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的当代哲学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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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现当代哲学与抽象“主体性”批判(7)

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将感性的物质“生产劳动”理解为实践概念的核心内涵,进而指出,“实践”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实践”概念表征了人的生命活动的感性对象性特征,而感性对象性则意味着人不可能孤立存在,而只有通过他者或对象,才能实现自身。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人与周围世界否定性地统一在一起,生成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因此,“客体”总是处于与实践活动的内在关联中,只有当对象进入我的实践活动视野,才成为客体。这就使得我与世界的关系,不可能是简单的主客体二分的纯粹认识的关系,而首要的是一种一体化的实践的关系,人的认识活动只是现实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或内在环节。

在现当代哲学中,从实践哲学的立场重新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并对近代认识哲学的主客二元对立关系进行重新反省,已成为许多哲学思潮的共识。例如实用主义作为“以生活为中心的哲学”强调人与世界的生活实践关系;分析哲学的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通过对日常语言的分析,强调作为“生活形式”的“语言游戏”优先于人与世界认识关系的意义;现象学奠基者胡塞尔强调“回到生活世界”,认为科学知识乃是奠基于生活世界之中,等等,无一例外地通过揭示认识活动的生活世界根基,从而克服近代认识论哲学的“主体中心困境”,并因此推动哲学的现代转型。当代哲学自觉地意识到:认识论哲学所面临的“主体中心困境”与其遵循的理论逻辑密不可分,在理论哲学视域内弥合主客体的鸿沟是不可能有结果的。要彻底克服“主体中心困境”,就需要克服理论优先的哲学态度,将认识活动奠基于实践生活领域,阐明认识活动的生存实践根基。当代哲学所确立的这一基本观念,无论对于我们理解“主体中心困境”这一问题的根源及其超越,还是理解哲学发展的内在轨迹与方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对此本书将在下文进行更具体的探讨。

[1][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页。

[2][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71页。

[3][德]彼得·毕尔格:《主体的退隐》,陈良梅、夏清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页。

[4][德]哈特费尔德:《笛卡尔与〈第一哲学的沉思〉》,尚新建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0页。

[5][法]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4页。

[6]同上书,第96页。

[7]同上书,第96页。

[8]同上书,第40页。

[9][德]阿多诺:《否定的辩证法》,张峰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157页。

[10][美]汤姆·洛克摩尔:《在康德的唤醒下——20世纪西方哲学》,徐向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1页。

[11][美]多尔迈:《主体性的黄昏》,万俊人、朱国钧、吴海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

[12][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6页。

[13][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3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32-333页。

[15][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8页。

[16][美]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段德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229页。

[17][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13页。

[18][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62页。

[19][美]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段德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230页。

[20][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79页。

[21][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81页。

[22]同上书,第73页。

[23][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69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页。

四、“主体性”批判的意义及其限度

在前文,我们围绕现当代哲学中针对抽象主体性的意识形态批判、抽象主体性的价值规范基础批判以及抽象认识主体的存在方式的批判,试图从几个有代表性的重要侧面展示现当代哲学“主体性”批判的基本特征和主要诉求。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看待现当代哲学的“主体性”批判呢?其合理性和局限性究竟是什么?在本节,我们将对此进行专门的探讨。

(一)“主体”成为“实体”:“主体性”批判的深层根源

一种在哲学史上曾经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哲学观念,遭到后来者以一种激烈的方式进行批判和解构,其中必有深层的理论根源。“主体性”为何成为现当代哲学批判和攻击的重大目标和对象?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反思,近代哲学所确立的“主体性”观念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现当代哲学在批判近代哲学的“主体性”观念时,所针对的究竟是它的什么“症结”和“硬伤”?

在我们看来,尽管近代哲学所确立的“主体性”观念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涵,但构成其理论硬核的却是“主体”作为“实体”的理论信念。这构成了近代哲学主体性观念的理论支点,也正是它,成为了现当代哲学批判的最为深层的根源。

“实体”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核心部分,即形而上学的基本范畴。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这样规定“实体”:“实体,就其最真正的、第一性的、最确切的意义而言,乃是那不可以用来述说主体、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里面的东西。”[1]这种意义上的“实体”在多种意义上都处于绝对优先的“第一的”地位:“事物之称为第一者(原始)有数义,(一)于定义为始,(二)于认识之序次为始,(三)于时间即为始。”[2]海德格尔也曾这样规定“实体”:“把‘实体’的存在特征描画出来就是:无所需求。完全不需要其他存在者而存在的东西就在本真的意义上满足了实体观念——这种存在者就是完善者。”[3]不难发现,作为哲学意义的实体,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点。第一,它是一切存在者的终极性基础,构成一切存在者及其关系的“阿基米德点”。第二,它是超越时间和历史的“同一性”的“在场者”,拥有对差异性和异质性的绝对主导性和支配权。第三,它是绝对自足自因的第一原理,一切只有被还原为最终实体,才能获得“合乎逻辑”的解释,但它本身却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原理或原因。

在哲学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哲学家们对“实体”的阐释和规定有其不同的特点。如果说古代哲学所追问的是超感性的彼岸实体因而是“神本学”或“神本形而上学”,那么,近代哲学则把主观意识的此岸“自我”“实体化”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近代“主体形而上学”的理论形态。所谓“主体形而上学”,就是把主观意识的“自我”实体化为“主体”,强调自我意识的同一性,是保证其他一切存在者存在的最终根据,认为只要确立“作为突出的基底的我思自我,绝对基础就被达到了,那么这就是说,主体乃是被转移到意识中的根据,即真实的在场者,就是在传统语言中十分含糊地被叫到‘实体’的那个东西”[4]。

“主体”成为“实体”以及与此相伴随的“主体形而上学”的确立,与近代哲学所实现的“认识论转向”内在相关。与古代哲学“直接断言世界”不同,近代哲学认识到,存在不是与认识无关的存在,它首先必须呈现为人的思维领域中的意识事实,必须以“我的心”、“我的意识”作为先在的逻辑根据,才能向人显现出来。在此意义上,在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那里,“自我”实体成为了建构全部存在的第一根据。这一点,正像海德格尔所概括的那样,自笛卡尔以来,“‘我’成了别具一格的主体,其他的物都根据‘我’这个主体才作为其本身而得到规定”[5],“存在者之存在是从作为设定之确定性的‘我在’那里得到规定的”[6]。

现当代哲学所要批判和解构的“主体”,即是上述随着“认识论转向”确立的作为主体形而上学核心的实体化的主体。随着“自我”成为“实体”,也就意味着“自我”成为了“绝对的实在”、“最终的根据”和“永恒在场”的“同一性”存在。然而,问题在于:“主体”成为“实体”,这是否有充分的合法性根据?它所带来的理论与实践效应究竟是什么?这正是现当代哲学针对“主体性”观念所要追问的中心问题。

现当代哲学深刻地洞察到:“主体”成为“实体”,证明了“主体”的无根、独断和封闭性。

“主体”的无根性,所质疑的是“主体”作为“实体”的前提和资格。如前所述,“主体”作为“实体”,具有基础的、自因和自性的性质,然而,在现当代哲学看来,这实质是无根的虚构。例如,海德格尔认为,主体形而上学把“自我”和“主体”实体化的做法完全建立在“存在论”根基之被遗忘的基础上:“笛卡尔发现了‘cogito sum’(‘我思故我在’),就认为已为哲学找到了一个可靠的新基地。但他在这个‘基本的’开端处没有规定清楚的就是这个思执的存在方式,说得更准确些,就是‘我在’的存在的意义。”[7]事实上,“我思主体”奠基于更为本源性的此在的生存方式的基础上,不是“我思”决定“我在”,相反,“我思”反而是“在世的一种存在方式”,因此,当主体形而上学把“我思主体”视为“现成的实体”时,完全遗漏了此在本源性的存在方式。再如结构主义,它以一种更为激进的方式揭示,把思维主体当成“第一实体”,完全建立在对语言内在结构无知的基础上,实际上,“自我”是语言结构的功能和产物,因此,“我,主体既不是自己的中心,也不是世界的中心——至今它只是自以为如此,这样一个中心,根本不存在”[8]。在此意义上,把“主体”视为“自因自性”的“实体”,不过是建立在“沙滩上的画像”,在根本上是一尊经不起推敲的虚假偶像。

“主体”的独断性,所质疑的是“主体”作为“实体”的“唯我独尊”的霸权性或权力意志。如前所述,“主体”作为“实体”,具有终极和绝对的权威性,构成了人的知识、人与世界、人与人关系的至高无上的尺度和标准。然而,当“主体”成为“实体”时,它充满了“占有性”和“控制性”的欲望和意志。“主体”作为“实体”,它对一切异质性和差异性因素拥有削平和宰制的绝对权威,在它与自然的关系中,“解放的历史充满了一种统治的冲动……不仅增大了人与宇宙之间的鸿沟,而且加剧了有权与无权的分化”[9],并因此使人与人的关系也为权力意志所控制,“随着支配自然界威力的增长,社会制度支配人的权力也猛烈增长”[10],人对自然的控制必然导致人对人的控制。因此,“实体化”的“主体”所遵循的是一种充满征服与暴力倾向的逻辑,尤其是它对理性主义的迷恋,将把人与世界多样化和异质性的一切都还原和蒸馏为单向度的“理性”,这使得人和人的世界成为了一个失去了具体性和丰富性的“理性的囚笼”。因此,“实体化”的“主体”在理论上是独断的,在实践效应上是灾难性的。