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与方法(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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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委或党支部的个别负责人指定。根据党章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由本人提出入党申请后,经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由党组织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是:

第一,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有:一是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二是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了解入党申请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第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主要包括:一是听取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的讨论意见;二是听取其他党小组的意见,或找一些党员了解情况;三是听取其所在单位领导的评价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及反映;四是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负责了解清楚,作出正确的评价。

第三,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一是介绍入党申请人的入党愿望及有关情况;二是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小组长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小组讨论意见;三是支部组织委员介绍群团组织推荐意见和其他党小组的意见,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四是支部委员会讨论形成意见,记录在支部委员会记录本上。

由支部委员会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党总支)应及时把入党申请人的材料以及支委会(总支委员会)讨论意见上报基层党委备案。党委同意后,通过党支部,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把入党申请人的材料退还给党支部。

党支部接到党委同意备案的批复后,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谈话,通知本人正式进入考察期,教育他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的忠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同时,帮助入党积极分子严肃、认真地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归档,并督促有关组织和个人适时按要求填写好表中相应的栏目。

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自觉的献身精神。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是基层党组织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的一种措施,它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有积极意义的。因此,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是必要的。但这不是一种硬性的规定和必备的手续,各单位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不同的形式或创造更好的形式进行培养、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其有关材料的处理

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部门,或因参军、上学、招工、婚姻等,由甲单位调到乙单位,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调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培养、教育中的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材料,清点整理后转给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党组织。若不十分清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调入的单位和地点,或不能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党组织设置是否健全,可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负责移交。

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最了解他们的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史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原名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首先在上海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在此前后,全国各地在准备建党的同时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1922年5月,在党的直接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统一的组织。1925年1月,在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11月,为团结一切抗日青年,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党决定将共青团组织改造成为民族解放性质的抗日救国的青年团体。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党中央在1946年10月提议建立民主青年团。1949年元旦,党中央又作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1949年4月,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团的名称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会还决定把解放前后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共产主义青年团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历次代表大会衔接起来。“文化大革命”十年,团的工作被迫处于停顿状态。1978年10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工作恢复正常。1982年12月,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88年5月,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93年5月,共青团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1998年6月,共青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03年7月,共青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08年6月,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2013年6月,共青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对于从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应对他们做的工作

对于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并指定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于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应与本单位其他的入党积极分子一样,进行经常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如未收到其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催要。

在原单位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由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则可列为发展对象。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上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组织讨论接收新党员,才会做到经常化,并且有较充分的选择余地,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才能够真正贯彻落实。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包括以下内容:宣传教育党外群众,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等。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流程图(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