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思路
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本研究拟遵循以下的研究思路。第一,要探寻雷马克与比较文学的关系,就有必要了解其比较文学观。反观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时的社会思潮与文学理论发展,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是两大潮流,哲学领域与文学理论界都做出过弥合二者间鸿沟的未能成功的努力,雷马克在此宏大背景中会持何种观点?以此为出发点,雷马克的比较文学思想中有德国比较文学传统的深远背景、也离不开与同时代学者就比较文学展开论争,在此过程中,雷马克就比较文学的学科性质提出了怎样的学科定位,提出了怎样的实现途径,并赋予了比较文学什么样的学科使命?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仔细梳理。第二,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雷马克与比较文学的关系置于其与法国学派、美国学派以及中国学派关系的宏大背景,还原一个动态与多元的雷马克,力避将其“标签化”、“程式化”。尤其在其与中国比较文学关系上,我们以时间为序,从早期、近期和当代中国比较文学发展的三个阶段入手,论证雷马克分别充当的中国比较文学发展的“窗口”、“拐杖”与“靶子”的不同角色。第三是针对雷马克提出的、引起学界“哥白尼革命”式的、对比较文学发展最大贡献的“跨学科研究”进行系统研究,总结学科发展历史,深化研究道路。第四是对作为美国学派代名词的“平行研究”进行梳理,探寻雷马克为其建立所做出的贡献以及雷马克平行研究的维度及其意义。第五是就雷马克其他相关领域,即文学理论、文化研究以及价值判断等进行探讨,避免“盲人摸象”式的研究,以此深入、系统地探讨雷马克以及雷马克与比较文学之间的互动关系,以下我们择其要点简述:
1.辅助学科——雷马克对比较文学的定位。比较文学学科定位一直是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为抵御克罗齐企图把比较文学打得“片甲不留”的强大攻势,早期“法国学派”认为比较文学是“文学史的一个分支”。由于克罗齐早年从事比较文学研究,所以他对比较文学的攻击很能切中要害。他认为在思考什么是比较文学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立即排除最容易进入头脑的第一个定义:比较文学是采用了比较方法的那种文学。准确地说,因为比较方法不过是一种研究的方法,无助于划定一种研究领域的界限”。既然“比较”难以让一门学科成立,法国学者们因而处心积虑地避开“比较”,正如艾田伯所论说,“比较不是理由”,而是探寻“关系史”,甚至认为“比较文学是一门取错名字的学科”,“比较摆脱了全部美学意义”,使得比较文学成为文学史的侍女,沦为实证研究的牺牲品,束缚了自身的发展。而美国学派则通过强调“文学性”,通过强调没有“关系”文学作品之间的“平行研究”,召回“美学性”和“比较”,并认为“若无比较,比较文学又将何为?”从法国学派驻足的地方前行。法国学派注重的事实联系,实质是强调文学的纵向联系,而美国学派认为我们的研究同时还要注重横向方面的文学关系,亦即没有影响的文学之间的关系,以及文学与其他表现领域的关联性。唯有如此才可以将文学置身于整体性的世界之中。正是考虑到这是一个庞大的、艰巨的系统工程,雷马克才认为比较文学“还不是一个必须不顾一切地建立自己一套严格规则的独立学科,而是一个非常必要的辅助学科,是连贯各片较小的地区性文学的环节,是把人类创造活动本质上有关而表面上分开的各个领域联结起来的桥梁”。在发表此论之前几年,结合自己在文学文化交流过程中的诸多实践,雷氏评价道:“美国比其他任何国家更迫切需要……为目前专业文学研究与广大知识阶层之间存在的可怕的鸿沟架设沟通之桥……人人都想建墙筑壁,却无人欲在墙上加盖屋顶。”这样的“墙壁”是到处存在的:文学之间、学科之间、民族之间及国家之间等。各学科的从业者都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闭门造车”,却没有人,没有学科对他们已取得的成果进行“综合”,比较文学在新时期力图承担这个使命。那么比较文学能够承担此任吗?高尔基曾说过,“文学就是人学”;马克思也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样就可以推导出: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可以在文学中得到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比较文学也就具备了联通各“墙壁”之间的“屋顶”和“桥梁”的条件。我国学者李赋宁认为:“‘比较文学’是从国别文学和世界文学通向总体文学的桥梁。”在这一点上,美国比较文学家哈利·列文也认为:“比较文学到不久前为止,一直是一门边缘学科,它将继续安于这种地位呢,还是如我们中有些人在鼓励下希望的那样,将变成一门中心学科,这取决于他有没有能力处理如斯达尔夫人那样气象恢宏的艺术家。”文学成为整体,也就意味着其反映的世界,以及其中的各门学科也就通过文学成了一个整体。可见,弄清自身的定位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反思雷马克的“辅助学科”说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2.“美国学派的重要代表?”——力避雷马克研究“标签化”。国内诸多介绍雷马克的文章都把他定位为“比较文学美国学派的重要代表”,纵观雷氏在“美国学派”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这也是对他的一个公允评价,可如果将其平面化、简单化则无法很好地认识他的比较文学理论和实践。其实,这样的“学派”划分在早期就遭到了学界的诟病,例如在“法国学派”基亚所著《比较文学》的前言中,就这样评价道:“值得庆幸的是,人们对比较文学的这种看法不是一份护照,从这个观点来看,许多美国人是‘法国化’的,许多法国人也是‘美国化’的。”后来的佛克马、奥尔德里奇、张汉良等学者都对这种“学派”之分进行了批判,这对我们是一个很好的提示,它提醒我们在对待雷马克时也应该采取辩证客观的态度。就雷马克的观点来看,我们也可以发现他虽然对法国学派持批评态度,但也不是全盘否定。“美国学者们必须注意,不要仅仅因为法国人似乎特别注重比较研究的项目(如研究接受、各国文学互相之间所持的态度、媒介、旅行、作者阅读外国文学作品的情况等)而排斥或忽略别的项目,就随便地放弃法国人喜欢研究的那些问题。”在此,雷马克明确地告诫美国学者在对法国学派进行批判时不要把孩子与洗澡水一同倒掉,不要“随便放弃”比较文学研究的传统方向。况且这两派学者的研究也不是那么的泾渭分明,在另一处,雷马克评述道:“在美国发表的比较文学研究著作中有许多实际上是符合法国派的观念的。然而,即使那些背离了法国模式的研究著作在美国可能还是少数,但这个少数却是颇有影响的。”这里道出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美国学派”并不是那样的团结一致,他们之间也存在分歧,只是这种“少数”学者所持的分歧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只能说美国学派和法国学派的比较文学研究貌似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法。从雷氏本人的比较文学实践来看,他的部分研究也是按法国模式进行的,如他自己的博士论文《司汤达在德国的百年批评史(1817—1918)》,以及其他文章,如《法德十八世纪文学关系》《歌德对司汤达的影响》等。鉴于此,罗马尼亚科学院院士、比较文学家亚历山大·迪马这样评价道:“在美国也不乏传统性质的比较文学研究著作,亨利·雷马克对司汤达批判精神的研究即是一例(1947)。”因此,若能对雷马克与比较文学不同发展阶段的关系进行深入探究,将会对他与学科发展史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还原二者间真实与立体的关系,也会对法、美两派的争端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价。
3.跨学科研究——雷马克对比较文学发展“哥白尼革命”式的贡献。跨学科研究在比较文学历史上不是一个新课题。首先据韦勒克考证:“在早期英语中,‘文学’一词的意思却是‘学识’和‘文学修养’,特别是指关于拉丁文的知识。”所以,“Comparative Literature”自然也就包含人类各种知识之间的比较研究。如果说韦勒克的研究告诉我们比较文学的本体就包含跨学科研究的话,勃洛克则告诉我们,比较文学在方法论上都是借鉴其他学科而来的,他总结道:“十九世纪,几乎所有为比较文学下的定义都建立在文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的类比之上。”就像美国批评家佩恩所称:“从进化角度研究文学,愈益趋向于成为一种比较研究,如同在某处被打乱了或者突然中断的地质岩系,能在别处被发现他在继续延伸那样,文学体裁中的某些发展线索在某一民族的产品中业已在某种程度上清理就绪之后,我们若把研究努力转到别的区域,便能从这一点出发,更好地勾勒这些发展线索的脉络。”虽然在比较文学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在跨学科研究,可将其引入比较文学定义的还是雷马克,韦斯坦因首先肯定了雷马克的功绩:“正如亨利·H·雷马克在其著名的文章中为其所命名的那样,雷马克是唯一的在试图为其下定义时严肃提出该问题的学者。”不过,此概念刚提出不久就遭到了韦勒克的批评,他认为:“雷马克先生不得不做出一些人为的和站不住脚的区别:研究霍桑与卡尔文主义之间的关系被叫作‘比较’文学,而研究他的原罪、罪恶以及赎罪观念却仍然算是‘美国’文学。”而反观雷氏的论说:“讨论金钱在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中的作用,只有当它主要(而非偶尔)探讨一种明确的金融体系或思维意识如何渗进文学作品中时,才具有比较性。探讨霍桑或麦尔维尔的伦理或宗教观念,只有涉及某种有组织的宗教运动(如伽尔文教派)或一套信仰时,才可以算是比较性的。”我们可以看到,雷氏的跨学科研究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文学和文学以外的一个领域作为确实独立连贯的学科来加以研究的时候,才能算是比较文学。韦勒克对雷马克的指责其实是不公平的,因为他忽略了雷马克所言的系统性,只是注意到了孤立的概念,而且这也和美国学派以及整个比较文学界轰轰烈烈的跨学科研究实践是不相符合的。只是在实践中,正如雷马克自己所总结的那样:“而另一个同样重要的目标,即彰显并重新定义学科间的差异,却被文学理论和批评的浪潮淹没了。”因此,重新思考学科分类史,对比较文学界广泛存在的,可是在方法上又需要逐渐完善的跨学科研究,学界还需要进行反思,重读经典无疑是重要渠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