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核心概念的辨析
新结构经济学是由林毅夫教授创导的,它是指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即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一个经济体的各种不同的结构的内生形成与演化以及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这是我们新结构经济学所要研究的最关键的问题。它主要想强调的其实是一个基本的经济学的思考原则,即当我们分析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时候,要看它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应的要素禀赋结构以及由此内生出来的最优的产业结构、最优的金融结构,以及其他一系列结构都有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对应的政府的最优政策也有可能是不一样的。我们必须要把发展的阶段性和各种经济结构的内生性以及动态演化性都充分考虑进来。这是我们整个研究思路的总体精髓。
具体到政策方面,这和我们以前考虑经济发展政策的方式有着很大的不同。如果看以前的主流发展经济学理论是怎样指导发展中国家的,我们就会发现它通常的做法是这样的:假设我们要分析一个落后的国家怎样才能变成富国,首先我们会看富国有什么。它有很先进的产业,很现代的技术,很好的法制,政府都规规矩矩的。然后我们再看看对应的发展中国家的现状是什么,它缺什么。我们发现,通常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产业、技术非常落后,法制不健全,政府也经常腐败。这么一对照,给出的建议就是,要发展经济,首先就是要尽快地建立最好的法制,尽快地建立各种各样与发达国家一样的制度。只要制度建好,不用担心,经济增长会尾随而来,自然地出现。
但是新结构经济学强调的思路不太一样,我们的想法首先是看一个发展中国家自己有什么,禀赋如何,以及潜在的比较优势在哪里。然后再考虑在现有的资源制度条件下,怎样才能降低交易成本,使得潜在的比较优势能够发挥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先以点带面,让经济开始发展起来。一旦经济发展了,政府的收入也就提高了,这个时候老百姓解决了温饱问题,对新产品、新服务的需求,以及各种民主权利的需求也会逐渐增强,进而引发进一步的制度优化与改革。经济发展和制度改善同时进行,使得老百姓的福利不断地提高。我们新结构经济学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与现在主流发展经济学是一样的,都是希望能够达到一个经济繁荣、老百姓都充分享有各种权利的理想状态,但是我们主张一边发展一边进行制度改革,这是新结构经济学的改革视角与政策视角。
关于“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在经济学里面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概念,简而言之,即如果一个市场是有效的,那就意味着通过价格信号和价格体系就能使得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有效;有为政府是大家争论比较多的概念,什么叫有为,在我看来,如果全集是政府可以做的所有事情,那么去掉乱为和不作为这两个集合,剩下的补集就是有为的集合。我们看到批评有为政府的一种经常的做法是从中国拿出一个政府“乱为”的例子,然后说这就是你们新结构经济学倡导的有为政府,看这有多么荒谬!多么危险!抱歉,这并不是我们所说的有为政府,那是“乱为”政府。有为、乱为、不作为之间的界线具体是什么?我认为,这的确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形、具体问题来做具体分析,很难一概而论。
所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在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范畴中,都是目标,都是理想概念。我们并不是说现实中的市场就一定是有效的,现实中的政府就一定是有为的。如果现实市场并不有效,那么我们就需要进行市场化的改革,使得这个市场能够趋近有效。如果现实政府不是有为的,而是“不作为”或者“乱为”,那我们就要考虑政治体制改革,使得政府尽量降低“不作为”和“乱为”的概率,使得它能够做一些有正面意义的事情。
对于产业政策的定义,不同学者的理解差别很大。本文所讨论的产业政策覆盖了所有政府有意识地去影响产业发展的非产业中性的政府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