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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形型解析
1.1形的含义
在字典中“形”的含义主要有①形象;形体。②形状;样子。③势。④显露;表现。⑤对照。⑥通“型”。⑦通“铏”。“形态”的定义为①形状和神志;②词的形式变化。古语有之“内心之动,形状于外”“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形”为本质,是“神”的来源,精神建立于形体之上;“神”源于“形”而高于“形”,精神是形体衍生出来的高级产物。
形态学又名造型论,工业设计专业的全称为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形态之于设计专业的重要性,毋庸多言。所谓产品造型设计,指用特定的物质材料,依据产品的功能而在结构、形态、色彩及外表加工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活动。作为艺术与技术的结合,无论外观还是完全意义的产品设计或其他相关设计,都必须解决包括形态、色彩、空间等要素在内的基本造型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形态学是一切造型设计的基础,贯穿于造型活动的始终。现代造型艺术体系始于德国的包豪斯运动,它是以在科学而非个人感情基础上培养起来的视觉经验,将形式、色彩、肌理、材质等方面的训练及研究分离出来。这类造型训练作为包豪斯的重要基础课程,一直为后来的设计专业教育所采用,并不断取得突破。一方面更加紧密地与色彩、素描、构成等教学紧密衔接;另一方面更深入产品设计的各个角落,成为工业设计专业教学的一条内在主线,是产品造型设计的核心课程。
“形”通常指物体外在的形状,“态”则是物体蕴含的“神态”。因此,形态就是物体“外形”与“神态”的结合。在我国古代便有“内心之动,形状于外”“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等论述,指出了形与神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形离不开神的补充,神离不开形的阐释;无形而神则失,无神而形则晦,形与神之间不可分割。只有将形与神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对事物完整而科学的认知。可见,形态要获得美感,除了要有美的外形外,还需具备与之相匹配的“精神势态”,犹如历代中国画家在创作时所追求的那种“形神兼备”境界。
形态作为形式要素之一,是形式的基础。形态学重点是通过外形把握其表现,即通过特点对观者所产生的心理效益去研究形态的“态势”或“生命态”表现,以设计上对形态注入感人的魅力为切入点。形态是造型艺术即设计借以表达思想感情、传递信息及满足人的视觉评价、使用需求的重要媒介之一。一个人、一个物件、一个色块、一个点、一条线,乃至一部分空间和空间中的一组物象,都具有形态性。
产品的形态是信息的载体,设计师通常利用特有的造型语言(如形体的分割与组合,材料的选择与开发,及构造的创新与利用等)进行产品的形态设计。借助产品的特有形态可以向外界传达设计师的思想与理念。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也往往通过产品形态所表达出的某种信息来判断和衡量与其内心所希望的是否一致,并最终做出购买的决策。
产品的形态是工业设计的最终结果,设计师应增强对立体形态的表达能力和创造能力,了解形态发展变化的必然性与永恒性,更加充分地认识和理解形态,有目的地创造出新形态。在设计领域中产品的形态总是与它的功能、材料、机构、构造等要素分不开的。在形态中分为:纯粹形态、自然形态、人造型态三种形态,其中纯粹形态为概念性形态,自然形态分为有机形和无机形,人造型态和自然形态都属于现实形态。
在设计形式中有着点、线、面、体的四个基本元素。点不是传统意义中的一个固定概念,在设计中将所有的元素都可以视为点,只是其形态各有不同。线在视觉导视中具有一定的指向性,设计可以借助线的重构来分割、编排、布局。面更具有强烈的视觉表现力与冲击力。纯粹的形态有着动的定义和静的定义,对点线面体的纯粹形态的定义总结归纳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