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电缆的支持与固定
一、一般规定
(1)电缆明敷时,应沿全长采用电缆支架、桥架、挂钩或吊绳等支持与固定。最大跨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支架件的承载能力和无损电缆的外护层及其导体的要求。2)应保证电缆配置整齐。
3)应适应工程条件下的布置要求。
(2)直接支持电缆的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宜符合表1610所列值。
表1610
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
单位:mm
*维持电缆较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3)35kV及以下电缆明敷时,应设置适当固定的部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敷设,应设置在电缆线路首、末端和转弯处以及接头的两侧,且宜在直线段每隔不少于100m处。
2)垂直敷设,应设置在上、下端和中间适当数量位置处。3)斜坡敷设,应遵照1)、2)款因地制宜。
4)当电缆间需保持一定间隙时,宜设置在每隔约10m处。
5)交流单芯电力电缆,还应满足按短路电动力确定所需予以固定的间距。
(4)35kV以上高压电缆明敷时,加设固定的部位除应符合上述第(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终端、接头或转弯处紧邻部位的电缆上,应设置不少于1处的刚性固定。
2)在垂直或斜坡的高位侧,宜设置不少于2处的刚性固定;采用钢丝铠装电缆时,还宜使铠装钢丝能夹持住并承受电缆自重引起的拉力。
3)电缆蛇形敷设的每一节距部位,宜采取挠性固定。蛇形转换成直线敷设的过渡部位,宜采取刚性固定。
(5)在35kV以上高压电缆的终端、接头与电缆连接部位,宜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应大于电缆容许弯曲半径,并应满足金属护层的应变不超出容许值。未设置伸缩节的接头两侧,应采取刚性固定或在适当长度内电缆实施蛇形敷设。
(6)电缆蛇形敷设的参数选择,应保证电缆因温度变化产生的轴向热应力,无损充油电缆的纸绝缘,不致对电缆金属套长期使用产生应变疲劳断裂。且宜按允许拘束力条件确定。
(7)35kV以上高压铅包电缆在水平或斜坡支架上的层次位置变化端、接头两端等受力部位,宜采用能适应方位变化且避免棱角的支持方式。可在支架上设置支托件等。
(8)固定电缆用的夹具、扎带、捆绳或支托件等部件,应具有表面平滑、便于安装、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
(9)电缆固定用部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外,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制夹具、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强腐蚀环境,应采用尼龙扎带或镀塑金属扎带。
2)交流单芯电力电缆的刚性固定,宜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夹具;其他固定方式,可采用尼龙扎带或绳索。
3)不得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
(10)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固定部件的机械强度,应验算短路电动力条件,并宜满足下列关系式
F≥2.05Di2LK×10-7
(161)
对于矩形断面夹具
F=bhσ
式中 F———夹具、扎带等固定部件的抗张强度,N;
i———通过电缆回路的最大短路电流峰值,A;D———电缆相间中心距离,m;
L———在电缆上安装夹具、扎带等的相邻跨距,m;
K———安全系数,取大于2;
b———夹具厚度,mm;h———夹具宽度,mm;
σ———夹具材料允许拉力,对铝合金夹具,σ取80×106,Pa。
(11)电缆敷设于直流牵引的电气化铁道附近时,电缆与金属支持物之间宜设置绝缘衬垫。
二、电缆支架和桥架
(1)电缆支架和桥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2)应适应使用环境的耐久稳固。3)应满足所需的承载能力。
4)应符合工程防火要求。
(2)电缆支架除支持工作电流大于1500A的交流系统单芯电缆外,宜选用钢制。在强腐蚀环境,选用其他材料电缆支架、桥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沟中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可选用耐腐蚀的刚性材料制。
2)电缆桥架组成的梯架、托盘,可选用满足工程条件阻燃性的玻璃钢制。3)技术经济综合较优时,可选用铝合金制电缆桥架。
(3)金属制的电缆支架应有防腐蚀处理,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容量发电厂等密集配置场所或重要回路的钢制电缆桥架,应从一次性防腐处理具有的耐久性,按工程环境和耐久要求,选用合适的防腐处理方式。
在强腐蚀环境,宜采用热浸锌等耐久性较高的防腐处理。
2)型钢制臂式支架,轻腐蚀环境或非重要性回路的电缆桥架,可用涂漆处理。
(4)电缆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电缆及其附件荷重和安装维护的受力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可能短暂上人时,计入900N的附加集中荷载。
2)机械化施工时,计入纵向拉力、横向推力和滑轮重量等影响。3)在户外时,计入可能有覆冰、雪和大风的附加荷载。
(5)电缆桥架的组成结构,应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桥架的承载能力,不得超过使桥架最初产生永久变形时的最大荷载除以安全系数
为1.5的数值。
2)梯架、托盘在允许均布承载作用下的相对挠度值,钢制不宜大于1/200;铝合金
制不宜大于1/300。
3)钢制托臂在允许承载下的偏斜与臂长比值,不宜大于1/100。(6)电缆支架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敷的全塑电缆数量较多,或电缆跨越距离较大、高压电缆蛇形安置方式时,宜选用电缆桥架。
2)除上述情况外,可选用普通支架、吊架。(7)电缆桥架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屏蔽外部的电气干扰时,应选用无孔金属托盘回实体盖板。
2)在有易燃粉尘场所,宜选用梯架,最上一层桥架应设置实体盖板。
3)高温、腐蚀性液体或油的溅落等需防护场所,宜选用托盘,最上一层桥架应设置实体盖板。
4)需因地制宜组装时,可选用组装式托盘。5)除上述情况外,宜选用梯架。
(8)梯架、托盘的直线段超过下列长度时,应留有不少于20mm的伸缩缝。
1)钢制30m。
2)铝合金或玻璃钢制15m。
(9)金属制桥架系统,应设置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采用玻璃钢桥架时,应沿桥架全长另敷设专用接地线。
(10)振动场所的桥架系统,包括接地部位的螺栓连接处,应装置弹簧垫圈。
(11)要求防火的金属桥架,除应符合本章第五节的规定外,尚应对金属构件外表面施加防火涂层,其防火涂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A181《电缆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