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知识、知识学与知识表示的逻辑
2.1 “知识”概念解读
2.1.1 “知”及其相关语词
现代汉语中的“知”字有两个读音:zhī和zhì。前者的含义有:晓得,知道;使人知道;知觉;知识或认识能力;见,显现;相契,相亲;主持;接待。后者的含义一是通“智”,二是做姓氏。
现代汉语中“知”除与“识”组成“知识”一词外,还有很多组成词,使用较多的词语主要有:知己、知交、知音、知心、知遇、知命、知觉、知性等。
知己,指彼此相知、情谊深厚的朋友。知交,指相识交往的人。知音,是知己朋友的别称。知心指朋友之间相互了解很深切。知遇,指受到赏识、重用。知命中的“命”指“天命”,寓意事物所以当然之故,知命也就是指知晓了人生发展的必然与原由。
知觉是感知的一个部分。感知,顾名思义就是感觉和知觉,人皆有之。生活在自然界中的人,每时每刻都在感受着外界事物及自身的变化,不断地去认识、辨别、理解、综合并能动地去改变;调整自身的变化以适应自然规律。这种复杂的心理过程便是由感觉、知觉开始的。感觉与知觉又有所差别。感觉是指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作用于人们的感觉器官,而在人脑中的直接反映。人们日常看见的不同颜色、光线,听见的各种声响,闻到的各种气味,皮肤感受到的疼痛、麻木、冷热等,都是通过人的眼、耳、鼻、舌、皮肤等器官而获得的感觉。而知觉是指客观事物的各种属性在人脑中经过综合并借助以往的经验所形成的整体印象。一般地说,知觉具有整体性、选择性、理解性和恒常性等特点。由此可见,知觉和感觉一样,都是刺激物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而产生的,都是我们对现实的感性反映形式。离开了刺激物对感觉器官的直接作用,既不能产生感觉,也不能产生知觉。但单单通过感觉,我们只知道事物的个别属性,只有通过知觉,我们才对事物有一个完整的印象,从而知道它的意义。
进一步来说,与感觉相比较,知觉又具有不同于感觉的特征:首先,知觉反映的是事物的意义,知觉的目的是解释作用于我们感官的事物是什么,尝试用词去标识它,因此知觉是一种对事物进行解释的过程;其次,知觉是对感觉属性的概括,是对不同感觉通道的信息进行综合加工的结果,所以知觉是一种概括的过程;再次,知觉包含有思维的因素。知觉要根据感觉信息和个体主观状态所提供的补充经验来共同决定反映的结果,因而知觉是人主动地对感觉信息进行加工、推论和理解的过程。可以说感觉是知觉的基础,知觉是感觉的深入。
“知性”,德文原文Verstand,也经常被译为“理智”或“悟性”。哲学史上关于“知性”的说法源远流长,最早提出“知性”概念的恐怕是柏拉图。他将知识分为想象、常识、科学和数学知识、哲学四种;相应这四种知识,人也具有想象、信念、知性和理性四种心理状态或认识能力。亚里士多德把“知性”称为“被动理性”。他认为整个认识可以分为感性、被动理性、主动理性。被动理性是与感性知觉相关联的理性,它赋有处理感性材料的职能,不能离开感性而自存。文艺复兴时期的布鲁诺明确地把思维区分为理智和理性两个阶段,尼古拉则把认识区分为感性、知性和心灵。近代以来的洛克和斯宾诺莎都有把理性作进一步区分的不同表述,沃尔夫等人也曾经给“知性”和“理性”下过定义。而康德则把“知性”理解为主体对感性对象进行思维,把特殊的没有联系的感性对象加以综合处理,并且联结成为有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的一种先天认识能力。黑格尔则指出了知性思维具有抽象性、普遍性、同一性、坚定性、明确性、分离性等特征。由此知性开始被理解为具有某种主动的品格。知性思维作为认识辩证发展的一个必要的基本环节和相对的独立阶段,曾经引起过我国理论界的注意,但后来由于种种可以理解的原因而无法对其深入进行研究。
2.1.2 “识”及其相关语词
现代汉语中的“识”字有两个读音:shí和zhì。前者的含义有:知道、认识;知识、见识;心性、意识,通“适”,如“适才”(“刚才”的意思)。后者的含义一是通“誌(志)”,“记住”的意思,二是通“帜”,“标志、记号”的意思。
现代汉语中含“识”的语词使用最多的有二个:“识记”和“识别”。
1.什么是“识记”?
记忆是学习的基本要素。正是由于记忆的存在,个体习得的知识、经验才得以延续、积累乃至运用。记忆由识记、保持、回忆三个环节组成。这三个环节的有效方法可相应地分为三大类策略。识记是记忆过程的开端,是把事物的特点、联系在头脑中记住的过程,也就是人们获得知识经验的学习过程,所以通常也叫学习。识记是记忆的必要前提,没有识记,记忆就不可能形成。按照识记目的的有无,可以分为有意识记和无意识记;按照识记材料的性质和相应的识记方法,可以分为机械识记和意义识记。人们的识记总有一定的选择性,并非任何接触到的事物都能被同样记住。这种选择性取决于材料对人的活动的意义,以及学习者的动机、兴趣、目的等因素。
影响识记的因素有:(1)识记的目的性。有无明确的识记目的,直接影响识记的效果。明确识记任务及其相应的目的有利于调动一个人的识记积极性和针对性。(2)识记材料的意义性。所谓识记材料的意义,是指识记材料所蕴含的事物内在联系以及与识记者知识经验的联系。这种联系越多,表明识记材料的意义性越强,识记效果越好。(3)识记材料的数量。一次识记的材料数量也是影响识记的因素之一。一次识记的材料数量与识记的效率呈负相关,数量越大,效率越低。(4)识记材料的位置。在多个项目连续呈现的情况下,各项目在序列中的位置也会影响识记的效果。一般说,最先呈现的项目,也就是排在序列首部的项目最易记住,称“首因效应”,最后的项目,也就是排在序列末部的项目也容易记住,称“近因效应”,而排在序列中部的项目相对难记。(5)识记时的情绪状态。识记时的情绪状态对一个人识记的效果也会产生影响。一般说,当心情好的时候,识记效率高,而心情不好时,则效率低。
2.什么是“识别”?
“识别”的基本含义就是“辨别、鉴别”,亦称“定性”。
识别是人类日常生活经常遇见的、最为普遍的一般性问题。人们彼此相识获得有关对方的一些信息是一种识别,为有差异的事物命名是一种识别,为便于管理而为一个单位的每一个人或一个包装箱内的每一件物品进行的编号也是一种识别。识别就是这样一个集定义、过程与结果为一体的概念。为事物命名是识别概念的定义阶段或属性;遇到每一样事物时,我们用眼、耳、鼻、舌或触觉,甚至采用一系列复杂仪器设备、检验方法(如医院的化验、检验等)对其进行辨识需要一个过程,此即识别的过程(应用)阶段或属性,识别过程结束所得的结论即是识别的结果(属性)。在识别的过程属性中,识别的主体是人,客体是被识别的事物。如果是人与人之间的识别,则对识别主体的一方而言,被识别的一方即为客体。显然识别是一项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所面临的识别问题越来越复杂,完成识别所花费的人力代价也越来越大,在某些情况下,通过简单的人工识别已经不可能(超出了人的能力范围)有效地完成。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超级商场的物品识别管理,全国、省、市、县(区)的户口管理(身份证管理),铁路货车管理(车号管理),小区停车场自动收费管理,等等。由此,人们开发出了一系列基于机器的识别,即让机器来完成识别概念中的过程阶段(属性)。为了与简单的人工识别相区分,人们将具有机器识别特征的识别称为自动识别。从识别的概念上来说,用于完成识别的机器可以称为识别的次主体或代主体。归根结底,自动识别的目的在于为人服务。
“识别”也是国际私法用语,对于这一概念的解释,不同法学家有不同的解释。大致可以这样理解:识别(characterization),又叫定性(qualification)或归类(classification),它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制度对有关的事实或者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到一定的法律范畴,并且对有关的冲突规范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于何种事实或者问题的过程。识别一方面是对有关的事实或者问题进行的识别,即对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者问题加以分类或者定性,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另一方面,识别是对冲突规范本身进行的识别,即对冲突规范所适用的法律术语进行解释,它既包括对冲突规范中的范围的解释,也包括对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的解释。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识别”一词与更多的专业术语搭配起来使用。而这样的搭配使用,其实对应的是英文“Identity”。Identity在汉语中很难找到对应可译的词,但究其含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辨别、辨认。在《英汉词典》中,作动词,可解释为:a.等同,视为同一;b.辨认、鉴定,验明。作名词的基本含义:a.同一、一致;b.本体、本性、身份。在英文中,Identity有许多意义,而与含义紧密联系的对象是:身份、标识等,从其使用情况看,这个词有如下两层含义:其一是指主体的识别性,主体有区别于其他同类的个性化特征;其二是指主体的个性化特征要有完备的统一性,共同表达主体的识别性。可见,其基本意义是识别。经常见到与识别搭配使用的概念有CI(英文Corporate Identity 的缩写,即“企业识别”)、生物识别、文字识别、模式识别、语音识别、民族识别、识别信号等。
CI(企业识别),又称作企业形象识别。在这一识别系统中往往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企业理念识别(Mind Identity);其二是企业行为识别(Behavior Identity);其三是企业视觉识别(Visual Identity)。
生物识别,包括生物识别技术(Biometric Identification Technology)和生物识别系统。生物识别技术是利用人体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生物特征是唯一的(与他人不同)、可以测量或可自动识别和验证的生理特性或行为方式,分为生理特征和行为特征。能够进行生物识别的计算机系统,称为生物识别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包括生物特征采集和生物特征辨识两大过程。生物识别系统使用到的技术称之生物识别技术。一般生物识别技术包括生物特征采集技术和生物特征匹配技术两大领域。生物识别系统对生物特征进行取样,提取其唯一的特征并且转化成数字代码,并进一步将这些代码组成特征模板,人们同识别系统交互进行身份认证时,识别系统获取其特征并与数据库中的特征模板进行比对,以确定是否匹配,从而决定接受或拒绝该人。
文字识别,主要指使用计算机通过文字识别软件,读取非文字版的文件为文字文件。
模式识别(Pattern Recognition)是指对表征事物或现象的各种形式的(数值的、文字的和逻辑关系的)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以对事物或现象进行描述、辨认、分类和解释的过程,是信息科学和人工智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模式还可分成抽象的和具体的两种形式。前者如意识、思想、议论等,属于概念识别研究的范畴,是人工智能的另一研究分支。我们所指的模式识别主要是对语音波形、地震波、心电图、脑电图、图片、照片、文字、符号、生物的传感器等对象进行测量的具体模式进行分类和辨识。
语音识别是模式识别的一个分支,又从属于信号处理科学领域,同时与语音学、语言学、数理统计及神经生物学等学科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另外,语音也是人类赖以进行思维的主要工具。因此,这一科学与认知科学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研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目前发展最迅速的信息科学研究领域中的内容之一。语音识别研究的目的就是让机器“听懂”人类口述的语言。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逐字逐句听懂非转化成书面语言文字;其二是对口述语言中所包含的要求或询问加以理解,作出正确响应,而不拘泥于所有词的正确转换。语音识别系统从讲述方式角度可分为孤立词、连接词和连续语音三种。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可分为特定人与非特定人。即系统只针对一个用户或可用于任意用户。
民族识别是指对一个民族成分的辨认。是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落实民族政策的一项基本工作。在旧中国,由于存在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许多少数民族的民族成分不能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改变旧中国民族成分和族称混乱的状况,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自1950年起,由中央及地方民族事务机关组织科研队伍,对全国提出的400多个民族名称进行识别。加上原来已经公认的民族,1983年共确认了55个少数民族成分。
识别信号就是为判明敌我而规定的秘密信号。通常以电信号、灯光、旗语、音响、标志物和口令等表示。
2.1.3 知识及其相关语词
在现代汉语日常用语中,“知识”一词最普遍使用的含义是: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相知、相识。与知识组成的合成词也很多,主要包括:知识分子、知识产业、知识产权、知识青年、知识经济、知识结构、知识创新等。
什么是“知识分子”?国内外学者很多讨论,也没有达成共识。我国出版的词典中对“知识分子”的解释是: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国外的主流看法是,知识分子是受过专门训练,掌握专门知识,以知识为谋生手段,以脑力劳动为职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群体,是国外通称“中产阶级”的主体。目前,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知识分子是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主要以创造、积累、传播、管理及应用科学文化知识为职业的脑力劳动者,分布在科学研究、教育、工程技术、文化艺术、医疗卫生等领域,是国内通称“中等收入阶层”的主体。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政治性的概念和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阶层将长期存在,最终将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以及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差别的消失而消失。
知识产业也就是“智力产业”,创造知识并提供知识服务的产业。第三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教育部门、研究开发部门、通信媒介部门、信息机械部门和信息咨询服务部门。
知识产权,概括地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亦称“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知识青年指接受正规教育,掌握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的青年,亦指“知青”:“文化大革命”中特指从城镇参加上山下乡的初中、高中学生。
知识经济,亦称智能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它是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进一步说,知识经济就是以知识密集的智力资源为基础的经济,知识经济是以高度重视知识生产、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的全过程为核心、高新化、高效化的科学研究体系为后盾,以追求知识不断更新为目标的经济。
广义地讲,知识结构指知识系统诸要素相对稳定的组织形式。包括人类社会不同门类、学科的总体知识内在结构;任何一门知识的内在结构;以及个体知识结构。知识结构还包括知识更新。社会知识结构的形成与发展,与社会生产力和科学发展紧密联系。狭义地讲,知识结构是指某个学科知识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这个体系首先强调的是完整性,其次就是合理性。
简单说来,知识创新泛指对知识的创造性、新颖性变革。知识创新是指通过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的过程。科学研究是知识创新的主要活动和手段。知识创新包括科学知识创新、技术知识特别是高技术创新和科技知识系统集成创新等。知识创新的目的是追求新发现、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创造新方法、积累新知识。
2.1.4 知识定义的讨论
通常,人们将知识定义为人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这样的定义太概括,实质上不能帮助我们对知识进一步理解。如果分析一下知识的层次,则更有助于人们理解什么是知识。外部客观世界中的原始资料可以称为“数据”,它是外部世界中的客观事物,其存在不取决于人类对它是否知觉。
外部世界中的客观事物的数据被人感受到后,无论是自己感受到的(直接经验),是他人告之的(间接经验),还是通过计算机处理得到的,都成为信息,信息就是最初级的知识。信息一般是非正规的、表面的。目前千家万户在个人计算机上通过按键,利用应用程序获取资料,就是获得了信息,或者称“知道了”信息。
人们在获得信息,占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规范的整理,或者计算机的编码,从而进行了由表及里的探讨,信息就上升为知识。目前,计算机的系统软件提供给我们的内容,就可以称为知识了。
人们对知识进行系统的、由此及彼的探讨,探索出规律性的东西,就把知识上升到理论。理论可由计算机编码提供,我们利用这些知识进行软件开发就是对理论的维护与运用。
1.知识的体系
(1)人类知识的演化
知识是与人类文明随之而来的,认为人们在现今时代才真正有了知识的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不过,人们对知识新意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
(2)知识体系的重组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们建立了现代科学体系,尤其是现代自然科学体系和现代政治经济学体系,对人类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人们以哲学和数学为基础向科学高峰进行了全面的冲击。所谓知识的重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A.自然科学知识体系的重组
一直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自然科学中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和医学的分类,在20世纪80年代受到高科技产业化的强劲冲击,人们开始把这些传统基础学科,按生产的需要重组成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科学、海洋科学、空间科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目前不仅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沿这一新体系进行,大学学科按这一体系开设,许多发达国家、印度等教育比较先进的国家,中学课程的开设也开始按这一体系探索了。
B.社会科学开始大量应用自然科学方法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与社会学,开始大量使用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的方法。不懂高等数学,已经很难成为一个现代的经济学家,社会学的研究也大量应用统计方法来得出规律。
C.交叉与界面学科大量产生
不仅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大类之间,在各学科之间交叉和融合也不断发生,产生了许多新的交叉与界面学科,如生物化学、海洋物理和工程力学等自然科学的交叉,教育经济学、商业心理学和工业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的交叉,还有技术经济学、数理语言学和决策科学等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
2.吴季松的知识定义[1]
(1)知道什么(Know-what)
要对一个问题有知识,首先要对这个问题下明确的定义,什么是你讨论问题的范围,问题的范围确立了,才能谈得上知识。道理十分简单,你都不知道要讨论什么,怎么能谈得上要知道什么呢?这个问题说起来简单,实际不然,比如,目前有些人大做“纳米”广告,事实上对纳米概念一无所知,这说明做广告的人并未具有关于纳米的最起码的知识。
(2)知道为什么(Know-who)
在确切了解问题是什么以后,适应了解问题发生、发展和变化的机理,也就是原理和规律性方面的知识,或者叫理论,所谓“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这种理论知识的产生和发展由大学或科研机构产生,把它们编码,提供给经过训练的用户。例如,“知识经济”是我们目前的热门话题,那么“知识经济”的机理又是什么呢?为什么它是一种不同于农业和工业经济的新经济呢?对于“为什么”了解的欠缺,必然会造成我们决策的盲目性:例如“不问条件地全面发展知识经济”。
在计算机、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对于大部分问题而言,“是什么”和“为什么”都已经是显性知识,或者叫编码知识,可以在计算机中轻易查到,因此已成为解决问题的知识的初级阶段,在这里“理论”已经成了“初级知识”。这就是时代的变化,这也是“知识经济”产生的基础。
(3)知道怎么做(Know-how)
在了解了事实和理论之后,要解决问题必须有解决问题的技术和能力,也就是针对解决一个具体专门问题的方法、技术、技巧和诀窍。否则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深入全面学习理论也解决不了具体问题,这种知识是没有用处的。例如:对于过分的破坏的生态平衡,是重建还是恢复,束手无策。对于“怎么做”缺乏了解,往往使我们的对策仅是一个号召性的文件,缺乏具体办法。对于发展知识经济必须有全面具体的办法。高技术产业如何发展?条件具备的地方如何发展?条件欠缺的地方如何补足?传统产业如何改造?诸如此类,不了解“为什么”是提不出发展知识经济的对策的。
(4)知道谁会做(Know-who)
当我们在探索怎么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时候,必须向专家请教,向专家请教的前提是“知道谁会做”,也就是该请教真正的专家。对于任何一个新事物,都有新的专家,在知识如此浩瀚、变化率如此之高的今天更是如此。例如谁有“知识经济”的知识,工业经济的专家不一定有知识经济的知识,农业经济的专家更不一定有知识经济的知识,不找到真正的专家,就难以提出较为正确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对策;以上两种知识居于隐性的知识,是书本和计算机中找不到的非编码知识,这种知识只能向社会实践,向专家学者、师傅学习。这种知识是在学校和培训中得不到的知识,只能在自己创造的特殊的工作和教育环境(如专门研讨班)中学习。
(5)“知道什么地方(Know-where)”与“知道什么时间(Knowwhen)”
在了解怎么做,了解了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向谁请教以后,就开始了自己解决问题的过程。尽管你已经获得了显性的和隐性的、编码的和非编码的知识,但那毕竟是知识。尽管你已了解了诀窍,那毕竟是别人教的;尽管你已请到了老师,他毕竟没有解决过你要解决的这个具体问题(即使十分类似,也不可能百分之百一样)。因此,你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创新,拿出你要解决的,发生在特殊地点和特殊时间的问题的具体方案。创新,就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6)知道是多少(Know-quantity)
在了解了解决问题的时间和地点之后,还必须尽可能的定量化。定量化是确立一个事物本质的核心,所谓对一个问题“心中有数”就是这个意思。只有一个解决方案能够定量了,它就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因此,这也是创新的核心。例如2000年在北京开发高技术产业,有多大的风险投资?什么样的产业结构比例?形成多大的产业规模?有多大的预期市场?不解决这些问题,高技术产业就无法合理开发,知识经济就不可正常发展。
3.胡军的知识定义
胡军认为知识就是证实了的真的信念[2],其基本观点如下:
构成知识的三要素:信念、真和证实。知识就是证实了的真的信念(knowledge 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在哲学史上,关于“什么是知识”这一问题一直是见仁见智,充满着激烈的争论。但是这些争论大都是在一些具体的论证方面。对于知识的定义,绝大多数的哲学家还是赞同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中对知识的传统看法,即知识是经过证实了的真的信念,这是哲学史上第一个关于知识的定义。由于这一定义是柏拉图首先在《泰阿泰德篇》中提出的,所以什么是知识的问题又叫作“泰阿泰德问题”。
知识和信念有密切的联系。知识一定是信念,但是信念却不一定是知识。信念是构成知识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没有信念就必然没有知识。所以,信念是形成知识的第一个条件,或者说是构成知识的主体因素。比如说,我们知道太阳系有八大行星。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而且也是一个极其普通的科学常识。但是,如果我不相信这是一个事实,那么太阳系有八大行星这一事实,相对于我而言绝不是知识。要使这一事实成为我的知识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作为认识主体的我要相信这个事实,要使它成为我的信念。总之,知识必须是信念。
但是,人们却也经常会相信某些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事物,当然这样的信念也不是知识。可见,知识只是信念中的一种,即信念必须同时是真的,并经过证实,能成为知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此处所谈的信念决不是纯粹主观的或与主观相类似的信念,而是指与认识的客体密切相连的那些信念。如我们相信太阳系有八大行星这样的信念就是这样性质的信念。
由此,信念只是形成知识的第一个条件,而不是形成知识所需要的全部条件。
那么,信念要转化为知识所需要的第二个条件是什么呢?根据柏拉图的看法,知识所需的第二个条件就是信念必须是真的。
知识不同于相信、惊奇、思考、希望这些心理状态。当然你相信某种信念是真实的时候,你无疑会有某种心理状态。但是知识并不仅仅描写或摹状人们的某种心理状态,而且它还必须要指明人们所拥有的某一信念是真的。这也就是说,信念的真意味着信念与信念对象的一致或符合。这样的真实际上便是哲学上大部分哲学家所坚持的信念和外在世界之间的符合。
知识是真的信念,但是真的信念却不一定是知识。假如一个人并不具有任何的真正理由,但是他却坚定地相信明天将会下雹子。在他所生活的这个地区自有史以来就一直没有下过雹子,而且现在的天空也异常的晴朗,同时当天天气预报也反对了他的看法,报道说明天天气将是晴朗的。然而第二天却下起了雹子。于是,这个人的信念可以说是真的。而且他本人也坚定地相信这一信念是真的。但是,我们在这里却可以明确地指出,尽管这个人的这一信念是真的,然而很遗憾的是这一信念仍然不是知识。这是为什么呢?理由很简单,这个人的信念缺乏充分的理由或材料的支持所以这一信念仅仅是一种幸运的猜测。显然,要使真的信念转化为知识,我们还需要第三个条件。
这个条件就是,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证实我们所拥有的信念是真的。真的信念必须要得到完全的证实才能构成知识。在这里,完全的证实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因为部分的或不完全的证实是不够的或不充分的。比如,我相信我的某一本书在我的书房的书桌上放着,因为我每天都放在同样的地方,所以我相信它是不会有错的。现在我不在书房里,但是我还是认为并且相信这本书还仍然在老地方,放在我书房的书桌上。但是,尽管这种情况下,除非我本人亲自到书房去看一看,我仍然不能完全证实此书还仍然在原来的地方放着。虽然“我每天在书房里都能看到这本书”这样的事实能证实我的看法,即这本书还在原处放着,但是这样的证实显然不是完全的证实。因为我实在不能排除这种情况的可能的存在,即有人在我不在书房的时候不经意地挪了这一本书,或者把它拿出了我的书房。
在形成知识的三个条件之中,证实的问题是一个最为复杂最为困难的问题。这里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证据本身就是一个有程度上高低之分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究竟又根据怎么样的标准来判定什么样的证据是完全的、是充分的?而什么样的证据又是不完全不充分的?这一问题可以说是知识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
经验知识(相对于先验知识)的证实理论共有三种。第一种是基础主义的证实理论(foundation theory of justification)。根据这种证实理论,知识的证实建立在某种基础之上,这一基础就是证实的初始前提。这些前提向我们提供了自身已得到了证实的基本信念,而所有其他的信念都是依据这些基本信念才能得到证实。
第二种证实理论是融贯论(coherence theory of justification)。融贯论的倡导者们坚决地反对基础主义者的证实理论。他们从根本上就否认了基本信念存在的必要性。他们认为,应该将证实(justification)和论证(argumentation)、推论(reasoning)加以区别。对于他们而言,根本不需要什么基本的信念,因为所有的信念都将由它们与其他信念,将由所有这些信念相互之间的一致的关系,而得到证实。所以在他们看来,证实过程的确立是由于信念和信念之间的和谐和一致的关系及其彼此支持的方式,而绝对不是由于这些信念是建立在所谓的基本信念的基础之上。
第三种证实理论叫作外在主义(externalist theory of justification)。这种外在主义的证实理论反对上述的基础主义和融贯主义的证实理论。这种理论的倡导者认为,我们为了获取知识,既不需要基本信念,也不需要信念之间的融贯。我们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只是信念与实在之间的某种关系。因果关系就是这里所需要的外在关系。在某种既定的场合下,使我看见了一种红色的东西这一信念转化为知识的,既不是所谓的基本信念,也不是这一信念与信念系统之间的融贯,而是我的这一信念是由我本人看见了某一外在的红色东西而引发的。持外在主义立场的哲学家们甚至进一步认为,证实对于知识来说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他们认为,我们真正所必需的只是信念和外在事物之间的某种外在关系。外在主义者的这种理论或许可以称之为外在主义的证实理论。
上述三种证实理论之间虽然有种种的差异,但是这三种理论之间也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如外在主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对基础主义,但外在主义本身实际上也是基础主义的现代变种,因为这种理论实质上把信念和外物之间的外在关系看成是使信念转为知识的基础,所以其理论基本上还是落在了基础主义的框架之内。由于这三种证实理论并不是绝对对立的,所以解决知识理论中的最困难的证实理论问题的出路似乎是将基础主义证实论、融贯主义证实论和外在主义的证实论结合起来由此而形成完全的证实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