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8年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
2018年新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大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用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大力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努力把新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排头兵和示范样本。按照上述思路,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高点定位,不断提升规划建设水平
1.高水平规划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雄安新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新区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引领性,坚持谋定而后动,大力提升新区规划水平。要综合考虑新区的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因素制定发展规划,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坚持生态优先,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科学确定新区开发边界、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形成规模适度、空间有序、用地节约集约的城乡发展新格局。规划经过批准后要严格执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2.高标准建设打造精品工程
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对标河北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方向和总体要求,建设标杆工程和精品建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留历史遗憾。保持历史耐心,坚持集约节约发展,合理把握开发节奏,分区分步滚动开发,避免新区规模过度扩张。
3.先行先试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广泛吸收借鉴全球优秀的城市设计成果,适度超前,优先采用现代信息、环保技术、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地下综合管廊等先进建设理念,率先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建设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环保宜居且具备优质公共服务的新型城区,打造绿色生态、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和全国领先的城市建设样板。
(二)坚持稳健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1.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下大力气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新区和所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在改革发展中解决问题。集中力量,优先处理好可能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问题。严格按照所在地区政府下达的债务余额限额,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确保不突破核定的限额。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区分不同债务类型,实施分类处置措施和适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新区债务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地方债务风险,维护地方财政和金融稳定。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制定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方案,以引入信用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为抓手,构建“信用依托、企业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探索区域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创新,依托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建设区域金融安全网,打造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2.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要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结合实际探索有效脱贫路径。严格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整合创新扶持政策,深入推进精准施策,通过实施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着力加强产业配套和就业安置、解决劳务组织化程度低问题、突出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等措施,扎实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完善督战机制,压实责任,改进考核监督,整顿脱贫攻坚作风,加强一线力量,做好精准脱贫。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细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尊重规律,坚持底线思维,围绕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任务,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海域综合治理、河流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改善。把污染防治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层层抓落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坚持源头防治,调整“四个结构”,做到“四减四增”。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
(三)坚持创新引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1.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按照“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方向和任务,坚定不移推动新区实体经济做优做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实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协同制造。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
2.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发挥新区的改革创新高地优势,围绕集聚高端创新要素,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教育科研机构及企业合作,集聚人才、学科、资源和平台优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创新联盟或共同体,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机构和孵化合作载体,健全科技创新的投入管理、中介服务、公共配套等综合服务体系,打造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平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创新创业。着力推动创新创业群体多元化,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领军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大力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构建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综合运用,形成产权创造、保护、交易、运用及管理的良性循环。
3.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推广差别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推动有条件的新区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探索运用资本注入、再担保、风险补偿等措施,提高融资担保机构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积极性。加快债券产品创新,鼓励股债结合新品种,研究发展高风险高收益企业债、项目收益债、永续债、专项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四)坚持深化改革,切实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以清单管理方式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取消、简化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不断压减前置审批事项和压缩办理时限,复制推广“单一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便企举措,营造企业健康成长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创新活力。支持有条件的新区开展试点,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实行“一张蓝图”明确项目建设条件、“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大幅度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切实降低融资成本、要素成本、税费成本和流通成本,畅通民间投资通道。
2.率先突破重点领域改革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找准着力点,结合落实深化改革的各项重点任务,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重点方向开展创新试验示范,率先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城市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深化探索,为所在地区乃至全国全面深化改革闯出新路径、提供新经验。优先安排新区开展国家和省(市)重大改革试点,支持新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领域先行先试,成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每个新区每年围绕1~2个重大问题开展试验示范,力争能够取得进展和突破。积极探索通过新区条例等强化新区发展的法制保障,赋予新区更多的省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指导新区做好权力下放承接工作,切实做到“新区事、新区办”。
3.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深入实施军民融合战略,建立新区层面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发展壮大军民融合产业,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鼓励军方的技术、人才、项目转为民用或发展军民两用制造,推进军转民特色产品产业化。以国防建设需求为引领,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关键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着力引导民口企业向军用需求迫切的智能控制、特种材料、精密传感等高新技术领域拓展,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在武器装备上的应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推动军工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
(五)坚持对外开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1.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对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快落实“全面深化方案”的各项任务,以自由贸易港建设为突破点,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更加突出系统集成和改革联动,着力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以重大改革突破向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重点建设一批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建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
2.加快拓展对外开放新空间
全面深化对外合作特色平台,加快对外合作项目建设,强化产业链招商,支持新区企业跨国布局和发展,加强双向合作交流,加快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抢抓2018年国家授权地方自行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有利时机,积极吸引国际国内重点领域、行业资源在新区集聚发展,着力提升新区国际化水平。积极探索各新区之间、新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之间、新区与所在地区之间形成联动发展新机制。
3.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
落实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举措,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增强透明度,强化产权保护,坚持依法办事,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六)坚持以人为本,打造绿色宜居生态新区
1.提升新区品质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统筹绿色廊道和景观建设,融汇水系、绿地、森林、耕地,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的生态城市布局,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引进优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资源,建设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增强新区承载力、集聚力和吸引力。
2.实施绿色发展
率先实施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扩大绿色低碳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推广和发展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构建跨城市、跨地区产业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支持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动绿色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支持污水处理、土壤修复、海水淡化、海绵城市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垃圾资源化处理、节能与新能源发电等清洁低碳技术在新区实现产业化。推进新区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有效推进废弃物回收体系的融合,提高回收效率,实现二次资源的高水平利用。推动新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科学循环,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园区综合竞争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新区发展高技术维修再制造产业,创建国家级入境维修再制造示范区。
3.加强社会治理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要一手抓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防范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把住安全关、质量关,把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到新区规划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七)坚持协同推进,健全新区发展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优化新区发展环境,强化制度供给。依据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阶段,适度超前规划建设铁路网和交通建设路网,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支持新区不断提升规划建设发展水平,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建立督促检查和全面评估机制,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改革创新任务落到实处。
新区所在省(市)应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健全领导管理构建,强化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推动;落实中央机构改革要求,创新整合行政管理职能,形成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探索优化行政区划,探索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有序实施的管理模式,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动对接新区的发展需求,引导与新区承担的使命任务密切相关的产业和项目优先向新区集聚,鼓励创新性、引领性项目优先在新区落户,不断增强和发挥集约发展优势。
各新区应主动作为,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和改革方式,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