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下册)(译文名著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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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苏菲亚的出逃

现在我们该来看看苏菲亚如何了。倘若读者有我一半那么爱她的话,就一定会高兴她已逃出了那位十分激动的父亲和那位毫不激动的情人的掌心。

报时器在金属的钟里铿然敲打了十二下,把幽灵唤起,开始巡夜。简单说来,这是午夜十二点,正如前边说过的,除了正在聚精会神地读着一本政治小册子的魏斯顿女士,以及我们的女主人公,这一家酒后都已昏然入睡。这时,她悄悄下了楼,拔下门闩,开了锁,疾步向约定的地点走去。

尽管太太小姐们常在一些细小的事情上施展出巧妙手法来表现她们的胆怯(正像男人想尽办法掩饰自己的胆怯一样),一定程度上的果敢对女人不仅是相宜的,而且在完成她们的天职时往往也是必要的。其实,损害女性特点的不是果敢,而是凶狠。凡是读过那理应受到人人赞美的艾丽亚艾丽亚(Arria)是一个以英勇闻名的古罗马女人。她的丈夫因密谋刺杀皇帝喀劳狄一世(Claudius Ⅰ,公元前10—公元54)罪被判死刑,她用匕首刺入自己的胸膛,然后抽出来交给她丈夫说:“裴特斯,我并不感到疼痛。”的故事的人,谁能对她的温柔、善良和果敢不抱同样敬佩的心情呢?同时,许多瞥见一只老鼠就尖声叫喊的女人说不定能下手毒杀自己的丈夫;或者更加可怕,能逼得丈夫自行服毒。

一个女人所能有的温柔,苏菲亚都有了,然而她也具备了应有的果敢。因此,当她来到约定的地点,看到的不是她的女仆,而是一个骑着马朝她走来的男人时,她并没叫喊,也没晕倒:当然,脉搏跳得总要比平时快些,因为开头她是有些惊惧的,然而只一刹那就镇定了下来。那人脱下帽子,毕恭毕敬地问她说:“您可是来会另外一位小姐的?”接着就告诉她,正是那位小姐派他来引路的。

苏菲亚对那人的话不可能有什么怀疑,就毅然骑在他身后边。那人把她平平安安地送到距此约五哩的一座小镇上。在那里,她如愿以偿地找到了她的好昂诺尔大姐。这位女仆的心完全贯注在她自己的衣服上头,不亲自看守着,她是放心不下的。因此,她才亲自留守,给了上述那个汉子一切该有的指示,派他去接小姐。

这时,主仆二人商量起如何走才不至于给魏斯顿先生追着:她们知道几小时以后他就会派人来追的。通往伦敦的大道对昂诺尔有很大的吸引力,她很想照直走去,认为既然第二天早晨八九点钟以前家里不可能发现苏菲亚已经出逃,即使追赶的人明明晓得她走哪条路,也无法赶上。可是这件事对苏菲亚关系太大了,她不能去冒任何风险;同时,在这场胜负完全取决于走得快慢的竞赛中,她也不敢过分信任自己文弱的肢体。所以她决定还是抄乡间小路,至少也走上二三十哩再上直通伦敦的大道。于是,她就雇下了马,言明顺大道走,其实,她打算走的是小道。这样,她和离家的时候自己骑在他背后的那个向导一同出发,不过这回在他背后的不是苏菲亚,而是比苏菲亚重得多、也远不及她那么可爱的东西,一只大皮箱,里面满装着装饰品。俊俏的昂诺尔打算凭借这些征服若干男人之后,在伦敦城发迹。

她们从那家客栈出来,沿着通向伦敦的大道走了大约两百步,这时苏菲亚骑着马凑近向导,用比柏拉图的还要甜蜜的声音(尽管柏拉图的嘴据说是个蜜蜂房)央求他,前面一遇上岔路就走上去布里斯托尔的路。

读者,我这人并不迷信,也不大相信现代的奇迹,所以我不把下面这件事看作是千真万确的,因为连我自己也难以置信。但是有人把握十足地告诉我确有其事。为了忠于史家的职责,我不得不在这里交代一笔。据说向导骑的那匹马迷上了苏菲亚的声音,它突然停下来,再也不肯往前走了。

也许这确曾发生过,但并不像传说的那么神奇,而是有其自然的来由的。原来向导右脚跟上有马刺,一路总不停地使用着(他和虎迪布拉斯虎迪布拉斯见本书第四卷。一样,仅仅一只脚上戴马刺)。在和苏菲亚交谈的时候,上着马刺的右脚跟不再踢了,那匹马很可能因此就停蹄不前,尤其平时它就常常如此。

倘若苏菲亚的声音对马确乎能起作用,对骑在马上的人起的作用却微乎其微。那向导只悻悻地说:老板吩咐他走大道,要是走旁的路会丢掉饭碗的。

苏菲亚看出凭她怎样劝说也不生效,就在她的声音之外增添一种不可抗拒的咒语:俗话说,咒语能叫老马快步向前,不再停留。古人认为雄辩术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今人则认为咒语的力量最不可抗拒。一句话,苏菲亚答应一定会给他远远超出他所期望的厚酬。

那个小伙子对这个许诺自然不是完全无动于衷,但是他不喜欢人讲话含糊。诚然他并没听见过这个字眼,然而实际上他所反对的正是含糊。他说有钱人从来不替穷人着想。前几天他几乎丢掉饭碗,就是因为他替乡绅奥尔华绥家里的一位先生在乡下带路,而那位先生没有付给他应得的报酬。

“陪谁?”苏菲亚关切地问。“乡绅奥尔华绥家里的一位少爷,”那小伙子重复了一遍,“他们大概喊他作乡绅的儿子。”“他到哪儿去?走的是哪条路?”苏菲亚问。“靠近布里斯托尔,离这儿二十哩,”小伙子回答说。“把我带到那个地方去,”苏菲亚说,“我给你一个基尼,要是不够的话,就再加你一个。”“天理良心,”小伙子说,“这真值两个基尼。请小姐想想我得冒多大风险。不过,您要是答应给我两个基尼,我就冒冒这个险。当然,骑着老板的马这么乱转是十分罪过的,唯一可以自慰的是,他最多也只能赶掉我,而两个基尼多少可以补偿一些。”

价钱讲妥之后,那小伙子就拐到通往布里斯托尔的路上。苏菲亚完全不顾昂诺尔大姐的劝阻,决心动身去追琼斯。昂诺尔更急于看到的不是琼斯先生,而是伦敦。昂诺尔并不像她女主人那样对琼斯有好感。照规矩,搞恋爱时男方总要对女方的仆人在金钱上有所表示,尤其偷偷摸摸的恋爱,更应如此;这方面,琼斯先生疏忽了。我们认为这并不是出于吝啬,而是他粗心大意。不过昂诺尔大姐可能还认为是前者。因此她就恨上了琼斯,一有机会就在小姐面前说他的坏话。十分不幸,此行她去的正是琼斯所去的那个镇子和客栈,更不幸的是她碰上同一个向导,而得出这个出乎意料之外的发现。

黎明时分,这一行人来到汉布鲁克村琼斯正是在此村遇到那个教友会教徒的。——原注。苏菲亚逆着女仆的心愿,派她去打听一下琼斯先生走的是哪条路,其实,这事向导就可以告诉她们,可是不晓得为什么,苏菲亚一直也没问他一声。

昂诺尔大姐报告了从客栈老板那里打听来的消息以后,苏菲亚费了很大周折才租到两匹不怎么出色的马,骑到琼斯养过病的那家客栈;与其说是由于头部受伤,还不如说是因为不幸遇上了一位外科大夫,他才在那儿逗留的。

在这儿,昂诺尔又奉命去探听情况。她到客栈老板娘那里刚一形容琼斯先生的模样,那机灵的女人马上就(用句俗话)闻出味道来了。因此,苏菲亚走进来的时候,她就不再回答女仆的质询,直接对她的女主人说道:“老天爷,瞧,谁想得到呢?我敢说,你们两位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小姐,怪不得那位少爷讲起您来没个完呢。他告诉我说,您是天下最完美的姑娘,他的话果然不假。可怜可怜他吧!当我看到他抱着枕头,管它叫他心爱的苏菲亚小姐的时候,我真同情他。我曾竭力劝他不要去打仗,我对他说,除了被杀害之外没有旁的用处,更没有漂亮姑娘疼爱的人多得很哪。”“这位好太太一定是神经失常了,”苏菲亚说。“没有,没有,”老板娘大声说,“我没有神经失常。难道小姐以为我不晓得吗?您可以相信,他一古脑儿全告诉我啦。”“什么鲁莽的家伙敢对你这样谈论我家的小姐!”昂诺尔大声说。“不是鲁莽的家伙,”老板娘说,“正是您所打听的那位少爷。他真是一位俊秀的少爷,从心坎儿上爱着苏菲亚·魏斯顿小姐。”“他爱我家的小姐!”昂诺尔嚷道,“婆娘,告诉你吧,他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昂诺尔,”苏菲亚打断了她的话,“不要生这位好太太的气,人家是一番好意。”“是呀,真的,我没什么坏心思,”老板娘回答说。这时,她听到苏菲亚温和的语气,胆子就更大了起来。于是,就滔滔不绝地讲了很长一段话,因为说得太过冗长无味,就不记在这里了。老板娘的话有的地方使苏菲亚听了不大顺耳,昂诺尔听了更是气愤。等到只剩下她们主仆二人的时候,昂诺尔就乘机对小姐说起可怜的琼斯的坏话来了,说他一定是个非常可鄙的人,准不是真心爱小姐,不然的话他决不会在酒店里拿她的名字这样胡乱糟蹋。

苏菲亚并没有从这样极其不利的方面来看待琼斯的举止。也许她更乐于听到琼斯痴情的癫狂(老板娘尽量把每个细节都加以夸张了),对其他部分也就不那么计较了。老实说,她把这一切全归咎于他情感的丰富,不能自持,以及他胸襟的坦率。

不过这件事后来被昂诺尔重新提起,并且渲染得十分丑恶,就加深了苏菲亚对厄普顿镇上那个不幸事件的印象,使她深信确有其事,从而也便于昂诺尔劝女主人不同琼斯会一面就离去。

老板娘看出苏菲亚打算不吃不喝,备好马就起程,不一会就退了出去。这时,昂诺尔教训起女主人来了(她确乎很放肆),先长篇大论地提醒她本来说的是去伦敦,并且一再暗示这样追求一个年轻小伙子是有失体统的。最后又郑重其事地规劝她说:“小姐,您仔细想想眼下您在干些什么,是往哪里走吧!”

对于一个已经骑马奔波了四十哩(而且是在并不很愉快的季节里)的小姐进这种规劝,看来似乎颇为愚蠢。可以设想这一切苏菲亚早已仔细考虑过了,而且也拿定了主意。从昂诺尔大姐的话锋里透露出,她也这么想。我相信不少读者也抱这种见解,他们早就认为我们的女主人公怀着这种目的,并且痛斥她为一个轻佻放荡的女人。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近些日子,由于希冀与恐惧、对她父亲的孝心和敬爱、对布利非的憎恨以及对琼斯的同情和(我们何必不说出实话)爱情,苏菲亚百感交集,已经给折磨得心慌意乱了。由于她父亲、姑妈和所有的人,尤其琼斯本人的行径,把她对琼斯的一腔爱情烧成一团火焰。她的心神混乱得确实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到哪里去,或者毋宁说是对这二者的后果也无所谓了。

不过女仆这个谨慎、贤明的劝告也使苏菲亚冷静地想了想,最后她决定去格洛斯特,从那里直奔伦敦。

但是不幸她在离这个镇子还有几哩的地方,遇到前边提过的那个曾跟琼斯先生同桌而食的律师。此人和昂诺尔大姐很熟,就站住和她攀谈起来。当时苏菲亚并没怎么注意,只问了一下他是什么人。

可是到了格洛斯特,听昂诺尔讲起那人更多的情况,晓得他以走路走得快出名(正如前边交代过的),又记起昂诺尔大姐曾告诉他说,她们正要去格洛斯特,就担心她父亲会从这人口中追问出她们的去向;倘若由格洛斯特沿着通往伦敦的大道走,乡绅就一定会追上她们。于是,她又改变主意了。她租下一个星期的马,另走一条和她原来的计划不同的路。吃点东西之后,苏菲亚就逆着女仆的心愿和央求,也不听怀特菲尔德太太同样恳切的劝阻,又启程前行了。这位太太由于有教养,也许还出于好心肠(因为可怜的小姐显然过于疲惫了),再三要她当晚歇在格洛斯特。

苏菲亚只喝了点茶,在床上躺上约莫两个小时,等马备好了,就毅然决然地在半夜十一点离开怀特菲尔德太太的这家客栈,直奔沃斯特大道而来。不到四个钟头,就到达我们前边见到她的那家客栈。

我们特意折回去,把这位女主人公离家以至她来到厄普顿镇的经过详细补叙之后,下面再用几句话把她父亲也带到同一地方。乡绅从送他女儿到汉布鲁克村的那个驿夫那里得到追踪的线索,没怎么费事就赶到格洛斯特,又从那里赶到厄普顿镇。听到人说琼斯先生走的是那条路(用乡绅的话说,就是巴特里奇沿途留下了强烈的气味),他毫不怀疑苏菲亚走的(或者照他的说法,跑的)也是那条路。他用的确实是一句很粗鄙的话,不必写在这里了。只有猎狐的人懂得这句话,不说出来,他们也可以猜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