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医学理论体系的主要特点
中医学理论体系的主要特点,一是整体观念,二是辨证论治。
一、整体观念
(一)整体观念的基本概念
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客观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是由各种要素以一定方式构成的统一整体。整体是由其组成部分以一定的联系方式构成的。一般来说,各组成部分(元素)之间相对稳定的本质的联系称之为结构关系,具有一定结构关系的整体谓之系统。整体性表现为整体联系的统一性,即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系统与环境联系的统一性。整体思维是中国古代所具有的独特的思维形态,它强调整体、和谐和协调。整体观念是关于事物和现象的完整性、统一性和联系性的认识。
整体观念,是中医学关于人体自身的完整性及人与自然、社会环境统一性的认识。整体观念认为,人体是一个由多层次结构构成的有机整体。构成人体的各个部分之间、各个脏腑形体官窍之间,结构上不可分割,功能上相互协调、相互为用,病理上相互影响。人生活在自然和社会环境中,人体的生理机能和病理变化必然受到自然环境、社会条件的影响。人类在适应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环境的斗争中维持着机体的生理活动。
(二)整体观念的内容
中医学把人体内脏和体表各组织、器官看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认为四时气候、地土方宜、周围环境等因素对人体生理病理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既强调人体自身的整体性,又重视人与自然、社会环境的统一性,这就是中医学整体观念的主要内容。
1.人是一个有机整体 人体是一个内外联系、自我调节和自我适应的有机整体。人体是由若干脏腑、形体、官窍组成的,而各个脏腑、形体和官窍各有不同的结构和机能,它们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和相互为用。
(1)生理上的整体性:人体自身在生理上的整体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构成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结构与机能上是完整统一的,即五脏一体观;二是人的形体与精神是相互依附、不可分割的,即形神一体观。
五脏一体观,即各个脏腑、组织、器官在结构上彼此衔接、沟通。它们以五脏为中心,通过经络系统“内属于脏腑,外络于肢节”的联络作用,构成了心、肝、脾、肺、肾五个生理系统(见表1-1)。结构的完整为机能的统一奠定了基础。精、气、血、津液是构成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维持人体各种生理机能的精微物质。精、气、血、津液分布、贮藏、代谢或运行于各个脏腑、形体、官窍中,支撑了它们各自的机能,并使它们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人体的各种生理机能,从而维持了五个生理系统之间的协调有序。同时,脏腑机能活动又促进和维持了精、气、血、津液的生成、运行、输布、贮藏和代谢,从而充实了形体,支持了脏腑、形体、官窍的机能。这种以五脏为中心的结构与机能相统一的观点,称为“五脏一体观”。
表1-1 人体生理系统简表
根据五脏一体观,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一方面靠各种脏腑正常地发挥自己的功能,另一方面要依靠脏腑间,即五个生理系统间的相辅相成的协同作用和相反相成的制约作用,才能维持协调平衡。
形神一体观,即形体与精神是生命的两大要素,二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形体,是指构成人体的脏腑、经络、五体和官窍及运行或贮藏于其中的精、气、血、津液等。它们以五脏为中心,以经络为联络通路,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并通过精、气、血、津液的贮藏、运行、输布、代谢,完成机体统一的机能活动。
神,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神,是指人体生命活动的总体现或主宰者;狭义的神,是指人的意识、思维、情感、性格等精神活动。
形神一体观,即是形体与精神的结合与统一。在活的机体上,形与神是相互依附、不可分离的。形是神的藏舍之处,神是形的生命体现。神不能离开形体而单独存在,有形才能有神,形健则神旺。而神一旦产生,就对形体起着主宰作用。
由于精与气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人体又是以五脏为中心构成的有机整体,因而精神活动与五脏精气有着密切的关系。精神活动由五脏精气产生,由五脏共同主持,但总由心来统领。五脏精气充盛,机能协调,则精力充沛,思维快捷,反应灵敏,言语流利,情志活动处于正常范围。若五脏精气不充,机能失调,则会出现精神方面的异常变化。另一方面,精神活动的异常也可能影响五脏的机能,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越了人体的生理调节能力,常易影响五脏气机,引起五脏精气的相应病变。
(2)病理上的整体性:中医学在分析病证的病理机制时,着眼于整体,着眼于局部病变引起的整体性病理反应,把局部病理变化与整体病理反应统一起来。既重视局部发生病变的脏腑、经络、形体、官窍,又不忽视病变之脏腑、经络对其他脏腑、经络的影响。
脏腑之间,在生理上既然是协调统一、密切配合的,在病理上也必然是相互影响的。如肝气的疏泄功能失调时,不仅肝脏本身出现病变,而且常影响到脾气的运化功能而出现脘腹胀满、不思饮食、腹痛腹泻等症状,也可影响肺气的宣发肃降而见喘咳,还可影响心神而见烦躁不安或抑郁不乐,影响心血的运行而见胸部疼痛。因此,五脏之中,一脏有病,皆可影响他脏。在分析某一脏腑的病机时,既要考虑到本脏病变对他脏的影响,也要注意他脏病变对本脏的影响。
(3)诊治上的整体性:人体的局部与整体是辩证统一的,各脏腑、经络、形体、官窍在生理与病理上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因而在诊察疾病时,可通过观察分析形体、官窍、色脉等外在的病理表现,推测内在脏腑的病理变化,从而做出正确诊断,为治疗提供可靠依据。
验舌诊病是一种由外察内的诊病方法。由于舌直接或间接与五脏六腑相通,因而内在脏腑的机能状态可反应于舌上。验舌不但可知脏腑精气的虚实,而且还可推断疾病的轻重缓急和逆顺转归。面部色泽是内在脏腑精气的外荣,故诊察面部色泽可知脏腑精气的盛衰以及病邪之所在。验舌与面部色诊都是中医学整体诊病思想的具体体现。
在疾病治疗方面,中医学也强调在整体上对疾病部分进行调节,使之恢复常态。调整阴阳、扶正祛邪,以及“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和“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都是在整体观念指导下确立的治疗原则。
人体是形神统一的整体,形病可引起神病,神病亦可导致形病,故中医学强调形神共养以养生防病,形神共调以康复治疗疾病。在养生方面,既要“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并加强身体锻炼以养其形,使形健而神旺,又要“恬淡虚无”,怡畅情志以养神,使神清而形健。在康复治疗疾病时,若因躯体病变引致精神病变时,当以治疗躯体疾病(治形)为先;若为精神的伤害引致躯体疾病,则当先调理精神的失调(治神)。但由于“神乃形之主”,躯体疾病多伴有程度不同的精神损害,而这些精神损害又常阻碍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故要重视调理精神在整个疾病治疗和康复过程中的作用,强调首先“治神”。
2.人体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 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中,自然界存在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大自然存在的阳光、空气、水、温度、磁场、引力、生物圈等,构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繁衍的最佳环境。同时,自然环境的变化又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的生命活动。这种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的认识,即是“天人一体”的整体观。
这种“天人一体观”认为天有三阴三阳、六气和五行的变化,人体也有三阴三阳、六经六气和五脏之气的运动。自然界阴阳五行的运动变化,与人体五脏六腑之气的运动是相互收受通应的。所以,人体与自然界息息相通,密切相关。人类不仅能主动地适应自然,而且能主动地改造自然,从而保持健康地生存下去,这就是人体内部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其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自然环境对人体生理的影响:中医学认为,世界本原为气,是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的结果。天地是生命起源的基地,天地阴阳二气的对立统一运动为生命的产生提供了最适宜的环境。
人和自然相统一,人与自然有着共同的规律,均受阴阳五行运动规律的制约,而且在许多具体的运动规律上又有相互通应的关系。人的生理活动随着自然界的运动和自然条件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一年中气候变化的规律一般是春温、夏热、秋凉、冬寒。自然界的生物在这种规律气候变化的影响下,出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等相应的适应性变化。
中医学的天人合一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一致,人和自然有着共同的规律,人的生、长、壮、老、已受自然规律的制约,人的生理、病理也随着自然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人应通过养生等手段,积极主动地适应自然。此外,还要加强人性的修养,建立理想的人格,与社会环境相统一。但是,人的适应能力是有限的,外界环境变化过于剧烈,或个体适应调节能力较弱,不能对社会或自然环境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那么人就会进入非健康状态,乃至发生病理变化而罹病。
(2)自然环境对人体病理的影响:人体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气候变化过于剧烈或急骤,超越了人体的适应能力,或机体的调节机能失常,不能对自然环境的变化做出适应性调节时,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疾病的发生和人体正气的适应、调节、抗邪等能力与自然界邪气的致病能力两个方面均有关系。若人体正气充沛,适应、调节及抗病能力强,能抵御邪气的侵袭,一般不会发病;若气候特别恶劣,而人体正气相对不足,抵御病邪的能力相对减退,病邪就会乘虚侵入而致病。
(3)自然环境与疾病防治的关系: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时刻影响着人的生命活动和病理变化,因而在疾病的防治过程中,必须重视外在自然环境与人体的关系,在养生防病中顺应自然规律,在治疗过程中遵循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
3.人与社会环境 在纷纭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人的生命活动必然会受到其影响。人与社会环境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的。
(1)社会环境对人体的影响:社会环境不同,造就了个人的身心机能与体质的差异。这是因为社会的变迁,会给人们的生活条件、生产方式、思想意识和精神状态带来相应的变化,从而影响人的身心机能的改变。一般来说,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力的社会支持、融洽的人际关系,可使人精神兴奋、敢于进取,有利于身心健康;而不利的社会环境,可使人精神压抑,或紧张、恐惧,从而影响身心机能,危害身心健康。
政治、经济地位的高低对人的身心机能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政治、经济地位过高,易使人骄傲、霸道、目空一切;政治、经济地位低下,容易使人产生自卑心理和颓丧情绪,从而影响人体脏腑的机能和气血的流通。政治、经济地位的不同,又可影响个体体质的形成。
(2)社会环境对人体病理的影响:社会环境常有变更,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也随之而变。剧烈、骤然变化的社会环境,对人体脏腑、经络的生理机能有较大的影响,从而损害人的身心健康。不利的社会环境,如家庭纠纷、邻里不和、亲人亡故、同事之间或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紧张等,可破坏人体原有的生理和心理的协调和稳定,不仅易引发某些身心疾病,而且常使某些原发疾病如冠心病、高血压病、糖尿病、肿瘤的病情加重或恶化,甚至死亡。
(3)社会环境与疾病防治的关系:由于社会环境的改变主要通过影响人体的精神活动从而对人体的生理机能和病理变化产生影响,因而预防和治疗疾病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因素对人体身心机能的影响,尽量避免不利的社会因素对人的精神刺激,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获得有力的社会支持,并通过精神调摄提高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以维持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的发生,并促进疾病向好的方面转变。
综上所述,中医学强调治病要因时、因地、因人制宜,要从整体出发,全面了解和分析病情,不但要注重病变的局部情况、病变所在脏腑的病理变化,更要注重病变脏腑与其他脏腑的关系,把握整体阴阳气血失调的情况,并从协调整体阴阳、气血、脏腑平衡关系出发,扶正祛邪,消除病邪对全身的影响,切断病邪在机体脏腑之间所造成的连锁病理反应,通过整体作用于局部,从而达到消除病邪、治愈疾病的目的。辨证论治实质上就是整体治疗观的体现。
二、辨证论治
中医学不仅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着共同的物质根源,而且还认为一切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各个事物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把健康和疾病看作是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变化着的。生命的生长壮老已、健康和疾病的变化是机体自身所固有的阴阳矛盾发展、变化的结果。中医学用矛盾的、整体的和运动的观点看待生命、健康和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的思想,称之为中医学辨证观念。辨证论治则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处理疾病的基本原则。
(一)病、证、症的基本概念
病,即疾病,是致病邪气作用于人体,人体正气与之抗争而引起的机体阴阳失调、脏腑组织损伤、生理机能失常或心理活动障碍的一个完整的生命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损伤、障碍与修复、调节的矛盾斗争,亦称邪正斗争。疾病一般都有一定的发病原因及病理演变规律,有较固定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有诊断要点和相似疾病的鉴别点。因此,疾病反映了某一种疾病全过程的总体属性、特征和规律。
证,即证候,是疾病过程中某一个阶段或某一类型的病理概括,一般由一组相对固定的、有内在联系的、能揭示疾病某一个阶段或某一类型病变本质的症状和体征构成。证候是病机的外在反应;病机是证候的内在本质。由于病机的内涵中包括了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和邪正盛衰变化,故证候能够揭示病变的机理和发展趋势,中医学将其作为确定治法、处方遣药的依据。
症,即症状和体征的总称,是疾病过程中变现出的个别、孤立现象,它可以是患者的异常主观感觉或行为现象,如恶寒发热、恶心呕吐,也可以是医生检查患者时发现的异常现象,如舌苔、脉象等(体征)。症是判断疾病、辨识证候的主要依据,但因其仅是疾病的个别现象,未必能完全反映疾病和证候的本质。同一个症状可由不同的致病因素引起,其病理机制不尽相同,因此可见于不同的疾病和证候。
症、证、病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者均统一在人体病理变化的基础之上;但是,症只是疾病的个别表面现象,证则反映了疾病某个阶段的本质变化,它将症状与疾病联系起来,从而揭示了症与病之间的内在联系,而病则反映了病理变化的全部过程。
(二)辨证论治的基本概念
辨证论治是运用中医学理论辨析有关疾病的资料以确定证候,论证其治则、治法、方药并付诸实施的思维和实践过程。
1.辨证 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候。辨证的关键是“辨”,辨证的过程是对疾病病理变化做出正确、全面判断的过程,即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分析并找出病变的主要矛盾。
辨病因:即利用病因理论分析疾病的症状和体征,推断出疾病发生的原因和机理,得出以病因命名的证候,为针对病因治疗提供依据。病因一旦辨出,证候随之确立,治疗也就针对病因处方遣药。对于外感性疾病,辨析病因是辨证过程的首要环节。但多数内伤性疾病,运用病因辨证的方法并不能找到直接的病因,只能根据疾病的诊断依据推断某阶段和某类型的病机特点以确定证候。
辨病位:即确定病证所在的部位。不同的致病因素侵袭人体不同的部位,引起不同的病证。辨明病变部位,既可推知致病邪气的属性,又可了解病情轻重及疾病传变趋势,因而对确立证候是非常重要的。病位不同,病因不同,证候有别,治疗也不一样。
辨病势:即辨明疾病的发展、变化趋势及转归。疾病一般都有其一定的传变规律。《伤寒论》把外感病分六个病期,以六经表示其不同的病期和发展趋势,其传变规律可概括为: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温病学家们则用卫、气、营、血和上、中、下三焦表示温热病和湿热病的传变规律。掌握疾病的传变规律,可以洞察疾病发展、变化及转归的全局。这不仅对确立证候在疾病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类型大有裨益,而且对该证的来龙去脉,即上下联系也随之明确,因而提高了辨证的准确性。
辨明了疾病的原因、部位、性质及传变规律,则可认清疾病过程中某阶段或某类型的病机特点,从而对疾病、证候做出明确的诊断,为治疗提供依据。
常用的辨证方法有八纲辨证、脏腑辨证、气血津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病因辨证等。这些辨证方法,虽有其各自的特点,在对不同疾病的诊断上各有侧重,但又是互相联系和互相补充的。
2.论治 又称施治,就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选择适当的治疗手段和措施来处理疾病的思维和实践过程。论治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因证立法:依据已经辨明的疾病某阶段或某类型的证候,确立相应的治疗方法。证候是辨证的结果,也是论治的依据。只有确立了疾病某阶段或某类型的证候,才能针对该证候的性质确定具体的治疗方法。
(2)随法选方:据证立法之后,随治法选择相应的治疗手段或措施,并予以处方。治疗手段,包括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药物疗法又有内服法和外用法之分;非药物疗法内容很多,包括针灸、推拿等。处方,是在选定治疗手段的基础上,依据治法的要求,确定具体的治疗方案。在治疗某一证候时,可选用一种治疗手段,也可几种疗法联合应用。
(3)据方施治:按照处方,对治疗方法予以实施。治疗的实施一般应由医务人员执行,某些情况下可由医师指导患者自己执行。
总而言之,辨证论治是在中医学理论的指导下,对四诊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判断出证候,并以证为据确立治疗原则和方法,付诸实施的过程。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通过论治可以检验辨证的正确与否。辨证论治的过程,就是认识疾病和解决疾病的过程。辨证和论治是诊治疾病过程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体现,是理、法、方、药在临床上的具体运用,是指导中医临床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
同病异治,指同一种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域不同,或所处疾病的阶段或类型不同,或患者的体质有异,故反映出的证候不同,因而治疗也就有异。例如感冒可因其病因、病机和患者体质的不同而出现风寒、风热、风燥、气虚等不同的证候,因而有辛温解表、辛凉解表、辛润解表、益气解表等相应的治法。
异病同治,指几种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出现了大致相同的病机、大致相同的证,故可用大致相同的治法和方药来治疗。如胃下垂、肾下垂、子宫脱垂、脱肛等不同的病变,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可能出现大致相同的“中气下垂”的病理机制,表现为大致相同的证候,故皆可用补益中气的方法来治疗。
(四)辨证与辨病的关系
在辨证论治过程中,必须掌握病与证的关系,既要辨病,又要辨证,而辨证更重于辨病。证是疾病不同阶段、不同病理变化的反应。因此,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可出现不同的证候,要根据不同证候进行治疗。如温病的卫分证、气分证、营分证、血分证,就是温病过程中四个不同阶段的病理反应,应分别治以解表、清气、清营、凉血等法。同病可以异证,异病又可以同证。如同为黄疸病,有的表现为湿热证,治当清热利湿;有的表现为寒湿证,宜温化寒湿,这就是所谓同病异治。再如,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性质相同的证,因而可采用同一方法治疗,这就是异病同治。如久痢、脱肛、子宫脱垂等,是不同的病,但如果均表现为中气下陷证,就都可以用升提中气的方法治疗。由此可见,中医治病主要不是着眼于“病”的异同,而是着眼于“证”的区别。相同的证,用基本相同的治法;不同的证,用基本不同的治法。即所谓“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这种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不同质的矛盾用不同方法去解决的原则,就是辨证论治的精神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