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发展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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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报告

乔永平 刘 丰

2019年,宁夏社会保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社保制度、征费体制和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动力,以实施全民参保为抓手,以优化经办服务转型升级为载体,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保“放管服”改革、养老保险待遇集中统一发放、工伤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整省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2019年宁夏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概况

(一)社保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加快实施。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职业年金管理人评选工作,确定“7+1”个受托管理机构、8家计划托管人和19家计划投资管理人。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中人待遇计发工作。截至10月底(下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0.93万人(其中在职20.44万人,退休10.4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1%,当期发放养老金57.3亿元,社会化发放率100%。全区应计算兑现中人待遇2.6万人,实际计算2.1万人,新办法发放率80.8%。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修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等5个政策文件,印发《宁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经办工作。

社会保险费征收改革协同推进。印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过渡期社会保险费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范社保费征缴流程,规定社保费的征缴方式、更正及退费流程,设置会计科目及账户,完善现行社保费征收信息平台等,明确过渡期社保退费各部门职责。2019年7月1日起,全区城乡居民两险的征缴职责正式移交税务部门,社保基金全部实现税务征收。

(二)参保扩面成效显著

全民参保取得长足进展。落实《关于落实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任务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18〕28号)精神,采取多种方式挖掘扩面资源,促进参保,各险种年度参保任务均已完成。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2.73万人、127.88万人、95.52万人、182.89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24%、136.04%、101.62%、101.61%,同比分别增长4.2%、40%、4.56%、1.2%。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19.48亿元。

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按照《宁夏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季度通报进度,加强调度。全区新建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达到2010项,参保率100%,超出国家下达目标任务(90%)10个百分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精准落实。坚持“补入口”,促进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作为参保重点,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人逐户排查比对,促进参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参加养老保险52.8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已参保8.27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社保惠民政策有序落地

养老金调增发放全面落实。通过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5元,为63.67万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167元。

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取得新进展。建立“双通报”机制,按月通报被征地农民参保和补贴资金筹集到位情况,实名通报市县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导抓好参保和资金筹集落实。全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21.86万人(其中2012年以来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11.81万人),参保率均达到100%,资金筹集率平均达到83%,银川市、永宁县、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固原市、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12个市县资金筹集率达到100%。

落实阶段性降费政策,助推企业发展效果明显。2019年1—10月,累计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轻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28.57亿元,有力减轻了企业和职工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其中,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减少缴费6.92亿元,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减少缴费12.61亿元,降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减少缴费0.18亿元,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减少缴费7.81亿元,降低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减少缴费1.05亿元。

积极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范工伤预防服务协议签订工作,保障工伤职工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截至10月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334人,其中支付伤残待遇4280人,工亡待遇1054人。

(四)基金风险管理持续加强

强化基金预决算管理和内控制度落实。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和会计培训,提高基金预决算的政策执行力和精准度。各项基金执行预算进度偏差总体控制在10%以内。

加强基金调剂管理。执行社保基金预算相关规定,从严审核调剂金预算拨付工作。自治区为石嘴山市、青铜峡市等9个市县调剂拨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收不抵支缺口基金15.2亿元,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加强稽核和监控治理。采取约谈、督办和会同税务、社保、劳动监察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截至10月底,全区共实地稽核1112户19.95万人,核查享受待遇29.93万人次,追回违规基金71.21万元、社会保险费261.94万元。

(五)经办服务全面提速升级

率先在全国整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集中统一发放。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数据向银行传输方式,探索建立“全区集中统一、数据全程在线、传输实时加密、跨行实名发放、网银秒级到账”的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省域新模式,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部采取“线上发放,取消邮寄,支持社保卡,退折换卡”的统发新路径,通过社保经办信息系统向集中发放银行专线传输,由中标的浦发银行银川分行统一发放。全区养老金每月发放时间从原来的3天缩短到8小时,发放效率大幅提高。宁夏经验做法得到人社部的肯定,在全国社保系统宣传推广。

社保信息化建设升级。开展工伤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调研,在石嘴山市召开现场推进部署会,总结试点经验,安排部署全区启动工作。积极推进全国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与全国平台对接进度,实现了权益记录查询打印接入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巩固提升“放管服”改革效果。进一步优化“网上人社”系统功能、提升运行速度,清理“线上堵点”,提高便捷程度,扩大使用范围和人群。截至10月底,全区网上人社个人用户已注册48万人,单位注册用户3万户,累计劳动合同签订数超过23万件,权益记录4.3万件,网上经办覆盖率82%。联合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印发《关于调整社会保险业务通办事项的通知》,在2017年下沉7项社保业务实现全区通办的基础上,将城镇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企业职工待遇资格申报、参保人员领取死亡待遇网上申报、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获取6项社保服务,列入社保“不见面”全区通办事项,实现13项业务全部下沉通办。截至10月底,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登记23.2万人,城乡居民特殊人员申报2.48万人,社保待遇资格认证70.95万人,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定期领取待遇资格申报6.26万人,参保人员领取死亡待遇申报5.89万人。

社保卡综合应用深入推进。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养老保险各业务环节中的应用,自治区人社厅、残联和发卡银行共同签订社保卡与残疾人证“卡证合一”合作协议,拓展社保卡在残疾人服务领域的应用。全力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和使用工作,电子社保卡可在全区所有协议医疗机构、药店就医购药,并在自治区中医院实现全线上应用;开通了微信、支付宝、平安一账通、方达掌上医院、南风医生等19个签发渠道。截至10月底,全区共发行社保卡685.73万张,覆盖99.6%的户籍人口,签发电子社保卡38.03万张。

社保基础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实施社保系统“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围绕优化社保经办56项服务事项,全面完成精简19类35项办事材料,推进解决20个堵点问题。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区27个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单位服务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评估。改造升级了社保业务档案信息系统,推进社保档案电子化、一体化工作,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查询利用档案提供便利。

二、宁夏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体系尚需完善

受各种因素影响,全区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以及低收入群体,“缴不起”“缴不了”“不愿缴”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参保扩面难度增大

随着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人员流动性增大,自发移民出现大量空挂户,无法精准核实人员信息;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非固定参保群体,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长期异地居住,参保登记难度大。

(三)基金收支矛盾凸显

受阶段性降费、养老金调待、人口老龄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影响,全区基金收支矛盾逐步凸显,1—10月,为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收不抵支的石嘴山市、青铜峡市等9个市县拨付缺口基金15.2亿元,部分地区当期收不抵支矛盾较为突出。

(四)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

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还不够通畅,社保卡在人社系统以外领域应用还有难度,需要统筹加快推进。

三、2020年推进宁夏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思路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经办服务职能,提升机构改革效能,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保制度改革、社保公共服务统一平台建设、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等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实施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工作。推进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提升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质量。

(二)巩固提升全民参保成效

充分挖掘扩面资源,做好登记成果转化。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自主创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精准参保扩面。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健全完善与税务、劳动监察、住建、银行等部门单位扩面联动机制,提高扩面参保实效。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任务,实现应保尽保。

(三)强化基金风险防控治理

加强基金收支结余管理和预决算执行,建立财政、社保一体化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化解养老保险历史债务问题。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监控工作,严查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内控制度,做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

(四)提升经办基础管理质量

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加快推进现有社保公共服务项目与全国统一平台对接,拓展社保不见面经办服务范围,推进社保卡综合应用和电子社保卡推广,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深化社保“放管服”改革,落实“不见面”经办服务,巩固社保系统“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成果。

作者简介 乔永平,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综合处处长;刘丰,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