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六十三公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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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正篇 四百六十三公里的日子

“尊敬的旅客,从重庆北发往CD东的列车已经发车,全程363公里......”

......

“尊敬的旅客,从CD东发往眉山东的列车已经发车,全程70公里......”

......

眉山东站,候车大厅内。

一个拖着大号黑色旅行箱的青年看着手上这张纸质车票,嘴角一撇,轻笑道:“每次到仁寿去都是这样的流水班,不过也就三十来公里,还是可以的。”

小城,小县,镇医院。

兴隆?还是新隆?我已经不大记得,不过,说起那个地方,我是该叫一声“故乡”的。

据那些家里的长辈回忆,我出生的那天晚上,天气有点儿怪。

呼呼的大风把县医院的那些窗子吹得猎猎作响,雷鸣电闪,好像还有豆大的雨点在窗外噼里啪啦。

记忆中除了这阵子风雷雨,别的都似乎不大记得,其实也不再重要。

我出生后不久,父亲登上了远去广东的车,母亲随后不久也一同前去;和那时太多的人一样,下海潮、打工路、赤子心。

馕膜、羊肉串儿、手抓饭和啤酒、花生米。

骑马的哈萨大叔、打弹弓的孩童、幼儿园门外卖糖的婆婆、在排水沟里死死地刁住那个落水小屁孩儿的大狼狗。

那儿的春天不知什么模样、夏天里风一吹就扬尘漫天的黄沙地、秋天是满园的果、冬天里结着冰溜子的屋檐角。

父母远出务工,没空照料刚出生的小屁孩儿,于是记得两岁的时候我被送去了XJ的伯父家。二伯父和三伯父在那里,我也就这么开始了一家东一家西的日子。

那时总会趁着伯父转过身时一伸筷子去尝尝他杯里啤酒的味道,微苦、有点儿怪。然后就是一个个地往嘴里塞花生米,砸吧砸吧着嘴以为那似乎就是世上全部的美味。

伯母在家卤猪肉,打算在明儿个赶集的时候上街去卖,但总会有一两根做好的猪尾巴落到我的肚子里去;伯母也只是笑骂着“你个小馋鬼看不撑死你”。

“东东”是条守仓库的大狼狗,凡有生人靠近的时候吠叫得特别凶;但我永远不会忘记,是它在我掉到排水沟里的时候死死地咬住我的帽子,结果还被伯母误以为是它在咬我,被狠狠地揍了一顿。至于东东肯施以援手的原因嘛,大概是不想那个每次在饭桌下偷偷给它丢带着肉末的骨头的家伙这么快挂掉。

年纪虽然小,幼儿园却总是不能没有的,可是我却总是不想安分地待在死气沉沉的教室里,我的内心渴望着窗外的自由。现在想起,我还有些惊讶,为何一个三岁大小的孩童能够从那个幼儿园门里翻出,是心太向往自由还是门太小关不住梦想?

哈,无论如何,守门老婆婆的店里总会有那种一毛钱一大把的糖。记得婆婆脸上的皱纹像极了老城门外干枯的护城河,但再老的死水风在吹过时还是会有波纹荡漾,那是老婆婆的笑。

奶奶和我一起去的XJ,那时她七十四了,人还是很精神。

有次冬天奶奶送我去上学,雪把整个大地覆得严实,在雪地里,祖孙俩一个趔趄就栽倒在了雪地里。没过小腿的雪,冷得渗人,奶奶佝偻着腰,好半天才拉着我站了起来。

雪花,在她的白发上化开,我只记得她跟我说:“走,跌了就爬起来。”

每到苹果树结果的时候,我总会调皮地爬上树摘果子,奶奶则立在果树下满脸焦急地望着树上的我。嘴里不停地叫着,叫我快些下去,说再不下去就拿棍子来打我。

但只要我一哭着说我下不去了,她还是会给我拿来一个小梯子让我快些下去,转身又给我递上几颗糖,慈祥地笑着。

威娃是我儿时在XJ唯一还记得的玩伴,他会在家里西瓜熟了的时候给我捎上几块,我吃不够也会跟他去到他家里大快朵颐。毕竟,我们两家很近,只是隔了一条街、门对门。

记得有次我因为贪玩,骑着小三轮在伯父家里乱窜,结果一不小心撞到了泡菜罐子上,给右眼角处留下了一块疤。还记得因为一次贪玩我弄倒了伯父家里仓库外的铁门,铁门倒下来砸在了我左手的中指上,血流了一地。

我不再记得曾经眼角撞在泡菜罐上时,是否流血,但只记得除了奶奶便不再有任何人来给我敷药甚至送我去医院,而奶奶身上也没钱买药,只能不停地安慰我忍住痛,会好的。

我也不记得左手中指被铁门砸中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痛。也许是满地的血吓住了他们,他们把我带到不远处的一个小医院里,匆匆地缠上一块创可贴,第二天停止流血后便不再过问,甚至连一块新的创可贴都没有换上。

所幸如今眼角的那块疤痕已经几乎不见踪影,左手中指除了指甲盖掉后又重新长好外,别无他样。那时在XJ的两年,过得太快,我还太小,忘掉了太多的回忆。此时这些聊聊的文字,只是些许片段罢了。

四岁的时候离开,堂姐送我去远在广东的父母那里,那里,又是新的故事。奶奶没有和我一起,她去了四川的四伯父家里。临别时,我来不及和威娃告别;看到奶奶和我上了不一样的火车,哭闹了许久。

工棚区廉租房外的小树林里,小男孩和小女孩正在玩过家家。

“湖南妹,等我们都长大了,我要娶你做我老婆。以后嫁给我好不好?”

“讨厌,被妈妈他们听到了要挨打的。”

“阿妹,你的脸红了,是不是答应我了?”

“嗯......”

“放心吧,阿妹,以后我会对你很好的,我发誓。”

“喂,我比你大好不好,叫姐姐。”

工棚区的一个廉租房里。

小男孩和小女孩手牵着手,撩开蚊帐,笑嘻嘻地走了进去。

一个女子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两个天真的孩子,她蹲下来对着小男孩说:“小宇,阿妹还不错吧。以后要不要娶她做媳妇呢?”

小男孩满眼的期待,一只手抓着小女孩的小手,另一只手拍了拍胸脯,“那当然咯,我以后会对阿妹很好很好的。”

小女孩的脸已经害羞得红透了,她把头深深地埋了下去,却把小男孩的手抓得更紧了,“妈,别说了。”

工棚区内,这是另一处小房间。

一个小女孩正在窗边一笔一划地认真地书写着作业,没有注意到后面还有个可恶的家伙正在悄悄地走过来。

小女孩刚刚写完这一页,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但就在她要翻过去时,一双手突然从背后伸了出来,刷刷刷的几下,她刚刚做好的作业转眼间就变成了碎片。

“潇潇姐姐,我不是故意的。”小男孩坏笑道。

“你......”小女孩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泪珠子像断线了似的直往下掉。

但她那正准备打向小男孩的手忽然停了下来,“潇潇,你是不是又在欺负弟弟了?”

一个女声传了进来,接着,一个约莫三十出头的女子走了进来。

小男孩赶紧跑到女子身边:“阿姨,都怪我不好,我刚刚不小心把潇潇姐姐的作业弄坏了。”

“弄坏了就重新做一份嘛,弟弟又不是故意的。”女子温和地笑道,“潇潇,你今年九岁了,弟弟才四岁多,不懂事呢。”

女子说话的同时,小男孩朝着小女孩眨了眨眼。

小女孩的眼眶红得更厉害了,她恨恨地看着在母亲身旁那个不停搞怪地家伙。

游乐场。

这是一处开碰碰车的地方,每辆碰碰车上可以坐两个人。

小女孩比男孩要高出一个头还多,刘海修得特别整齐,两侧的鬓发各自垂下一缕,蓬松的马尾伴随着脚步一跳一跳的。

小男孩一点儿都不觉得不好意思,拉着比自己高出一个多头的小女孩朝着开碰碰车的地方走去,“潇潇姐姐,我就知道你最喜欢玩儿碰碰车了。你放心,这次既然是我请客,我就肯定会保护好你的。再说,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一边儿去,明明是你爸爸请客,你也好意思说。上次你撕烂我作业的事还没跟你算账呢。”小女孩虽然噘着嘴满脸不高兴,但眼睛还是止不住地往有碰碰车的地方看。

......

小男孩紧紧地把这小女孩的腰,眼睛闭得紧紧的,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潇潇姐姐,能不能别转那么多弯,我怕。”

小女孩埋头看了看小男孩那双紧紧搂在自己腰间的手,嘴角微挑......碰碰车晃动的幅度更大了......

后来,小女孩满脸兴奋地牵着小男孩走了出来,只见小男孩的脸上挂着几行泪痕:“我就说小孩子不要去坐碰碰车嘛,你呀,就是不听话。”

......

大约是在广东过了一年左右,厂里的效益渐渐不好。

父母选择了回到四川去,说是为了给我一个更稳定的读书环境。后来就再也没和湖南妹、赵潇潇见过,也不记得走的时候是否曾有过告别。

儿时的那个“婚约”如今是不会再去履行的了,我甚至一点儿都不再记得她的名字。我不愿意说那是童言无忌,也不愿意仅仅以一个“天真的错误”去就此揭过。

和赵潇潇一样,那个我不再记得名字的女孩注定将留在我这一生中那些最深刻的记忆里。如今再想起“湖南妹”,我忽的有一丝愧疚,因为我至少还记得潇潇的名字。

关于她们,我只是大概从父母那里得知,她们的父母仍然留在了那个地方,只是选择了另一家工厂。

“湖南妹”大我两岁的样子,赵潇潇大我四岁,如果她们还是沿着父辈的脚步;从那么多的电视剧里,大抵已经透出了她们的结局:

也许她们已为人妇,换了一间工厂,换了一处工棚,身边还有几个毛孩子,不远处一个胡子拉渣的男人抽着烟看着她......

我绝不相信故事会是这样的结局。她们一直都在我的脑海里——小男孩与阿妹的“婚约”、“潇潇姐姐”和她的白眼。

不知道汽车火车换了多少次,我只记得那个时间很久。

后来,终点站到了——眉山,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初到时,我以为那里只会是漫漫旅途中一个歇脚的地方,可能我们的目的地还有很远。从未曾想到,往后的十三年,甚至更久,它与我的关联会如此密切。

然而往后的十三年......就像厨房里的味道,柴米油盐酱醋茶;也像打翻了的水彩盘,赤橙红绿青蓝紫。

刚到四伯父家的第一天。

四岁多的我在伯父面前一口气背完了一首《沁园春?雪》,伯父对我赞赏有加,但他旁边的那个女人的眼神总让我有总怪怪的感觉,女人身边的老婆婆也是那样,只有那个与我一般大小的男孩儿是一脸好奇地看着我。

到了晚上,在房间里。

我照例地拿出故事书,让父亲给我念故事,但门却被推开了,老婆婆的声音有点儿冷:“阳阳要睡觉了,你们别吵着他。”

然后她的目光留在了我挂在床头上的那个玩具,一条木质的可以弯曲的蛇,“你的那个玩具让我帮你保管吧,我就给你放到窗台上,明天早上你再去拿好不好。”

然后也不等我回答,就走上前来把我的玩具拿了出去。

第二天早上,我哭闹着说我的玩具不见了,要父母给我找回来。父母确实一个劲儿地给我递眼色,似乎要我不要再提那个玩具。

小孩子哪管你什么眼色,反正都不懂,我又去找到老婆婆:“婆婆你把我玩具放哪儿了?”

老婆婆说:“做完风有点儿大,你的玩具被风给吹跑啦。”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晚,明明记得是没什么风的,很安静;至于老婆婆说的天色晚了该睡觉了,我记得那时不过是八点半而已。

个中的缘由,我至今想起来,都还有些费解。也许,答案就这么留在了十三年多以前吧,不会再跟来了。

起初到眉山的将近一个多月里,我们寄住在四伯父家里。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说,那个时候其实伯父还未曾购置房产,我应该说是寄住在老婆婆家里。

后来我想了想寄住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确实没找到合适的住所,二是当时举家远出投奔亲戚手头也紧得慌。

那时寄住的拘束与压抑是一个四岁大小的孩童所无法体会的,我也是如今会想起那时的日子,才能悟到父母彼时的无奈。不过最让我高兴的事,还是我发现奶奶原来是去了四伯父那里,我又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奶奶自幼伴我长大,长辈们的回忆告诉我,我出生后的第一次沐浴就是奶奶一个人为我完成的。再加上那些在XJ的日子,祖孙俩的感情自是深厚,再见自然分外亲切。

在那一个多月里,老婆婆有次带着堂兄、奶奶带着我,我们一行四人去外滩玩耍。儿时眼里从老婆婆家走到外滩可是一段相当遥远的距离,走到后小孩子的肚皮自是饥肠辘辘。

外滩的广场上有挑着担子卖豆腐脑的小贩,我看着一碗碗从他的那两个大桶里端出的热气腾腾的豆腐脑,也便叫嚷着让奶奶给我买上一碗。旁边的堂兄也饿得不行,叫嚷着让老婆婆给他买。

老婆婆二话不说便掏出钱给堂兄端了一碗过来,但奶奶在自己的兜里左翻右翻却就只摸出了三毛钱,而一碗豆腐脑的价钱是五毛。奶奶上前去和小贩商量着,说看能不能三毛钱,少打一点都可以,小孩子的不行了。小贩毕竟也是小本生意,说什么也不愿意。

奶奶没办法,只好又走了回来,去跟老婆婆说看能不能两毛钱,给我买一碗豆腐脑。

老婆婆十分厌弃地看了一眼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她外孙手中那碗豆腐脑的我,赶忙一转身护住她的孙子,生怕我要上去抢那一碗正被堂兄吃得酣畅的豆腐脑。

“没钱就别吃啊,先饿着吧,反正等会儿都要回去吃饭的。我身上也没钱了。”说着,老婆婆还赶紧把手伸进自己兜里理了理。

老婆婆的钱,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但我想那应该是我第一次深深地体会到人情世故。

大概是在老婆婆那里寄住了一段时间后,伯母身体抱恙,伯父便带着伯母前往BJ治病。而父亲也时常在外跑,想着是要赶紧找到一份营生。

那是个与平常并无差别的下午,老婆婆买了一只卤鸭子回来,切好装在袋子里。父亲还没回来,家里就只有我、奶奶、母亲,老婆婆、堂兄。

那时的卤鸭子,皮还是特别甜特别脆的那种,堂兄十分喜欢那种味道。但堂兄有个奇怪的嗜好,他只吃皮而把其他的部分吐出来留在菜碗里。我又正好饿得慌,想吃些肉,于是我就夹起菜碗中一块块从堂兄嘴里吐出来的肉大快朵颐,还不停地跟母亲说“真好吃”。

我记得母亲当时有些奇怪,她放下碗,也没拿筷子,只是就那么呆呆地看着我,不知喜怒。我却还是将那些从堂兄嘴里吐出来的肉吃得不亦乐乎,堂兄则是吃了又吐。

那天晚上母亲把我叫了出去,她哭着跟我说:“我们现在穷,买不起肉吃,可是儿子,你也不能去吃别人嘴里吐出来的东西吧。那是面子啊。”

后来我知道,所谓的“面子”,大概就是尊严的意思。我想大概这也是我后来一直不大喜欢与别人共用餐具、水杯和共食一份的原因吧,当然,对于卤鸭子我也是一向不会动筷子的。

几个月后,带伯母去BJ看病的伯父回来了。

伯父时常照顾我,常常带着我和堂兄一同外出游玩。当别人问道他是不是有两个儿子的时候,他时常说是的,从未将我区别对待。

在一次外出游玩的时候,那辆车上明明就还有两个空位置,伯母却偏偏说那辆车上没位置了,要我下去。伯父说:“如果真的没位置了,我也下车不去了吧。”

在老婆婆家寄住了大约一个多月后,我们搬了出去,在老医院外面的那条街里租了一处平房来住。

那条街怎么说呢,嗯,算是是黄赌毒的滋生地吧。住在那里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社会最底层的人,衣着暴露的性工作者、行迹诡异的小偷、骨瘦如柴的吸毒者、门外的流浪汉......破烂的平瓦房、四处乱堆放的垃圾、锈迹斑斑的水龙头、糜烂的恶臭味、半夜里墙隔壁传过来的摔碎了酒瓶子的声音......

在我的记忆中,这些似乎就是构成那条街巷的全部。唯一能解释父母选择那里作为租房点的原因,我想应该就是房租及其便宜。

并非是我对于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有所偏见,而是其中自暴自弃者实在太多,让人不得不侧目视之。

但很快父亲就为这个选择买了单。

搬进去没几天,父亲只是转身去门外刷个牙的功夫,回屋时手机就不见了踪影。一部手机也许并不是很值钱,可对于当时并不宽裕的我们来说,那或许就是一笔莫大的损失。

没住多久,我们搬了出去。我们在离老婆婆家不远处的街上租了一套不大的二手房。父亲还是每天在外面奔波着,母亲也去楼下的餐馆当服务员补贴家用。

而我还记得那时的一个生日:

空落落的旧房子里没什么家具,灯光有些暗,四楼的窗子透进来一些夕阳的余晖,勉强着照亮了客厅里的那张脏兮兮的木质小方桌。

父亲还没回来,母亲给我打开了那块没有两个巴掌大小的蛋糕,蜡烛是没有的。

母亲跟我说快点吃生日蛋糕。我说,还是先等爸爸回来再说。

来到眉山十几年,我记忆中唯一一次吃生日蛋糕,就是那一次,如果没记错,那年我五岁。

也许是那一次的生日记忆太深,从此以后,我都不大喜欢给自己过生日。每次生日的时候,都难免会想起那些不太容易的日子,心里不舒服。

大概又是几个月后,父亲在一条街上盘下了一间店铺,在那里做起了自己的生意。

那条街上的小孩儿挺多,我也时常跟他们一同奔走嬉戏......

当时在伯母以为,我不过就是个街头小混混,一直都不太愿意堂兄跟我玩耍。当年的堂兄能将奥数题飞快地解出来,我却连乘法表都背不齐;当年的堂兄能在伯母随手一指一辆街上路过的汽车之后,就说出那辆车的品牌,我却只能在一旁感慨堂兄真厉害;当年的堂兄跟伯母能使用一口流利的英文对话,我却连字母表上有多少个字母都不知道。

“四伯母,你刚刚跟堂兄用英语说的什么啊?”

“你听不懂就别听,学了也没用。”

可是那个女人从未想到,正是那条街上的图书馆,在一次偶然的发现后,给了我不一样的路。正是那个图书馆让我流连,不再和那些街上的玩伴们成天嬉戏打闹。

如果图书馆是一个人,我想说:“我爱你,谢谢。”

十一

时间转着转着,我走进了小学,从学前班下册念起。

不得不说,小学的我,真的不是块读书的料。时常不完成作业,常常跟成绩排名倒数的同学一起混着玩儿,然后一到下午就会被班主任留下来。

班主任姓杨,是一位及极其美丽的女子,教授语文课。杨老师的长发时而披散、时而扎成马尾,眉毛弯弯、浅浅的笑总能让小孩子对她生出一种亲近感。

她总是有着极好的耐心,会把我留在学校直到做完所有的功课作业。她的课堂总是那么的生动有趣,不曾让我有枯燥乏味的感觉。

至于数学老师,第一位刘姓的女数学老师似乎特别喜欢打人,我数学不好时常被责罚,想来那也是我后来对数学有种畏惧感的原因。

我每次都被打得厉害,后来打通校长的电话举报,结果她下学期就被换成了另一个数学老师。新来的数学老师姓李,特别年轻,但却未曾给我留下太多的映像。

后来不知为何数学老师又换了,也是一位男老师,周姓。当然,因为我本来数学就不太好,所以大多数数学老师在我心中的映像都不是很深的。

至于英语老师,最开始是一位陶姓的女老师,她打人更厉害,几乎每次上英语课我都会被打。这原因也很好解释,成绩不好嘛,问题回答不上。

但是父亲后来给我找了个英语家教中心,此处避讳,也就不提那家家教中心的名字了吧。我的英语逐渐转好,在我英语考得最好的那个学期96分,那期之后,陶的丈夫去世了,她再也没交过我们。

也不怕有人嘲笑我我不够大度,得知那个消息后,我暗自高兴了许久。

新来的英语老师是一位陈姓的女子,短发、微胖、鹅蛋脸、大眼睛、长睫毛。

陈老师的课堂似乎总有种吸引力,让人不觉疲倦;课下的陈老师总是很耐心,不会在学生面前流露出自己的负面情绪。

记得有次我在陈老师课上犯了错,她叫我去办公室。我以为会受惩罚的,但到了那里,陈老师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这节课下课就该吃饭了,你也饿了吧。把我这儿的菜夹一些去,饭也分一些过去。”

“对了,下次上英语课别这样了,要好好学习嘛。”

我想,我的英语学习之路,那大概是最为重要的一个转折点吧。

恩师,大抵就是在谆谆教诲间启迪人的心灵,以此来回忆当年小学的杨老师、陈老师,我以为正合适。

十二

小学时,我和玩伴总喜欢玩那种在纸上画的战争游戏。现在想来,大还有几分即时战略的感觉。一个人画,其他几个参与者分成几个势力,互相攻伐,最后角逐出一个胜者。

不知为何,只要画游戏的那个人不过分的安排各种随机的事件出来进行制衡,我基本都是会成为最后的赢家,以至于后来画游戏的人都要好好思考怎么尽可能的限制我,来让其他人玩着更有意思。

那种游戏,我参与、也画、也参与。

那种游戏的众多玩伴中,有一个袁姓同学(名字我记得,这里就不再说),他平时在班里因为家里穷时常被人嘲笑(我想我是没有的),很多人都叫他“袁渣渣”的戏称,他也自暴自弃,成绩不好、身上也常常脏兮兮的,但他却是我当时忠实的玩伴。

在那种游戏中,袁的表现确实不好,几乎所有画游戏的人都会在游戏最开始给袁分到一处综合实力最强的势力,他也毫不谦让,尽情地在那小小的图画纸上畅想着自己的帝国梦。但无论画游戏的是谁,袁的帝国都难以逃脱那最早覆灭的宿命。

和大多数男孩的小学一样,我小学的班上有一个那种扎着马尾辫、白裙子、眼睛水汪汪的小女孩,她的肩膀扛着几道红杠杠、成绩特别好,老师也很喜欢她。

很多的男生都是她的忠实粉丝,我想那年的我也并不例外。不过那时我更多的还是把雨3当做是女神一样的存在,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毕竟人家是那么的好。

她几乎永远是班上的前三名,最优秀的那几个;我则像是在星空下的大地上奔跑,用尽了全力,启明星也依旧遥不可及。整个小学六年,我和她的交集其实都不多,后来她告诉我:“你是不知道小学的时候你有多调皮,记得有次杨老师把我的作为换来跟你坐一桌,我当时想得最多的事就是赶紧把你调到其他地方去。”

我在河岸边,遥望着隔岸的烟火绚丽;这句话,大概就是小学时我和她的样子。后来,后来的故事,是后来了。

想起小学时的午后,总是别样的漫长。最开始有些班上的老师会打开那个吊在教室右上角的电视,给他们放动画片,一般都是《猫和老鼠》或者《数码宝贝》,有时会有《游戏王》。

每天中午那一点儿不多的剧情,成了我们下课时模仿和争辩的依据,我们常常争论七个千年神器是千年积木还是千年智慧轮更强、火神兽和灰狼兽单挑谁会获胜、谁在校门外小店里买到的游戏卡最强。

但《猫和老师》里有那么多现在想来不合情理的剧情,在我们那时看来是如此的理所当然。前面之所以说袁是我最忠实的玩伴,一是因为他时常在中午不睡觉,跟我去厕所里蹲坑闲聊,二是他时常是跟我最紧的小跟班,三嘛,便是那一件我至今还有些费解的事中他的所作所为。

昭是个特别温和的人,纸上的作战游戏他也是时常的参与者,虽不说常常赢到最后,但至少最后的结局不会太差。但是有一天,他的书包和课桌里突然被倒了饭菜,油水把他的书包浸透,所有的书本也全部弄脏浸了油。

他默默地拿出自己的书到窗台上去晾着,书包也用水冲了之后也放到阳台上去晾晒,并没有告诉老师。可事情还没完,倒饭菜的人愈演愈烈,昭的书包和抽屉已经连续三天被人倒饭菜了。

第三天的时候,甚至连饭碗菜碗都直接留在了书包里没有拿走。昭哭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受到这样的待遇,他还是告诉了老师。

杨老师特别生气,在吃午饭的时候当着全班的面责问,要那个倒饭菜的人自己站出来。结果,当然是没人承认的。

大家在一片沉闷的气氛中吃完了午饭,就在大家闹闹哄哄地去教室前面放碗筷的时候,章在从杨老师面前路过时突然小声说了一句:“这个事情嘛,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靖干的。”

杨老师立刻把靖叫了过去。章确实说的是真话,而我是一直看着靖在做这些事情的,但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样的想法,我却一直没有揭发靖。

但是靖到了杨老师面前的时候顿时让我傻眼了,他直接矢口否认,还告诉杨老师那些事情都是我做的。

我自然是不会承认的,因为这些本就是没有的事。

一旁的昭还在哭红着眼睛,靖则一口咬定是我,章因为平时表现并不好所以他的解释也不被杨老师采信,我百口莫辩。

现在想起,那究竟是怎样一种荒谬的逻辑才能推动着整件事情的发展,也许答案又是在当年,如今再无从考量。

最后的结果,是杨老师一怒之下将我停课,但我在一天之后终还是坐回了课堂里,昭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没有一点补偿,靖则屁事没有,至于章则因为“说谎”被被杨老师严厉批评。

小学的最后一堂课,我本来想上去找杨老师说说这件事的,但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结果也可以算作是对我知情不报的一种报应。而当时除了仗义执言的章,袁是唯一一个在杨老师面前为我说话的人,虽然他因为平时表现比章还要差根本不被杨老师采信,甚至还挨打了手板。

袁永远都是我在那时最忠实的玩伴。

十三

日子就这么转啊转啊,小学六年的时光快要到尾声。

现在才想起回头看看,才发现原来那时的人是那么的多。

廖是那个和我一起平分一毛钱一块的大刀肉的好兄弟,熙跟我行了结拜之礼算是拜把子的兄弟,忻也算是我当时的小跟班,宏时常与我在纸画作战游戏里联盟一同闯戎马生涯,志跟我打了一次又一次却总还是会重归于好,沛在最被孤立的时候选择相信我,松把我视作做好的兄弟......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故事,我还欠你一个故事,欠你的,以后再还,一定会还。

但在最后的那一点时间里,最让我刻骨铭心的,还是另外两件事。

一件关乎青涩与尊严,一件关乎未来与不甘。

五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新的女同学。

樽刚来的第一天,一身白色的连衣裙、一个粉红色的发夹在脑后脑后束起那蓬松的大马尾、额前一缕斜刘海、松糕小坡跟鞋,脸上有几颗雀斑却仍旧是很俏丽,就像邻家的女孩。

我看到她不由得眼前一亮,后来的剧情就像所有的小言情里面一样。我一直偷偷地喜欢着她......对于雨我更多的是一种崇拜,但对樽,我想那应该就是带着青涩的喜欢了。

虽然一直偷偷地喜欢着她,但我还是没有告白的勇气。

就这么一直到了小升初考试,我成绩本来就不好,自然就没能考进我所在招生片区的初中的实验班,而是去了实验中学的一个平行班。

知道考试结果的那天下午,我在被窝里哭了整整一个下午,我不相信自己会是那样的成绩。现在想想,其实是害怕吧,我害怕以后就一直会这样平庸下去。

父亲那天脸色很阴沉,不停地来回踱着脚步,一个又一个电话地央求着的不知道是谁。

母亲给我端来一碗炒饭,说,吃了吧,初中好好学就是了。

十四

进入初中后不久,忻告诉我袁溺水去世了。我一直想去求证他的消息,可是直到今天,都未能有所行动。

写到这里我忽的有些愧疚。

其实刚进入初中那会儿很混,似乎完全不记得小升初那个不堪入目的成绩曾让我在被窝里哭了很久,直到那件事将我打醒。

初一上册。

那是个并无异样的周五下午。

我照例和一群好哥们儿约好要去网吧上网,一行十来个人正推着自行车从车棚走出来。

樽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她旁边跟着三四个她的同学。

樽上前来一把拽住了我的自行车,大声说道:“你知不知道你自己是什么样子?我不会喜欢你的,你看看人家思,长得比你高、比你帅,比你有钱。我真不知道你哪儿来的勇气说喜欢我......我是不可能喜欢你这样的人的!”

她当时的那些话我还记得就只剩下这些,因为她的那一大堆话已经把我说懵了。

脑子一片空白,就像是炸弹爆炸后短暂的失聪失明感一样。

我已经不记得当初是如何种灰头土脸般地离开学校,或许颜面扫地,就是那样的境况吧。

不得不说,我现在有种讶异的感觉,因为当时的我竟然没有爆发身上的小混混属性,开始动手揍人。好吧,那个答案还是在过去,现在找不到了。

那晚回家后,我什么都没想,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似乎还是没有多大的觉悟,但是心底却有个念头在萌芽。

十五

初一上册过得有些浑浑噩噩,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些什么。

期末考试的成绩单发下来,那么,这个学期就是宣告结束。

寒假、过年、压岁钱、作业,似乎就是我所记得的千篇一律的年。

年过完了,就是新的一个学期。

如果当年的我能够提前知道我会新的学期遇到什么,那么,其实我还更希望那个年可以直接不过,让遇见更早一点。

那时,天还没有亮。

想着是开学的头一天,也该来早些。走到教室的时候,我发现有个女孩站在教室前门口。

黑发,眉前向右的斜刘海、略微遮住了眼睛,长发在脑后扎成一束、略微的蓬松、及肩,那时还天冷、女孩穿一件樱桃红间着嫩白的长毛衫的外套、似乎有帽子,还穿了条牛仔裤。

她时不时地朝着教室里面张望着,却又一直不进去。

早自习上课,轮到新同学落座,几个好哥们儿故作娇羞状的把我按在女孩身边坐下,说是没有位置了,让我委屈一下。也许吧,心花怒放就是这样的感觉。不过那几个哥们儿,倒是挺能会意的。

但好景不长,第一节课就是班主任的英语课,女孩被调去和玉一桌,好像玉也是仁寿人。我当时心里可谓是一个失落啊,多好的事儿,被班主任给悔了。

班主任姓李,是个三十来岁的年轻人。不过客观地说,李老师的英语确实教得很好,怎么个好法我很难说出一二,但是从他能把我们那样的一个班的英语成绩带到丝毫不逊色于某些实验班这一点上来看,他还是很不错的了。

我的脸皮很厚,常常在下课时各种搞怪,就像所有的烂剧本里都会有的剧情一样,拼命地吸引她的注意。

但真正的开始交流,还要归功于雪的推波助澜。

雪是个脾气很好的女生,总之,就是很多人都会说她好的那种。不高、有些瘦、不过弯弯的眉毛和她当时露出额头的马尾很是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

对了,我是在入学考试后去看成绩单时知道的她的名字,她叫倩。其实哪儿是去看什么名次的,在那个班上我再怎么名次也不会低到哪儿去。

话说倩和雪是很要好的朋友,倩有事去找雪借钱,但是雪却指着我说:“我没钱啦,喏,那是我们班上最好的老实人了,你刚来可能不知道。你可以去找他,他肯定不会拒绝的。”

倩很不好意思,但还是来开口找我借钱。

天,那样的机会摆在面前我怎么能错过,可是......一个尴尬的事实就是我其实身上并没有钱。我只好跟倩说,你等等,我去拿钱。然后赶紧跑到初二的堂兄那里借来了二十块钱。

借钱之前的一点点小插曲是倩后来跟我讲起的,“我就说我当时太单纯了嘛,雪跟我说你是班上最老实的好人,找你借钱肯定会帮忙的。你说我是不是傻,居然还蠢兮兮的就信了,真来找你借钱。现在想起来,我看雪当初就是故意的,她身上肯定有钱。那么明显的一个坑,姐姐我居然还头也不回地就往里面跳。”

“其实,我真的是很老实的好人。你当初的选择,很对的。”

“屁,我后来就看穿你的真面目了,你都老实了那满大街就都是好人了。不过我当时为什么那么喜欢揍你嘛,因为,你确实挺烦的。”

“那现在要不要再打几次?”

“你这人怎么有受虐倾向?”

其实有关于她和我第一次接触是在什么时候,我的记忆里一直是模糊,这次借钱竟然就是我们真正认识的开始,还是她在那次谈话中跟我说起的。

......

那时我确实有些过分活跃,自打因为借钱跟她熟悉后,我便每次下课都会找机会去“招惹”她,她也会毫不吝啬地对我予以回击。

问她的QQ也是一件趣事。记得我当时四处悬赏,找人问她的QQ。但是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了都没有结果。周五下午要放假了,我实在坐不住了。

趁着她还在收拾书包,我厚着脸皮跑到她身边:“喂,你QQ多少啊?我想加你QQ。”

她抬起头来,似笑非笑的看着我:“嗯......我为什么要给你呢?”

“你......哎哟,就当是同学要认识一下嘛。”

她撕下作业本的一角,刷刷地写了一串数字,“拿去吧,就是这个。”

我看她一气呵成的样子也不像是在骗我,心满意足的揣好转身离去,“那个......谢谢了。”

我刚转过身,她带着笑意的声音叫住了我:“喂,那个是假的,我骗你的。”

现在,我算是知道,她其实骗了自己。

......

似乎......学习的劲头更大了,虽然我会在课堂上悄悄地转过去看她。

那些天,真的过得很快,是在整个初中三年里最快乐的日子。

那个学期期末,我考出了班上排名第四的历史最佳成绩。心里的底气顿时足了不少,回家时把成绩单弄得哗哗作响,生怕父母看不见一样。

心里的小算盘正在琢磨着:下学期,成绩上要进入年级前一百名;要去,对......

十六

暑假过得很快。

做作业、玩......不过最高兴地还是打开电脑跟她聊聊天。不过那时上网父母是要坐在一旁监视的,为了不让他们看见我的聊天窗口,我还真是想尽了各种办法。

到开学报名了,为了能早早地见到她,我一大早就让父亲赶紧带着我感到学校报名,然后想尽各种办法在学校多留一会儿,等到她来。

人渐渐地多,又渐渐地少,可是我还是没等到她的身影。

在父亲的不停催促,我也只好一同回家,不能再多做停留了。

第二天的课堂上,我满心期待地东张西望,可是直到放学都没看到她的身影。有同学跟我说她已经转学回仁寿了,我不信,直到我跟她聊天时她亲口告诉我,我才相信了这无法改变的事实。

于是,我们的联系就只剩下了QQ、电话和短信。可我还是在想着,也许有一天,还会再见。那个执念,就这么一直陪着我走了很远很远。

我很多次说要去仁寿看她,可是无奈于手中半天难见起色的零钞和各式层出不穷的花销,始终没能攒够那两张小小的来回车票和去后的花费。

重逢......

十七

后面很长的一段日子又开始浑浑噩噩,名次一度向后跌落,可终究还是挺了过来。

中考的那最后一百天,我算是真的拼尽了全力。

在那个炎热的暑假,我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回报,我进入高中的实验班;而当年那个被誉为“最强天才”的堂兄,早已留了一级跟我一同毕业。

伯父为堂兄花了不少代价,让他和我进入了同一所高中,但却只是最普通的班级。

据说是在初一下册的时候开始堕落的,而那时候正是我开始渐渐向好的转折。

高一时,我相信着“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但是却怀揣着一个文学梦。

二班,是个纯正的理科班,数理化氛围浓郁,一切“文科”选择性不重视。但是我们却有一个堪称才子的语文老师——闵老。

闵老的洒脱风度与才华是我最为推崇,他的课堂从不拘泥于死气沉沉的课本和考纲,他的“王小二”总是那么的变化多端。记得闵老讲戴望舒的《雨巷》,讲《孔雀东南飞》......那些都是按照教辅照本宣科的课堂上所不会出现的东西。

后来我问闵老哪个大学的中文系比较好,他说,你小子怎么不去读文科?

结果闵老真的说中了。

高一上册,我的成绩勉强还能看得过去。

高一下册,随着高中课程的展开,我的理数越来越差,怎么努力都不见起色。而理综都不拔尖,于是我逐渐萌生了去文科的念头,因为正考进理科实验班的学生在分科的时候可以直接进入文科实验班。

但完全为零的基础和文科当年的不确定性,着实让我有些担忧。我还是硬着头皮跟家里人提出了我的想法,出奇一致的反对,有甚者还大老远的打电话过来劝说。

理科班的班主任将我作为本一生来培养,自然不希望就这么放走一个苗子,于是联合数理化的科任老师来轮番轰炸,劝我留下,甚至拿出那一年学校文科高考成绩不太理想来吓唬我。

班长手上的转班申请单最终还是来到了我的手上,我还是做出了选择。那是算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我不后当初选择离开那一个让我牵挂的班级,因为做后的结果告诉我离开究竟是多么正确的选择。

文科班上是完全的陌生,不过,却有一个意外的重逢。

雨还是当初的样子,没太大的变化。但毕竟是当年的女神,说实话,在那个班上见到她有些意外。不过后来我知道,她不再是当年那个总是名列前茅的她了。

理科班最后那段每天只睡四个小时,每天满身咖啡味的日子;加上暑假里的穷追猛赶,让我最后在进入文科时至少不是一穷二白。

但第一次月考就进入前十名,着实还是让我有些惊讶,也许自己可以做得更好。记得那时班上有五个火箭班转到文科实验班的——汉、乐、虹、振、慧,真的很强。

汉是个特别细腻的男子,总是有很好的女人缘,这个很让许多男同学恼火。不过那个班上男的也不多,六十九个人,只有十个男生。不过后来峰走了,于是也就只剩下了九个。

峰不高,也不帅,但是他绝对可以说是那个班上最努力的人之一。可是,并非所有的努力都会让上帝睁眼,峰始终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于是他选择了离开,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至今他还在我的好友列表里,只是没有了更多的消息。我会永远记得那个陪我在教室外唱《你不知道的事》的那个家伙,唱到流泪我的心也将永远在那个教室,等我最好的兄弟回来。

驰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天才,半玩半学也同样分毫不差。有次他只是稍微努力了一个月,竟然直接取得了前三的成绩。那等进步,着实令人咂舌。而他身上所独有的那种看破功利、超然世外的思想与气质,我想那是我一生都无法做到的境界。

振与驰同姓,因为这个缘故,他俩的成绩时常被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与振同班的乐尤其喜欢私下做这个对比,我也是参与到了这些对比中来。

振兴许没有驰那等惊人的天赋,但他的努力与坚持让他即便落后也很少落下太远。总结到最后,我早已经忘了他们之间的胜负究竟谁多谁少,但若只看那一个结果,毕竟振才是笑到最后的人。

驰因为身体缘故,在高三的最后缺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了也是断断续续。可以说,这是他最后结果的最大原因吧。振与驰的故事,非是“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而是“奈何天妒英才不过江”的无奈。

乐是个来自东北的姑娘,性格外向,人长得也蛮漂亮。记得雨曾问我在这个班上最欣赏哪一个女生,我脱口而出——乐。也许我在那个班上最大的遗憾不是离开了二班,而是乐并非男儿身,否则我一定会与她八拜结交。当然,还有一个遗憾,没能听成“土哥”说一句四川话。所以到了大学里,我时常喜欢骗那些东北来的同学跟我一起说四川话。

慧是个一向寡言少语的女子,但她在熟人面前的一丝搞怪也总令她不至于显得呆板。不论最后的那一趟考试是如何的结果,我愿意相信,这样的女子未来可期。

虹有着外貌特别乖巧的小女孩模样,她也乐于表现出一些符合自己形象气质的东西。记得有人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虹这样的女生,应该说是单纯还是成熟。”我回答说:“人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其实就无所谓单纯和成熟,更重要的是,她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鹏其实和一样,属于那种细腻的男子,但当他愿意为了班上的女同学和其他班的女同学因为手机而起的纠纷挺身而出的时候,我愿意说:“我敬你。”

曾的勤奋与努力同样是学生中少有的,两次期末考试夺冠更是文科分科后期末考试中夺冠最多的存在。其阳光帅气,也是不少女生心中的理想型。

静是一个可爱的胖子,总让人觉得他有一种特殊的亲和力,不觉得生分。

阳是有一个胖子,时常会与我在教室外的阳台上或学校的其他处所把酒论道。其言论时常有惊为天人之处,其身上内外透出的古代名士风范也是我生平仅见。得此益友,可共千年,更何况尚有志同道合。他曾留有一小撮胡子不剪,以至于后来“胡子”成了我对他的戏称。

晟是阳介绍与我认识的,相识于1500米的跑道上。晟和阳时常有矛盾显现,但二人总的说来还是“相爱相杀”四字概括。晟酷爱明代历史与列朝皇帝,古风这东西在他身上也常见。他因为好友送的一幅乾隆画像高兴了许久,直接给挂在了自己的寝室墙上,还兴奋地与之合影。

还有懿、帅,虽然如今的他们还在经历第二个轮回,但我愿意相信他们今年的结果将会得偿所愿。

十八

高二的那个暑假,我在期末考试中拼尽了全力获得了一个第三的成绩。因为我想站在更高的地方,先歇一歇,去迎接那一份我整整等待了四年的重逢。

那晚,我发消息给倩,说我想去仁寿看她。她说,你来吧。

终于攒够去见你的花费,我们却都不再是当初孩童的模样,我多想知道,没见到你的这些年里,你过得还好吗?

四年了,我们的言语、表情一直都隔着一个发光的屏幕。而那天,是重逢与新的开始。这些年,她确是比曾经有了些变化:长高了,那当初略微及肩的长发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短发之后,也已经披过了肩膀。

当她在那炽热的暑天里从人力车上走下来的时候,那一份我等了四年才重逢的美,让我惊艳:

细碎轻盈的齐刘海,脸上更肉嘟嘟的了,颈上的黑线穿着一块金饰,左手手臂上多了一串玉珠,左手食指上也多了一枚玉珠,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薄纱短袖缀着白珠,超短裤很火热,白底黑色的帆布鞋是那么的轻盈。

可我不想说她比曾经的那个她更美,因为不论过去、现在、未来,她永远都是那个我心中最美的存在。重逢,让我我更坚定了执着的意义,这不是重逢与新的开始,一切都只是我们往事的继续。

那天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却是我在离开后到那时,那么多年里最快乐的时光。

临走时,她送我到车站,我隔着车窗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那个一向自诩“最强男人”的家伙哭了。他在车上哭成了一个泪人,我多怕那只是一个梦,梦醒了还不是重逢。

我其实很想任性地一把撕掉车票,让后冲下车去,站在她面前,跟她说我不想走了。可是,我没有那个本事。

回去后,那个暑假还很长,剩下的暑假里,我很努力。

十九

高三,高考。

该来的,随着时间的脚步还是要来的。

记得那时高三有排球比赛,班上的男生弃权,所以全班都特别重视女队的比赛。十九班确实很强,毫无悬念地闯过两轮后,面对新的对手——二班女队。

二班,是我当年走出来的地方;对我来说,就像是家一样的存在。比赛开始的前一天晚上,阳来问我,你明天会站在哪里?我说,不知道,也许明天就有答案了吧。

操场上,我看着对面那边熟悉一张张熟悉的面庞,虽然这里过的时间更久,但我还是迈开脚步走了回去。我站在了二班的那一边,为二班加油。

十九班那边炸开了锅,很多人对我指指点点,也许他们认为我是十九班的人不该“叛变”。但那个时候,我真的只想回到家里去看看。你们觉得我属于这里,真的,谢谢。

最后的结果不太好,二班淘汰,十九班胜。有几个十九班的女生过来问我说:“心里有点儿复杂吧,毕竟不是你想要的结果。”

我想要的结果?哈,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当时究竟想看到什么样的结果。

如果说二班是家一样的存在,那么十九班于我,我觉得更像是梦想起航的码头。家里总是有温暖,却不能为我扬起梦想的帆。如果没有十九班,绝对不会有今天这个写下回忆录的我,所以,不论是十九班还是二班——高中的生活,感谢上天让我遇见你们。

二十

严格意义上来说,思齐楼的3-3和3-4这两件空教室才更像是一个真正属于我的班级。因为距离高考的最后五十天里,我几乎没有再进入课堂,而是在这两件空教室里追寻和摸索着那一条属于我自己的路。

也有很多志同道合的人来到这里,一同学习、努力,他们都是我的同班同学。

现在我可以自豪地说,那两件空教室里有属于2016级的传奇。不只是我,还有雨,那个与我相识十多年的女生。

她在倒计时一百二十多天的时候找到我,问我能不能帮她,其实我当时有些摸不准,因为那个时候谁都没有必胜的把握。但我还是一口答应了下来,然后利用每个周末的下午和平时的一些时间给她将一些她缺漏的知识,但她在最后所付出的那些数倍于平时的努力,才是让她最后创造奇迹的根本。

如果说,那个再平凡不过的初中里再平凡不过的班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那么我最应该谢谢它让我遇见这一生中最爱的人;那么在空教室里全部的努力和之后那一场考试的结果则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我应该谢谢它们给了去守护那一份爱的力量和光辉的未来。

至于高考,那真是我这一生中都会记忆犹新的一堂考试——两天一夜、四个时间段。现在再回想起,我都觉那像是一场梦一样,一场永远都不想醒来的梦。

在那个梦里,一个做着暴发户美梦的无赖叫花子在他睡觉的垃圾桶里被一个揉起来的纸团硌醒,他吮了一把鼻涕,抓过那个纸团摊开在自己面前,那是一张用水彩笔画好的中了头奖的彩票,他喝了隔壁酒鬼丢在路边的劣质假酒,醉醺醺的跑到了彩票售卖点,竟然兑换到了头奖,从此美梦成真,而这一切,竟然不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高考后,从未在最后获胜的我意外的成为了笑到最后的人;但此时我并不想去谦逊地说什么“侥幸侥幸”,因为这就是我穷尽了所有的努力、没有留下退路应该得到的结果。我不信天不遂人愿,只有贪图不劳而获之人。

记得阳曾经问我:“社会是什么?”

大概就是你知道了所有的功利都是人们所乐于追求的东西,而我们都只是凡人,都在忙碌的追寻属于自己的功利,美其名曰——奋斗。人性趋利避害本就没错,理想虽好,但终归要落地于现实。就像我在那堂考试结束之前,虽然有想法却绝不会动笔写下这么一篇回忆录,而即便有人看到,也会对我的每一句话嗤之以鼻。

如今我甚至记不得从什么时候起,当年对我百般不爽的四伯母和老婆婆开始亲切地称呼我为“儿子”、“乖孩子”;记不得父母的头合适能够抬起,不再像曾经那一般对着任何人低眉顺眼;而那些曾经对我不闻不问的亲切的人们,开始热情地邀请我前往做客。

一切,都是十三年前种下的因;而如今的努力,只是为了在漫长的未来日子里过着那一种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从来就不曾热爱过“学习”,那些被禁锢在高中校园里的知识,早就面目全非,失去本来的真,索然无味;如果可以,我只想跟那个我在乎的姑娘一起逛街、逛商店、玩手机、喝咖啡饮料、谈天南地北......而那样的生活,我在高考后的那个暑假里过了很久,很喜欢,以后还想能过得更好。

而这,才是如今我选择来到西政的原因,我相信这里会有我想要的路。西政的校园里还会行走四年,重庆的坡坡坎坎还有许多未曾领略,重庆的美味也还未尝遍,重庆妹子很漂亮.....不过这些妹子还是留给别的兄弟吧。

因为在法科生必看的肥皂剧《何以笙箫默里》大概有这么一句名言,不知我记得是否正确:“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那么一个人,你会发现,其他的人都成了将就。”

后记:

早在高三刚开始的时候,就有动笔为自己写一篇回忆录的打算,没想到现在才想起动笔,这次的一个征文算是完成了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梦——写一篇属于自己的回忆。

如今我十八岁,不知道等到未来八十岁时,再回首今日写下的回忆,有将是怎样的一番感慨,不过想来也该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既然是回忆录,又是自己回忆自己动笔,那么自然会有一些主观的因素在内。难免可能会有一些讳饰的手法,但全文中所提到的每一处人和事,都绝对是真实的存在,绝无半点虚构,我想也并无那种需要。

从二十六号早上写到今天,我觉得有些累了,时间也还是有些仓促,很多的人和事都未曾细写甚至被忽略。等到未来时间充裕,我还会再次丰富增添,也许那才是一片真正完整的回忆录。

未来的故事还长......未来再写。

那些关于四百六十三公里的日子的故事,是爱情、是亲情、是奋斗、是梦想、是希望、是挫折、是荣耀......

是我至今这十八年多来走过的路,以后还要继续走下去的漫漫长路。而你心中所真正在乎的,才是属于你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