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社保公积金缴费核算
“薪酬管理基本功——手把手教你做工资条”一章中讲解了五险一金的计算方法,此外介绍了《月度社保公积金汇总表》的使用方法。
实际上在缴费基数核定上,需要掌握更深入的管理知识。
(1)确定缴费比例
作为薪酬主管,要深入研究当地社保缴费相关政策,缴费比例是政策规定的,是刚性的。
以北京市为例:
表3-6 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特别注意工伤缴费比例需要依据行业来执行。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表如下:
表3-7 北京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表
续表
小贴士
社保缴费政策随时调整,请注意留意当地社保网站或者当地报刊媒体的报道。
(2)确定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核定的原则:
●新入职的员工按照员工第一个月的工资额核定基数;
●在职员工按照员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核定基数。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核定办法:
●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解释确定,注意一般企业发放的薪酬均计入工资总额中,例如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工资额为税前工资总额。“上一年”指的是基数核定年,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计算办法: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实发工资月数
●关于社会保险基数核定的时间
●以北京市为例,每年6月份需要完成上一年社会保险基数的申报工作(详见当地官方通知),7月份开始生效;
●每年7月份当月的社会保险即按照新核定的基数执行至次年6月之间,员工在同一企业的缴费基数保持不变。
●社会保险基数核定工作如有时间上的调整,以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
●核定标准:职工下年度基数=本人上年度(1~12月)基本工资的平均值。
●操作流程:从社保系统中导出需要核定基数人员,根据职工工资计算年度基数并填入表格、将表格导入网上申报系统即可。
(3)确定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范围
每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都有最低缴费标准(最低值和封顶值),以北京市为例,各种保险的缴费基数范围如下。
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最低下限:社会平均工资×40%
【范例】
最高上限:社会平均工资×300%
②医疗、工伤和生育
最低下限:社会平均工资×60%
最高上限:社会平均工资×300%
2014年度缴费基数范围(北京市为例),2014年社平工资5793元,社平工资的封顶线是5793元×3=17379元:
养老和失业缴费基数范围为2317.2元(5793×0.4)≤保险缴费基数≤17379元
医疗、工伤和生育为3475.8元(5793×0.6)≤保险缴费基数≤17379元
(4)确定员工工资总额与保险缴费基数关系(关键)
●员工工资总额<社会平均工资×40%:缴费基数以社会平均工资×40%为准;
●社会平均工资×40%≤工资总额≤社会平均工资×300%:缴费基数以工资总额为准
●工资总额>社会平均工资×300%:缴费基数以社会平均工资×300%为准
(5)《月度社保公积金汇总表》的计算
确定了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等关键政策参数后,薪酬主管每月就可以通过《月度社保公积金汇总表》对社保公积金进行统计预算了。
小贴士
企业是否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不仅仅涉及员工当前和退休后的福利,社保是否连续缴纳还和员工一些相关享受社会福利的资格有关。例如有些城市规定,对于外地员工社保必须连续缴纳多少年才能买房买车,所以人力资源管理者要特别注意防止员工社保缴纳断档,对于新入职的员工,上家公司应该缴纳的,要给予善意提示。
试用期内也应该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企业是否及时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和员工是否享受公积金贷款资格切身相关。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一般比商业贷款享受更多利率优惠,但是很多地区诸如北京等城市,对于公积金贷款有明确的立户期限和缴纳月份的规定,如果不符合条件可能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
(6)社保公积金缴费
社保缴费一般为银行托收(详细的银行托收流程每个银行大同小异,在此不做过多阐述)。
公积金缴费一般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同时根据汇缴书开具的转账支票即可。
表3-8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填写说明】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汇缴住房公积金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企业也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托收汇缴,比较方便,无须每月缴纳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