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人心:对中国人心理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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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冲动控制与道德发展

1.冲动控制

在心理学的研究中,有一个很有名的糖果试验。该试验是邀请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来参加。实验者会发给孩子们糖果吃,并让孩子们作以下的选择:如果愿意等一段时间再吃,可以得到两块糖果;如果不愿意等,立即就想吃,则只能得到一块糖果。这个试验给孩子们提出了一个挑战:如果他们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就必须控制自己的冲动,延迟满足欲望。这个试验可以测量儿童冲动控制的能力。研究发现,做前一种选择的孩子,长大以后的社会适应能力较佳,自信心较高,人际关系较好,应对挫折、压力和困难的能力较强。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高曼(Goleman, 1995)所著的畅销书《情绪智商》(Emotional Intelligence)中介绍了这个试验,并且指出:抗拒冲动可能是最基本的心理能力,也是各种情感自制力的根源。

显然,这个试验及其结论对冲动控制有着很正面的看法。毫无疑问,在一定的范围内,冲动控制是有益的,而且是必须的。但是,如果超出合理的范围,冲动控制就可能带来很消极的影响。我们认为,在中国的社会教化过程中,存在过分的冲动控制,对儿童的身心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西方版本的糖果试验,突出了满足实时享乐和追求较远大的个人目标间的矛盾。参加这项研究的小孩,多一分自制力,便能多等一会,也便多得一块糖果。在成人社会中,当较远大的个人目标和实时满足出现矛盾时,能发挥意志力,调节自己的行动,不为眼前的诱惑所动,便较不容易在追求目标时半途而废。可是,假如实时满足与追求远大的个人目标两者间并无冲突,寻求实时享乐,也无可厚非。因此,延迟满足,是理性的选择。实时享乐本身没有任何负面的道德含义。

反之,在中国传统社会教化模式下,冲动控制有很深刻的道德含义。亚圣孟子就曾为自己设计了两个类似上述的难题。他问: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当两者不可兼得时,我应取鱼还是应取熊掌呢?他又问: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当两者不可兼得时,我应取生还是应取义呢?孟子决定舍鱼而取熊掌,因为熊掌的价值比鱼的价值高。孟子也决定舍生取义,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比义有更大的价值,即使生命也不会比正义更重要。

在儒家道统中,为了完成道德义务,生命也可以舍弃。更重要的是按照这种观点,要成就至善的道德,首要的条件是:存天理,去人欲。人欲就是源于七情六欲的冲动。因此,在儒家道统下,冲动本身成为一种不道德的东西,成为必须压抑的东西。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传统社会教化模式对冲动的控制就非常严厉。

儒家构思的冲动控制,焦点在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对产生冲动的心理诱因不闻不问。受其影响,不少家长只评检子女行为是否道德,而忽视子女的心理需要。在这种文化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往往不愿意或不懂得辨认和确认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要,甚至为自己源于基本生理和心理需要的冲动感到歉疚。

有证据表明,中国的婴孩很早就已经表现出冲动控制的后遗症。跨文化研究表明,中国的孩子与欧美的孩子在脾性上有差别。例如,中国的孩子比较沉默,主动性以及探究精神比较弱。母亲的行为颇能反映出母亲希望婴儿养成的脾性。例如,有人比较了日本母亲和美国母亲,发现日本母亲希望孩子从小就能掌握那些与情绪成熟、自我控制以及社会礼仪有关的技能,她们与孩子有更多的身体接触,更常安抚孩子,使他们变得安静而被动。相反,美国母亲则希望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能够学会肯定自我和与同伴交往,她们与孩子之间有较多的言语交流,更常鼓励孩子多活动筋骨,多探究周围的环境。中国母亲对待孩子的方式可能较接近日本母亲的做法。

冲动控制的程度往往随儿童年龄的变化而改变。如前所述,婴幼儿期(0~6岁左右)是家长对孩子最为放纵、最为溺爱的阶段。过了这个阶段,父母的态度就趋于严厉。

对于婴幼儿,父母往往觉得他们还不懂事,认为他们是一种需要很好地加以照顾的被动而又有依赖性的小动物,他们的需要应该及时得到满足。因此,婴幼儿往往得到父母尤其是母亲多方面的爱抚和照顾。

但孩子一到懂事年龄,管教便接踵而至。父母对孩子有各种要求,孩子若无法满足这些要求,便会触怒父母而得承受后果。由于和谐少争是儒家体系中由人文化成的大道,因此孩子得学会控制情绪——特别是控制具有侵犯性的情绪。不好动、爱宁静、有进取心但很服从的孩子才是好孩子。愈早学会控制情绪愈好,因为到懂事阶段之后,受嘉许的已不再是天真活泼的儿童,而是年少老成的孩子了。这样的孩子已为长大后要扮演的角色作好准备。发展到这个阶段,中国文化的精髓便与孩子的性格汇流为一了。

传统中国人对较年长的儿童严加管教的做法,与传统的教育观念有密切的关系。传统教育的宗旨是将儿童转化为能完成其角色义务的成人,而非发展儿童的个性。中国社会要求社会成员彼此互倚,个性发展只有在不喧宾夺主,不破坏对家庭的从属性时,才会被容忍。所谓“健全”的成人,就是在个人行为上服膺礼教,在人际关系上谨守五伦的人,而尽孝是健全人格的最基本要求。

传统中国的名门望族在惩教行为不检的成员时,有其家法或家教。教子无方的家长会被指责为令祖宗蒙羞。在世代相连的责任制度下,儿子不成器,父亲也得负上不孝的罪名。甚至到了今日,若家庭中有人行为不检,整个家庭也多少会感到没有面子。“没修养”、“无礼”等词语固然是对个人的指责,但“失教”、“没教养”等词语亦可用来指责整个家庭。至于“没有家教”这句话,更是清楚地将矛头指向家庭。这些常用语可反映家庭教育如何被看重,以及个人声誉与家庭名声的紧密联系。在外人面前,家长对子女的行为尤为关注,这可能显出中国家长对别人怎样看自己的高度敏感和希望取悦他人的取向。正因如此,无论在外人面前还是在自己家里,中国家长惯常不会褒奖自己的子女。因为谦虚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美德,褒奖子女无异褒奖自己,是有修养的人所不愿为的。在数十年前,中国父母仍常在人前称自己的子女是“犬子犬女”,或在盛怒时称子女为“畜牲”。其实,“犬子犬女”这种屈辱性的称号,只不过是为使父母显出谦虚的面貌罢了!

在今天的中国内地,对儿童的冲动控制仍然很严格。王晋堂(1993)在《打孩子也是一种艺术吗?》一书中提到一幅漫画:四岁半的丁丁,双目无神,呆头呆脑,笔挺立着,胸前别着一朵小红花。题图曰:“幼儿园阿姨说:谁要不讲话,不喊不唱,不乱动,不跑不跳,就给谁一朵小红花。”他说,看了这画,好几天都觉得不是滋味。他痛心疾首:“我们的孩子,何以小小年纪竟能练得这种万念俱寂的功夫!”“如果想到21世纪对开拓、创造型人才的需要,这难道不使我们感到可悲吗?”

2.心灵成长

图十六 冲动控制禁锢心灵,限制道德和个性的发展。

冲动控制的表现之一是忽视青少年的心灵成长。中国父母在养育子女时,往往注重生活上的照顾,尤其是身体上的照顾,而轻视心理上的满足。余德慧(1987)指出:细微的心灵往往是高度心理文化的产物,但是现代的父母并没有接受过心理文化的涵养与训练,认为心理是不切实际的东西。很多父母的教育程度不高,他们的爱往往只能用“赚钱给孩子读书”和“煮好吃的菜”来表达。台湾《张老师月刊》的一项调查表明,虽然有90%左右的初中学生认为父母是“尽责的父母”,但是,只有40%左右的学生认为父母能够了解子女的心情,能够向父母倾吐心事。余德慧指出,传统的亲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家庭尽责,把衣食住行准备好;二是教导子女待人处事的道理。但是,高品质的亲情还包含新的内容,即能与子女进行心灵的沟通,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爱意、喜欢和关心;二是尊重与信赖。《张老师月刊》调查表明,有40%的孩子能感受到爱意、喜欢和关心,只有15%的孩子能感受到尊重与信任。传统的亲子关系中,父母对孩子的尊重与信任很少,霸气很重,权威感很强。这导致亲子之间并不亲密。

毫无疑问,绝大多数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并为此倾注了大量的心血。然而,对于“成长”到底包含哪些内容,“健康成长”的标准又是什么,人们往往抱着一种朴素的理解,并不深究。在日常生活中,只要一提到青少年的成长,人们就会想到“长身体、长知识”,而很少会想到“长心灵”。在不少家长看来,如果孩子身体健壮,头脑聪明,就可以心满意足了。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只见身体和头脑而不见心灵,把成长等同于身体健康和智力发展,忽视心灵成长的语言习惯,反映了人们对待青少年的一种思维定势,也反映了一种重身体轻心灵、重智商轻情商的教育模式。可以说,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在今天之所以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是与这种教育模式的偏差密不可分的。这种模式对青少年的全面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模式是家长的“孩子观”和教育观的产物。在很多家长看来,子女是长不大的小孩,而“小孩子”应该专心学习,不要胡思乱想,以免分散精力;同时,家长有责任去引导孩子想“该想的问题”,阻止他们去想那些“不该想的问题”。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家长不仅不会与子女平等地交流思想,而且根本否定子女情感渴求与人生探索的合理性,家长也不会引导子女去认识和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许多家长希望子女早日成材,甚至成为神童,但是却不愿意看到子女早日成熟,在一些家长的心目中,子女“思想早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其实,那些“不该想的问题”可能正是青少年心灵成长过程中无法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青少年不是学习机器,随着身体的发育和心智的发展,他们自然而然地要出现一些情感上的烦恼与需求,要思考一些与“读书”和考试无关,但与成长密切相关的问题。这些烦恼与问题可以被压抑一时,但不可能被取消。作为教育者,家长有责任帮助子女解决情感烦恼与思想困惑,而没有权力对子女实行情感控制和思想控制。本来,家长应该在子女与社会之间架设一道桥梁,但是,由于上述教育模式的偏差,不少家长事实上成为子女与社会之间的一道屏障。这种做法可能使子女把更多的时间用在读书考试上,但是,却造成了对子女的情感压抑,给子女增添了情感上和思想上的痛苦,而且,它使得子女的早期社会教化出现不应该有的空白,增加了后续社会教化的难度,加剧了早期社会教化和后续社会教化之间的不协调,对子女的人格发展和心灵成长具有严重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有关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一些调查资料和个案材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对于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已经达成共识。要使这种教育取得成效,只是普及心理学与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改革忽视心灵成长的教育模式,从体制上为青少年提供一个优良的环境,让他们不仅长身体、长知识,而且长心灵。

3.道德发展

对儿童实行冲动控制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培养他们的道德意识。传统中国思想的社会教化模式重视培育道德人格,个人价值取决于是否能达到社会对个人在道德上的期望。能达到者褒之为“有人格”,不能者则贬之为“没有人格”。从心理学观点出发的性格论,在传统社会中根本找不到地盘。

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所强调的道德项目主要有:孝敬父母、兄友弟恭、善择益友、立志勤学、勤劳节俭、见利思义等。不少调查研究表明,这些道德规范在今天的社会教化过程中,仍然备受重视。林文瑛和王震武(1995)调查了台湾的父母对于子女的期望。他们将答案归结为十类。其中较主要的有:人格发展(偏重子女的人格特质、人伦关系、处事方法等道德层面,持这种期望的被访者占70.4%)、能力成就(偏重子女能力的提高与成就的获取,占21.2%)、社会责任(希望子女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占17.9%)、宽容尊重(尊重子女的选择与个性,占16.6%)。显然,以道德教育为依归的人格培养是最主要的期望。其内容包括:守本分、严于律己、品性端正、忠厚、待人诚恳、守信、有责任心、做事光明磊落等。林文瑛和王震武的调查还表明,在台湾,一般父母认为,子女在行为上如果违反了道德规范,是最不能容忍的,必须重罚。这些行为包括:犯法或不道德行为(例如偷窃、赌博、吸毒、欺骗、说谎等)、违规行为(例如不听话、违反校规、逃课、打架等)、违反伦理行为(例如对父母老师不礼貌等)。

在传统的社会教化过程中,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借助于道德楷模的感召力量。前面所讨论的舜以及二十四孝中的人物,就是孝道的楷模。儒家希望人们能够跟随圣贤人物,大公无私,见利思义。在儒家看来,个体道德发展的关键是个人的自觉修养,以正意诚心、修身养性为起点,逐步通向齐家、治国、平天下。由于儒家的道德理想与实际生活的差距较大,传统中国人的道德发展存在一些误区,其中最大的问题可能是不少道德规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内化,出现所谓的“乡愿”行为,即口是心非,阳奉阴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