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术背景、主要代表人物及基本思路
功能主义是西方社会学理论中相对来说最久远也最深厚的理论传统之一。作为社会学的一种理论范式,它始作俑于孔德、斯宾塞的著作,经过人类学家布朗、马林诺夫斯基和社会学家涂尔干等人的明确阐发,最终由现代社会学大师帕森斯等人集其大成,终于发展成为一个宏伟的“巨型理论”体系。这个被称为“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体系,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曾一度被西方社会学界中公认为是社会学理论的主导或统治范式。20世纪40年代中期至50年代末,西方社会学似乎在结构功能主义基础上取得了短暂的理论统一,以至于有人公开宣称:“功能主义方法根本上就是一切社会科学所使用的方法,无论他是否自称为功能主义者。”然而到了60年代,形势却发生了急剧的变化。“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日渐受到来自多方的强烈批评,它被指责为具有“反个人主义、反对变迁、保守主义、唯心主义以及反经验主义”等等缺陷或偏见。这些激烈的批评迅速地导致了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及其主宰地位的衰退。各种从不同角度反对功能主义的理论——冲突理论、交换理论、符号互动论、社会现象学、拟剧理论、本土方法论等相继兴盛起来,逐渐占据了社会学理论的中心舞台,成为新的主流社会学范式。自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初期。西方社会学理论一直处于这种多元并存、百家纷争的对抗性局面之中。各家各派画地为牢,各执一端,虽然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学术的繁荣,但也给社会学者之间的沟通和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设置了人为的限制或障碍。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社会学家们逐渐意识到这种局面的消极后果,意识到打破现存的理论疆界,对各派理论进行恰当综合的必要性。各派社会学家纷纷行动,“以极大的兴趣去向其他的理论传统伸展”,以弥补因各派纷争而在行动与秩序、冲突与稳定、结构与文化、主观与客观等不同理论维度上所造成的鸿沟,“努力发展出一种新的更为综合性的理论”。西方社会学理论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对过去分离的理论传统重新进行大综合的阶段。“新功能主义”就是在这个“新的综合”阶段上产生和兴盛起来的一个具有重要影响的新理论思潮或理论倾向。
“新功能主义”影响广泛,欧美国家中的许多社会学家都被这一标签的提出者亚历山大和柯罗米认定为是“新功能主义者”。以下是依据亚历山大、柯罗米编撰的《新功能主义》、《新功能主义社会学》等著作中的资料开列的一个“新功能主义者”名单:亚历山大(J.A1exander)、柯罗米(P.Colomy)、芒奇(R. Munch)、艾森斯塔德(S.E1senstadt)、斯梅尔塞(N.Smelser)、罗西(A.Lossi)、巴伯(B.Barber)、莱希尼尔(F.Lechner)、古尔德(M.Gould)、苏里(D.Sciulli)、普拉格(J.Prager)、卢曼(N.Luhmann)、贝拉(R.Bellah)、蒂尔阿肯(E.Tiryakian)、格尔兹(C.Geertz)、罗伯特森(R.Robertson)、鲍姆(R.Boum)、莱文(N.Levine)、格斯坦(D.Gerstein)、利兹(V.Lidz)、泽利泽(V.Zelizer)、普拉特(G.P1att)、罗德斯(G.Rhoadse)、施卢赫特(W.Schluchter)、钱帕基(D.Champagne)、博里库德(F.Bourricaud)、阿切尔(M.Archer)……。其中最主要也最自觉的代表人物是亚历山大、柯罗米、芒奇、艾森斯塔德、斯梅尔塞、阿切尔等人。新功能主义者的主要代表性作品有:亚历山大的个人著作《社会学的理论逻辑》(1982—1983)、《结构和意义》(1989)、《行动和它的环境》(1988)、《文化和社会》(1990);亚历山大编辑的文集《新功能主义》(1985),亚历山大与柯罗米合编的文集《分化理论与社会变迁》(1990),柯罗米编辑的文集《新功能主义社会学》(1990),亚历山大等编辑的文集《微观——宏观之环》(1987),艾森斯塔德的专著《帝国的政治体系》(1963),艾森斯塔德与库雷诺合著的《社会学的形式:范式与危机》(1976),芒奇的著作《帕森斯与行动理论》(1980),阿切尔的专著《文化与主体性》(1988),卢曼的专著《社会分化》(1984)。
“新功能主义”这个词明确地表达了它与传统功能主义(主要是结构功能主义)的区别与联系。作为一种新的“功能主义”,它与传统的功能主义尤其是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有着明确的继承关系。按照它最积极的提倡者亚历山大的说法,他们之所以采用了“新功能主义”这个提法,是为了表明,只有“帕森斯的分析模式为(社会学理论的)一种新综合提供了唯一可行的基础”。为了表明这种看法的合理性,亚历山大对帕森斯的理论进行了重新解释。他认为帕森斯的著作实际上体现了一种宏大的企图,即对实证主义、功利主义、功能主义、唯意志主义、帕累托主义等古典社会学理论传统的归纳与综合。因此,帕森斯理论的内容是异常丰富的,但同时也是非常模糊且常常是自相矛盾的。它“给予社会学家们许多不同的选择,他们基于自己的知识和历史条件而从中做出各自的选择”。那种导致其衰退的对它的解释——“反个人主义、反对变迁、保守主义、唯心主义及反经验主义的偏见等”,正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特定的知识背景与历史条件下,学术界对帕森斯理论所进行的选择性诠释的结果。亚历山大认为,在新的知识背景与历史条件下有必要也有可能对功能主义理论做出新的解释和发现。在1985年他为《新功能主义》一书所撰的序言中,亚历山大描述了他自己对“功能主义传统”的重新解释。按照他的解释,“功能主义传统”由以下六个特征构成:
(1)功能主义在描述性而非说明性的意义上提供了一种社会各部分间相互关系的一般图景,它认为社会是由彼此联系相互作用的各要素所组成的、多元的与开放的系统;(2)功能主义不仅关注结构而且关注行动,不仅关注行动的实践性与手段性,而且也关注它的表意性与目的;(3)功能主义关注社会整合及社会控制的变异及过程;(4)功能主义假定人格、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区别是社会结构所必需,它们之间的相互渗透所产生的张力是变迁与控制的持续根源;(5)功能主义认为分化是社会变迁的主要形式;(6)功能主义强调概念化与理论化的独立性。亚历山大认为,“虽然功能主义上述六个特征的每一方面都与社会科学中的其他线索相关,但是没有哪一种其他的理论传统可以认同于功能主义的上述所有特征”。就此而言,功能主义传统实际上比其他的社会学理论传统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它“具有成为一种成功的社会学理论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因而是当前对社会学理论进行新综合的最合适的基础,甚至是“唯一可行的基础”。亚历山大的这些说法,明确地表达了新功能主义者对“功能主义”传统的坚定信念。
另一方面,“新功能主义”作为一种“新”功能主义,又意味着它并不仅仅是要简单地复活“老”的功能主义。亚历山大说:“引进‘新功能主义’这个词是为了强调继承性和内部批判这双重要素”。正如“新马克思主义”是在批判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机械性缺点和吸收20世纪社会思想最重要的进步成果的基础上重建了马克思主义一样,新功能主义也是要在一方面对老功能主义的一些缺陷进行内部批判,另一方面在充分吸收20世纪60—80年代间产生的许多新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功能主义。亚历山大等人指出和批判了帕森斯理论中的一些缺陷,如思想上的矛盾、前后完全一致等,认为后期帕森斯的著作确实逐步向系统、整合、文化、均衡等维度倾斜,偏离了他早期的“综合精神”。在此基础上,亚历山大等人强调要使功能主义向冲突理论、互动理论、交换理论等理论传统开放,把它们的基本思想整合进功能主义的框架中去,建立起一个新的“多维性质”的综合性一般理论。例如,为了能把冲突论思想综合人功能主义,亚历山大批评了帕森斯关于系统总是趋向于均衡的观点,指出系统不必然是均衡的,并且强调在帕森斯的著作中,尤其是关于分化过程产生不均衡的思想中,本来就包含着大量关于社会冲突的命题;为了把行动的偶然性与创造性思想引入功能主义,亚历山大强调要在功能主义范围内综合米德、戈夫曼以及舒茨、早期加芬克尔等人的思想;为了把“批判理论”及其他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导入功能主义,纠正帕森斯对现代社会过分乐观的观念,亚历山大强调要去发现帕森斯思想中具有批判性的一面。除了亚历山大之外,其他的新功能主义理论家们也致力于重新发现或“重建”帕森斯功能主义的冲突取向、互动取向、批判取向和变迁取向等,力图在坚持功能主义上述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总结吸收其他理论传统的思想,使这些思想最终以功能主义的方式结合起来。
迄今为止,新功能主义者们已经遵循上述思路,在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层次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可以说,这些工作已经使得以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为代表的传统的“功能主义”理论逐渐呈现出一种新的面貌。往下我们拟从五个方面——方法论基础、社会行动理论、社会结构理论、社会过程理论和社会变迁理论——来对这种新面貌作一简要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