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逻辑研究》初期的忆念注84
1902年秋天,我作为一个新来的外国人有幸第一学期在哥廷根大学注册入学,时间是1902年米迦勒节到1903年复活节。注册本上还留有几个有趣的签名:缪勒(心理学)注85,亚伯拉罕(理论物理学)注86,马克斯·弗沃恩(身体与心灵)注87,能斯特(原子论的发展)注88。胡塞尔的签名出现了两次——一次是“逻辑学”,这是通论性的讲座课程,一次是“认识论:关于休谟的研习课”,这是小型研讨课程。希尔伯特注89和克莱因也在哥廷根:当然,人们偶尔会听他们的课。
胡塞尔的重要性才刚刚开始在德国被意识到。我记得,仅有我们六个人上他的主课程“逻辑学”。我想,他在美国还不为人所知。在美国没人向我提及过他:我事先并没有预料到我会申请上他的课。正如许多幸运的命运的降临一样,这是一些意外情况造成的。当时在哈佛大学讲授算术哲学的卡尔·施密特博士知道了我要在德国待一年的计划后,把我推荐给他的老师和朋友、马尔堡的保罗·纳托普。纳托普慷慨地和我一起翻阅了秋季学期的公告。他得出了结论(实际上,他还顺带做出了以下评论——他说德语但礼貌地建议我说英语,以便他能听懂!):“如果你主要关心的是认识论,那么在哥廷根有个年轻人,不太出名,但关于这个主题他似乎有新的东西要说。他的名字叫胡塞尔。一两年前,他出了一本薄薄的书叫《逻辑研究》,接着去年又出了很厚的第二卷。我看过薄的那一卷:它包含了一个觉醒,一个对他先前关于算术真理所做的思考的拒绝——事实上,这是对他所说的心理主义的总进攻。无论如何,他的思想在发展中——在我看来他正在成长。你不妨跟着他学习一段时间。”
这个建议不错却令人不安。我的哈佛的指导老师们把我的注意力引到了别的地方:罗伊斯注90、詹姆士、明斯特伯格注91都有他们自己的推荐。冯特在莱比锡:罗伊斯在期待着冯特的逻辑学——这是一个心理主义者的逻辑学——中的伟大的东西。狄尔泰尽管年迈多病,仍然在柏林;施通普夫,保罗森注92,普夫莱德尔注93,西美尔也在那里。库诺·费舍注94在海德堡;而文德尔班则刚从斯特拉斯堡来到海德堡。我已经能想象我对李凯尔特以及对弗莱堡的兴趣,我尤其被他那本《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界限》所吸引。选择青年胡塞尔显然是个风险,是个双重风险,因为我的哈佛的赞助者可能会感到困惑。
我承担了这个风险。我受到了纳托普的话中胡塞尔与我自己的探索方向有所类同这种暗示的指引。我早就对规范思维中的心理主义抱有怀疑,并写了一篇题为“宗教心理学——该被实施吗?”的讽刺文(从明斯特伯格的眼光来看):在我看来我们思维的原因和动机不仅与思维的真理无关,而且本质上是对把人类团结起来的一个理由的反叛。我确实是来德国体验其丰富的哲学思想的: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希望有人看到推理是某种不同于联想或实际的打算的东西并由他来对形而上学真理的基础做一些严谨的分析。胡塞尔也许就是那个人。
他确实是。
这个冒险以我做梦都没想到的方式获得回报。在胡塞尔课堂上,由于学生人数少,便利了个人关系的发展,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寻常的——在庞大的大学中则是不可能的。这不单是因为胡塞尔生性热情,对门下的外国人无疑关怀备至。而且还因为他具有这样一种精神,即在极端重要的问题上的强烈信念,以及传达这种信念的驱动力——这种精神和驱动力造就了伟大的教师。在不无危险地越过流行的陷阱之后,他费尽一切心思以使他的学生免于误解:他的教学是通过一种小心谨慎的表达来进行一连串的重要而困难的区分。
这种教学无疑是很艰难的。当然我们必须弄到《逻辑研究》,并且两卷都要好好钻研,尤其是第二卷的第六研究“现象学的认识启蒙之要素”。(第六研究的第一篇题为“客体化的意向与充实”,这让我立即想起罗伊斯在他的两卷本的《世界与个人》中所阐述的将实在看作“意图之施行”的学说,这部著作与胡塞尔的两卷本《逻辑研究》完全是处在同一个时期的(1900/01)。罗伊斯和胡塞尔之间的区别很快就被意识到。)胡塞尔也建议我们购买波尔扎诺的几卷本的《科学理论》。我如实照办!当在特别与休谟相关的研讨课中我们被邀请回顾洛克、休谟和穆勒的时候,我对谈及如此熟悉的材料感到失望懊恼;但我很快发现了这种回顾与现象学概念之间的关联:毕竟我们的思维的成果中有一个经验性的连接,——而那些把“观念”当作在女王陛下那儿通行的条款来探讨的英国探索者们,他们即便拙笨,也还是有话要说。
我提到过胡塞尔的精神紧张。这种紧张无处不在,并且以相应的强度影响了他的学生们。其强度在他的系统的逻辑学讲座中明显比在有机会讨论的研讨课中要低。胡塞尔非常注意大学讲座课中的形式因素,他的讲授偶尔在技术上有些拘谨,但总是措辞得当,饱含激情。我想起他的一个措辞。当时我们在某个午后一起散步,他提起他早年和《算术哲学》的斗争:他在处理基础工作中的心理学方面的时候已经感到不安,但是在讲座课的那种氛围中不能支支吾吾地讲述——他必须“扯开嗓子”讲。现在他已经从那种内在的危机中解脱出来了!但他还是继续“扯开嗓子”讲。
在研讨课中,以及在我们的私人对话中——这是我们关系中最宝贵的一部分——,斗争的意识必定更明显,因为对他来说这是与一个时代的斗争,他不仅要让他自己而且还要让他的这个时代的思想变得明晰。他希望我理解他早期的混淆的本质,为此他给了我他以前的写作的副本。其中一小本是在哈勒当私人讲师的授课资格论文(1887年):《论数的概念,心理学的分析》。另一本是1891年的《算术哲学》,其副标题值得注意:“心理学的研究和逻辑学的研究”。那时他的《逻辑研究》确实已经开始了,但心理学的无关因素仍然有待克服。
胡塞尔坚持努力去阐明他的特殊立场,正面地廓清现象学的方法,此期间偶然找到并未总被注意到的表达方式。他对当代论著的批判性评论往往是最明晰的。在1903年及以后的《系统哲学文献》中,他的《1895-99年间关于逻辑学的德语论文报告》系列特别有价值。注95
我还要提到以下事实:当这些报告发表之后,胡塞尔就不断地寄给我;我们的交流在我整个留德期间以及许多年以后都以通信的方式一直延续着;我在哈佛读博士期间(1904年)以及此后在哈佛当教授期间,我不但有机会交换我们的论著,而且有机会向他推荐学生,如法伯(Marvin Farber)和凯恩斯(Dorion Cairns),他们已经成为现象学方法在北美和南美的积极的倡导者。——我提及这些事情是想要表明,我和胡塞尔实际在一起的时间尽管出乎意料地短暂,但是关系的发展如此迅速、如此真诚,以致建立起了一种持久而富于成果的联系,虽然我在技术上不能说是一个现象学家。
我们的相聚的中断完全出自偶然。出于责任,我向哈佛大学的管理部门(我从那里获得在国外旅行和研究的奖学金)报告了我所做的事情。由于不了解胡塞尔并且对未来的无知,他们自然无法立即理解我的研究项目的意义。我从明斯特伯格那里(他后来当了主席)注96收到了一份相当尖锐的说明,大意是说(哈佛)管理部门“不会拨付奖学金,以便学生们自我封闭于地方大学”;还说我应该从柏林的哲学家和国家冬令营那里学些东西!我很愕然;胡塞尔表示理解并相当宽宏大量。我们就此别过,而后继续主要通过写作保持哲学上的交流——毕竟写作具有某些好处,例如熟思和持久。注97我的注册本一直不含有注销证明。然而比起我生命中几乎任何其它的类似阶段,在哥廷根的这两三个月都更充满了忆念——所有这些伟大的思想家都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注98
从胡塞尔这样的思想家那里获得的力量是双重的。首先是在与其接触时获得的不可估量的财富:对目标之内在伟大性的直觉;对于哲思意志的心灵感应;重拾对冒险献身于哲思生活之正当性的信心。其次,他那些重要的、产生影响的议题,不是胡塞尔的,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要去面对的问题。对于第一个方面的收获,没有人能靠近胡塞尔工作——一起思考、紧追问题——而不受触动。他知道幸福仅来自于创造的痛苦:他在传达着亚里士多德关于神圣召唤的信念,而后他还可以加上以下洞察:这——对于凡人来说——同时也是对严肃的艰苦工作的召唤!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所遵从的路线,无论是直是曲,总必定是自己的:在原生的思想路径中存在着(通常是无意识的)自传性的要素。这是在一切哲学信念中必不可少而弥足珍贵的核心要素。(在斯宾诺莎的阐述中,自传原则上被禁止以有利于纯粹的理性推导,其结果也许是宏大的,但在具体的意义上仍然是有缺陷的。)思想的核心奥秘在于那些最具强烈个人的、自传性的、私人的思想——如笛卡尔的怀疑的过程一样——潜在地是最普遍的,正如当他将他的我思向全世界公布时前后不一地表现出来的那样!但是学生在老师面前必须学会尊重老师在通往真理之途中无意识的、自传性的因素,而不会由于虚假的忠诚这种错觉而将它用于自己。
和胡塞尔保持亲密关系意味着参与到他的精神痛苦中,参与到他的细腻的描述和他以无限的才能所进行的区分中,某种程度上也参与到他的忧虑和复杂中。被迫离开哥廷根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我可以从一个合适的角度来理解它。第二次的探寻要开始了,——胡塞尔在何种程度上已经回答了我个人的哲学问题呢?写信注定是传达剩下的问题的管道。
我在胡塞尔的教学中获得的巨大满足当然首先在于把当时诱人的心理主义置于其本位,并同时尊重在心智的生物学方面的有效的科学主张。这不是单纯的否定:这里具有一种贯穿着经验之光的清晰认知:这里有一种在本质直观中的看的要素;它是现象学中的一种现象要素。人们并不是在理性真理、天赋观念、公理等先天列表中,而是在作为一切经验之因素的本质的简单特征中达到理性生活的稳固基础的。我们所感知到的从来不是纯粹的——无意义的——直接之物,而是有特征的直接之物:并且特征可以从实际的被给予性或者它在其中被给予的媒介中抽象地得到考虑和确认。在这里与康德的“感觉”有些类似,我们必须“总具有一种感知”,以便为概念提供存在,但是却避免了康德对经验要素的先天思想形式进行推论性列表的构想。
在这点上,我把胡塞尔看作我称之为这个思想的开放时代的“扩展了的经验主义”的先知之一。我近来比较了胡塞尔和黑格尔以及马塞尔关于经验结构的论述。注99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的出发点是特殊的直接之物,是伴随着其感性确定性的现在这个,是“最抽象的和最贫乏的真理性”;但要无止境地忍受这个问题:它是什么?将所有答案(本质)逐个整合进它们自己的存在:具体之物亦即特殊之物自身。胡塞尔的现象学——以下是引用我的文章——
“基于同一个观念,但是要从相反的方向来理解。从作为被彻底地思考的客体出发,胡塞尔精确地悬搁了对实存——这正是黑格尔的感性确定性——的设定:他宣扬一种基于结构概念本身的经验主义,一种本质直观,因而消除了其本体论负担……在科学的‘经验主义’中(它造就了现代)……‘首先服从自然’这一格言只不过是对于精通行为的反讽性策略……使自身成为纯粹接受性仅仅是具有洞察力的本质直观的镜头聚焦,而这一本质直观……是科学进步的核心。”
对于这种技术性的本质直观,我开始认识到,我们必须为我们的开放时代的这种更深广的经验主义增加一种正确的认识,即对三个领域中的形而上学实在性在经验中的在场的认识:自我、他人和你。
经验中的这些形而上学的方面正是我所要探求的,而我当时在胡塞尔那里并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启示。我在到德国之前的年岁里就已经关心唯我论的理论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罗伊斯和詹姆士都没有解决方案。我当时就提出了未来的博士论文论题的一个模糊的构思:“交往哲学,第一部分:关于他人心智的知识。”我继续探寻胡塞尔的思想和著作,以便找到现象学研究中有关自我的角色的理论,以及他-我的理论,这一理论在我们的设想中似乎被预先作这样的假定:每个人所感知的自然世界与所有人都是相同的,即私人客体具有普遍性。
对于罗伊斯来说,自我和他-我并非是经验性地被给予的。它们是意图的客体,是道德决定的客体。我既不能整天感知我自己的同一性,也不能整天去证明它:但是一种基本的行为准则是,我视自己和昨天对你做出承诺的那个人为同一个人,并对此承诺负责。与此同时,我也希望把你看作——尽管我对此既不能经验也不能证明——昨天我对其做出承诺的同一个人。对于明斯特伯格来说,正如对于费希特来说,他-我被视为一个实体,无论如何都不能在任何感知中被给予。对于胡塞尔来说,我发现这些问题仍然未解决,仍然在生成中。这些问题自然就成了我给他所写的信的一个主题。1903年6月,我在海德堡给他写了一封信,其中有如下一些话: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必须切实地将作为一种经验科学的心理学区分于一切规范性的兴趣,我指出过,逻辑学自身必须仍然包含一种心理学概念的理论:“因为逻辑学想要建构一种概念理论,但只要它仅只考虑一个受到限制的概念范围,那么这种建构就决不能成功。如果我们的整个概念理论取决于对例如树木、动物、原子等这样的一些概念的本质的研究……那么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得不将例如回忆、相信、爱、自我等等诸如此类的概念看作要么是被推导出来的,要么是根据同样的图式被建立起来的,这绝不是不言而喻的……”
“在您的关于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的文章中您提到了心理之物的特征与自我有关联。因此心理之物的每一个概念都必须包含这个自我-因素。”
“但是为了将同一个东西用作心理之物的基本规定,自我概念自身必须要么超出心理之物和物理之物,要么在其本质中具有某种原朴的和原初的东西……”
我有一段时间没有收到他的回信,部分是由于其健康——他经常不适——;在全神贯注的心智活动后——无疑部分由于这个原因——胡塞尔不再强健。后来,我收到了他的回复,是一封详尽而仔细的来信,地址写的是我在热那亚的小船,写于哥廷根,日期是1903年9月7日……信太长了,没办法全部引用(12页),其中有许多就一般而言、就私人关系而言以及就专业而言都很有趣的段落:
他当时正在将他的[思想]定位标识为现象学:
“我还要补充,您对我的现象学倾向的解释(正如您针对文德尔班教授为现象学辩护那样)是正确的,并且相当出色……”
“‘概念理论’是一个巨大的,并且尚未完全解决的任务,这也是我所承认的。我早就对这个领域中的不清晰感到痛苦不堪。我在我的《逻辑研究》中所描述的那些东西已不再能作为建议和开端……”
“但我还是要问一下,您是如何理解‘概念理论’的……您不想‘我们的整个概念理论’取决于树木、动物、原子等等,以避免构成对回忆、相信、爱等等概念(我已经指出这些概念是‘反身性的’,因为它们包含着一个自身)的不公平。但是……对于一切涉及含义和概念的普遍本质的领域来说,这样的区分是无关紧要的,更不必说‘整个概念理论’都要取决于这些区分。”
他特别指出,这些区分就其是重要的而言,“还没有得到系统的研究,这是在间接的表象活动和直接的表象活动之间的极其重要的区分(这是最好的课题,你可以对此进行研究……)……单个物的被给予状态并不存在于对一个感性直观的单纯具有中,而是存在于一种借助一系列的思维步骤才回引到感性直观上的、通过连续的一般化……而成为伴随性的,并且在范畴上得以纯化的关联中。”
“在所有这些领域中,普遍的概念理论都不起区分的作用,正如在反身概念……和别的概念之间没有起区分作用一样。仅当人们——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也把纯粹的范畴概念如存在、真理、部分等等标识为反身性概念的时候,我们才在起源中找到本质的区分(对此我已经在我的《逻辑研究》中试图探讨过)。但您的例子却不属于这样的概念——自我概念也不属于这样的概念。我无法同意给予这些概念一个特殊的地位。”
“您不要被费希特和新费希特主义者的不清晰所迷惑(这可能指的是明斯特伯格,某种程度上也包括罗伊斯,我和他们在这点上已经分道扬镳了)。即便是费希特也误解了认识批判的基本问题从而误入了虚构的、最终是神秘的自我形而上学的迷途。康德的尚未完全成熟的、没有得到完全澄清的超越论统觉的自我观念对他……产生了一种灾难性的影响。纯粹自我进而理论自我的真正概念是全部的理论先天,是从属于可能的本真的思维自身的形式与规则的系统……”
“我绝没有将自我概念视为(正如您由于没有正确理解《逻辑研究》的表述而认定的那样)原初的,也绝没有将与自我的关系视为一切心理之物的一个因素……(然后提到,把一切心理之物作为经验性的拥有归属于‘通常的经验性的自我’)……但纯粹自我在任何意义上都完全不是实在之物……我仅只把(相互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意向体验视为原初的和实在的……”
“关于这些无止境的问题就说这么多吧。我已经在我的《逻辑研究》中用炸药炸开了认识论这块古老而粗笨的岩石。其中有许多泥砾和碎石,但有一些东西已现于天日……”
无法不对这封信的友好温暖及其对我的持续的思想旅程的亲切关怀表达深切的感激。我的脑海中继续持有以下根深蒂固的信念:自我既是概念也是经验;它既是基本的也是独特的;它作为真实之物的复杂性和它的本质的朴素性并不矛盾,并且这种复杂性必须通过其直接的朴素性而得以通达。我相信胡塞尔的道路将引领他超越他这封信的出发点,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接下来在哈佛大学的这一年(1903-04),我专注于我的博士论文,探究自我和他-我的问题,着手正面处理唯我论的问题。其主旨在于提出一种有效的交互主体性,我相信对这种交互主体性的认识刻画了当前哲学时代的基本特征。我的博士论文出版于1912年,题为《人类经验中上帝的意义》。注100
我和胡塞尔的通信间或地进行着,一直延续到他的生命的最后阶段。他给我的最后的信息是题赠给我的《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的副本,这本书在1936年也就是他去世的前两年在贝尔格莱德付梓。他在结尾处热情地向人类呼吁的话语与他自己的个人历史有着奇特的关联。他谈到被置于“最终的转折和最终的决定”面前,谈到被带入一种内在的转变中:
“在这种转变中,我们将会真正发现,并直接经验到早就被感觉到但却总是被隐蔽了的超越论的东西的维度。这一在其无穷性中得以敞开的经验基底,很快就变成根据一定方法来进行工作的哲学的沃土……”
这些话语透露出胡塞尔迄今为止的言说中尚付阙如的神秘主义触动,并最终缓解了他对复杂性事物的终生紧张,在对无所不在的实在的扩大了的经验主义中,在经验中,我似乎认识到——我确定我并未身处幻觉中——他的精神历程和我的精神历程之间的一种最终和解,一种真正的相接。
早些年,我在他的《笛卡尔式的沉思》中获得特殊的乐趣,其中第五沉思包含着一种处理交互主体性问题的方法,尽管一种“单子论的交互主体性”——如果这不是个自我取消的说法的话——似乎由于限制性的术语而减损了其活力。但是我们的实际关系之间没有这样的限制,也不缺乏活力。今天,我谨以他在1903年所写的信中的某些结束语作为我自己此刻对他的回应:
“我愿忆念我们共度的美好的哲学时光。”
(麦迪逊,新罕布什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