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对创新投资激励的省际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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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宏观经济政策对微观企业经营行为的影响,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但是受到学科分野的限制,能够把二者纳入同一研究范畴进行综合研究和考量并非主流。但是相关研究证明,政府经常会通过政策传导手段和机制去影响微观企业的经济发展预期,甚至很可能会改变企业的创新投资行为和方向。

作为政府对社会经济干预的重要手段,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会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如2008年美国政府就曾经通过积极的政府补助,援助由于金融危机而将要破产的房利美、房地美以及AIG保险公司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受到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市场需求也出现了明显下滑,国有、民营企业的经济效益严重降低,投资支出受到限制,所以,中国政府也试图采用巨额资金补助来进行经济刺激,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在资本市场上政府针对上市公司的补助也增加显著,并且在总额上也呈现每年明显增加的趋势。据《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报道,仅2015年,超过90%的上市公司收到过不同形式的各类政府补助,另外还有100多家上市公司,其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超过1亿元,中石油所收到的政府补助更是超过35.9亿元。2015年,政府补助的金额也达到将近1200亿元。因为政府补助本身的目的,就是通过产业引导弥补市场体系的内在缺陷,而这些巨额的政府补助到底最终用到了哪里,无疑会引起公众和舆论的广泛关注,评价不一。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后,政府针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财税政策,通常会被分为三大类,即政府补助、专项补助和税式支出。新准则这样定义政府补助:企业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在会计核算方法上采用收益法,该项收入计入企业营业外收入或者递延收益,会影响到企业本期或者以后的损益。很多学者较早就开始关注财税政策相关问题,也为此积极开展深入的研究,目前已有财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大多侧重于财税政策的主要影响因素,或者是对企业经济效益以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影响。关于财税政策的具体效果,即针对创新投资激励所产生影响的相关研究较少涉及,不得不说有些遗憾。

但是,必须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企业的创新投资行为不仅是一个企业依据自身的愿景与未来预期而做出的选择,往往还会受到各种市场条件及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并且受到政府政策的限制和约束。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手段直接参与、影响经济的意愿非常强烈。所以,企业创新投资行为很难做到真正的自主决策,而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投资的行为就很有可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那么,政府补助的激增,除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外,是否还反映出政府通过刺激企业投资以达到确保经济高速增长的强烈期望?上市公司得到政府补助近年来又呈现显著增长的态势,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得到补助的企业会通过扩大规模投资(主要是表现为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对外投资来追求地区经济的增长?正是基于这个思考,本书将研究的视角重点放在上市公司在接受政府补助后的创新投资支出以及资本投向方面,即关注企业获得补助后的投资水平和对外投资,以及企业的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投资等,是否也会受到政府补助的导向影响。但是,这些问题设想,又必须通过实证检验方法加以论证。

本书将创新投资激励作为主要研究视角,从而提出在财税政策基础上的投资激励假说以及资本投向激励假说等,并选取我国沪深资本市场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的样本,通过实证检验有关财税激励的上述问题,最终来衡量和评价当前财税激励对于企业创新投资方向的影响。此外,2017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针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出台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本书基于财税政策对企业研发创新绩效影响对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吉林省与浙江省、辽宁省与江苏省分别进行对比分析,探讨财税政策对激励企业研发支出效果的差异,实证检验了财税政策对企业研发具有激励作用。结合各省份的不同情况,给出制定相关政策的建议。这样的研究,可能会为政府补助等政策的优化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