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新的合伙人有义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