胖症的后遗症,并不是刻苦锻炼的结果。也就是说,汪伟的那身肉既松又泡,只不过是一身肥肉,而不像金彪华或者魏东他们那样是一身肌肉。这三个家伙的体重相差无几,但肉质却截然不同。骨骼生长的情况也比较类似,都是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性情竟有天壤之别。金彪华他们称王称霸、欺负弱小,属于共水县中里最著名的狠人。汪伟则相当地温顺,走到哪里都带着他的那身肥肉,一颤一颤的,不仅不会让人感到威胁,反倒令人觉得安心。那身肥肉是和平、吉祥的象征,那么白,那么软,谁见了都想上去捏一把。汪伟总是嘻嘻地笑着,往后面直躲,他怕痒。这么一个见人总是带着三分笑的家伙,小时候怎么会欺负别的小朋友呢?别说我不相信,就是汪伟本人也不敢相信。

本来,汪伟凭借这身肥肉是完全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的,成为像朱红军那样的不欺负别人,别人也不敢欺负的家伙。然而由于生性懦弱,却屡屡遭到来自魏东的挑衅,什么接屁、捣肛门,汪伟总是首当其冲。欺负的结果,汪伟总是满脸赔笑,就像他应该被魏东欺负一样,被欺负了还觉得对不住魏东。在农村分校的时候,魏东用汪伟的毛巾擦屁股,用他的搪瓷蓝边大碗撒尿,汪伟也没有吭一声。也是他祸不单行,从农村分校回县中后不久,一天金彪华找到我们班上来,通知汪伟说,他要报十年前的一箭之仇,约汪伟第二天下午放学以后去县体育场里面单挑。

在农村分校的时候除了初二一班还有初二二班,初二二班上除了伍奇芳还有金彪华。所以说,我们班上发生的事金彪华全都看见了,尤其是发生在汪伟身上的事。想必十年来他一直盯着这家伙。金彪华大概是这么想的:自己和魏东的个头差不多,论肌肉甚至更胜一筹;面对魏东的肆意凌辱汪伟始终默默地承受,看来他的胆怯和软弱并不是假装的,有仇不报又更待何时呢?

实际上,单凭金彪华的实力,早就可以和汪伟较量一番了,对方十有八九不是他的对手。可毕竟小时候被汪伟压在身子下面欺负过,落下了心理创伤。要是换了一个人,汪伟不是汪伟,金彪华肯定早就动手了。但对付汪伟却不完全是一个体魄和劲大的问题,还得克服心理障碍。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经过十年的努力,金彪华终于把自己锻炼成了一条毒蛇,但面对汪伟这样的草绳他还是心有余悸的。十年来,金彪华孜孜以求,锻炼身体,拜师学艺,在其他的方面也机关算尽。比如对杀人不偿命的渲染,对偶尔所得的那只斜眼的运用。就算是金彪华的眼睛斜了,那道斜视的目光也须臾不离地盯着汪伟呢。这一切后者并不知情。

汪伟琢磨了一个晚上,仍然没有头绪。虽然有金彪华的提示,找他单挑是因为十年前的一桩往事,然而十年以前,自己什么地方得罪过对方呢?汪伟甚至不记得他曾经和金彪华上过一个幼儿园,更不用说把后者压在身子下面欺负的事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汪伟来了我家,求助于我。我一个多学期以前才转学来到共水县中,按理说是不会很清楚他们之间的过节的。求助于我,说明汪伟已经走投无路了。

好在我一向关注县中里面的狠人,听说过有关金彪华和汪伟的传说。我告诉汪伟,上幼儿园的时候,他经常把金彪华压在身子下面欺负。听闻此事,汪伟不禁如梦初醒,继而兴奋起来。

他说:“我竟然把金彪华压在身子下面?欺负他?扇他的巴掌?请他吃毛栗子?请他吃萝卜皮?(以手指弹射对方的脑门,是为‘吃毛栗子’。以手掌横扫对方的头皮,是为‘吃萝卜皮’)我竟然把金彪华压在身子下面?”他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有这么伟大。

“是他把我压在身子下面,欺负我吧?”汪伟说。

我说:“不是不是,是你把他压在身子下面,欺负他,要不然的话,他为什么要找你单挑呢?”

“嗯,你说得有道理。”

于是汪伟变得非常激动,开始念念叨叨:“我把金彪华压在身子下面欺负,我把金彪华压在身子下面欺负,我把金彪华压在身子下面欺负……”就像在唱一支歌一样。

唱了一会儿,汪伟的情绪突然急转直下,他对我说:“明天怎么办呢?”显然他已经回到了现实中。

金彪华找汪伟单挑不比魏东的欺负,后者纯粹是魏东手痒,无缘无故地找碴。金彪华却是报仇,蓄谋已久的。何况他还打死过人,并且据说十八岁以前打死人都不用偿命。明天的遭遇凶多吉少,看来汪伟的小命保不住了。想到这里汪伟不禁哇哇地哭了起来,当着我的面哭得稀里哗啦的,就像在哀悼自己。我也陪着流了几滴眼泪。你说一个好朋友死了,我能不流泪吗?

我连夜去找了朱红军,后者说得非常清楚:“看汪伟那熊样,他的事我本来不想管,但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这件事我管定了。”

于是第二天下午放学以后,金彪华在共水县体育场的荒草丛中等来的不是汪伟,而是朱红军。朱红军对他说:“你要打汪伟,先过我这关!”

金彪华的斜眼里射出一道恶狠狠的光芒,盯了朱红军很久。突然他嫣然一笑,说道:“我们谁跟谁啊,你不让打,我就不打,不就没事了?干吗要伤兄弟的和气。”

朱红军说:“我跟你不是兄弟。”

金彪华说:“那我也不能不买你的面子啊,你是谁?我又是谁?”谁啊谁地绕了半天。

朱红军说:“你块头那么大,我块头比你小,你又不吃亏,还是打一打吧。”

金彪华说:“瘦归瘦,筋骨肉。”

朱红军说:“不打怎么知道呢?你打死过人,我又没有打死过人。”

其实朱红军说得很真诚,但金彪华听上去怎么都像是讽刺。他回敬说:“你敢和电打,我不敢,还是你狠。”

最后两个人竟然你一句我一句地互相恭维起来了。朱红军有点不耐烦了,他说:“说那么多干吗呢?打一打不就知道了。”

金彪华说:“不打不打,反正我不打,就是你打我也不打,算你赢了行不行?”

话说到这个份上,朱红军就毫无办法了。他从来不打不还手的人,甚至也从来不打第一拳。如此一来,不免辜负了县体育场这样的大好场所,荒草没膝,渺无一人,除了这两个面对面地站着捏紧了拳头的少年。当然也辜负了美好的时光,当时夕阳西下,天地间自有一种苍茫雄浑的韵味……

金彪华开始悄悄地向体育场大门的方向撤退。朱红军一方面觉得窝囊,一方面也觉得有些对不起金彪华。他说:“这样吧,小时候汪伟欺负你也不对,我让他明天上饭店请客,向你赔罪。要是他不肯请客,这件事我就不管了。”

汪伟自然愿意请客,花钱消灾嘛。他从家里偷了几块钱,在中华饭店里摆了一桌酒席,宴请金彪华。朱红军作为中间人当然也到场了——如果他不去,汪伟是绝对不敢单独请金彪华的。朱红军还拉上了我作陪。这件事也和我有关,汪伟一开始找的就是我,通过我才找到了朱红军。如果不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朱红军才不会去管这件事呢。所以说,我前去赴宴名正言顺。平生第一次我被别人宴请,不用说感到多么地自豪了。因此尽管中华饭店里光线昏暗,苍蝇到处乱飞,桌子油腻得粘住了胳膊,发出吱啦吱啦的声音,但在我看来却有如神圣的殿堂。至于到底上了些什么菜就根本不重要了。

这次宴请,还使我能够近距离地观察金彪华。虽说他不敢和朱红军交手,但毕竟是共水县中里的狠人之一。朱红军就更不用说了。汪伟也是一个大块头。置身于他们中间,和他们平起平坐,我仿佛觉得自己也不止九十六斤,平添了不少分量。我们端起吃饭的大碗来碰杯,喝的是当地出产的山芋干酒。汪伟还发了香烟。金彪华始终满脸堆笑,表情十分谦和。只是,他的那只斜眼不受控制。金彪华笑的时候,那只眼睛里面毫无笑意,就像是死鱼的眼睛,并射出了一道死鱼般的目光。那目光完全是自动地落在了朱红军的身上。后者大大咧咧的,把杯换盏,忙于调节气氛,因此没有太注意。我在旁边却看得不寒而栗。

显然,那是一道仇恨之光,金彪华肯定是瞄上朱红军了。为了报复汪伟,他可以卧薪尝胆,从遥远的幼儿园时代一直到上了中学。因为朱红军的出现,使金彪华的计划受阻,如果想要报复汪伟,他首先得过朱红军这一关。看来回去以后金彪华又得重新开始了,拜师学武、加强锻炼,可望有朝一日能够制服朱红军。这一次又需要多少年呢?计划收拾汪伟金彪华用了整整十年,这一次少说也得三五年吧?朱红军不断地端起大碗,对金彪华说:“来来来,多喝一点啊!”就像是预祝对方成功一样。

每次,金彪华喝酒的时候都很被动,但他到底还是喝了。仰着比头还要粗的脖子,喝得滴酒不剩,然后将碗底朝天,展示给大家看。我觉得,如果朱红军让他喝的是一碗毒药,金彪华也会毫不含糊地灌下去的。一滴不剩,也一声不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