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知识产权(专利)三十年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六节 知识产权托管等服务

为推进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和专利事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2011年3月28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在自治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的通知》(新知管〔2011〕2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方案(试行)》,决定2011—2013年在全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

一、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含义

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是在专利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将企事业单位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与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相结合,在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企业委托的服务机构管理全部或部分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为托管企业量身定制一揽子服务。

二、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方式

由于企业的规模和性质、知识产权事务的工作量、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水平等差异很大,服务机构的规模和水平也各不相同,因而知识产权托管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广义的知识产权托管方式包括以下三种:完全式托管、顾问式托管和专项式托管。

三、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内容

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多个方面。按工作类别可分为以下8类:战略规划与制度建设事务;信息提供与信息利用事务;研发支撑与研发管理事务;权利获得与权利维持事务;知识产权实施与经营事务;权利维护与风险控制事务;品牌宣传与品牌建设事务;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事务。

四、自治区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自治区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试点工作。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首先从建立托管服务体系制度入手,制订了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规划,编制托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监管托管工作的实施,制订出台了《地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帮扶工作站实施方案》和托管工作配套政策,建立托管资助资金,逐步建立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企业参与、代理运作、综合帮扶”的知识产权帮扶工作机制,提出了被帮扶企事业单位的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实现了帮扶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数量在3年内翻番的目标要求。在克拉玛依市、巴州、昌吉州建立了“知识产权帮扶工作站”。由托管试点区域的地州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对本区域托管工作整体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

2011年4月26日和5月13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和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别举行“自治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试点启动仪式”。4月1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的批复》(新知管字〔2011〕31号)。5月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的批复》(新知管字〔2011〕37号),批准乌鲁木齐两个开发区为自治区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区域,正式全面启动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12月2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会议”,对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以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

2013年3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多里坤·阿吾提一行5人到吉木萨尔县参加企业专利托管仪式。4月27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庆云到奎屯市参加知识产权托管启动会议并讲话。5月9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东方到石河子市参加塔城地区知识产权局与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协议签字仪式。

2013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乌鲁木齐市等3个地区组织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活动。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和水磨沟区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

在托管试点工作届满后,由自治区知识产权组织,按照试点指标(一是企业托管率;二是专利申请增长率;三是专利侵权率;四是企业知识产权增长率;五是工业企业专利“消零”率等)进行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