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中原城镇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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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概念界定

明清时期是我国城镇发展空前繁荣的历史时期,商业城镇的大规模发展是这个时期的主要特色之一,也是构成该时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本书立足中原,需要说明的是,这个中原是狭义上的概念,即今河南省所辖区域,当然其间涉及历史背景和区域比较时会有部分超出,超出范围亦在本书探讨之内。明清时期中原地区的城镇较之南方,尤其是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繁华程度都相形见绌,但是全国商业网络的形成以及区域经济的进步,还是为中原地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城镇建设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就,特别是商业城镇的迅速崛起,更是成为这个时期经济进步的亮点。

城镇是相对于农村而言的。在现代地理学中,城市和城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市(city)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市建制的城镇,不够设市条件的建制镇称为镇(town),市和镇总称为城镇或者市镇,在非严格情况下两者可以混称。周一星:《城市地理学》,商务印书馆,1995,第32页。我国古代没有“市建制”的概念,因此现代地理学意义上的城市和城镇与古代有着很大不同。我国居民人口分为城镇和农村两种,根据1955年国务院相关规定,县及县以上机关所在地,或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10万人以下,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的居民点都是城镇。有的学者便直接把2000人这个数值引入古代史学研究领域,如赵冈、陈钟毅在《中国经济制度史论》(新星出版社,2006)中就将2000人以下的市镇不列入研究范畴。但是台湾学者刘石吉认为清代城镇人口规模与现代相差较大,对将2000人设为标准界定城镇提出质疑。刘石吉与曹树基的观点相近,见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六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第585~588页。罗兹曼根据自己的理解将2000人的标准进行了调整,把晚清城镇按照人口分出等级,其中最低一级为500人。Gilbert Rozman, Urban Networks in Ch'ing China and Tokugawa Japan(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3).施坚雅则更为灵活,不同时间段所使用的城镇人口标准不尽相同。G. William Skinner, 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San Francisco: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7).鉴于学者们对清代城镇人口划分标准众说纷纭的现实,李伯重又提出了模糊人口规模的看法。Bozhong Li,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Jiangnan, 1620-1850(London: The Macmillan Press, 1998).顾朝林在《中国城镇体系——历史·现状·展望》(商务印书馆,1992),刘景纯在《清代黄土高原地区城镇地理研究》(中华书局,2005)以及邓玉娜在《清代河南的城镇化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3期)中都将城镇的外延扩大,不仅包括古代行政建制中的府、州、县,还包括方志中所提及市镇、市集、集镇等,这就使得城镇的概念更为宽泛。从以上介绍中不难看出以人口数量界定城镇并将其引入历史学研究的做法,无论是界定本身还是在执行标准上学者们都存在很大的分歧。本课题在关注明清时期中原府、州、县等人口集中的中心城市的同时也将史料中常常一并提及的集、市、镇等具有商业意义的贸易集散中心均列入讨论范围,比之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城镇从概念上来说要宽泛得多。

二 学术史回顾

关于明清城镇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代表成果有全汉升《中国庙市之史的考察》(《食货》1934年第1卷第2期),日本学者加藤繁《清代村镇的定期市》(王兴瑞译,《食货》1937年第5卷第1期),庄泽宣、潘凤韶、邱璧光《集的研究》(《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1936年第3卷第3期)等,相对来说这个时期成果数量有限且研究深度稍嫌薄弱,但开创了这个领域的先河,筚路蓝缕之功,可谓大矣。此后,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之前,学者们陆续对明清城镇经济给予关注,代表学者有傅衣凌、施坚雅(美)、刘石吉(中国台湾)等,这些学者较之前辈“开始自觉确立学术规范,注重史料爬梳和理性思考,研究视野较之以前更加宏阔,研究层次更为深入,尤其在研究的理论框架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任放:《明清长江中游市镇经济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第2页。,明清城镇研究开始臻于成熟。80年代之后一直到现在,城镇研究逐渐繁荣,不但研究队伍愈加庞大,相关成果也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学者们除了注重城镇经济的宏观研究,也把目光投向了区域史的中观和微观领域,此外还借鉴国外先进理论和多学科交叉研究方法,力图在研究中寻求体现克利福德·吉尔兹(Clifford Geertz)所倡导的“地方性知识”理念,将区域社会史作为一种方法论,较为自觉的给予研究对象以“整体史”关怀。赵世瑜:《明清时期裕州的市镇兴替和移民社会》,载赵世瑜主编《大河上下:10世纪以来的北方城乡和民众生活》,山西人民出版社,2010,第14页。代表人物有李伯重、樊树志、梁淼泰、陈学文、罗一星、包伟民、钟文典、张海英、任放以及美国学者罗·威廉,日本学者森正夫、川胜守等。

河南地处中原,虽然不具备海路运输的优势,但是天下之中的地理位置,加之内陆水运和陆运的便利,使得明清时期这里的城镇在持续发展的同时还形成了许多极具特色的商品集散地和销售市场。在明清城镇史研究的早期,学者们将区域研究的目光集中在大都市(如直隶、南京)、沿海城市(如天津、佛山)和经济较为发达的江南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对中原城镇研究的关注程度不高,专门的中原城镇史研究论著在20世纪80年代才陆续出现。不过近年来,随着古代城镇研究的日趋成熟和深入,关于明清中原城镇史方面的研究佳作频出,成果逐年丰富。

迄今为止,明清时期中原城镇史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

这一时期的代表学者是傅衣凌和黄以柱两位先生。

傅衣凌是我国著名的明清经济史研究专家,1958年发表《明清时代的武安商人考略》(《学术论坛》1958年第1期)一文,开始对明清河南商帮和商品经济发展进行探讨。1982年撰写并发表《明代开封城市性质的剖析:〈如梦录〉读后记》(《福建文博》1982年第1期),通过对开封人口结构、商铺种类等的分析,认为开封是与苏杭城市类型相对应的典型的亚洲消费型城市,虽然城市工商业有所发展,但是因为作为贵族地主的附庸,其封建性要超过商业性,没有成为独立斗争力量的可能。1984年,傅衣凌又在长期研究基础上发表题为《明代经济史上的山东与河南》(《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3期)的文章,从明代山东、河南两省的农业和手工业发展入手展开讨论,认为商品生产的发展使得农村市场成为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伴随着近距离农村市场扩大为远距离城镇贸易,许多城镇也由此得到发展,就经济水平而言,虽然不能和江南比肩,还不具备成为独立经济圈的能力,但是也取得了较大成就。

黄以柱长期致力于河南城镇历史地理的研究,1980年发表《河南省历史地理的初步研究》(铅印稿,1980)一文,对中原城镇不同时期的发展条件、经济水平以及规律演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同年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24届国际地理学大会历史地理学术讨论会上宣读,引起了海外学者的注意。

此外,一些学者在进行宏观研究时对中原也有所涉及,比如加藤繁在写作《清代村镇的定期市》时就对河南的集市认真考察。总体来说,这一阶段对于中原城镇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论述屈指可数,除了对城镇的宏观论述外,微观也几乎仅集中在开封这一全省最大的城市上。值得一提的是,傅衣凌在其《明代经济史上的山东与河南》一文中注意到明代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并提出经济史需要分区域研究的观点,继而建议学者在对江南和沿海地区研究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之后,应该将视野扩大到北方地区,此提议与施坚雅在《中国农村的集镇贸易和社会结构》(《亚洲研究学刊》1964~1965年连载)中认为的必须从各区域出发系统地阐述全国城市化问题的观点不谋而合,对后来城镇史研究影响重大且意义深远,其实直到现在城镇经济的分区研究仍然是学术界的主旋律。

第二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20世纪末)

这一时期的代表学者是邓亦兵和王兴亚等学者。邓亦兵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史研究专家,清代中原的市镇研究是其早期的关注点。1986~1988年,她先后发表了《清前期开封城镇经济初探》(《史学月刊》1986年第2期)、《清代南阳府名镇的经济性质》(《中州学刊》1986年第4期)、《清代孟县经济的演变》(《经济经纬》1987年第4期)和《清代的朱仙镇和周家口》(《中州学刊》1988年第2期)系列文章,从微观上对河南首府开封以及社旗、北舞渡、孟县、朱仙镇、周家口等商业名镇的商品发展和经济性质进行了探讨。可以说她的研究有着承前启后之功,既回应了1984年傅衣凌提出的要深入对华北区域经济研究的倡导,同时在其努力和引导下,清代中原城镇史研究开始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王兴亚致力于对河南庙会、集市的研究,陆续发表了《明清河南庙会研究(一)》(王兴亚、马怀云,《天中学刊》1995年第1期)、《明清河南庙会研究(二)》(王兴亚、马怀云,《天中学刊》1995年第2期)、《清代河南集市的发展》(《南都学坛》1996年第1期)、《清代河南集市贸易及其作用》(《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2期)等文章,并出版了《明清河南集市庙会会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一书,深入细致地探讨了河南集市、庙会和会馆,奠定了明清河南城乡商品经济研究的基础。

同时期发表的论文和著作还有姜守鹏的《明清北方市场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蒋正华的《略论明清河南集镇与江南市镇之异同》(《中州学刊》1994年第3期),李纪轩和王瑞平的《略论清代河南村镇的定期集市》(《中州学刊》1996年第4期),此外韩大成在《明代城市研究》(人民出版社,1991)一书中专门用一节的篇幅对开封这个消费型城市从组织结构、规模和性质等方面进行讨论。总体来说,这一时期参与中原城镇研究的学者数量不多,一枝独秀的现象依然存在,不过成果虽然称不上丰厚,但是较之以前有了显著增加,选题也更为广泛,既有集市、庙会、会馆以及历史地理环境变迁等方面的宏观论述,也有对开封以及其他商业市镇的微观研究,学者们不仅立足于微观城镇发展,还有意识地进行区域比较。需要提及的是王兴亚在其研究中不仅对史书方志中的资料爬梳剔抉,还大量吸收了实地调研成果,特别是对会馆碑刻的整理和运用,不仅增加了论文及著作的研究深度,对于这些资料的批量公布也为后来学者大开方便之门。

第三阶段(2000年至今)

这一时期中原城镇研究进入百花齐放阶段,学者不仅在研究方法上吸收和借鉴中西方的成功经验,在研究深度和视域上也有所突破,代表学者有许檀、邓玉娜、张民服、程峰和江凌等。在研究内容上,这一时期的成果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关于中原城镇发展的宏观研究。王兴亚《对明清时期北方五省商业镇市之研究》(《许昌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中认为镇市是城市与乡村集市之间的纽带,北方五省镇市崛起于明中叶,清代乾隆、嘉庆年间达到鼎盛,这些镇市主要分布在水陆交通要道上,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形成商业市场、集贸市场和手工业市场,其中以集贸市场居多。这种格局对沟通城乡商品流通、互通有无,促进北方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邓玉娜对中原城镇发展的探讨始于2003年,她的论文《清代河南的粮食贸易及其对城镇化的影响》(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选定“清代河南粮食贸易及其对城镇化的影响”为研究对象,以清代河南的粮食贸易为切入点,分析了粮食运销的市场与渠道,贸易的方式与规模以及其他相关影响因素,并且结合清代河南城镇整体发展水平,探究粮食贸易对城镇化的影响作用及局限性。此后她又陆续发表了《清代河南集镇的发展特征》(《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清代河南的城镇化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3期)、《清代河南集镇的集期》(《清史研究》2005年第3期)、《清代河南集镇的空间分布——基于距县里程方面的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1期)、《清代河南集镇的发展——集镇经济视角下的“康乾盛世”》(载陈桦主编《多元视野下的“康乾盛世”》,黄山书社,2008)等论文,对河南的集镇集期、空间分布、发展特征以及城镇化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她的研究很好地将历史学、经济学、地理学、统计学、比较学等多种方法合而为一,开阔了中原城镇研究的视域,对其他学者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张民服长期致力于明清河南经济史的研究,其《明代中原商路与商品经济》(《史学月刊》2004年第11期)对中原商业城镇的兴盛原因、发展水平等多有探讨。此外田冰的《试论明清时期河南城镇发展的特点》(《中州学刊》2006年第1期),王丽杰的《论明清时期的河南市镇》(《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6期),洛平安和李芳菊的《明清时期古商道在河南的分布与中小城镇的形成》(《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谭经龙的《通江连海:明清时期中原城镇与水运网络的兴衰研究》(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仝利娟的《清代河南商品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徐春燕的《明清时期河南城镇职能结构及其特点分析》(《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明代河南的城镇分布及其城镇化发展》(载谷建全主编《文史哲论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明清时期河南城市规模及其相关性研究》(《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等文章从人文地理环境对城镇的影响、城镇经济发展、城镇分布与职能特点等多角度进行探讨,逐步将中原城镇研究推向深入。

第二类是关于中原城镇发展的微观研究。这里的微观研究是与前面提到的宏观研究相对应的,是对河南境内一个或多个府、州、县、镇等的区域研究。许檀在20世纪80~90年代就开始致力于明清时期北方城镇,尤其是山东城镇的研究,进入21世纪后,开始将重点放在对城乡市场网络和河南商业重镇的研究上,发表了一系列在国内外有着广泛影响的论文,如《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及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清代中叶的洛阳商业——以山陕会馆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清代河南社旗镇的商业——基于山陕会馆碑刻资料的考察》(《历史研究)》2004年第2期)、《清代河南的北舞渡镇——以山陕会馆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清史研究》2004年第1期)、《清代河南朱仙镇的商业——以山陕会馆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史学月刊》2005年第6期)、《明清时期的开封商业》(《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1期)、《明清商业城市研究感言:理论、资料与个案》(《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清代河南西部的商业重镇荆紫关——以山陕会馆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明代河南清化镇的商业规模:隆庆五年〈创建金龙大王神祠记〉及相关碑文研究》(《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明清时期豫北的商业重镇清化:以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许檀、吴志远,《史学月刊》2014年第6期)等。许檀对中原地方城镇史料的大量掌握以及借助会馆碑刻资料对地方城镇经济水平细致大胆的统计和推测,将河南城镇史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程峰长期工作生活在焦作,对于这里历史掌故和风土人情的了解有着别人不可比拟的优势,几年来独著或与人合作发表了《怀庆商帮与武安商帮的商帮意识:从会馆的建立谈起》(程峰、杨玉东,《焦作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明清时期河南清化镇的商业:基于清化镇金龙四大王庙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程峰、任勤,《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第4期)、《清代怀庆府的手工业》(程峰、任勤,《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年第2期)、《清代怀庆府城镇经济的发展》(《新乡学院学报》2014年第7期)等文章,对推动怀庆府城镇经济研究工作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江凌和徐少华两位学者对南阳盆地的城镇做了深入调查,先后合作发表了《明清时期南阳盆地的交通与城镇经济发展》(《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1年第3期)、《明清时期南阳盆地城镇体系形成的人文地理基础》(《南都学坛》2003年第6期)等文章,后来江凌又独立发表了《明清时期南阳盆地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结构》(《南都学坛》2006年第6期)一文,利用历史地理学方法全面系统的探讨了南阳盆地的城镇体系和经济发展。此外,还有徐春燕的《清代河南工商业市镇的发展水平探析——以河南清化镇为个案考察》(《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彭学宝的《明清周家口城镇经济初探》(《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6期),杜鹤的《清代南阳府城镇的发展历程》(《南都学刊》2011年第2期),牛建强的《明代开封城市生活的若干侧面——源自诗章的构拟》(《中州学刊》2004年第6期),王飞的《明清时期贾鲁河对豫东经济影响的研究——以周家口为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裴占超的《明清南阳市镇经济初探》(《中州今古》2004年第6期),王琳的《清代河南北舞渡镇的金融业——以新见碑刻为中心的考察》(《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李俊峰的《清代前期嵩县市镇经济的发展及其原因分析》(《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报)》2008年第3期),曹兰的《明代开封消费市场初探》(《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9期)等期刊论文以及李伟敏《明清时期开封城市发展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程敬磊《清代豫东地区城镇地理初探》(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12)等研究生学位论文都成为中原城镇研究的有力补充。不仅如此,张兴华在《明清时期裕州的市镇兴替与移民社会》(载《大河上下:10世纪以来的北方城乡与民众生活》,山西出版社,2010)中运用社会人类学方法对裕州的社会变迁展开讨论,为我们了解移民社会背景下中原城镇的变迁开辟了新的思路。

第三类是中原城镇与其他省份的区域比较研究。区域比较是区域研究的前沿,也是城镇史研究的重要方向,但是目前成果并不多,刘景纯《清代黄土高原地区城镇地理研究》(中华书局,2005)在论述黄土高原地区城镇的时空变迁和结构特征及功能特征时对不同区域的城镇分布与主要功能进行了分析比较,认为整个黄土高原属州县城距府城的平均距离差异不大,豫西北地区(包括河南府部分地区以及陕州)的城镇特色与晋西南类似。曹树基在《中国人口史·明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和《中国人口史·清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中分别对明清两代各省城市人口进行了比较研究(这在后文中还有详细介绍,此不赘述)。程民生在《中国北方经济史》(人民出版社,2004)中对古代北京、河南、河北、山西等地区的城镇经济进行了论述和比较。成一农在《古代城市形态研究方法新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中对不同省份的城市规模和城市行政级别的相关性进行对比之后认为,清代不存在城市行政等级制约城市规模的现象,两者之间的相关性不强。

总体说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对于中原城镇的研究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需要在以后研究中予以重视并加以改进。一是成果数量虽然逐年增长,但是总量不多,特别是与江南及一些沿海地区相比相形见绌,精品力作更是少之又少,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不但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也要进一步完善学科建设,利用人才引入和课题引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中原城镇的系统化研究。二是跨学科研究有待完善。目前城市史的研究已经远远超出史学范畴,“涉及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尤其是近年从人类学发展出的一个分支,即都市人类学)以及经济学、生态学乃至心理学等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多个领域”定宜庄:《有关近年中国明清与近代城市史研究的几个问题》,载〔日〕中村圭尔、辛德勇编《中日古代城市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第246页。,然而对于中原城镇的研究还停留在对历史、地理、人口、经济等有限领域,社会、生态、心理等领域还较少或无人涉足,亟须我们关注。三是区域对比研究需要加强。目前,对于中原地区城镇的研究绝大多数成果还停留在就中原谈中原的阶段,涉及地域比较的非常少,正如学者唐力行所说:“区域经济文化特征与变迁规律,只有在区域比较中才能凸显出来。”唐力行:《从区域史研究走向区域比较研究》,《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因此,要了解和把握中原城镇的发展特征和文化特性必须以区域比较为抓手,不但要加强中原内部小范围的对比研究,还要重视中原同其他周边以及江南和沿海等地区大区域的比较,这样才有助于我们的研究更进一步深入。

三 研究意义和方法

本课题以明清时期中原城镇为中心,通过对城镇职能组合、区域分布、等级规模以及城镇发展区域比较的研究,在展示明清城镇所取得的前所未有之成就,揭示中原城镇发展的文化特征和变迁规律的同时,也对中原城镇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探讨,这些是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之所在。同时,本课题运用经济学、历史学、地理学、社会学、人口学、统计学等多学科交叉论证方法对中原城镇的发展成就及其问题予以细致的分析、考量并提出自己的学术意见,这就使该课题具有了一定的学术价值。此外通过对城镇的区域比较,研究者发现虽然此时期中原城镇发展迅速,但整体来说其在全国的城镇地位呈现下降态势,对于这个问题的剖析以及解决方法的探讨,使得该课题具有自己的应用价值。

四 研究内容

(一)明清时期中原城镇职能的组合结构

城镇职能是指城镇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是城镇对城镇本身以外的区域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中国城市职能发展大致经历了一个由“城”到“都”,再到“市”的转化过程,但是具体到城市个体而言,“城”“都”“市”的职能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从全国范围来说,明清时期中原地区早期以地域分工为基础的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表现并不如经济更为发达的江南地区明显,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进步,河南城镇职能的发展还是较前代有了巨大的进步,出现了政治军事职能突出的城市,作为交通枢纽异军突起的城镇和具有优势资源特色的城镇三类职能组合。需要指出的是,城镇职能的组合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变化。从全国范围来说,中原地区早期以地域分工为基础的城镇职能分类都不是绝对的,不是泾渭分明的,相反它们是互相交融在一起的,只是在特定时期某种职能特征表现得更为明显一些,比如开封虽受政治影响深重,但同时也是一个交通发达的城市;清化镇既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水陆交通便利的条件也很突出。从纵向发展来看,明清时期河南城镇职能的组合变化较以前任何时代更为迅速清晰。从总体上来说,河南的政治、军事职能突出的城镇发展缓慢,甚至有所衰落;交通枢纽型城镇虽异军突起,但很多是昙花一现;中原地区虽然出现了一系列资源型城镇,但发展的不够充分。可以说中原经济仍以农业为主,种植结构尚处于调整过程之中,手工业虽然较之前代有所发展,但成绩并不突出。而在此期间,江浙一带倚靠高效农业与丝绵纺织业并重的经济作为基础,出现了专业型工商业城镇,两者相比不难看出水平之差距,不过从纵向发展来看,中原地区的城镇建设还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二)明清时期中原城镇的空间分布变化

明清时期河南县级及以上城市的总体数量和规模虽然有所变动,但是总体发展稳定,而县级以下的镇市发展却异常迅速,从不同时段城镇数量和分布变化的比较来看,城镇的分布呈日益均衡的趋势。城镇分布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一般来说,以地形划分,平原地区集中,丘陵次之,山区最为稀疏;以地域划分,豫东和豫北集中,豫南次之,豫西最为稀疏。总体上说,地域的城镇化水平与城镇密度、人口密度呈正比关系,与交易面积、交易半径呈反比关系,也就是说区域城镇数量和人口越多,其所对应的城镇化水平越高;交易面积和交易半径越小,人们从事贸易活动越便利,相应的城镇化水平越高。但是当城镇化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城镇数量增长会变缓,甚至停止增长或出现负增长,此时城镇分布密度、交易面积和交易半径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指标的作用才会日益削弱,取而代之的是城镇规模的扩大和非农业人口和产业向城镇的集聚。从明清时期河南平均交易面积和交易半径来看,清代中原地区的集市贸易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而明代正是由快速发展向高水平集市贸易过渡的中间阶段,在这个阶段城镇化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水平但整体上还在快速提升,区域化发展带有不平衡的特征,处于逐步改善的过程中。

(三)明清时期中原城镇等级规模的结构演变

城市规模属于现代城市地理学概念,是衡量城市大小的数量概念,在实际研究中较为常用的是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地域规模两种指标,其中人口规模又常作为衡量城市规模的决定性指标。总体来说,明代城镇化发展速度非常平缓,虽然城镇人口不断增加,但是城镇人口增长率应该不及农村,因此城镇化率不会有太大改观。清代随着人丁编审制度正式废除,人口统计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统计人口与实际人口的差距趋向一致。到清代中期,河南城镇人口总量为107万人,全省人口2315万人,城镇人口是全省人口的4.6%。如果把此时期不同级别的城镇进行排列,无论是城镇数量还是人口总量都呈金字塔状,塔尖自然就是首府开封;府城、直隶州城、大镇位于金字塔的中部,底层则是一批厅、县级城市和中小城镇。明清城围变化不大,不同行政级别的城市规模差异明显,这充分证明城镇等级与规模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从明清府、县级城镇的极差和平均差对比来看,县级城镇的规模水平差异远远大于府级城市,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统治者在设立高级别的城镇(首都、首府和府级城市)时,遵循了一定之规,虽然这种规则已经不再是强制执行也不起决定性作用,相形之下县级城市的建造则显得随意的多。此外,城镇等级与规模之间的相关系数显示,由明到清相关性呈下降态势,就系数值而言,两个数值都不大,这说明影响城镇规模的因素很多,城镇级别应该只是其中之一,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四)明清时期城镇发展的区域比较

明清时期整个北方的经济呈衰落之势,南北区域经济呈现非均衡性增长,南方的经济重心地位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势必会影响到城镇发展,但是也必须看到朝廷虽然决定不了城镇的市场规模和人口密度,但是可以直接管控城镇的等级和整体数量,这对城镇发展的作用是绝对不容低估的。以城市等级体系来说,明代北方省区城镇体系中居于中间层次的城市比重要大大落后于南方,这说明北方大中城镇的发展要落后于南方。这种情况到清代有所改变,北方二、三级城镇比重上升速度高于南方,说明全国城市人口呈现均衡发展的趋势,但就城市均衡度而言,明代河南在北方乃至全国的排位要高于清代,这与明清时期河南经济衰落,清代河南的社会经济地位不如明代,整体上呈落后趋势的情况吻合。就市镇密度而言,明代及清前期全国城镇密度呈上升趋势,具体来说,四川、河南、湖北增幅迅速,河南清代城镇数量甚至达到了3552个。相对来说,浙江、江苏这些在明代就非常繁荣的省份城镇增速变缓,这说明城镇密度的提升虽然是商贸发展的结果,但这也不能够绝对作为衡量地域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准。很多时候交易的半径是由地区地形、交通方式决定的,如江南水路多,水路速度比陆地行走快;而平原地区又比山区步行速度快,所以江浙虽然发达,但是城镇密度在清代却不及河南、山东。较之集镇密度而言更能体现城镇繁荣程度的应该是集镇的集期,集期越密集,城镇经济越发达,集期越稀疏,则集镇经济越落后。明代河南的集期虽然落后于江南,但是与山东、福建等省份相差不大,清代河南集期较之前代更为密集。城镇的发展繁荣和城镇化率是不相一致的,从明洪武时期各省人口密度和城镇化率对比来看,人口密度和城镇化率几乎是负相关,也就是说人口密度高的地域反而往往城镇化率低,反之则高。其原因要从城镇人口结构分析,明代的城镇除去军事人口,大抵由胥吏、工商业者和其他服务业人员及其各自家属构成,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工商业和其他服务人员数量有限,行政人员数量就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人口基数少的地区行政人员却不会少,由此便导致其城镇化率反而更高。明初的河南人口密度在全国居于中游偏后的水平,城镇化率大概为7%,明中后期虽然人口成倍增加,但是城镇化率变化不大。清代全国人口增长迅猛,但是因为乡村人口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城市,因此全国城镇化率由7.4%下滑到了7.1%。与全国城镇化率降低相反,河南在这一时期的城镇化率由4.6%上升到5.0%,这应该与中原人口基数大,增殖快,而同时土地开发几乎殆尽,由此导致出现人口非农业化现象有关。

总之,明清时期随着国内交通网络的畅通,商品市场的逐步形成以及社会生产的进步,中原地区城镇进一步发展,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放在全国大背景下考量,中原地区的城镇地位呈现下降态势,与江南和一些沿海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固然受累于此时期整个北方地区经济增速变缓,南北方差异加大的外部环境,但是中原城镇固有的经济活力不足是导致其遭遇瓶颈更深层次的原因,这还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