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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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楚,以上有关斯特里克兰夫妇的片段,人物形象不甚明了,读来不乏朦胧之感,要让我书中的角色变得真实可信,就得赋予他们饱满的性格,但对此我无能为力。或许其错在我,所以为了让他们生动起来,我苦思冥想,在回忆中搜寻,但求能捡回些细枝末节,心想若在其语言习惯、奇行怪癖上花点心思、着力刻画一番,便能使其形象鲜明。现在看来,他们好似古旧挂毯上的图案,轮廓模糊,难以与背景分辨开来,远远望去连形状都无法识别,只见五颜六色揉作一团,几乎什么也看不清。我无可狡辩,只能说他们于我留下的就是这般印象。这种朦胧感,除却斯特里克兰夫妇,还笼罩着许多人;他们的生活构成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存乎其中,且依之而生,好比人体内的细胞,举足轻重、不可或缺,但只要它们健康地存活着,就会被一个庞大的整体吞没。斯特里克兰一家是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一位亲切、殷勤、喜好结交文艺名流却不过分扰人的主妇,一位沉闷、无趣、在慈悲的上苍安排的生活中尽职尽责的丈夫,加上两个俊俏、健康的孩子,再平凡不过了。我实在不知这一家四口有什么值得人们好奇心泛滥的。

因而念及此后种种,我不禁自问——是否赖我当初迟钝,才没能在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身上瞧出些异于常人的特质?也许是这样。此去经年,虽说我对人性为何已知之不少,然而即使我初识斯特里克兰夫妇时便有现在的阅历,恐怕也会做出相同的判断。唯一不同的是,如今我颇晓人心之难测,所以当年初秋回到伦敦听说那则消息时的讶异万分,此刻的我已不会再有。

回到伦敦的第一天,我就在杰明街上偶遇罗丝·沃特福德。

“瞧你那兴奋劲,”我说,“遇上什么好事了?”

她露出笑容,目光中闪烁着幸灾乐祸的光芒。我对此早已熟悉,必是耳闻了有关她某位圈中友人的流言蜚语,这位女文豪才如此神经过敏。

“你见过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没错吧?”

不仅是整张脸,她全身上下都开始兴奋起来。我点点头,心想难道那倒霉蛋在证券交易所赔了本,或是让车给碾了不成?

“你说说,是不是糟透了?他丢下老婆,一个人跑了。”

显然,沃特福德小姐觉得有关这件事在大马路边上多说无益,因而仅仅是开了个头,如艺术家一般将赤裸裸的事实丢给我后便声称此中详情自己无可奉告,没了下文。我倒觉得,就她那副伶牙俐齿,又岂会为区区环境因素所碍?可她执拗得很,硬是不肯讲。

“不瞒你说,我一无所知。”面对我急切的追问,她如此说道,随即轻快地耸了耸肩:“要我说,城里哪家茶馆里,肯定有个年轻姑娘辞职不干、卷铺盖走人了。”

她冲我一笑,托口与牙医有约,扬长而去。我心中虽觉沉重,但更多的是好奇。年轻时,我的阅历鲜少来自一手体验,所以有机会亲历“只应书中有”的状况时,我激动不已。实不相瞒,托岁月的福,逐渐地,当与我相识之人遭遇类似的情况,我已不甚敏感,但在当时,当“噩耗”袭来,我还是有些惊讶。那一年斯特里克兰无疑已年届不惑,而在我看来,一个男人到了这个岁数,若再身陷情爱纠葛,不免令人作呕。当时我年轻傲慢,觉得三十五岁已是极限,过了这个岁数仍旧难以自拔于感情泥沼的人简直愚蠢。而罗丝·沃特福德所言,于我个人也造成了些许困窘,因为在乡下度假时我曾给斯特里克兰太太写信,将我的归期告知于她并在信中添了一笔,说如果未得回复,我会择日再登门讨杯茶喝。所谓“归期”,正是我遇见沃特福德这天,可斯特里克兰太太那儿并无音讯。她是想见我一面还是如何?极有可能此时她已心烦意乱,早将我的邀约抛之脑后了。我琢磨着在这种节骨眼上前去叨扰实非明智之举,再说,可能她也不想“家丑”外扬,因此谨慎起见,断不能让她察觉我对其家中“异样”已有所耳闻。我矛盾不已,既怕伤害一位善良女性的感情,又担心唐突造访只会徒增其烦恼。此刻她想必一肚子苦水。我虽不愿见人受苦,却无力相助。可在我心中又有种期待在蠢蠢欲动,尽管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但还是想去探个究竟,看看她对此事作何反应。

最终我想了个办法:登门拜访,装作若无其事,再托女佣捎个口信,问问斯特里克兰太太是否方便会客。如此一来,她若不愿见我,也有打发我回去的余地。我事先准备了说辞,可在我面对女佣,当真讲出口时,却尴尬得要命,而且在昏暗的走道上等待回复期间,我得绷紧了神经、鼓起全部勇气,才不至于“落荒而逃”。或许是我难抑兴奋、想象力过剩的缘故,女佣回来时,她的神态举止仿佛在向我诉说一个有关“家门不幸”的故事。

“请跟我来,先生。”她说。

她将我领入客厅。为使室内暗些,百叶窗半合着,斯特里克兰太太正背光而坐。她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立在壁炉前暖和着他的背脊,火光已经熄灭。我感到自己这番硬闯着实冒失至极,而我的造访想必也出乎他们的意料,斯特里克兰太太之所以没让我吃闭门羹,仅仅是因为她忘了谢绝我的邀约罢了。恐怕上校先生心中对我这不速之客的唐突叨扰厌憎得很呢。

“也不知你方不方便见我。”我说,并竭力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无辜模样。

“当然。安妮去沏茶了,马上就来。”

屋里暗淡的光线中,仍能看得清斯特里克兰太太已经哭肿了脸。她气色本就不好,此刻更是面如土灰。

“还记得我姐夫吧?假期前一道吃晚餐那回,你俩就见过。”

我与上校握了握手,又很“怯场”,不知该说些什么,幸亏斯特里克兰太太出言搭救,问起我夏天干了些什么,我才接过话茬,设法瞎聊了几句,撑到女佣上茶。上校先生要了威士忌加苏打。

“你最好也来一杯,埃米。”他说。

“不了,我还是喝茶。”

上校先生如此一说,“家门不幸”便已初步得到证实。我假装没听见,与斯特里克兰太太聊将起来,不遗余力地找话讲,也不晓得自己何时才能拔腿“开溜”又不失礼数,同时更不住自问:她究竟为何让我进门?过了一个夏天,客厅里的鲜花消失了,假期前收起的一众小摆设也未归原位、不见踪影,曾经亲切温馨的氛围如今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丝阴郁、一份冷清。置身其中,诡异之感钻上心头,仿佛隔墙躺着个死人似的。我将茶一饮而尽。

“抽根烟吧?”斯特里克兰太太说道。

她四下寻摸烟盒,却一无所获。

“怕是找不到了。”

话音甫落,眼泪便夺眶而出。她步履仓皇地离开客厅。

我惊呆了,心想或许她丈夫在家时总会时时购置香烟,如今烟没了,仿佛在提醒她“人也走了”,曾经触手可及的一点慰藉突然不复存在,那种猝不及防的失落感如同当头一棒,唤起一阵剧痛,使她突然意识到往日的生活已经离她远去、不可挽回,霎时悲从中来,也就顾不上什么举止得体之类的面子问题了。

“我想我该告辞了。”我起身对上校说。

“你已经听说了吧,那混账东西抛弃了她!”他爆发似的吼道。

我一时语塞。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人言可畏,”我答道,“贵府之事我有所耳闻,但对我说起这事的人说得含糊其词。”

“他跑了,带着个女人跑到巴黎去了,一分钱都没给埃米留下。”

“我很遗憾。”除此之外,我无言以对。

上校一口饮尽威士忌。他年已五十,身材高拔而消瘦,胡子拉碴,头发灰白,睁着一双浅蓝色的眼睛,双唇显得模糊而无力。想起上回碰面时,我便觉得此人面相愚蠢;我也仍然记得他说起自己退伍前每周打三次马球、十年不曾间断时的那副夸夸其谈的模样。

“这会儿我想我还是不打搅斯特里克兰太太了,”我说,“还劳您传达我由衷的遗憾。若有任何我能帮衬上的,一定在所不辞。”

他对我的话置若罔闻。

“我不知道她该如何过下去,还有那俩孩子。靠吃空气吗?十七年了。”

“十七年?”

“他俩结婚十七年了,”他切齿道,“我向来看不惯他。没错,他是我妹夫,我也尽力跟他处下来了。你以为他是个正人君子吗?她根本就不该嫁给他。”

“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

“她别无选择,只能离婚。你来之前我正和她说这事儿呢。我同她讲:‘埃米啊,把离婚诉状递上去,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孩子。’最好别让我碰见他,否则我揍死他。”

麦克安德鲁上校言罢,我不禁替他捏把汗,毕竟在我的印象中,斯特里克兰身强力壮,若诉诸武力,实在是难为了上校先生,但我什么也没说。一个人正义凛然、满腔愤慨,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直接对罪恶之人实施惩罚,想来总令人郁闷、苦恼。正当我再次下定决心、尝试抽身告辞时,斯特里克兰太太回来了。她擦干了眼泪,往鼻子上扑了点粉。

“真是抱歉,刚才失态了,”她说,“很高兴你还在。”

她坐下来。我完全不知如何开口,心中羞怯,不好意思谈及与己无干之事。其实女人有种恶习,但凡有人愿意倾听,她们便热切地想要探讨自己的私事,只不过当时的我对此还不甚了解。而斯特里克兰太太似乎正竭力克制自己。

“外面传得厉害吗?”她说。

我陡然一惊。言下之意,她自是认定了我已知晓其“家门不幸”。

“我刚刚才回伦敦,只见过罗丝·沃特福德一人而已。”

斯特里克兰太太十指紧扣。

“她说了什么,请一字不差地告诉我,”见我犹豫,她坚持道,“我特别想听。”

“风言风语,你不是不知道,况且她这人也不太靠谱,不是吗?她说你丈夫抛弃你了。”

“仅此而已?”

我将罗丝·沃特福德与我别过时有关茶馆姑娘的言论咽回了肚子里,对她扯了个谎。

“‘他是和某某人一起走的’——这种话,她一句也没讲?”

“没有。”

“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一点。”

虽然有点困惑,但我意识到,这时候无论如何该走人了。我与斯特里克兰太太握手告别,并告诉她如需帮忙,我乐于效劳。她露出了苍白的笑容。

“感激之至。但我想谁也帮不上什么忙。”

我想表达心中的同情,却又觉得难为情,便转身向上校道别。他将我伸出的手晾在一边。

“我也走了。你要是走维多利亚街的话,我和你一块儿。”

“好,”我说,“那就一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