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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德与青少年的培养

李玉洁 张晓波[1]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孔子所认为的“君子”,以及君子的道德概念。孔子认为,君子是应该处处符合仁、符合义的,不应该做不仁义之事。孔子认为,人皆欲得到富贵,但是君子应该取之有道,绝不能要脱离了仁而得到的富贵。君子必须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才能够“不忧”“不惑”“不惧”,才能得到人们的尊重。君子不应该结党营私,不应该贪婪、骄傲。儒家道德观念是我国人民道德理论的基础,这些思想至今也是至理名言。古代人们遵守这些道德准则,就能够为世人所尊重,否则就为人所唾弃。儒家道德观念是今天贯彻实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关键词:君子 道德概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中国古代“君”与“子”是两个概念。拥有土地、臣僚、奴仆者,为君。君,因有土地和臣僚、奴仆,故尊,即地位高的人可称为君。子,即滋生之意。我国最早把年轻的男子和女子皆称为“子”,《诗经》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战国以后,男子通称为“子”。自孔子始,赋予“君子”以道德的概念。孔子认为,有道德的男子是值得尊重的,就是“君子”。我国古代要求的君子之德已经不完全符合今天社会对青年的要求,但是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对青少年的培养有很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对“君子”概念的演变进行研究,以正于学术界的同人。

一 中国古代的“君”之含义

什么是君子?孔子之前,我国基本上是把地位高、掌握一定权力的人称为“君子”,把下层劳动人民称为“小人”。孔子之后,“君子”逐渐被赋予道德的内涵。

先秦时期有国君、封君、有地之君等。《说文》云:“君,尊也,从尹,发号故从口。”《说文》云:“尹,治也;从又、,握事者也。”这里解释“尹”“从又”。而《说文》又云:“又,,手也;象形。三指者手之列,多略不过三也。”“又”,就是手;“尹”,就是掌握权力的人。《尚书·多方》云:“简畀殷命,尹尔多方。”《汉书·地理志》云:“庸,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颜师古注:“尹,主也。”“尹”,就是主管、治理的意思。君,是尊也,就是主管长官张口发布命令之意。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是郡县制,其中“郡”从字面上讲,就是“君”的城邑。

《诗经·小雅·大东》:“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郑玄《笺》云:“此言古者天子之恩厚也,君子皆法效而履行之。其如砥矢之平,小人又皆视之,共之无怨。”孔颖达《诗经正义》曰:“此言君子、小人,在位与民庶相对。君子则引其道,小人则供其役。”《左传·襄公九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2]以上所讲君子、小人,仍着眼于地位。

《礼记·祭法》:“共工氏无禄而王,谓之霸。”《左传·昭公十七年》云:“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礼记·祭法》云:“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共工氏无禄而王,谓之霸。”

《山西通志·氏族一》亦云:“吕氏出自姜姓,炎帝裔孙为诸侯,号共工氏。有地在弘农之间。”这个记载说明,共工氏占有弘农之间的地域,故《管子·揆度》云:“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共工之王,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三,乘天势以隘制天下。”唐代房玄龄注:“共工氏继女娲有天下。”

共工氏乃处在伏羲、神农之间的一个古帝王,或称“伯”“霸”,或者称“王”。中国古代的“伯”“霸”“王”都有相似的意思。

根据我国“君”的含义,共工氏也许没有称王,但至少也是有地之君。是否辖有土地,是衡量能否为尊、能否为君的重要标准。

由此可见,我国上古时期“君”的含义是“有地者为君”,换言之,无地者不为君。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社会,没有地就无法让别人为你服役为仆,也就是说没有臣,无奴仆和臣怎么为君呢?

说到底,君之称号当与拥有的政治经济实力有关。有地者就有经济实力,有经济实力就有政治实力,就可以为君、为霸、为伯、为王。

《尚书·虞书·大禹谟》云:“君子在野,小人在位。”[3]孔安国传:“废仁贤,任奸佞。”这里的“君子”,似乎有道德的含义,其实细品其意,君子、小人的区分,还是一种对地位的理解。孔安国所作的传,当是汉代人的理解。

《礼记·杂记下》云:“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仪礼》当成书于春秋时期。成书于春秋时期的古籍,反映的很多是春秋之前或者西周时期的现象和史实。

《仪礼·丧服》曰:“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服传》曰:“公卿、大夫、室老、士、贵臣,其余皆众臣也。君谓有地者也。众臣杖,不以即位;近臣,君服斯服矣。绳屦者,绳,菲也。”郑玄注:“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近臣,阍寺之属。君,嗣君也;斯此也。近臣从君丧服,无所降也。绳菲,今时不借也。”

《仪礼·丧服》“君”条下郑玄注:“《曲礼》云:‘臣无君,犹无天’;则君者,臣之天,故亦同之于父。为至尊。”子夏《服传》曰:“君,至尊也。注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仪礼·丧服》注释曰:“卿大夫承天子诸侯,则天子诸侯之下,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案《周礼·载师》云:家邑任稍地,小都任县地,大都任疆地,是天子卿大夫有地者,若鲁国季孙氏有费邑,叔孙氏有郈邑,孟孙氏有郕邑;晋国三家亦皆有韩、赵、魏之邑,是诸侯之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以其有地则有臣故也。”

中国古代是一个等级社会,君之嫡妻,称为女君。很明显,女君是由君引申而来的称呼。《仪礼·丧服》“女君”条下传曰:“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郑玄注:“女君,君嫡妻也。”又曰:“女君与君一体。”因为女君是君之嫡妻,与君一体,所以女君对于君之妾来说,如同舅姑。舅姑,先秦时期,女子称公婆为舅姑。可见女君的地位也是很高的,与妾的关系就是君臣的关系。

二 先秦时期的“子”之含义

《说文》云:“十一月,阳气动,万物滋,人以为称。象形。凡子之属皆从子。,古文子,从巛,象发也。,籀文子,囟有发。”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段注》释曰:“本阳气动,万物滋之称。万物莫灵于人,故假借以为人之称;象物滋生之形,亦象人首与手足之形也。”《说文》中“十一月,阳气动”,古代使用夏历,建寅,即以十月为岁首(正月),十一月为子月。“子”最初含义当是在每一年阳气发动之际,万物滋生。那么人生之际,也像万物滋生一样。万物滋生皆没有人之生的意义大,故万物滋生之形以“子”为称,“亦象人首与手足之形也”。

古文中“子”的写法是“”,从“巛”,像人的头发。段玉裁说,“亦象人首与手足之形也”。“子”在甲骨文中的字形是这样演变的:。故“子”,最初当为“滋生”之意,引申为人所生之子,包括儿子和女儿。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就可以理解古代最初对年轻女子、男子统称为“子”的意思。子,其实就是小孩子、小姑娘、小伙子的意思。

《诗经·周南·桃夭》《诗经·召南·鹊巢》把女子称为“子”,《诗经·邶风·凯风》《诗经·郑风·遵大路》中的“子”指的是男子。这些记载说明我国古代曾把男子、女子皆称为“子”,就如春秋时期,贵族把国君的女儿、儿子皆称为公子。

《诗经·周南·桃夭》曰: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朱熹注:“桃木,名华,红实可食。夭夭,少好之貌。灼灼,华之盛也;木少则华盛。之子,是子也;此指嫁者而言也。妇人谓嫁曰归。《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

《诗经·召南·鹊巢》曰: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朱熹注:“鹊、鸠,皆鸟名。鹊善为巢,其巢最为完固;鸠性拙不能为巢,或有居鹊之成巢者。之子,指夫人也;两,一车也,一车两轮,故谓之两。御,迎也。诸侯之子嫁于诸侯,送御皆百两也。”

《诗经·郑风·女曰鸡鸣》曰: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朱熹注:“昧,晦;旦,明也。昧旦,天欲旦,昧晦未辨之际也。此诗人述贤夫妇相警戒之词。言女曰鸡鸣,以警其夫。而士曰昧旦,则不止于鸡鸣矣。妇人又语,其夫曰若是则子可以起而视夜之如何,意者明星已出而烂然,则当翱翔而往弋取凫雁而归矣。其相与警戒之言如此,则不留于宴昵之私,可知矣。”“子兴视夜”指的是女子丈夫起来“视夜”,看星光灿烂;“知子之来之”,指的是来的宾客;皆指男子。

《诗经·邶风·凯风》曰: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朱熹注:“南风,谓之凯风,长养万物者也。棘小木丛生多刺,难长而心又其稚弱,而未成者也。夭夭,少好貌;劬劳,病苦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其子作此诗以凯风比母棘心,比子之幼时,盖曰母生众子,幼而育之,其劬劳甚矣。本其始而言以起自责之端也。”浚,卫邑也。

《诗经·郑风·遵大路》曰: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袪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魗兮,不寁好也。

朱熹注:“挈其袪而留之曰:子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以遽绝也。宋玉赋有‘遵大路兮,揽子袪’之句,亦男女相说之辞也。”

春秋以降,文字成为人们表达意思的重要工具,所表达的意思也更加复杂繁多。随之,男子、女子开始用确切的文字表示,于是更多的文字被创造出来,逐渐把女子称为“女”,已婚女子称为“妇”,老年女子称为“媪”“妪”等,而把男子仍称为“子”。如《论语·八佾》云:“子入大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大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这里的“子”指的是孔子。太庙,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开国之君的庙称太庙。

《论语》中记载孔子所说的话,皆曰“子曰”。《论语·学而》云:“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而》又云:“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魏人何晏注引马融曰:“子者,男子通称也,谓孔子也。”梁人皇侃《义疏》:“‘曰’者,发语之端也。许氏《说文》云‘开口吐舌谓之为曰’,此以下是孔子开口谈说之语,故称‘子曰’为首也。然此一书或是弟子之言,或有时俗之语,虽非悉孔子之语,而当时皆被孔子印可也。必被印可乃得预录,故称‘子曰’,通冠一书也。”

《吕氏春秋·慎小》曰:“卫献公戒孙林父、宁殖食。鸿集于囿,虞人以告,公如囿射鸿。二子待君,日晏,公不来至。来,不释皮冠而见二子。二子不说。”这里所说的“二子”,指孙林父、宁惠子两个男子。

战国初年,徐无鬼因女商见魏武侯。《庄子·徐无鬼》记载,女商对徐无鬼曰:“先生独何以说吾君乎?”徐无鬼曰:“子不闻夫越之流人乎?去国数日,见其所知而喜;去国旬月,见所尝见于国中者喜;及期年也,见似人者而喜矣。不亦去人滋久,思人滋深乎?夫逃虚空者,藜藋柱乎鼪鼬之径,踉位其空,闻人足音跫然而喜矣,又况乎昆弟亲戚之謦欬其侧者乎!久矣夫,莫以真人之言謦欬吾君之侧乎!”这里的“子不闻”指的是您,是男子之意。春秋战国之后,“子”基本上指男子。

三 孔子学说中“君子”的道德含义

孔子之后,逐渐把有道德、有学问的人称为“子”,或者尊称老师为“子”,如孔子、先秦诸子等,“君子”开始逐渐被赋予道德的属性和含义。《论语·学而》梁皇侃《义疏》:“子是有德之称,古者称师为子也。”

《论语》是孔子与其学生的谈话记录,《论语》一书提到“君子”有150多处。

孔子认为,君子是应该处处符合仁、符合义的,不应该做不仁义之事。如《论语·里仁》云:“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宪问》云:“子曰: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云:“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孔子认为,统治者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如人皆欲得到富贵,但是君子必须在不违背仁的情况下,取之有道,绝不能为得到富贵而脱离仁。君子必须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才能够“不忧”“不惑”“不惧”,才能得到人们的尊重。

《论语·卫灵公》云:“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雍也》云:“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尧曰》云:“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孔子认为,真正具有君子之风、廉洁正直的人,才可以跟他共事,不要背叛他。如果有人以义为质地基础,行事按照礼仪,说话谦逊,守信以成,也就是博学、守礼,这样的人才是君子。孔子认为,贪婪之人皆非君子。

孔子认为,君子不应该结党营私,不应该贪婪、骄傲。《论语·卫灵公》云:“子曰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

《论语·子路》云:“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孔子认为,君子应容忍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因为这样才能够和谐,即“和而不同”;相反,小人才强迫别人与自己相同。别人虽然勉强与你相同,但实际上是和你不同,而且是有嫌隙的,也就是“同而不和”。

孔子认为,君子绝不陷害别人;如果你讨厌一个人可以让他走,但不要陷害他。《论语·雍也》云:“子曰: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论语·颜渊》云:“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论语·述而》云:“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孔子反对只说不做的人,认为那些骄傲的人是不足道的;对一个人不仅要观其言,更要观其行,绝不能以其言或说得好而作为推荐此人的标准。《论语·卫灵公》云:“子曰:君子不以言举人。”《论语·里仁》“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为政》云:“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论语·子路》云:“子曰: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论语·卫灵公》云:“子曰: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子曰: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

孔子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关于“君子”的概念,即国家统治者清正廉明,即可为官为政;如果国家被无道之人操纵,那么就赶快离开,以免受辱。在这方面,孔子有很多论述。

《论语·公冶长》曰:“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魏何晏注:“王曰:南容,弟子南宫绦,鲁人也,字子容。不废,言见用。”宋人邢昺《疏》引《正义》曰:“此章孔子评论弟子南容之贤行也。‘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者,此南容之德也。若遇邦国有道,则常得见用在官,不被废弃;若遇邦国无道,则必危行言逊以脱免于刑罚戮辱也。‘以其兄之子妻之’者,言德行如此,故以其兄之女与之为妻也。”

《论语·泰伯》云:“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宪问》云:“宪问耻。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何晏注:“孔曰:谷,禄也。邦有道,当食禄。君无道而在其朝食其禄,是耻辱。”如果国家有道,你还很贫穷,得不到俸禄,说明你不愿付出辛劳,或者没有能力,是耻辱的。如果国家无道,你能得到俸禄,很富贵,说明你与坏人同流合污,也是耻辱的。

《论语》是弟子记载孔子言论的书籍。在这部书中,被孔子称为“君子”的人,主要有子产和蘧伯玉。

《论语·公冶长》云:“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孔子说,子产具有“君子之道四”,行事对人非常谦恭,侍奉国君怀敬上之心,对百姓施以恩惠和仁义。从这四方面看,子产确实有君子之风。

蘧伯玉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人。《淮南子·原道训》云:“蘧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何者?先者难为知,而后者易为攻也。先者上高,则后者攀之;先者逾下,则后者蹶之;先者陷,则后者以谋;先者败绩,则后者违之。由此观之,先者则后者之弓矢质的也,犹之与刃。刃犯难而无患者,何也?以其托于后位也。”汉人高诱注:“蹶,履也;质的,射之准。”《淮南子》也认为,蘧伯玉经常思考自己有哪些过错,并适时进行修正。

孔子认为,蘧伯玉也是一个君子。《论语·卫灵公》记载:“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宋代邢昺《疏》引《正义》云:“‘君子哉,蘧伯玉’者,美伯玉有君子之德也。‘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者,此其君子之行也。国若有道,则肆其聪明而在仕也;国若无道,则韬光晦知、不与时政,亦常柔顺不忤逆校人,是以谓之君子也。”

《论语·泰伯》云:“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曹魏何晏注:“言行当常然。危邦不入,始欲往。乱邦不居,今欲去。乱谓臣弑君,子弑父。危者,将乱之兆。”

孔子认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在坏人当道时,不与坏人同流合污。天下有道则出来做事,“无道则隐”,躲藏起来。这样使自己不受辱。《论语·宪问》云:“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魏何晏注:“包曰:危,厉也。邦有道,可以厉言行也。孙,顺也。厉行不随俗,顺言以远害。”

孔子认为,国家有道之时,可以表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即“有道则见”;国家无道之时,要装聋作哑,即“无道则隐”;但表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容易,装傻很难做到。《论语·公冶长》云:“子曰:宁武子。”魏何晏注:“马曰:卫大夫宁俞。武,谥也。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佯愚似实,故曰不可及也。”

国家有道,可以直言直行,不会受到侮辱和伤害;国家无道,言语一定要谨慎,不要得罪坏人,行为上与坏人同流合污,但要守住底线,“守死善道”。这也是孔子关于君子的准则。

四 古代人们道德的培养

明朝末年的郑芝龙认为“世无君子,天下皆可货取”。在他看来,黄金可以收买一切,金钱是无所不能的。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获取经济利益,最后成为东南沿海首富。他在经营活动中兼海盗、海商于一身。由于没有坚定的信念,他的目的就是赚钱。为了自己的利益,他可以不要人格,不要信念。在他的思想中,没有祖国,没有正义,没有真理。他所处的明朝末年,正是清朝贵族崛起的时代。他曾拥立逃到南方的唐王朱聿健,当然其目的是赚钱,利用唐王,搜刮老百姓,结果引起百姓的愤恨。郑芝龙利用抗清的名义搜刮老百姓,其实他并不抗清。当清军逼近福建时,郑芝龙决定降清。他的决定遭到其子郑成功的坚决反对。但郑芝龙的降清决心已定。他认为,投降清朝,用金钱买通清朝贵族,他可以像在明朝一样辉煌。然而,当郑芝龙到北京后,由于他的子弟拒绝投降,郑芝龙失去了利用价值,被清朝贵族所杀害。郑芝龙的悲剧在于他没有信念,没有思想,只考虑经济利益。

孔子的学生子贡是一个具有优秀品德的商人。他在经商活动中帮助鲁国赎回卖到齐国的奴隶,并且不要鲁国的任何报酬。子贡用在经商活动中赚的钱帮助孔子,传播儒家思想,对孔子的事业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史记·货殖列传》云:“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势而益彰者乎。”子贡为宣传儒学做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

范蠡是我国古代有名的政治家和商人。范蠡帮助勾践复国后,离开越国,先到齐国,后又到陶(今山东定陶)。范蠡认为陶地是经营商业的好地方,于是定居下来,自号陶朱公。《史记·货殖列传》云:“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后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致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十九年之中,他“三致千金”,皆分散给贫交疏昆弟,体现了范蠡富而好仁的精神,也表现出他对贫交疏昆弟的友爱。

五 儒家道德观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要措施之一

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一些时代“弄潮儿”勇于创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走上致富的道路。但由于经济大潮的冲击、西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有些青少年产生了错误思想,如拜金主义、不劳而获等。面对社会上荣辱观的错位,必须加强法治建设。

《论语·里仁》云:“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青少年应该知道通过努力得到的财富是光荣的、可贵的,是值得大家尊重的;而通过不法手段得到的钱财是可耻的,是赃物,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

应该让青少年知道什么是羞耻,“有耻且格”。那么,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知是非,知廉耻,就会远离耻辱,维护自己的人格与尊严。树立“行己有耻”“有耻且格”的社会风尚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儒家道德观念是我国人民道德理论的基础,这些思想至今也是至理名言。儒家道德观念是今天贯彻实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之一。


[1] 李玉洁,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大学特聘教授,河南大学中国古代史学科带头人,考古学、中国古代史博士生牵头导师,日本皇学馆大学客座研究员,洛阳师范学院河洛文化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张晓波,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2] 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襄公九年》,中华书局,1983,第968页。

[3] 《尚书·虞书·大禹谟》,载《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第1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