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易风文集(第三卷):马克思经济学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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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展劳动价值论

(一)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批判、继承和发展。古典经济学形成和发展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这种理论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旨在探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与此不同,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根源深藏在19世纪中叶资本主义的经济事实和阶级斗争的事实之中。新的历史条件使马克思得以对古典劳动价值论进行严肃认真的分析和批判,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创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我们的某些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讲劳动时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常常只举农民、木匠、铁匠、裁缝等人劳动的例子。如果讲的是简单商品生产,这样举例并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如果讲的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特别是如果讲的是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生产,这样举例显然就不够了。当老师这样讲劳动价值论时,学生就会问:是不是只有体力劳动创造价值?或者,是不是只有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的劳动才创造价值?脑力劳动创不创造价值?或者,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的劳动创不创造价值?学生还会问:在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中除了雇佣工人之外,受雇于企业的管理人员是不是雇佣劳动者?受雇于企业的科学技术人员是不是雇佣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是不是创造价值?他们是不是也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学生还会问,新知识创不创造价值?高科技创不创造价值?在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今天,学生还会问,第三产业的劳动造不创造价值?联系到分配,学生还会问,收入分配是否取决于生产要素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当然,学经济学的学生什么时候都还会问,怎样将抽象的价值决定理论与具体的价格决定现实结合起来?能不能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说明供给和需求的作用?实际上,学生在课堂中提出的这些问题,不少都是实践向理论工作者提出的问题。

实践在发展,在实践中发现的真理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现在,既然实践向劳动价值论提出了许许多多的问题,经济理论工作者就必须面对这些问题,研究这些问题,解释这些问题。我们不能把发展劳动价值论神秘化。如果我们能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在研究和解释这些现实问题方面取得一些成果,那也应当看做对发展劳动价值论所做的一点推进。

(二)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否只有在逻辑上加以否定才能加以发展?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就像对马克思主义的其他基本原理一样,对劳动价值论也要坚持和发展。坚持和发展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只坚持而不发展,就不能创造性地运用基本原理去研究新现象,解决新问题,就可能把原本充满科学生命力的基本原理变成缺乏活力的教条。只讲发展而不坚持正确的基本原理,就会走入迷途,甚至堕入错误的理论陷阱而毫无觉察。因此,“只有从逻辑上否定旧的理论才能肯定和发展新的理论”的说法,是极不恰当的。如果被否定的是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那么被肯定和被发展的就不可能是劳动价值论,而很可能是另一种价值理论,是同劳动价值论完全相悖的价值理论。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像“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生产诸要素共同创造价值”、“劳动自身的生产力与劳动的资本生产力以及劳动的土地生产力共同创造价值”等理论,实质上都是生产要素价值论的理论形态,根本不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发展,而是对劳动价值论的背离。

历史的教训值得记取。1820年至1830年,英国经济学界围绕李嘉图的经济理论进行过一次大论战。价值理论是论战的中心问题之一。论战的一方是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的反对者。他们说,陈葡萄酒和新葡萄酒耗费的劳动时间相同,但前者的价格比后者高得多,这证明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论战的另一方是李嘉图学派。他们在反对论战的敌对方时,试图发展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李嘉图学派的代表人物詹姆斯·穆勒提出了“新见解”:创造价值的劳动不仅包括活劳动,而且包括积累劳动。资本是积累劳动,这种积累劳动在把新葡萄酒变为陈葡萄酒的过程中继续创造价值。李嘉图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麦克库洛赫进一步提出了“新见解”:不仅人会劳动,而且自然力也会劳动,自然力的劳动也创造价值。陈葡萄酒比新葡萄酒贵的原因在于自然力的劳动创造了价值。麦克库洛赫在“发展”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时,修改了劳动的定义。他说:“有充分理由把劳动定义为任何一种旨在引起某一合乎愿望的结果的作用或操作,而不管它是由人,由动物,由机器还是由自然力完成的。”按照这种修改过的劳动的定义,除了人,动物、机器、自然力也都创造价值。李嘉图一贯反对这种错误说法,而他的不肖弟子还自以为这是对老师的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实质上,这种错误说法不过是萨伊的“一切价值都来自人的劳动加上自然力与资本的作用”这一说法的翻版。事实证明,麦克库洛赫已经完全背叛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成了萨伊的生产要素价值论的俘虏。李嘉图学派的初衷是想发展老师的劳动价值论,可是由于他们自觉不自觉地否定了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结果不是发展了李嘉图的学说,而是导致了李嘉图学派的解体。这是一个十分深刻的历史教训。

(三)当前摆在劳动价值论面前的若干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脑力劳动与创造价值的关系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来没有说过只有体力劳动创造价值,也从来没有说过只有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的劳动创造价值,而是认为劳动是脑力、体力等的耗费,认为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因此,在商品生产中,并非只有体力劳动创造价值,脑力劳动也创造价值,而且能创造更多的价值。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以脑力劳动为主或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开来,分配给不同的人。但是,这一点并不妨碍物质产品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劳动的产品,或者说,并不妨碍他们的共同劳动的产品体现在物质财富中;另一方面,这一分离也丝毫不妨碍:这些人中的每一个人对资本的关系是雇佣劳动者的关系,是在这个特定意义上的生产工人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Ⅰ,444页。马克思的这些论述为研究脑力劳动不仅参加创造使用价值,而且参加创造价值提供了充足的理论根据。在发展劳动价值论时,脑力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

在从旧社会脱胎而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还会继续存在,或者说,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和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之间的分工还会继续存在,而且还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继续存在。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脑力劳动者的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劳动,或者说,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的劳动和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脑力劳动者的劳动,或者说,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的劳动,会比体力劳动者的劳动,或者说,会比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的劳动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第二个问题:关于管理人员的劳动、科技人员的劳动与创造价值的关系

在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中,从事商品生产的劳动者是由三部分人组成的生产集体,包括受雇于企业的工人、受雇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受雇于企业的科技人员。他们的劳动方式不同: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以脑力劳动为主,工人以体力劳动为主。这三部分人的劳动都是生产商品所不可缺少的。商品是这三部分人组成的生产集体共同劳动所创造的,他们的具体劳动共同创造使用价值,他们的抽象劳动共同创造价值。这三部分人都是雇佣劳动者,他们的劳动都直接与资本相交换。他们的劳动都分成两个部分: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这就是说,他们的劳动不仅创造出等于他们的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而且还创造出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关于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马克思说:“所有这些劳动者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生产集体,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活机器……所有这些人不仅直接从事物质财富的生产,并且用自己的劳动直接同作为资本的货币交换,因而不仅把自己的工资再生产出来,并且还直接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他们的劳动是由有酬劳动加无酬的剩余劳动组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Ⅰ,444页。

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企业中,从事商品生产的劳动者也是由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这三部分人所组成的。他们的劳动方式也不同:工人以体力劳动为主,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以脑力劳动为主。这三部分人的劳动也都是生产商品所不可缺少的。同样,这三部分人组成的劳动集体的共同劳动生产商品,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但是,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社会主义企业中不存在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社会主义企业的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都不是受雇于私人企业主或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而是摆脱了雇佣关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他们都属于成为社会主人翁的工人阶级。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目前还缺乏比较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在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并逐步完善对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工人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真正体现按劳分配,以充分发挥组成社会主义企业劳动集体的所有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个问题:关于新知识、新科技在商品生产中的应用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

新知识、新科技在商品生产中的应用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需要深入研究。这里提出的只是一些较为常见的情况。

第一,新知识、新科技在生产上的应用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会导致在单位时间内可以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从而使单位产品包含的价值量减少。

第二,新知识、新科技在生产上的应用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可以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这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可以为资本家提供更多的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企业中可以为社会主义企业提供更多的积累。

第三,新知识、新科技在生产上的应用对劳动力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过教育和再培训的劳动者具有更多的科技知识和更熟练的生产技能,能从事更复杂的劳动,从而在同样的时间内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第四,新知识、新科技在生产上的应用会造就出由生产技能更高的工人、经营管理水平更高的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水平更高的科技人员所组成的生产集体。这种提供更复杂的劳动的生产集体在单位时间内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第四个问题:关于第三产业的劳动与创造价值的关系

对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不应简单地做出全称判断。一方面,不应做出全称肯定判断,断言第三产业的劳动全都创造价值;另一方面,也不应做出全称否定判断,断言第三产业的劳动全都不创造价值。

第三产业包括的领域很多,各领域的情况很不相同。正确的做法是对第三产业的劳动进行具体分析。关于第三产业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国家的政府和经济学家的认识并不完全相同。按照我国国家统计局1992年《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的规定,第一产业指的是农业,第二产业指的是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地质普查和勘探业,房地产管理、公共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金融、保险业,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其他行业。该方案将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邮电通信业列入物质生产部门。交通运输业分为货物运输业和旅客运输业,其中货物运输业被列入物质生产部门,旅客运输业被列入非物质生产部门。第三产业的其他所有领域,均被列入非物质生产部门。

同一产业根据不同的分类原则可以纳入不同的类别。按是否进行物质生产的分类原则,所有产业可以分为两大类: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按三次产业的分类原则,所有产业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这样就必然出现两种类别的部分重合或交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完全属于物质生产部门,第三产业的一部分属于物质生产部门,其余部分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是否生产物质产品,这是有客观标准的。我们不能因为还存在按三次产业分类的标准,就断言第三产业全部生产物质产品。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还存在按三次产业分类的标准,就断言第三产业的劳动全部创造价值。这里有必要请断言第三产业的劳动全部创造价值的学者仔细注意一下价值的定义: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定义在“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前面加的“凝结在商品中的”这一定语非常重要。商品是价值的载体。如果承认这个定义,那就必须放弃第三产业的劳动全都创造价值的说法,因为第三产业的某些领域并不生产物质产品。断言物质生产领域和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都创造社会财富和价值,这实际上就抛弃了物质生产领域和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概念。如果要坚持第三产业的劳动全都创造价值的说法,就必须修改公认的价值定义,这实际上就抛弃了价值概念。逻辑就是这样,二者必居其一。

第三产业的劳动与创造价值的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是很复杂的。这里以资本主义社会第三产业的情况做一概括说明。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三产业中,一些领域的劳动既进行物质生产,又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一些领域的劳动既不进行物质生产,又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一些领域的部分劳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部分劳动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一些领域的劳动虽不能直接创造价值,但能间接地有助于生产领域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增加;一些领域的劳动既不生产物质产品,也不创造价值,但能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或利润;一些领域的劳动既不生产物质产品,也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能服务于剩余价值的实现、分配和消费。

第五个问题:收入分配是否取决于生产要素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

收入分配是否取决于生产要素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做了完全不同的回答。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收入分配同生产要素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率无关。价值全部是劳动创造的,也就是说,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率等于100%。如果按贡献率分配,工人应当获得全部新创造的价值。可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雇佣工人只能获得新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即等于工资的那一部分价值。作为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的价值规律,不存在于简单商品生产之中,不存在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中,也不存在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之中。一句话,作为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的价值规律不存在于任何商品生产之中。

上述这种离奇的逻辑悖论也是萨缪尔森的逻辑悖论的翻版。萨缪尔森说,劳动价值论只适用于“历史萌芽时的伊甸乐园”萨缪尔森:《经济学》下册,31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其实,萨缪尔森也没有真正弄懂斯密的“社会原始不发达状态”指的是什么。斯密本人对“社会原始不发达状态”解释得很清楚,指的是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权出现以前的时代,即资本主义以前的时代,而不是什么“历史萌芽时的伊甸乐园”。

这些逻辑悖论与事实当然不符。劳动价值论来源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实践。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许多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所共有的现象。因此,劳动价值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适用于简单商品生产,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深入研究劳动价值论的普遍适用性是发展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方面。

认识劳动价值论的普遍适用性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和供给需求理论的关系。在价值决定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批评供求论,批评均衡价格论,因为供求论和均衡价格论都否认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都断言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的需求状况和供给状况决定的。供求论和均衡价格论的共同错误是把价格当做价值,把供求影响价格当做供求决定价值。但是,绝不能因为在价值决定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批判供求论,就错误地以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价格理论不研究供给和需求,不研究供给和需求对价格形成的作用。恰恰相反,马克思在正确解决了价值决定问题之后,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科学的供给和需求理论。

供给需求理论是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大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分别研究了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供给和需求的作用。

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以及在较早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供给和需求这两种相反的力量使市场价格围绕社会价值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上下波动:需求大于供给时,市场价格上涨到社会价值以上;需求小于供给时,市场价格下降到社会价值以下;需求和供给平衡时,市场价格等于社会价值。

在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竞争导致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加平均利润)。从此,商品的市场价格不再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即社会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而是以等于社会成本价格加平均利润的社会生产价格为中心上下波动:需求大于供给时,市场价格上涨到社会生产价格以上;需求小于供给时,市场价格下降到社会生产价格以下;需求和供给平衡时,市场价格等于社会生产价格。

当社会分工发展到超越国家的界限而形成国际分工的时候,就出现了世界市场。在国际交换中,供给和需求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发生了新的变化。世界市场的商品价格不是某一国家的市场价格,而是国际价格。国际价格上下波动所围绕的中心不是某一国家的社会价值或社会生产价格,而是国际价值。国际价值不取决于某一国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由世界市场上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405页。。在世界市场上,需求大于供给时,国际价格上涨到国际价值以上;需求小于供给时,国际价格下降到国际价值以下;需求和供给平衡时,国际价格等于国际价值。

生产价格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生产价格理论,劳动价值论就不能成为完整的价值理论。在生产价格理论问题上,马克思远远超出了古典经济学家,也远远超出了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商品按生产价格交换,是由商品按照价值交换发展而来的。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的重大贡献是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说明了资本主义竞争导致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从而科学地说明了较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价格上下波动所围绕的中心。

国际价值理论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国际价值理论,劳动价值论也不能成为完整的价值理论。在国际价值问题上,马克思也远远超出了古典经济学家和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商品按国际价值交换,也是由商品按价值交换发展而来的。马克思的国际价值理论的重大贡献是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说明了世界市场上国际价格上下波动所围绕的中心。

有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只见于《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这是一种误解。是的,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着重论述了劳动价值论。那里抽象掉了供给和需求,这种做法在科学研究上是必要的。原因是,在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得到说明之前,供求关系绝对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是,必须看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绝不是只见于《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马克思沿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道路,考察了资本主义竞争,考察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生产价格,考察了世界市场的国际价值,研究了供给和需求的作用,进一步发展了劳动价值论。

西方经济学的供求论总是在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没有得到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解释供求关系在市场价格上下波动中的作用。与此根本不同,马克思是在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得到科学说明之后,再来进一步说明供给和需求在市场价格先是围绕市场价值,后是围绕社会生产价格上下波动中的作用,进而说明供给和需求在国际价格围绕国际价值上下波动中的作用的。

西方经济学的供求论只考察供求调节市场价格,并且总是把供求调节市场价格错误地说成是供求决定市场价格。与此不同,马克思在考察了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之后考察了供求同市场价格的关系,因而能正确地认识并说明在简单商品生产和较早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供求调节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的偏离,在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供求调节市场价格同社会生产价格的偏离,在世界市场中供求调节国际价格同国际价值的偏离。

马克思不仅考察了供求关系调节市场价格这一方面,而且还考察了社会价值调节供求关系这一方面。马克思说:当市场价值发生变化时,市场价值就会调节供求关系:市场价值降低时,需求就会扩大,就能在一定限度内吸收数量较大的商品;相反,市场价值提高时,需求就会缩小,就只能吸收数量较小的商品。关于市场价值调节供求关系的问题,西方经济学一般都不加考察。只有马克思既考察了供求调节市场价格,又考察了市场价值调节供求关系。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考察结果,可以推广到社会生产价格调节供求关系,还可以推广到国际价值调节供求关系。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经济理论真的有所研究的西方经济学家懂得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长处和西方经济学的供求论的短处。例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邓肯·K·弗利说:“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和马克思能够完美地认识供给和需求的理论和方法,为经济理论提供强有力并富有说服力的论证,令人信服地将供给和需求理论纳入劳动价值论的框架之中。而建立在供求论基础上的(西方)‘主流’经济理论现在却是理论贫乏而且形式烦琐的。”Foley, D. K., “Recent Developments in the Labor Theory of Value”,1997(February), p.1.像弗利这样的西方经济学家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供求论的关系的理解和认识,比我们某些贬损劳动价值论、拜倒在供求论和均衡价格论面前的经济学家的理解和认识,要客观得多,要全面得多,因而要正确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