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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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为蒲鸿志博士的学术专著《法制教育的人文价值》写过序,在序中企盼他构思写作多年的《法治教育研究》早日面世。时光荏苒,他不负所望。

该著作的特点是:

创新性。我国的全民普法教育已经进行多年,确实有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回答,尤其需要学科的支撑,问题非常迫切。法治教育是综合性学科,现有的法学、教育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学科很难在其学科框架下恰当地容纳其较好发展,学科需要开拓创新。2018年年底中央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任委员会的负责人,并主持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全面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支撑中华民族振兴的国家战略,这令人不得不用历史的眼光来重新审视法治教育的地位和学科发展。尤其是中国进入新时代,人们不断增长的法治需要日趋强烈,这无疑给法治教育提出新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这部著作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这不是说在这之前没有人研究过法治教育、法治教育的学科建设,而是说有一定高度和宽广视野的研究还较为欠缺,尤其是与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蒲鸿志博士的这部专著具有一定的拓荒意义。

探索性。法治教育学是以法治教育为研究对象,探索法治教育规律的综合性应用型学科。作者在多年潜心研究和对我国法治建设实践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法治教育学研究的基本范畴是法治意识与法治行为、法治与德治。基本范畴是一门学科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的关键所在。法治意识和法治行为及其关系是我国法治建设实践和理论研究中长期探究的热点问题。法治与德治范畴,是关系问题,一直以来,不论在治国理政领域,还是在教育实践领域都是争论不休的问题,作者并没有回避这一问题的基本性和焦点性,而大胆研究。更为可贵的是,作者多层次、多方面探索法治教育的本质,指出:法治教育的本质是分层次的。在第一层面,法治教育的本质是使人成为人,离开了这个本质,法治教育学就没有教育性,所以,使人成为人是法治教育的基础本质,该本质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当代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时代特色;在第二层面,作者提出了法治教育的核心本质是对国家制度的认同,这不仅是法律、法治、教育的阶级性的体现,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总结、概括;在第三层面,作者提出法治教育的普遍本质是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体现了我国新时代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对法治教育本质的认识和研究与时俱进,很有创新性。可见,该著作诸多方面的创新性、探索性明显,对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

建构性。作者试图建构一门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基本体系,回答法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最为迫切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此著作达到了这个目的。在第一章法治教育学导论里,对法治教育的概念进行了辨析,提出了法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尤其是对法治教育学科建设的内涵、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策略进行了回答,凸显法治教育作为一门学科的开拓性、时代性以及对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的支撑意义。探讨法治教育学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借鉴,将法治教育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而目前的法治教育学研究比较欠缺的就是这一点,鸿志博士的探索是有意义的。法治教育到底是什么?有没有价值?有没有科学性?热点问题是什么?这是全书要回答的内容。按照这样的逻辑,他回答了法治教育的概念、本质、价值、范畴、主体、衔接、实践、实效、评估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像法治教育的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基地、法治教育的衔接、实效性、评估等问题是法治教育实践、理论研究、学科建设的焦点和广为关注的热点,作者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这些研究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都有一定的开拓意义。

这是一本有自己独特的体会和感悟之作,既是学术专著,同时又可以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法学专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在专业学习中使用。此书也适合其他法治教育的自学者、教育工作者在学习、培训中使用;同时,对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人大的立法工作者,政府、政协的工作人员,也有学习价值和启发意义。

我与鸿志博士有缘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相识,为他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所感动,多年来,他甘于寂寞、不怕“坐冷板凳”和各种误解,“咬定青山不放松”,一直致力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精神着实可嘉,于是我欣然再次为他的这本专著作序,祝愿他未来取得更多、更好的学术成果。

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世中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